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中心系统运维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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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会议中心系统运维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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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会议中心系统运维项目
视频会议中心系统运维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BIECC-ZB5492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财政局的委托,就视频会议中心系统运维项目(招标编号:
BIECC-ZB549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视频会议中心系统运维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61.764万元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7月17日至2018年07月24日,每日9:
00-17:
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08室。
)
3.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
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4.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08日13:
30至14:
00(北京时间)。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08日14:
00分(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北京市财政局一层四会议室
届时请贵方派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室(100083)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帐号:
10242000000002546
联系人:
关女士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招标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条款号
内容
1
\
项目名称:
视频会议中心系统运维项目
2
\
采购人名称:
北京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3
\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室
4
\
投标保证金为项目预算金额(或分包控制金额)的1%(人民币:
6200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支票、汇票、电汇和招标代理机构可接受的保函(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开具的保函)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帐号:
10242000000002546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
5
\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内。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被视为无效投标。
6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
1份副本份数:
5份。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1套(U盘),并承诺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并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
\
投标文件的装订与密封: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须密封胶粘装订。
使用活页夹、拉杆夹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8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凭证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其他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同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9
\
参加投标时,投标代表若是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除投标文件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还需持有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
\
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11
\
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
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下列情况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总预算金额;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财政部87号令第36、37条中提及的恶意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提供虚假文件的;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下列文件的;
附件1投标申请函
附件2投标一览表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附件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附件6投标保证金
附件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8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附件8.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8.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8.3投标人资格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8.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8.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8.6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8.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8.8投标主体信用记录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1.1“采购人”系指北京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服务商或投标人。
1.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
2、合格的投标人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够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内容,并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
2.2投标人应遵循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3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联合体投标
3.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发布招标公告
5、公告发布的媒体与内容
5.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二十日。
公开招标公告应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2)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3)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公告期限;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6、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应当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
为准。
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三、招标文件说明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购买、招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3)服务合同
(4)服务要求
(5)投标文件格式
(6)评分方法和标准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
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9、投标文件语言
9.1由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和往来书信应以中文书写。
10、计量单位
10.1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附件1投标申请函
附件2投标一览表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附件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附件6投标保证金
附件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8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附件8.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8.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8.3投标人资格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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