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预防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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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预防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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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预防工作制度
免疫预防工作人员职责
一、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制订和实施预防接种年度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检查、督导和反馈。
二、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指定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进行认定,并提供技术指导。
三、提出第一类疫苗使用、分配计划,进行疫苗管理。
四、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更新、补充计划,指导乡镇冷链设备管理和温度监测工作。
五、指导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开展接种率常规报告,评价预防接种工作实施质量。
六、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处理;协助省级或市级开展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七、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参与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八、开展预防接种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对乡镇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对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九、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十、定期向上级报告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预防接种门诊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预防接种的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及以上,由居住地接种单位建立预防接种卡(簿)和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卡(簿)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迁出手续。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免疫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衣帽穿戴整齐,要持证上岗,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六、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和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七、严格疫苗的领发手续,爱护冷链和接种器材,杜绝疫苗浪费,提高疫苗利用率。
八、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簿)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应向群众宣传免疫预防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九、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合格配制时间的75%乙醇消毒;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无菌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的疫苗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十、接种结束后须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进行计算机录入并作好数据备份。
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乙肝疫苗的预防接种
免疫程序:
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剂,第2剂在第一剂接种后1个月接种,第3剂在第一剂接种后6个月。
接种操作:
接种前根据儿童年龄,按照免疫程序进一步核实接种对象和接种证。
同时要向儿童家长详细询问儿童近期的健康状况、既往疾病史、过敏史及接种疫苗的反应史,凡有禁忌症的对象应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并在接种证、卡上做好记录。
仔细核对疫苗,充分摇匀,无菌开启安瓿,准确吸取规定剂量。
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皮肤常规消毒,左手将三角肌绷紧,右手持注射器,与皮肤呈90°角,快速刺入针头长度的2/3,固定针管,放松皮肤,回抽无血,注入疫苗后快速拔出针头,用消毒干棉球稍加按压针眼部位。
在接种证上完整记录接种日期、疫苗批号及接种者签名。
嘱接种对象在观察室内留15—30分钟,无反应后方可离开接种门诊。
禁忌症:
发热、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对酵母成分过敏者。
注意事项:
接种前应充分摇匀;疫苗有摇不散的块状物或疫苗有裂纹者,均不得使用;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防偶有严重过敏反应发生时使用;接种者应在现场休息片刻;严禁冻结;于2—8℃下避光保存和运输。
不良反应:
个别人可有接种部位局部疼痛、红肿或中、低度发热,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
百白破疫苗的预防接种
免疫程序:
出生后满3、4、5月时接种第1、2、3剂,18—24月时加强1剂(第4剂),6周岁用白破疫苗加强1剂。
接种操作:
接种前要根据儿童年龄,按照免疫程序进一步核实接种对象和接种证,同时要向儿童家长详细询问儿童近期的健康状况、既往疾病史、过敏史及接种疫苗的反应史,凡有禁忌症的对象应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并在接种证、卡上做好记录。
仔细核对疫苗,充分摇匀,无菌开启安瓿,准确吸取规定剂量。
臀部外侧上1/4处皮肤常规消毒,左手绷紧皮肤,右手持注射器,与皮肤呈90°角,快速刺入针头长度的2/3,固定针管,放松皮肤,回抽无血,注入疫苗后快速拔出针头,用消毒干棉球稍加按压针眼部位。
在接种证上完整记录接种日期、疫苗批号及接种者签名。
嘱接种对象在观察室内留15—30分钟,无反应后方可离开接种门诊。
禁忌症:
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及惊厥史者;患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期)及发热者,暂缓接种;有过敏史者。
注意事项:
接种前应充分摇匀;疫苗有摇不散的块状物或疫苗瓶有裂纹者,均不得使用;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防偶有严重过敏反应发生时使用;接种者应在现场休息片刻;接种第一针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注射第二针;严禁冻结;于2—8℃下避光保存和运输。
不良反应:
个别人可有接种部位轻度红晕、痒感或有中、低度发热,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可自行缓解,如有严重反应及时诊治。
替代疫苗:
无细胞百白破(价格:
15元/支)
卡介苗的预防接种
免疫程序:
出生后接种1剂。
接种操作:
接种前要向儿童家长详细询问儿童近期的健康状况、既往疾病史、过敏史及接种疫苗的反应史,凡有禁忌症的对象应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并在接种证、卡上做好记录。
仔细核对疫苗,无菌开启安瓿,注入注射用水充分摇匀,准确吸取0.1ml。
皮肤常规消毒,左手绷紧皮肤,右手持注射器,食指固定针管,针头斜面向上,与皮肤呈10°—15°角刺入皮内。
左手拇指固定针管注入疫苗,使注射部位形成一个圆形皮丘,针管顺时针方向旋转180°角后,拔出针头,勿按摩接种部位。
在接种证上完整记录接种日期、疫苗批号及接种者签名。
对接种后的安瓿和注射器要妥善处理。
禁忌症:
有结核病、急性传染病、肾炎、心脏病者;患湿疹或其他皮肤病者;免疫缺陷者。
注意事项:
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疫苗瓶有裂纹者;接种卡介苗的注射器应专用,不得用做其他注射,以防止产生化脓反应;使用时应注意避光;于2—8℃下避光保存和运输。
不良反应:
接种后2周左右,局部可出现红肿浸润,形成小溃疡,可用1%龙胆紫涂抹,以防感染。
一般8—12周后结痂,局部淋巴结肿大软化形成脓疱,应及时诊治.
麻疹疫苗的预防接种
免疫程序:
出生后满8月时接种第1剂,18—24月时复种1剂(第2剂),6周岁加强1剂。
复种和加强可使用含麻疹疫苗成份的其它联合疫苗,如麻腮疫苗、麻风疫苗、麻风腮疫苗。
接种操作:
接种前要根据儿童年龄,按照免疫程序进一步核实接种对象和接种证,同时要向儿童家长详细询问儿童近期的健康状况、既往疾病史、过敏史及接种疫苗的反应史,凡有禁忌症的对象应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并在接种证、卡上做好记录。
仔细核对疫苗,无菌开启安瓿,注入注射用水充分摇匀,准确吸取0.5ml。
上臂外测三角肌下缘皮肤常规消毒,绷紧皮肤,右手持注射器,食指固定针柄,针头斜面向上,快速刺入针头长度的1/3—2/3,放松皮肤,回抽无血,注入疫苗后快速拔出针头,用消毒干棉球稍加按压针眼部位。
在接种证上完整记录接种日期、疫苗批号及接种者签名。
嘱接种对象在观察室内留15—30分钟,无反应后方可离开接种门诊。
禁忌症:
有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对鸡蛋有过敏史者;妊娠期妇女。
注意事项:
开启疫苗瓶和接种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疫苗复溶后出现异常浑浊、疫苗瓶有裂纹或标签不清者,均不得使用;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本疫苗;在–20℃—8℃避光保存和运输。
不良反应:
接种后一般无局部反应。
在6—10天内,少数人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以及散在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对症治疗。
乙脑疫苗的预防接种
免疫程序:
乙脑减毒疫苗出生后满8月时接种第1剂,乙脑灭活疫苗接种第1、2剂,2剂次间隔7—10天,18—24月时接种第2剂,6周岁接种第3剂。
接种操作:
接种前要根据儿童年龄,按照免疫程序进一步核实接种对象和接种证,同时要向儿童家长详细询问儿童近期的健康状况、既往疾病史、过敏史及接种疫苗的反应史,凡有禁忌症的对象应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并在接种证、卡上做好记录。
仔细核对疫苗,无菌开启安瓿,注入注射用水充分摇匀,准确吸取规定剂量。
上臂外测三角肌下缘皮肤常规消毒,绷紧皮肤,右手持注射器,食指固定针柄,针头斜面向上,快速刺入针头长度的1/3—2/3,放松皮肤,回抽无血,注入疫苗后快速拔出针头,用消毒干棉球稍加按压针眼部位。
在接种证上完整记录接种日期、疫苗批号及接种者签名。
嘱接种对象在观察室内留15—30分钟,无反应后方可离开接种门诊。
禁忌症:
发热,有急性传染病、中耳炎、活动性结核或心脏、肾脏及肝脏等疾病者;体质衰弱、有过敏史或癫痫史者;先天性免疫缺陷者,近期或正在进行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妊娠期妇女。
注意事项:
开启疫苗瓶和接种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疫苗复溶后有摇不散的块状物,疫苗瓶有裂纹或标签不清者,均不得使用;每年7、8、9三个月不能接种乙脑疫苗;2—8℃避光保存和运输。
不良反应:
少数人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偶有散在皮疹出现,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对症治疗。
流脑疫苗的预防接种
免疫程序:
出生后6—18月时接种第1、2剂,2剂次间隔7—10天,3周岁接种第3剂,6周岁接种第4剂。
A+C群流脑疫苗接种对象为2岁以上。
接种操作:
接种前要根据儿童年龄,按照免疫程序进一步核实接种对象和接种证,同时要向儿童家长详细询问儿童近期的健康状况、既往疾病史、过敏史及接种疫苗的反应史,凡有禁忌症的对象应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并在接种证、卡上做好记录。
仔细核对疫苗,无菌开启安瓿,注入注射用水充分摇匀,准确吸取规定剂量。
上臂外测三角肌下缘皮肤常规消毒,绷紧皮肤,右手持注射器,食指固定针柄,针头斜面向上,快速刺入针头长度的1/3—2/3,放松皮肤,回抽无血,注入疫苗后快速拔出针头,用消毒干棉球稍加按压针眼部位。
在接种证上完整记录接种日期、疫苗批号及接种者签名。
嘱接种对象在观察室内留15—30分钟,无反应后方可离开接种门诊。
禁忌症:
癫痫、抽风、脑部疾患及有过敏史者;肾脏病、心脏病及活动性结核;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
注意事项:
疫苗复溶后有摇不散的块状物,安瓿有裂纹或标签不清者,均不得使用;每一安瓿制品溶解后,应按规定人份一次用完,不得分多次使用;2—8℃避光保存和运输。
不良反应:
少数人可能出现短暂发热,局部稍有压痛感,一般可自行缓解。
如有严重反应及时诊治。
替代疫苗:
A+C群流脑疫苗(价格:
16元/支)
脊灰疫苗的预防接种
免疫程序:
出生后满2、3、4月时口服第1、2、3剂脊灰疫苗,4周岁时加强1剂。
(根据有关规定,4周岁以下的儿童每年的12月5日和次年的1月5日要进行脊灰疫苗的强化免疫)。
接种操作:
用消毒的药匙将脊灰疫苗送入儿童口中,用凉开水送服咽下。
月龄小的儿童,喂服脊灰疫苗时可将其碾碎,放入药匙内,加少许凉开水溶解成糊状服用,或将疫苗溶于5ml凉开水中,使其完全溶化口服咽下。
禁忌症:
有免疫缺陷者禁服,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期间禁服;发热、腹泻(1日大便超过4次)及患急性传染病期间、妊娠期间忌服。
注意事项:
凉开水冲服或直接服用,切勿加入热水或热的食物中服用;服苗前后半小时勿喂奶或吃热的食物。
–20℃—8℃避光保存和运输。
不良反应:
只有极少数婴幼儿发生一过性腹泻,可不治自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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