工程质量控制办法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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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控制办法doc
工程质量控制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了严格、有效地控制项目工程质量,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满足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集团规定的质量目标的要求,提高集团项目整体品质和客户满意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职责
(一)项目公司负责开发项目工程质量的全程控制。
(二)项目公司工程部是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部门。
(三)项目总监是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项目公司领导小组对项目工程质量控制情况负责。
(五)项目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项目的工程质量负总责。
(六)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对采购的工程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七)集团产品设计中心对项目工程(品质)设计负责。
(八)集团施工技术管理中心负责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工程质量目标管理
对工程质量进行目标管理,是进行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
(一)质量目标的制订
质量目标由集团领导小组组织拟订,一般采取全员征集,民主评议,领导决策的方式产生。
质量目标的制订要符合ISO9001标准的要求,并且要做到具体、可测量、可实现、可评价、有时限。
(二)项目工程质量目标
项目工程质量目标是项目开发目标的组成部分,一般包括:
项目质量总目标、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目标。
(三)项目工程质量目标视项目具体情况由集团领导小组组织施工技术管理中心拟订,其他管理中心和项目公司参与评审,控股集团批准。
(四)经批准的项目质量目标是项目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目标管理、工程管理有关人员绩效考核、进行项目后评价等工作的依据。
(五)项目公司各级人员要切实贯彻执行建设部、省市的有关规范、标准,认真执行质量计划,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基本要求
(一)供方选择与材料采购的质量控制
1、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的选择工作方面,必须从《合格供方名单》中进行选择,其服务质量、产品质量是选择的最主要条件,具有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作为选择供方的重要参考条件之一,所选择的供方必须具有与将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企业资质、良好的企业信誉、业绩和质量管理能力。
2、工程招标时,必须明确质量要求。
要求投标方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文件或质量保证措施、计划,作为评技术标的重要内容之一。
与供方签署合同时,合同中应有明确的质量要求条款及达不到要求时的处罚条款。
3、合同执行部门在与供方签署合同时,应严格执行质量保证金制度。
(二)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1、项目公司要建立由项目总监负责的质量管理体系,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以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目标的最终实现。
2、项目开工前,项目公司应根据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编制符合项目实际的“质量计划”。
项目公司要认真审核“质量计划”的符合性、有效性,严禁使用通用、套用的“质量计划”。
“质量计划”确定后,应同时交送集团和人事管理中心,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考核的依据。
(三)项目总监对质量控制工作要求
项目总监是集团开发项目现场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对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起着直接作用,要求各专业工程师应有专门的工作日志,项目管理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
工程质量情况,质量检查,设计变更,技术问题,解决的情况,以及必要的附图等,项目总监可随时抽查各专业工程师的工作日志。
(四)施工图会审
开工前,项目公司组织施工图会审工作。
针对日后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关键部位及工程做法重点审查,并签署施工图会审意见单。
(五)设计变更管理
工程设计变更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进行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并执行(第八节)《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六)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管理
项目公司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
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否及专项的质量保证措施的针对性及完善性。
(七)工程样板管理
为保证最终产品质量,各项目按计划进行样板间施工。
由项目公司与产品设计管理中心、营销管理中心、施工技术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对样板间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八)施工期间的质量管理
1、施工期间,项目公司工程部应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现场工程师应督促监理公司依照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工作,履行监理职责;监督施工单位依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相关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施工。
2、施工技术管理中心下设“质量监管部”,常驻施工现场。
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采取不间断地监控。
发现问题及时与项目公司和工程部联系,提出整改方案,并要求整改期限。
3、施工单位的月度完成工作量与工程质量挂勾,监理公司在审核月度完成工作量前,应该对所报当月完成工作量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作为完成工作量申报。
4、项目公司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专项质量检查,并做检查记录。
5、施工技术管理中心定期组织由集团行政管理中心人员参加的质量(安全)联检,监督检查项目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及工程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出具质量联检简报。
具体执行(第十三节)《开发项目监督检查控制程序》。
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纳入项目管理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范畴。
(九)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公司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集团领导小组及施工技术管井中心、项目拓展中、产品设计中心、成本管理中心、营销管理中心、物业公司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不合格,不得交房和进行物业移交。
工程质量情况作为项目公司项目终结绩效考核和项目后评价的重要内容。
(十)项目出现重大、特大质量事故的,集团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追究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条工程质量控制
(一)工程质量预控
1、质量管理计划
(1)新项目工程开工前,项目公司根据工程的规模、特点、施工难度,提前编制《项目施工管理规划》,确定工程的组织机构、管理目标、总平面布置、机械设备计划、劳动力计划、主要的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等。
施工技术管理中心质监部根据规划中的质量目标、规范要求、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工程可能存在的质量通病和安全风险等,有针对性的编制《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对工程施工中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全过程监督;
(2)项目总监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组织编制《工程质量控制计划书》,对工程的质量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对可能存在的质量通病,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
编制完成后,要经过施工技术管理中心审批,项目总监、工程部、监理单位监督实施;
(3)项目总监要求建筑项目部编制《检验、试验计划》,明确检验的项目、时间、人员、使用的方法标准、工具等内容,经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以确保检验、试验工作有章可循。
2、人员配备
(1)新项目工程开工前,按照《项目施工管理规划》中明确的建筑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配合行政人事中心搭建项目管理班子。
对各岗位人员严格筛选,采用内部竟聘和招聘方式进行人员选拔,对内部竟聘人员进行评价;对人事部门组织的招聘,参与面试,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评。
选择录用专业技术能力强、有责任心、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强的人才,确保项目班子有较强的综合管控能力;
(2)集团分包单位和劳务班组进场前,项目总监要参与对人员资质和上岗证书的检查,严格要求特殊专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对于技术专业性强的工种,要求建筑项目部和分包单位对入场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考试,全部都要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场,考试过程项目总监要参与;
(3)所有分项工程开始施工时,项目总监需要求工程部全面检查作业人员技术是否熟练?
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如果达不到要求,必须要清退出场,务必保证作业人员都是高素质的技术工人。
3、技术准备
(1)施工技术管理中心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季节性施工措施的编制进行审批,要求项目总监落实分层技术交底制度,让施工人员全面了解设计要求、工程特点难点、主要的施工工艺、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安全注意事项等;
(2)工程开工前,项目拓展中心负责将国土局提供项目地块控制点和标高移交给建筑项目部,并要求项目测量人员编制以此编制测量方案,设置永久性控制测量标桩,进行现场控制网的测放,并测定建筑物位置、主控轴线及尺寸、建筑物±0.000绝对高程,填写《工程定位测量记录》经监理审核后,由项目总监组织测绘部门验线。
4、材料设备准备
(1)项目施工过程所涉及的工程材料设备、周转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监测装置、都要提前准备。
大宗材料的购买都要经过招标选择供应商,施工技术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其中项目公司参与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施工技术管理中心参与配合成本中心、采购部招标。
对集团招标工作主要负责提供材料(设备)进场时间计划、工期要求;提供技术资料及要求;推荐供应商,负责审查历史合作记录;解答工程、工期及配合条款;参与评审技术标,并根据情况参与谈判;对项目公司、项目部发布定标结果。
对项目部招标工作,工程师主要负责审查供应商资质、考察供应商经济技术实力、监督招标过程是否符合公司规章制度等。
要求严格把关,确保选择优质低价的材料供应。
(2)供应商资格预审
1)根据项目部物资申请计划和工程设计要求选择供应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是选择的基础。
2)参与资格预审时应查看:
供应商的企业简介、样品/样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准用证、企业财务状况等资质证明文件;
3)当对经销商进行资格预审时,应对其提供的自身资料、生产商的相关资料进行查看;
4)采购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收集生产许可证、准用证、产品合格证,进场前验收;
5)资格预审时,应核对供应商或经销商提供的资料和资质证明文件的准确性、时效性。
(3)供应商考察
1)对材料有特殊要求、资信文件有疑义和第一次合作的供应商,应对供应商进行考察;
2)考察的内容为资格预审尚未包括的项目,如生产状况、人员状况、原料来源、机械设备产品应用情况、质量保证能力,以及对供应商提供保险、保函能力进行必要的调查等;
3)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和考察结果,判定供应商是否可以参加评选参加投标。
(4)开标和评标
参与评标人员,重点阅评技术标书部分,对材料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能力、产品品质、经济技术实力等方面进行对比,对经销商的信誉、提供指定品牌、供货能力及价格等进行评价,评选出最优的供应商,共上级决策参考。
(5)采购合同的约谈和签订
对拟选定的供应商,需要进行合同条件的约谈,施工技术管理中心重点对供货时间、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提出要求进行商谈。
合同签定根据公司规定的权限进行评审。
(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1、材料设备进场
(1)验收工作程序
1)集团供应材料验收工作程序:
供应商提交产品质量保证资料→项目总监审核(不合格不允许进场)→材料设备进场→工程部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质安主管和仓库管理员联合验收→与样品对比检查(部分材料要见证送检复试)→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仓库入库(不合格品,清退出场)→班组限额领料→现场使用;
2)施工单位自购材料进场验收工作程序:
施工单位提交产品质量保证资料和进场申请单→项目总监审核(不合格不允许进场)→材料设备进场→工程部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进场验收→与样品对比检查,见证送检复试→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仓库入库(不合格品,清退出场)→班组限额领料→现场使用。
(2)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资料的收集
1)产品验证由施工单位库管员与采购员共同完成,确认合格后提交监理验收并交工程部复核。
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材质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产品复检由项目部库管员配合试验员完成,并要求监理工程师见证送检;
2)必须收集产品生产企业材质证明、合格证明文件的物资有:
钢筋、水泥、商品砼、防水材料等;
3)必须收集产品生产企业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物资有:
有压力要求的管材、轻质墙体材料、特殊要求的油漆化工材料和涂料、粘接材料、保温等材料;
4)必须收集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说明书的物资有:
预制构件、钢构件、各种金属门窗、电器产品、各种阀门及水暖零件、电焊条、高压瓷件、灯具、高强紧固件、各种开关箱柜、绝缘材料、计量器具等材料;
5)采购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收集生产许可证、准用证、产品合格证,进场前查验;
6)所有原始质量文件都要经过工程部查验,项目资料员负责保存,并提供交工资料;
7)所有产品复试的质量检验结果报告由工程部负责索取后传递给项目资料员,同时将检验结果反馈项目总监复核后交项目资料员负责保存,并提供交工资料。
(3)材料设备进场验收
1)大宗物资到达前一天通知工程工程部准备验证必备计量工具、场内搬运器具等、规划堆放场地,并要提前熟悉合同内容、物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
2)物资进场,工程部会同项目库管员、采购员对材料设备的图样、文件、包装、外观质量、数量进行验证并作好记录,验证应做到:
核对进场材料设备是否符合采购计划或加工合同规定,核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与合同约定、已封存样品、产品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送货单、过磅单、装箱单等符合,验证质量合格,库管员作好记录(项目资料员备案),才允许卸货;
3)需复试的材料进场时,工程部和库管员进行数量和表面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即可卸货,并做好待检标识,及时通知试验员取样送检,待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4)一般情况下,工程部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抽检,但要监督项目库管员对物资应全数进行验收,验收方式按照国家标准、合同或采购前约定进行,对包装或整齐捆绑物资,库管员按照随机抽样进行抽查,抽查数量控制在进货数量的5%以内;
5)验证数量与到货凭证不符,采购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到场重新确认后允许卸货,如抽查样品质量、数量与到货凭证或已封存样品质量、数量不符,验证人员加倍抽样查验,仍发现不符合,库管员拒绝收货、标识并填写《不合格物资记录单》,由采购员通知供应商退货;
6)装饰材料的验证按有害物质限量的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执行;
7)招标主导部门应在采购合同(订单)中明确规定验证的方法。
采购负责人组织工程部、技术负责人、质监部等方面人员对所采购物资进行验收,并做好验证记录。
(4)进场材料设备的复试
1)复试的范围:
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必须进行复试的物资,如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砼添加剂、轻集料、砖、砂、石子、室内大理石、安全玻璃、人造木板、外门窗、外墙面砖等,原始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缺项、数据不清的物资,超出保质期、规格型号混存的物资;
2)试验由项目库管员提出《试验委托单》通知试验员取样,材料员、库管员配合,试验员送交指定试验站试验,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3)电梯、电器使用功能检验、电线电缆的绝缘试验、管材和阀门压力试验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必要时可送交具有法定资质检测单位鉴定;
4)商品砼进场检验,由试验员按照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在监理的监督下取样,制作试块和塌落度试验,并作好取样和塌落度试验结果记录;
5)装饰材料的复验按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执行和记录;
6)进场材料设备的复试都要有工程师或监理见证,必须按要求取样、送检和传递试验报告;
7)办理验收手续,进场物资经过验证和检验、复试合格后,由采购员与库管员办理验收手续,双方在验收凭证上署名,大宗材料和甲供材料要求工程师签名。
(5)紧急放行物资
1)因施工急需来不及验证,可对有些材料采取紧急放行措施;但对于那些不能追回或更换的材料(如砼),不允许紧急放行使用;
2)所有紧急放行的物资必须经过项目总监批准,由库管员做好记录,并在放行物资上做出明确标识,保证一旦发现其不合格时,能立即追回或更换时,才准放行使用。
(6)要求现场材料设备进行标识
1)砂、石、红砖、加气砼块等品种单一、不易混淆的材料和有外包装标识的材料,可不作产品标识,只作待验、已检合格标识;
2)水泥、防水材料等不作产品标识,要求作保质期限、待验、已检合格标识,标识内容要注明进场时间和检验状态;
3)钢筋应作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钢筋的材质、规格、待验或已检验合格;进入库房或作业面的物资均为合格,用合格卡或合格库作标识;
4)危险品、爆炸品、有毒物品标识用红色标记。
2、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内部验收工作程序
1)工程检验批质量内部验收工作程序:
班组自检→工序交接检→质检员验收→工程师(监理)组织验收;
2)分项工程质量内部验收工作程序:
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合格→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分项工程的检验批资料→判定合格,填写分项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单位提交验收合格记录,申请验收→工程师检查资料→工程师(监理)组织现场验收;
3)分部(子分部)工程内部验收程序:
分项工程检查全部合格→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资料自检合格→实体检测合格;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内部验收程序: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均已验收合格→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资料自检合格→工程部审阅→实体检查合格→项目总监组织验收;
5)工程竣工内部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提交分项工程检验合格资料→监理单位组织审阅→施工单位内部组织检查→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逐套初步验收→形成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施工单位整改→项目公司组织施工技术管理中心、产品设计中心、物业公司、营销管理中心等部门进行逐套复验→验收合格,移交物业公司;
6)工程质量检验按责任划分,包括:
作业班组自检、上下道工序及相关工序交接检、质检员专检、监理单位、工程师、施工技术管理中心验收;按检验性质分,包括:
测量放线检验、预检、隐检、工序/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项目工程验收。
(2)质量验收方法指引
1)每项工程开工前,各专业工程师及相关管理人员都要重新熟悉设计图纸、规范、标准。
2)在开始全面作业前,第一次施工及特殊、复杂的主体施工工序(如复杂的钢筋、模板节点)、装饰装修工程、水电空调安装工程,项目总监要求施工单位应实施“样板”“样板间”“样板块”制度,经项目总监验收确认后,作为全面施工时的交底内容,工程部、监理单位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以此为参照组织施工,并作为共同的验收标准;
A.样板工序正式开工前,项目总监应向建筑项目部进行技术交底,并提出质量标准;
B.样板工序完成后,项目总监必须按规定会同施工技术管理中心、产品设计中心、成本管理中心、合约部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才准以此为样板铺开施工;
C.每期工程砖砌体第三层完成后,由项目公司牵头组织施工技术管理中心、产品设计中心、销销管理中心、物业公司进行综合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继续施工。
3)检验批的检验
A.检验批的划分:
a多层及高层建筑工程中主体分部工程可按照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单层建筑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照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
b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基础工程可按照楼层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c屋面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不同楼层屋面可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层划分检验批;
d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e安装工程一般按照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B.检验批的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
a构成检验批的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由专业工长根据国家或企业的施工技术标准组织班组对完成的工序进行自检,并由班组长填写《施工质量自、交接检记录》,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其他班组互相检查,再由专业工长组织下道工序或相关工序的班组进行交接检查,合格后检查各方在《施工质量自、交接检记录》上签字确认;
b在班组自检、交接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在《施工质量自、交接检记录》上签字确认;
c对属于预检的工序(如模板),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质量检查员、工长进行预检并填写预检记录,提交工程师抽查;
d对属于隐检的工序(如钢筋连接),专业质量检查员在专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工程师组织隐蔽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并填写《隐蔽验收记录》。
C.检验批的验收:
a专业质检员在对构成检验批各工序专检合格的基础上(属于预检、隐检的工序均按照要求进行了检验验收)报请监理组织工程部验收。
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
b检验批要根据“样板”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的检验项目、方法、数量执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各专业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c检验批质量合格条件: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d检验批验收合格后方准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D.隐蔽工程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才准隐蔽,项目总监要仔细查阅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所有重要隐蔽部位必须全数检查验收,并现场拍摄,留下影像资料存档。
隐蔽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分项:
工程桩:
(预制桩、冲孔桩、搅拌桩)、基坑验槽、锚杆、防水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砖砌体工程、门窗塞缝、水电线管暗埋和预留、防雷、接地工程。
E.分项工程的检验
分项工程的验收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分项工程产品完成后,要求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进行检查,符合分项工程的验收合格条件,既可以判定分项工程合格,然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合格后向项目监申请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工程部及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分项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字认可。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
a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b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F.分部(子分部)工程产品的检验
a分部(子分部)工程完成后,首先由施工单位组织项目相关专业人员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检,重点检查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是否已经验收合格,验收资料齐全、有效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完整、有效。
b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组织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进行抽样检验或检测,并对分部工程的观感质量进行检验。
c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的抽样检验或检测必须在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督见证下进行,检验后应填写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作为分部工程验收的文件或记录。
d在资料检查及功能抽样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后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申请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由项目公司组织施工技术管理中心、产品设计中心,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G.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a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
(a)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c)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e)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b单位工程完工后,首先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照上述合格条件及相应专业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向施工技术管理中心申请复查。
C工程部对已完工程进行复验检查时,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a)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要按照分项工程对照进行,要求主要分项工程的资料要齐全,符合有关要求。
(b)安全和使用功能检验资料核查:
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检验资料的复查,不仅要全面检查其完整性,而且对分部工程验收时补充进行的见证抽样检验报告也要复核,合格后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c)主要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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