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予专业审批办法山东学位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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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予专业审批办法山东学位办
山东省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予专业审批办法
(鲁学位[2002]6号印发)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81)学位字002号文《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委(87)学位字016号《关于改进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1999]3号文《关于下放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批权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学位委员会负责山东省境内高等学校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以及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审批,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三条凡经教育部(原国家教委)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思想端正,其所设置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学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达到以下要求者,学校可于第一届本科生毕业的当年,向省学位委员会提出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请:
(一)能开出全部课程,其中多数课程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讲授,教学质量较好;
(二)实验课程、实习课程能基本开齐,具有一定的质量;
(三)有一定数量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学生做毕业论文(包括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四)各项考核制度健全。
第四条申请学校经本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向省学位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表》(一式五份,见附表一);
(二)《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表》(一式五份,见附表二;尚无应届毕业生的专业,不得提出申请);
(三)各项管理、考核制度,拟实施的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一式五份)。
第五条已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拟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于该专业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当年,向省学位委员会提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申请。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填写《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学校自评表》(一式五份),报省学位委员会审核备案。
第六条省学位委员会根据申请学校、申请专业情况,聘请有关专家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进行审核。
评审组由5-7人组成。
第七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的审核工作,分专家评审组评审和省学位委员会审批两个程序进行。
(一)对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审核。
先由专家评审组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专业进行考察、评审,做出是否同意将该专业列为学士学位专业的意见;再根据对各申请专业的评审意见、学校条件和各项管理、考核制度等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将该校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决议。
对已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审核。
由专家评审组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专业进行评审,做出是否同意将该专业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决议。
(二)省学位委员会对专家评审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对审核同意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校及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正式发文通知有关学校,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专家评审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学校和专业进行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票,方为通过。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由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一:
《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表》
附表二:
《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表》
附表一
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
授予单位评审表
申请单位
名称:
代码:
(公章)
批准设置本科学校时间
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年 月 日填
Ⅰ学校情况综述(办学指导思想、学科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情况、人才培养、行政机构和管理工作情况等)
Ⅱ教学设施情况
Ⅱ-1教室情况
主要教学楼名称
教学楼面积
(万M2)
使用状况
共计
Ⅱ-2实验室情况
公共实验室名称
公共实验室面积
(M2)
设备数
(台)
设备价值
(万元)
共计
Ⅱ-3图书资料情况
校(院)图书馆面积(万M2)
藏书量(万册)(含电子读物)
中文
外文
拥有期刊数(种)(含电子读物)
中文
外文
近3年图书文献资料购置经费(万元)
Ⅱ-4运动场地面积(万M2)
Ⅲ师资队伍情况
院(系、所)
名称
现有人员数
教授(或相当
专业技术职务)
副教授(或相当
专业技术职务)
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数
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数
人数合计
专业技术职务
合计
35岁以下
36~45岁
46~55岁
56~60岁
61岁以上
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Ⅳ科学研究(近3年)
出版
学术专著部
译著部
统编教材部
发表
共篇
国内重要学术刊物篇
国外重要学术刊物篇
论文
被SCI、EI、ISTP收录篇
全国性学术会议篇
国际学术会议篇
序号
近3年出版专著(教材)名称
作者(位次)
出版社
出版日期
序号
近3年厅局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
获奖人(位次)
名称、等级、时间
近3年的科研经费:
万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三年来人年均科研费万元
Ⅴ专业设置情况(专业较多时可加附页)
所在院(系、所)名称
专业名称
学制
办学层次
批准时间
专业建设计划和措施
Ⅵ教学与人才培养
类别
在校生数
首届招生数
应届毕业生数
已毕业人数
普通本科
普通专科
成人本专科
总计
教学改革情况与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措施
Ⅶ本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姓
名
出生
年月
党政
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党
派
最高学位
或学历
学科专长
工作
分工
Ⅷ本单位有关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简况
Ⅶ学校自评意见
校
学术委员会意见
校(院)学术委员会主席(签章):
年月日
Ⅷ审核意见
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组人数
同意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人数
不同意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人数
弃权人数
组长(签字):
年月日
省学位委员会审核意见
省学位委员会(公章):
年月日
附表二
申请列为学士学位
授予专业评审表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专业名称
专业设置时间年批准设置专科
年批准设置本科
学制
申请授予
学位门类
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
年月日填
Ⅰ专业综述(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及教学情况、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工作等)
Ⅱ教学设施情况
Ⅱ-1实验室情况
专业实验室名称
专业实验室面积
(M2)
设备数
(台)
设备价值
(万元)
共计
Ⅱ-2实习实践条件
Ⅱ-3专业图书资料情况
藏书量(万册)(含电子读物)
中文
外文
拥有期刊数(种)(含电子读物)
中文
外文
近3年图书文献资料购置经费(万元)
Ⅲ师资队伍情况
专业技术职务
人数合计
35岁
以下
36至
45岁
46至
55岁
56至
60岁
61岁
以上
教授(含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副教授(含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讲师(含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Ⅳ科学研究
Ⅳ-1近3年科研情况(含教学研究与教学成果)
科研经费
(万元)
出版专著
(含教材)部
发表学术
论文(篇)
获奖成果
(项)
鉴定成果
(项)
专利
(项)
Ⅳ-2目前科研情况
主要项目名称
科研经费
(万元)
合计
项
万元
Ⅴ教学情况
Ⅴ-1公共课
课程名称
课时
授课教师
课程名称
课时
授课教师
姓名
职称
姓名
职称
Ⅴ-2专业课
课程名称
课时
授课教师
课程名称
课时
授课教师
姓名
职称
姓名
职称
Ⅴ-3实验、实习课
课程名称
课时
授课教师
课程名称
课时
授课教师
姓名
职称
姓名
职称
Ⅴ-4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执行情况
Ⅵ学生情况(本专业)
类别
在校生人数
首届招生人数
应届毕业人数
已毕业人数
普通本科
普通专科
成人本专科
总计
Ⅶ学校自评意见
院系意见
院系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校
学术委员会意见
校(院)学术委员会主席(签章):
年月日
Ⅷ审核意见
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组人数
同意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人数
不同意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人数
弃权人数
组长(签字):
年月日
省学位委员会审核意见
省学位委员会(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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