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二届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题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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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二届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题报告
关于十二届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专题报告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十二届省委巡视对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进行了巡视。
根据要求,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事项合计项,已经整改完成的项。
.关于“党委会议基本不议党,无制度无计划”问题的整改
制定完善《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并狠抓落实,每月召开党委常委会不少于次,每年召开党委全委(扩大)会议次。
年共召开党委常委会次,传达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讲话精神,讨论党政工作要点,审议党委工作报告等重要文件,讨论决定党员发展和干部任用,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等。
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坚持重点领域集体决策,举凡“三重一大”事项都经过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
.关于“管理干部宽软,双重组织生活不落实”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按照《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要求,狠抓选拔、任职、监督制度落实,在干部选任中严肃纪律、严守规范,严格落实,确保选拔任用办法落到实处,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会和常委会集体决策、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工作交接等各项程序,选强配齐干部。
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和“五个一律”要求,全面落实干部回避、免职、辞职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开展关键岗位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干部请销假制度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加强干部个人事项申报与抽查工作,不断加强干部管理力度。
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要求院党政领导除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到所在党支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同时带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党委要求班子成员必须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和党委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并对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进一步落实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进行次中心组学习,年组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次、专题学习辅导报告次。
.关于“基层党建普遍没有建立‘三会一课’制度”问题的整改
将年确定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年,开展年度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述职考评。
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工集中学习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和单位每学期逢单周周三下午开展党组织活动和学习,党委开展专项督查;印发《以立项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实施办法》,通过立项形式促进党日活动开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要求基层党组织制订具体计划,狠抓计划落实,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督查。
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年度党总支、党支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
.关于“党员干部党建知识严重匮乏”问题的整改
根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部署,抓紧抓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理论素养。
年以来举行中层干部集中轮训次,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次,召开专题报告会次,党委书记为党员干部上党课次,党委常委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为分管部门和联系院部师生讲党课各次。
各党支部认真落实集中学习制度要求,每单周三下午统一进行集中学习,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建知识。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制度严重缺失”问题的整改
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在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组织队伍建设、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做好建章立制,推进依法治校,修订完成《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章程》,修订完善规章制度余项,废止规章制度余项,形成《规章制度汇编》卷。
完善责任网络,重新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分解和压力传递机制。
.关于“纪委聚焦主业不够,监督重点不突出,覆盖范围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党委制订《关于进一步深化“三转”的推进措施》,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纪委职能、完善纪检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
纪委聚焦主业主责,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和“三重一大”事项,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紧盯新校区建设、人员招录、选人用人、招生考试、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严格监督;进一步强化对省教科院项目招标、职称评审等方面的监督。
.关于“纪检监察力量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
调整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充实人员配备。
在中层领导班子换届和机构设置工作中,撤销了纪监审办公室,分设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已配备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名,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处长)名,监察处副处长名;配备纪检员、监察员各名。
.关于“财务制度不完善,内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配备党委常委、总会计师名,通过中层班子换届调整了财务处领导结构,将处长、副处长都换成科班出身的财务专业人员。
完善财务制度,加强支出管理,做好财务制度废改立工作,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项。
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规定各项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
修订财务报销管理规定,明确关键岗位职责权限和支出报销流程,严格账户管理,规范支出行为。
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实行无现金结算。
健全内控机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原则设置机构和岗位权责,明确责任,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明确经济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重大合同组织校内外专业人员参与审核;科学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和资产配置标准;规范基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实行工程款支付“两支笔”会签制度,大中型建设项目须按规定实行过程跟踪、全程审计。
.关于“多领财政补助”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制订院《预算管理办法》,优化内部经济运行秩序,保证预算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发挥预算管理在学校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
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根据预算管理办法,完善预算“两上两下”的编报程序,加强对基础信息资料的审核把关。
在预算编制中加强对一上、二上基础信息资料的审核,确保在校生人数上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杜绝误报学生人数、误领一般性财政资金现象的发生。
多领的财政拨款共计万元,已请省财政厅在下拨年生均拨款中予以扣除。
.关于“基金会费用用于发放奖金”问题的整改
对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对基金会理事会按规范进行了调整。
完善基金会的决策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控支出范围,规范支出管理。
将应在行政大账列支的年度院教学实绩奖、科研奖合计万元返还院基金会。
.关于“无证收费与坐收坐支”问题的整改
严肃查处坐收坐支问题,对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严格收费许可规程,凡需要办理收费许可证的项目,由财务处依法办理收费报批手续,凭公示、合同、预算等材料提交申请并获批收费许可证后再实施收费;完善并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优化支付手段,推广并完善网上收费,填补坐收坐支制度漏洞;加大财务处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力度,选聘名会计人员,增加培训收费派驻力量,避免以往节假日培训活动收费人员紧缺现象再次发生。
.关于“改制过程中的公款私存”问题的整改
完善暂付款管理制度,制定《暂付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不合理的资金占用,防范资金风险;加强暂付款管理,严格暂付款借款程序,严格暂付款借款审核审批手续,按照“一事一借、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实际业务预算,合理确定借款额度,严禁超预算超额度借款,严禁改变借款用途,挪作他用,严控暂付款冲销程序和时限。
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实施强制还款,严禁将超预算超额度借款私自存入个人账户。
.关于“规避招投标”问题的整改
对有关规避招投标的责任人进行了全院通报批评。
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成立了招投标办公室,统一行使招标职能。
按规定确定采购方式,执行采购程序,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修订印发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对采购招标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规范招标流程,严格按集中采购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各类物资采购工作。
加强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独立设置审计处,加强对物资采购预算执行、经费审核等工作的审计。
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投标工作的跟踪检查和独立监督,发现问题,落实责任,及时通报,即时处理。
.关于“教材编写中心、东方书店”问题的整改
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对名负责人党内通报批评,另名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召开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务会议,制定了资产管理暂行条例,修订完善了下属企业江苏中小学教材编写服务中心和南京东方书店的章程和管理条例,确定了定期审计等制度;责成“江苏中小学教材编写服务中心”补缴年至年应该上缴的利润万元,责成“南京东方书店”补缴应上缴的利润万元。
封存违规购置车辆,拟按规定妥善处置。
.关于“房屋租赁”问题的整改
责成有关部门与“南京市汇文大酒店有限公司”就承担“百草园培训楼”进行商谈,在原协议基础上,以维护学校利益、规范资产管理为准则重新签订了“年至年租赁合同”。
对于租赁合同即将到期的门面房进行续约,双方权利义务不变,合同统一延期至年月日止,做到教科研楼层门面房租赁同时到期,便于校区功能调整和整体规划。
届时依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按规范程序对外公开招租,最大限度保障国有资产收益。
.关于“办培训班发钱物”问题的整改
严肃查处责任人,对名举办培训过程中违规发放钱物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有关责任人已按规定上缴价值万元的购物卡。
加强培训经费管理,修订印发院《培训费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项培训费用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严格按照培训班预算、培训费用开支的范围及标准予以报销结算,确保培训经费的使用合法合规,严禁利用培训办班滥发钱物。
.关于“事企不分”问题的整改
制定《校办企业改革方案》,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建资产经营总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与企业发生业务关系;进一步明确了资产经营总公司的业务范围、岗位职责、人事管理、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等具体内容。
.关于“选人用人缺乏严格制度”问题的整改
制定《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和《机构和岗位设置方案》《中层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和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了各级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任用条件、人选确定、讨论决定、任职、交流回避、免职辞职、纪律监督过程,确保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关于“任前谈话制度不落实,任免交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在干部换届工作中严格落实院《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中层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和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对决定任职的干部,由党委书记和分管领导进行了任前谈话;涉及人、财、物等岗位的干部,还由纪委书记进行了廉政谈话;严肃任免交接规程,印发《院中层领导干部工作交接管理规程》,对交接人员、交接时间、交接地点、交接程序、交接内容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工作交接在任免通知发布后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明确因交接疏漏造成的后果,由移交人负责。
.关于“中层干部岗位设定随意性大,培训机构人员难进难出”问题的整改
印发《关于公布院机构及岗位设置的通知》,对全院岗位进行了设定,根据学院发展规划,优化调整部门及岗位设置,杜绝了因人设岗现象。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实行合署,适当调整两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在科级干部聘任工作中对两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进一步整合。
.关于“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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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关于 十二 省委 巡视 整改 落实 情况 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