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老妈先救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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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老妈先救谁
老婆老妈先救谁
狗该不该被食用:
伦理道德与法律
2014-9-281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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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清宇一文
开宗明义:
什么是伦理、道德?
西方古今哲学家、思想家一直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
先是把伦理与道德混为一谈,后来虽试着加以区分但仍然泾渭不明;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亦如此。
伦理与道德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
前者事关次序,后者事关善恶;前者随势应时可以变不行为行,后者无论何时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
本文旨在阐明伦理与道德的本质区别,分清两者之泾渭、分立《伦理学》与《道德学》(或分立而合著)——改变两者混淆的现状(顺致8月6日锵锵三人行许子东教授与竹幼婷女士)。
一,什么是伦理
老婆、妈妈同时掉进水里,作为妈妈的儿子和老婆的丈夫你先救谁?
据说这是个考验男人内心情感取舍的“经典刁钻难题”。
XX了一下、答案百出:
先救妈的、先救老婆的,我救老婆、让我爸救我妈;谁离得近先救谁、把水都喝干了的;救一个然后陪着另一个殉葬或者干脆一起死的;老婆可以再找,妈只有一个的;以及以生命的长短来计算和东西方家庭观之不同所导致先救哪一个的。
还有列举安徽青年郭某的实例,也有臭骂出题者愚蠢、无聊的。
表面上看这是个进退维谷、两难选择之刁钻、以致阴险的情感测试,“且”条件是人为“限定死”的,即没有任何其他附加条件:
什么谁近先救谁呀、我救老婆我爸救我妈,把水喝干了、陪着一起死…等等。
此题给定的条件就是两个待救的人与你的距离完全一样,你只能先救其中一个、另一个可能溺亡——而你还得活着。
如果附加了其他条件、此题还能称之为“经典刁钻的难题”吗?
现实中安徽郭某先救了他老婆这一例证、其实际情形超出了此题给定的条件,小伙依现状(老婆离他近)做出了符合逻辑的施救,由此得到的结果(答案)已与此题无关了。
而本质上此题的答案是有着客观、现实之内在的逻辑依据的:
就是面对灾难时的人类,应该依据“什么”来让渡“生的权利”?
答案是“伦理”!
——什么叫伦理?
定义:
次序的逻辑①。
即在面对灾难时让渡“生的权利”是按照一定的逻辑次序的,“此一”次序在现实中的客观呈现是由弱到强的;就是说让渡“生的权利”最先与最弱的个体,然后次之、再次之。
那么就人类社会而言个体的由弱到强分为几个层次呢?
大致四个:
孩子、老人,中青年女人、中青年男人。
这一“次序的逻辑”不论是在泰坦尼克的沉没,还是在雅安、汶川、唐山的灾难中(大人把生的希望留给孩子、男人把生的希望留给女人、成年人救护老人)都得到了印证。
这就是人们在灾难面前让渡“生的权利”之一般的原则。
特殊情况下此一“次序的逻辑”也是以一般原则为基础所做的变通。
例如美国灾难片《山崩地裂》中有这样一个场景:
“中年的男女主人公在灾难来临之际带着两个孩子去接孩子的姥姥共出灾区时需坐船出逃一段路程,但小船超载了,必须有一个人下船殒命;如果按伦理即‘次序的逻辑’之一般原则,孩子最弱、老人次弱、孩子妈第三,则男主人公应该下船;可男主人公下了船就只能由孩子妈带着三个都需要照护的老幼如何冲出灾区呢?
如果孩子妈下船男主人公面临同样的问题;只有体能最好的男女主人公同时存在,一个负责上岸后驾车往外冲,一个负责照护那三个弱者之中的两个,才有脱离险境的最大可能——所以,只能在老人与孩子之间进行选择。
按照‘次序的逻辑’保护孩子优先,为此影片中呈现出老人家毅然决然地站在了流淌着岩浆的河水中,把‘生的权利’让渡给了孩子们”。
——这依然吻合了伦理原则②。
所以依照伦理的原则那个所谓“经典刁钻难题”之正确的答案就是:
你先救你妈!
为此答案如果你相亲相爱的老婆感到很失落、很伤心、甚至很愤怒…你就对她许下这样的诺言:
“亲,假如我和妳亲爱的老爸同时掉进水里妳一定要先救妳老爸,为此我下辈子一定还娶妳,因为妳尊重伦理!
”——而且理论上所有的男人都是未来的老爸,所有的女人都是未来的老妈!
!
当然、违反伦理的行径也是有榜样的:
比如《泰坦尼克》里的那个富贾,像贼一样的溜进了为着拯救妇女③与孩子们的生命之船;还有在火灾面前弃孩子们的安危于后,高喊着让“大人”先走的马弁!
二,什么是道德及与伦理的区别
道德的定义:
心、行,之美善。
心术、行为谓之“道”;美在这里是“称赞,赞扬”之意——与后面的“善”连接起来就是被称赞为善的即为“德”——与前面的“心、行”连接起来即“心术、行为,被称赞为善的④就是‘道德’”。
“有利”而为的道德是职业之德(职业道德),你应该恪尽职守;“无利”而为的道德是无责之德(不能强求),人自当慈悲⑤为怀。
法律约束你不许为恶,此乃德之底线人不应逾越;仁爱自发你可以为善,恻隐之心大家量力而行。
伤害到你基本生存现状的善举它就超越了“一般的”道德范畴那叫崇高(终极至上);为了伟大(第一位的)的目标而“奉献自己”就是牺牲。
——所以因公平而正义的事业献身那就值得赞颂;为了一根木头或几只猪、羊而殒命你就不能宣扬!
道德的本质是“心、行,向善而不能为恶”,为此凡是不损害他、她人“实际”利益的行为一般都不违反道德。
这样婚外恋、同性恋、安乐死,以致性交易等…就都属于违反了“伦理”⑥而非道德(违背他、她人意志除外)。
只违反伦理、不违反道德一般只作为公众的谈资而不会引起公愤,因为“兴趣”的转移是人性的本能你我都在其中⑦。
所以婚外恋、同性恋、安乐死、性交易等…很难达成共识而为全世界所普遍入罪、以致入法;但违反道德的行径则都会招致谴责而引起公愤。
为此法律禁止一切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即便是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垃圾,理论上也都在禁止之列(损害公众利益);只因监管难以周到而主要靠个体的道德自觉。
总之法律不能强迫你为善,因为“善的”本质排斥强迫;但禁止你作恶,因为“恶的”本质是阴、损,坏德。
如此、违反伦理面临的是次序的调整,比如婚外恋的你是离婚后再与他、她人来往,还是断掉与他、她人的关系,回到你原来的家庭次序中;亦或是随着社会不同时期之“人文观念的改变(我们对我们行为看法的改变)”将不伦理——伦理化:
即同性恋、安乐死、性交易⑧等合法化(乃至未来废弃一夫一妻)来调整伦理次序⑨;但是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则“永远”都会被人们所唾弃而不容于世。
所以婚外恋也好、安乐死也罢…只会引起公议;但把商品房说成是“刚需⑩”、同时不提供必要的保障房、廉租房,以此驱使、逼迫着广大民众呕心沥血地去购买或租赁高价商品房而付出沉重的代价——就是十足的缺德并必然引起公愤!
综上,对落难女童小悦悦的视而不见属于道德沦丧(沉没、抛弃)——能善不善;而老婆老妈不知先救哪一个那是伦理无章(没了规程)——次序乱了。
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也是如此:
吃不吃动物、吃什么动物,以及利用什么资源、怎样利用资源,属于伦理规则⑾;而友善动物、爱护环境,还是虐杀动物、糟蹋自然,就是道德文章⑿。
为此道德的作用基础于伦理,尤其其宏观的定位决定着整个世道的运行趋向。
比如政治的定义是“利益的安排”,则“政治伦理”就是“利益安排之次序的逻辑”。
那么一个社会“利益安排之次序的逻辑”应该以什么为先呢?
当然是以保障“‘人的’基本权利”诉求,即人居、医疗、教育无忧为先。
但如果“利益安排者”以满足“一己之私”为先,那么此“利益安排之次序的逻辑”、即政治伦理就必然遭到践踏——从而使得广大民众之基本的“人生”诉求得不到适时、应有的物质保障!
并且“我”字当头只顾满足“一己私利”之缺德的政治伦理也会上行下效地蔓延于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
损人利己、不择手段,唯利是图、投机钻营…而且乐此不疲就会成为此一世道的价值取向。
所以宏观道德制约着微观道德,政治的“心术”决定着“行为”的方向。
以“德”治国就不能唯我独尊而“强加意志”,因为“强迫即恶”违背“善的”主张!
三,伦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法律的定义:
仿效的规则。
——它规范的都是人类的行为;而人类所有的行为都包括在伦理与道德的行为之中。
由此规范人们行为的法律在本质上也就此分为两类:
伦理法与道德法⒀;则其法理来源也就必然以“伦理与道德”之行为的不同性质(作用、特点)作为根据。
那么依上述《一》《二》所论之伦理与道德的不同性质,其法律规范的内容之调整与变化在原则上呈现的只是“伦理法”的调整与变化。
——因为次序的“习俗”多为时代的产物,所以伦理顺时而变:
比如原来违法的同性恋、安乐死…现在合法了;而心、行的“善恶”是本性使然,为此道德必须恪守:
即原来属于犯罪的抢劫、诈骗、强奸、杀人现在还是犯罪,只是惩罚的方式有了改变(从车裂、凌迟变为枪毙、注射,或千百年刑期)。
这样,人类的法律之发展、变化的定律就是:
顺时伦理,恪守道德!
而伦理的三个原则是:
一,守序(时务);二,理解(宽容);三,应变(更新)。
道德的三个标准是:
一,禁恶(底线);二,行善(博爱);三,崇高(使命⒁)。
注解:
①“次序”的定义:
先后排列(逻辑的定义是“顺理成章”。
次序与逻辑的定义相连、即为:
先后排列的顺理成章)。
此词在社会运行的其他方面、如交通运转时称为“秩序”,定义为“条理的安排”;在工作中、如行使具体实体法时称为“程序”,定义是“规范排列”——则秩序、程序,其本质都是“次序的排列”问题,只是不同语境、不同选用罢了;而且它们还是个实践、完善的结果!
就如民主“本身”属于人类诉求的自然法则(即:
个体自由,集体民主!
)——可在“具体施行”民主权利的时候,就有个如何“运作”的问题;而运作的“本身”是需要一定的经验积累的:
但积累过程中的是是非非,并不否定“民主权利”本身!
②如果面临诸如《天地大冲撞》那样的全人类灾难,其伦理之“次序的逻辑”就要变通到更加宏观的层面:
如何延续“整体”人类及其文化香火的方方面面…比如影片中的“方舟”计划。
③在那种情形下、把孩子们交由中青年妇女照护应该是最好的选择,符合变通原则。
所以我们在影片中看到的不仅是很多男士不上救生船,还有一对儿老年夫妇坦然地躺在床上,甘愿与大船一起沉没——如同《山崩地裂》中的老人:
在此向英雄的爷爷、奶奶,姥姥、老爷们致敬!
(英雄的定义:
无畏的气概。
)
④善的定义:
仁爱淳厚(仁爱指:
同情与呵护;淳厚指:
朴实与宽容)。
心术的定义:
怀揣的道道儿。
⑤慈悲的定义:
施与爱忧其苦。
(而慈善的定义是:
爱的良好。
如果行善者大张旗鼓、鸣锣开道、索要表扬、博取名头,并叫受助者曝露在镜头之下尽显卑微;甚至要求人家感恩、写思想汇报...这还能叫‘爱的良好’吗?
良好的定义:
舒适,惬意。
)
⑥婚外恋“次序”错在:
“我”是你老婆她怎么加进来啦?
至于伤害感情“本身”并不构成实质的利益侵害(吵架也伤害感情,但不能因此就判其违法吧?
);违不违反道德视其是否存在欺骗行为!
公开、坦承就不违反道德;可若因此事导致离婚,责任方就可能要为其所犯的“伦理”错误付出应有的利益代价(实情可能复杂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总体归于伦理的范畴)。
性交易“次序”错在:
生活收入是靠人们的头脑思考与心智、能力以及社会保障(理论上),怎么能把“生殖器官”商品化——来换取酬劳呢(人‘本身’及‘本身的器官’不能商品化,否则就会出现‘惨无人道’的事件)?
所以社会分工没这一项!
至于聚众性交、血缘性交,其称谓就叫“淫乱”与“乱伦”;同性恋、安乐死也属于“乱了”习俗(习俗的定义:
通常的做法)。
⑦兴趣的定义:
喜好的趋向(而‘性趣’的定义是:
能力的兴味。
性趣是指某一‘能力’的强、弱,有、无;而兴趣指的是喜好的‘方向’。
方向原则上不会固定不变:
本能所致。
由此使得人类的文化创造多姿、多彩,文化的发展无边,无沿)。
⑧单就“性交易”本身而言,在经济发达、法制(或行规)健全的环境里可以商榷:
经济发达、社会保障健全使之不致‘单纯’为生计而性交;法制(或行规)健全以防止其出现‘违反人道’的性交行径。
⑨其它、比如农业伦理的调整与变化也是如此:
原来的农业伦理有“不误农时”,“自然农业”等。
现在随着人类农业科技的发展与进步,反农时的作物不断涌现、转基因技术日臻成熟——突破、改变了原有的农业伦理,催生了新的农业伦理。
⑩刚需的定义:
硬性必用品。
即普罗大众不可或缺的生存所依。
所以馒头、米饭是刚需,满汉全席能是刚需吗?
一夫一妻是刚需,三宫六院能是刚需吗?
保障房、廉租房才是刚需,张口就几十万、上百万的“商品房”——怎么就成了刚需了呢?
⑾比如狗该不该被食用的问题本质上是个伦理问题。
按照自然万物之伦理的“顺位”来讲、人是第一位的;其它一切都可以为人所安排,利用。
所以吃狗肉及其它一切动植物均以此伦理为根本依据。
为此爱狗协会也好、动物保护组织也罢,以致各国政府、议会——“在理论上”你都不能法律强行禁止吃狗的行为;也就是喊喊口号、呼吁呼吁,至多联合抵制罢了。
但由于由来已久的,在生产、生活中长期形成的,人与狗之相依、相靠、相亲、相近的特殊伙伴关系…逐渐演化为形影不离、忠诚相守,甚至生离死别的“亲眷”关系,其“狗的”伦理顺位就超越了其它一切动物以至“位极人臣”——并且养狗又是全人类第一位之最普遍的现象。
所以对狗的食用与否才会招致超越其它任何动物的,最强烈的反响:
这就是食用除狗以外的其它动物不会招致如此强烈反应的伦理依据。
而使狗不被食用的伦理“地位”能不能在法律上得以保障仍要以各个国家、地区之社会经济状况与习俗,及人心所向的程度而定。
目前的人类虽不能全面、统一的立法保障诸如狗、海豚等动物…不被食用的伦理地位,但以当今世界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和主导(决定性的引领与传播)群体的素质意识:
给各种协会、组织发起的呼吁、抵制、保护种种动物免遭侵食的运动奠定了良好的人文基础——使之大有可为。
这样,狗该不该被食用的结论就是:
该食用的食用,不该食用的不食用;而总体的趋势是人类在向着不该食用狗肉之“次序的逻辑”全面转进。
伦理的演化依托发展;促进的方式应时顺势——共同把握吧!
⑿至于既然动物可以被食用,为什么不能被虐杀?
这仍然属于伦理规则问题。
因为食用动物属于“自然伦理”——是上帝赋予人类生存的“逻辑”权力。
而虐杀动物与食用它们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而且有悖于人类的生存所需:
有如粮食是可以食用的,不是用来糟蹋的;林木是可以用来盖房的,不是用来乱砍乱伐的;罪犯是可以死刑的,不是用来虐待的(现在对食用动物的屠宰也多践行了‘人道’的办法)。
所以虐杀动物是施虐者冷酷、残忍、涂炭生灵以博取快感之邪恶心灵的写照!
⒀“伦理法”指那些规范人们行为“次序(秩序)”的法律,如《婚姻法》、《交通法》、《环境法》等;“道德法”指那些规范人们行为“善恶”的法律;如《刑法》——前者规治你犯错;后者规治你犯罪。
(“规、治”指相劝,惩办。
)所以《伦理学》以研究各领域之伦理次序的成因及未来发展变化的趋势为主;而《道德学》以研究博爱的本质、慈悲的必然与行善的运作条理——以及为恶的成因、危害与矫正的方法为主。
⒁使命的定义:
时代的重托(即为:
所处阶段的历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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