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培训讲义样本.docx
- 文档编号:3365616
- 上传时间:2022-11-22
- 格式:DOCX
- 页数:79
- 大小:57.46KB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培训讲义样本.docx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培训讲义样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培训讲义样本.docx(7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培训讲义样本
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产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培训讲义
一、概况:
(了解)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背景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
1980年8月,国务院开始对低压电器等产品试行生产许可制度管理,1984年4月7日颁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此制度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2、生产许可制度法律法规
6月29日国务院颁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9月1日起实施;
8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措施》(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11月1日起施行;
,全许办颁布了相关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全许办[]50~56、58号文件。
3、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范围
《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生产下列关键工业产品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产品。
4、预制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
1987年8月1日铁道部公布了《铁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措施》(铁科技[1987]703号);
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是第一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
1987年8月31日,铁道部公布《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铁科技[1987]704号)
1997年3月26日,公布《铁路桥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先张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许办[1997]09号)
5、对桥梁生产许可证相关要求
①8月铁道部科技司公布“相关客运专线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生产许可证相关事项通知”(科技技[]84号),通知要求:
“生产客运专线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企业,必需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才含有生产该产品资格。
”
②5月,全许办修订《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生产许可证发证细则》
二、实施细则(掌握)
1总则
1.1为了做好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40号令)、《中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措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0号令)等要求,制订本实施细则。
1.2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
该条起源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四条、第五条,含有两层意义:
不仅对生产企业做出了要求,还首次对销售和使用单位及个人明确了法律责任,并在第四十八条要求了处罚内容。
《条例》第四条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应该遵守本条例。
第五条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列入目录产品。
第四十八条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列入目录产品,责令更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本实施细则适适用于预制先张法及后张法、单线及双线、箱梁及T梁、全预应力及部分预应力、有碴桥面及无碴桥面客货共线、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
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产品单元以预应力工艺和梁型为划分标准。
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共分8个发证单元,详见表一。
表一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发证单元划分及替换标准
编号
单元名称
规格型号
规格替换标准
跨度
线数
高度
1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箱型简支梁产品
8m~40m
单线、双线
—
①同单元、同线数、同高度:
跨度按大梁类(24m及以上)及小梁类(20m以下)分别以大代小(如32m可替换24m,但不能替换20m,20m能够替换16m等);
②同单元、同线数、同跨度:
高度以低代高(普高包含高高梁、中高梁);
③同单元、同跨度、同高度:
线数以双(线)代单(线)。
2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T型简支梁产品
8m~40m
—
普高、低高
3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箱型简支梁产品
8m~40m
单线、双线
—
4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T型简支梁产品
8m~40m
—
普高、低高
5
后张法部分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箱型简支梁产品
8m~40m
单线、双线
—
6
后张法部分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T型简支梁产品
8m~40m
—
普高、低高
7
先张法部分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箱型简支梁产品
8m~40m
单线、双线
—
8
先张法部分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T型简支梁产品
8m~40m
—
普高、低高
说明:
①同单元、同跨度、同高度、不一样片数(4片式、2片式)T梁能够互代;
②同单元、同跨度、同高度,有碴、无碴桥面梁能够互代;
③同单元、同跨度、同高度:
许可开裂但限制裂缝宽度部分预应力梁、许可出现拉应力但不许可开裂部分预应力梁互代。
规格替换标准中高度不是指每种规格梁实际高度大小,而是指以普高、低高不一样设计而言。
从发证单元划分能够看出,箱梁规格型号按跨度、线数划分,T梁规格型号按跨度、高度划分。
2工作机构
2.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办事机构。
2.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铁路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组织起草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组织对《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组织对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申请企业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相关材料;负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其它事宜。
2.3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检验工作。
2.4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
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铁道建筑检验站
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桥梁和基础检验站
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金属和化学检验站
2.1~2.4要求了桥梁生产许可证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解释:
桥梁生产许可证工作机构分为管理机构和技术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许可证办公室、许可证审查中心、各省县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许可证相关部门均为管理机构;铁路专用产品审查部及检验机构为技术机构。
相互关系以下图: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本行政区域内许可证监督检验工作
行政主管部门在桥梁许可证工作中地位
铁道部科技司是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级主管机关,负责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生产许可证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依据《许可证条例》第三条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制订,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适时对目录进行评价、调整和逐步缩减,报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3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基础条件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3.1有营业执照;
3.2有和所生产产品相适应专业技术人员;
3.3有和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3.4有和所生产产品相适应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3.5健全有效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3.6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3.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严禁投资建设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情况。
3.8法律、行政法规有其它要求,还应该符合其要求。
4许可程序
许可程序可归纳为以下5个步骤:
①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许可证申请(5个工作日发受理通知书并转审查部);
2审查部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抽样(30个工作日内);
实地核查合格,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收到样品5日内完成检验,10日内完成汇报,检验时间不计在内);
3审查部汇总和审核,并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
4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查上报材料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
5国家质检总局作出是否准予许可决定(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符合发证条件颁发生产许可证(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内)。
4.1申请和受理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申证)时,应该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适用于法人企业生产许可证使用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时);
4)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局集团企业)主持并签发产品投产判定证书;
5)企业生产图纸(概图)。
以上材料前三项一式三份,省许可办、铁路审查部、全许办审查中心各一份。
后两项一份由省局受理后转审查部保留。
◆申请材料应注意问题:
相关营业执照:
《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均应覆盖申证产品(即桥梁预制,不是桥梁工程),且在使用期内(以受理时间为准),营业执照复印件应由申请企业加盖公章。
相关投产判定证书:
①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局集团企业)主持并签发产品投产判定证书,当法人单位为局集团时,必需为局集团上级总企业主持并签发证书;
②投产判定证书内容包含:
生产能力确定;工装设备计量、技术干部队伍确定;产品质量验证汇报(1榀静载试验、3榀外形外观);
③若生产工期紧迫,投产判定证书可于审查组进场实地核查时提供。
通常要求提供上级单位证实。
◆许可证申请书填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适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生产许可证申请。
集团企业和其所属单位一起取证,集团企业和所属单位分别填写《申请书》。
增项包含增加产品单元、增加规格型号、产品升级、增加集团企业所属单位等。
⑴封面
“产品类别”---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
“产品名称”---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
企业名称:
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络人及电话:
填写企业办理许可证人员姓名及有效电话
申请类别:
依据企业申请情况分别在发证等后面“□”中打“√”,集团企业和所属单位联合一起申证时在“增项”前“□”打“√”、单独一起申证时在“发证”前“□”打“√”。
申请日期:
填写企业实际申请时间,用大写数字填写。
(2)申请企业基础情况
企业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
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注册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分别法人和非法人营业执照)
生产地址:
填写申请企业实际生产场地具体地址,要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小区、乡、镇)、号(村)等。
年总产值、年销售额、年缴税金额、年利润:
填写企业上十二个月度实际完成情况,新投产、实际生产期未满十二个月企业,该四项指标可不填写。
(3)申报产品基础情况
包含国家产业政策情况:
对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
“产品单元”---按第1.3条表一填写,如”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箱型简支梁”
“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按第1.3条表一中型号规格填写具体跨度、线数及高度,如32m、24m双线普高
产品标准:
填写标准编号
申请类别:
按发证、增项、迁址、其它填写
一次申报产品数量多申请企业可附页,附页注明“申报产品基础情况附页”
(4)《企业关键责任人和技术人员情况》、《关键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明细》、《关键原材料外购件和外协件明细》《关键检测仪器、设备明细》4个附表
表四、表六必需按《细则》要求必备设备次序、按单元分别填写,方便省局查对,不然可能受理时需要返工;
按和生产桥梁产品相关内容填写;
当现场制梁场单独和其法人单位一起申证时,法人单位申请书此4个附表为空白;
当现场制梁场联合和其法人单位一起申证时,法人单位和现场制梁场各自填写其此4个附表。
(5)集团企业所属单位明细
本表适适用于集团企业取证情况。
集团企业和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生产许可证,由集团企业填写和其一起申请所属单位情况。
非集团企业企业此表可不填。
和集团企业关系:
填写子企业、分企业、生产基地及其它情况。
一页不够,能够增加页数,附页注明“集团企业所属单位明细附页”
(6)提交文件资料目录
包含申请时应提交全部材料及其它附件,按实际文件填写。
4.2企业实地核查
4.2.1审查部应该指派2~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制订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同时将审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4.2.2审查组应该根据《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措施》(见5.3)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统计。
核查时间通常为2~4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施组长负责制。
4.2.3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前向企业汇报核查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核查结论。
4.2.4审查部应该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并将核查结论通知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4.2.5对于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已受理企业,企业应该主动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实地核查应该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
4.2.6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2.7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不再进行产品抽样检验,企业审查工作终止。
1月6日,全许办[]1号文“相关严格按时限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通知”深入强调许可证审查时限,企业延期申请也不能认可,将存在超出30个工作日进场核查企业即使经过也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风险。
4.3产品抽样和检验
4.3.1企业实地核查合格,审查组依据《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抽样规则》(见5.4)抽封样品,通知企业全部负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络方法,由企业自主选择,并填写《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抽样单》(见5.4.1及附件四)一式三份。
4.3.2经实地核查合格,由核查人员通知企业自主选择检验机构依据本细则附件五进行现场检验。
4.3.3检验机构应该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5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于10日内出具检验汇报一式三份(审查部、审查中心和申证企业各一份)。
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要求期限。
依据该条检验时限要求,混凝土耐久性及防水材料试验须提前进行委托检验。
4.3.4对于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已受理企业,企业应该主动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无正当理由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应该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
4.3.5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4审定和发证
4.4.1审查部应该根据相关要求对企业申请书、营业执照、核查统计、核查汇报和产品检验汇报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4.4.2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4.4.3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决定。
符合发证条件,国家质检总局应该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内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应该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4.4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将获证企业名单以网络(http:
//)、报刊等方法向社会公布。
4.5集团企业生产许可
4.5.1集团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分企业或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含有法人资格,能够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含有法人资格,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4.5.2各所属单位不管是否含有法人资格,均能够和集团企业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4.5.3其它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参考集团企业办证程序实施。
◆所属单位能够单独或联合和集团企业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含义:
单独申请:
是指非法人制梁单位使用方法人单位名称和本单位名称结合起来进行新发证申请、而不是增项申请,现场审查非法人单位并进行产品检验,发证按正附本处理,使用期为单独使用期。
联合申请:
集团企业以本身名称同时申请多个制梁点生产许可,必需将全部所属单位在申请时注明,当全部所属单位均取得了生产许可证时,集团企业方可同时取证;证书使用期为同一使用期。
5审查要求
5.1企业生产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应含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见附件一)
5.2企业生产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见附件二)
5.3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措施(见附件三)。
5.4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5.4.1.1抽样规则:
a)抽样方法:
在梁场自检合格库存成品梁中,采取随机抽样和特定抽样相结合抽样方法。
b)抽样标准:
静载试验样品梁六个抽样标准(即最不利标准):
①跨度——以大代小②梁别——以双代单
③梁高——以低代高④设计——以弱代强
⑤工艺——以难代易⑥质量——以劣代优(指张拉龄期最短、强度、弹模较低者)
c)外形外观样品梁三个抽样标准:
直曲并存、跨度兼顾、龄期覆盖
d)抽样基数:
Ⅰ.箱梁:
每单元梁基数包含库存全部成品梁,通常不少于10榀。
若有两种及两种以上跨度时,每种跨度不少于5榀。
Ⅱ.T梁:
每类梁基数包含库存全部成品梁,通常不少于30片。
若有两种及两种以上跨度时,每种跨度不少于10片。
e)抽样数量:
1)静载试验样品梁抽1榀/片;
2)外形外观样品梁:
Ⅰ.箱梁:
抽6榀。
Ⅱ.T梁:
抽10片。
5.4.2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判定标准
5.4.2.1检验依据:
a)产品标准:
TB/T3043-《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
TB/T2484-《预制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T梁技术条件》
铁科技[]120号《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
b)产品图纸:
按铁道部部级技术判定会审定、按要求程序同意标准图、通用图或部设计图(即各铁路设计院设计且经部认可设计图)
c)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分别实施附件五-3及附件五-4。
5.4.2.2检验项目:
1)静载试验2)混凝土耐久性
3)混凝土强度及弹性模量4)管道压浆
5)钢筋保护层6)横向预应力孔道
7)横隔板8)梁体外观质量
9)表面裂纹10)梁体外形尺寸
11)预埋件12)防水层
5.4.2.3检验方法:
1)试验——静载试验,R终张/放张、E终张/放张,R28、E28;
2)测量——外形尺寸、外观质量;
3)核查——对包含龄期项及过程控制项进行查验资料及定性校核。
如:
混凝土耐久性6项指标;R初张、R终张/放张、E终张/放张、R28、E28、R保护层、R封端、M压浆;弹性上拱、终张拉/放张30d上拱度等。
相关“混凝土耐久性指标”和“防水卷材及涂料试验”项目提前进行检验测要求:
1、此两项试验应该在发证实地核查或产品检验前委托桥梁许可证指定检验机构进行。
2、为了确保委托检验真实性,要求由梁场委托,不能由原材料生产企业提供汇报。
3、该两项试验只有当申请生产许可证检验时,才须在指定检验机构进行,其它批次或过程检验没有要求。
5.4.2.4产品质量合格判定准则:
采取关键项点合格率和关键项点评分法相结合评定措施。
1)关键项点合格率100%;
2)关键项点评分:
外形外观样品梁平均得分大于或等于85分,且单件梁得分不得低于80分;以上两条同时含有,方可判为产品质量合格。
5.4.2.5静载试验合格判定:
若静载试验样品梁抗裂安全系数Kf≥1.20及静活载挠跨比ψ·f实测/L≤1.05·f设计/L均满足检验要求要求,则判定为静载试验合格;
若静载试验样品梁抗裂安全系数Kf≥1.20及静活载挠跨比ψ·f实测/L≤1.05·f设计/L其中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一次静载试验不合格;一次静载试验不合格许可复试,再抽取2件,进行二次静载试验。
若复试样品梁抗裂安全系数及静活载挠跨比均合格,则仍可判为静载试验合格(不合格试验梁除外);
若复试样品梁抗裂安全系数及静活载挠跨比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静载试验不合格。
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判定标准具体按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评分表实施。
6证书和标志
6.1证书
6.1.1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6.1.2生产许可证使用期为5年。
6.1.3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产品单元,根据本实施细则要求程序进行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需要增加产品规格,同单元不一样规格,按表一要求能够替换无需申请规格扩项;反之,需申请扩项,并根据本实施细则要求程序进行产品检验。
符合条件,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使用期不变。
6.1.4在生产许可证使用期内,当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发生较大改变时,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将适时修订本实施细则,组织必需补充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
6.1.5在生产许可证使用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发生较大改变(包含生产地址迁移、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企业应该立即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审查部应该根据本实施细则要求程序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
6.1.6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改变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未发生改变,企业应该在变更名称后1个月内向企业法人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申请。
6.1.7企业应该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
6.1.8集团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新增所属单位需要联合和集团企业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新增所属单位审查合格后,换发生产许可证,但使用期不变。
6.2标志
6.2.1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应该自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桥牌上下边缘中央)及《制造技术证实书》封面左上角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生产许可证标志由“生产许可”汉字字样组成。
生产许可证编号为:
XK××-×××-×××××。
其中,XK代表许可,前两位(××)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6.2.2含有法人资格集团企业所属企业单独办理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及说明书上应该标注所属单位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所属单位和集团企业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应该在其产品及说明书上分别标注集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生产 许可证 实施细则 培训 讲义 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