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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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水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麒麟区珠街乡煤炭坡煤矿
水害事故专项
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单位:
麒麟区珠街乡煤炭坡煤矿
审核人:
刘映飞
编制日期:
2013年3月
水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水害危险源评估
(1)地表水:
本矿主副井筒均在山坡一侧,距沟底均大于20米,主要威胁为雨季坡体雨水,为此在主副井筒山坡侧砌建了护坡,及排洪沟,并准备了沙袋及黄土。
(2)小煤矿水害
分布在矿区周围的小煤矿,随着资源的逐渐枯竭,小煤矿产生的水害威胁也日益严重。
(3)顶底板水害:
根据地质资料分析,同时随着开采时间增加,本矿未见有底板水害威胁。
(4)老空水害
由于矿区开采年限长,老空区分布范围广,防挡水设施状况不一,老空区积水一旦冲破煤岩柱或防水设施等薄弱地点溃出,就会造成伤亡事故。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⑴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必须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挥下开展工作。
⑵自救互救原则。
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⑶安全抢救原则。
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矿山救护大队必须设立待机队伍。
事故现场勘察工作由专业救护人员完成,其他任何人员未经总指挥部许可严禁进入险区。
⑷通讯畅通原则。
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本矿井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矿长任总指挥,副矿长、总工程师、调度科长、安监科长任副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1)井下现场指挥组。
设临时井下救护基地,由矿山救护大队、矿井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
(2)抢险救灾组。
由救护大队、事故单位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技术专家组。
由有关技术专家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物资供应组。
由材料科和施工队组成,主要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警戒保卫组。
由矿保卫科和麒麟区公安局组成,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
由地方卫生所和区医院组成,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7)后勤保障组。
由行办和事故单位组成,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8)善后处理组。
由行办、矿工会、财务科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危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
1)、定期组织水患排查分析。
2)、进行水害预测预报。
3)、加强监督检查。
2、水害预防措施
1)、根据矿井实际,编制矿井水害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周密有效。
2)、矿井要切实做好水文观测工作与矿井地质工作,并按照矿井实际情况编制矿井防治水规划,并且做到计划内容齐全,措施得当。
3)、矿井生产中必须坚持有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放水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井下探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采掘地点附近或对采掘活动构成威胁的积水,要有计划地将进行疏放。
5)、对矿井防挡水设施(水闸墙、水闸门和防水煤柱等),要定期巡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水患威胁。
6)、要加强汛期地表巡查排查,特别是雨中雨后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配备足够防洪防汛的人力、物力、财力,防汛期间,矿井要有专人值班。
8)、配备完好的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
排水系统的设备和管路按期检查和维护,制定检查维修制度。
(二)、预警行动
1、预警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发出预警。
2、预警的方式、方法
电话汇报或发出报警信号
3、信息的上报程序
⑴矿井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重大事故实行四级报告制度
⑵一旦发生井下突水事故,事故班组要立即上报矿井调度室。
(3)矿井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矿井领导,矿井领导根据事故的情况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五、信息报告程序
(一)、预警系统及程序
矿井要建立健全水文观测站,完善矿井水文观测网,具备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水文观测系统,并具备自动观测功能。
各施工队出现灾情后,通过自动观测系统实现在调度室报警或灾害现场负责人(班组长、安监员和施工人员),立即电话汇报调度室,汇报清事故发生的性质、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及现状。
(二)现场报警方式
现场报警方式:
主要有设定超限报警或电话、无线电话报警。
(三)、通讯、联络方式
本矿调度室值班电话:
(、此电话租用移动专线可以直拨)
区煤局救护大队
麒麟区人民医院
麒麟区公安局
麒麟区煤炭局
麒麟区安监局
麒麟区人民政府
(四)、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1)突水事故确认发生后,立即向区煤局调度室、当地安全监察局电话汇报。
内容包括:
⑴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水量大小、受困人员、通风及瓦斯涌出状况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⑶事故的简要经过。
⑷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⑸已经采取的措施。
(五)向外求援方式
(1)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指令,请求上级协调增援。
(2)三级以上事故发生后,矿井必须在2小时内按规定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汇报事故。
六、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是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级:
发生重大事故的是指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级:
发生较大事故的是指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级:
发生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响应程序
1应急指挥
发生一级、二级、三级伤亡事故,立即上报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上级决定启动相应预案。
发生四级及以下伤亡事故,启动本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水灾事故,启动基层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本专项应急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矿井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矿井主要领导汇报,由主要领导下达命令,启动矿井相应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矿井调度室接到命令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矿井调度室集合或赶赴指定地点。
2、应急行动
(1)指挥部成员到达矿井调度室或指定地点后,指挥组根据事故汇报,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提出处理意见。
(2)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成立现场抢险救灾专业组,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技术组针对事故现场,制定详细的营救安全措施,经总指挥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4)抢救组(带齐救援物品)赶赴事故发生地点,进行现场急救。
3、资源调配
按照总指挥的指令,矿山救护队员及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察看灾情,确定事故发生的地点、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调度室同时将灾害情况通知驻矿医生、附近中心医院和救护队,以便根据事故性质、人员伤亡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好准备。
4、应急避险
遇有溃水、坍塌冒落、有害气体蔓延、缺氧等危险的灾区,救援人员只能在救人的情况下才能进入,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救援人员在灾区的安全。
5、家属应急处理
加强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的同时,对被困职工的家属进行安抚,进行心理干预。
对本地的被困职工家属给予经济补助;对外地的被困家属给予安排吃住和相应的生活补助等。
6、应急扩大
如事故不能及时得到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或抢救非常困难时,由总指挥决定是否请求外援。
(三)处置措施
(1)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应立即向抢险救灾指挥部汇报,同时通知救护队组织抢救,抢险救灾指挥部要立即下达抢险救灾命令,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在水灾应急期,救灾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要按各自职责,积极行动,尽职尽责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向救灾指挥部汇报。
(3)迅速判定水灾的性质,了解透水地点、影响范围、静止水位,估计突出水量、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4)掌握灾区范围、搞清事故前人员分布,分析被困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5)根据透水量的大小和矿井排水能力,积极采取排、堵、水的技术措施。
(6)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的积聚和发生缺氧窒息事故。
(7)排水后进行抢险时,要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突水。
(8)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的人员时,要防止突然改变他们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9)对于被水、沙截堵的灾区人员,除应积极组织抢救外,如一时难以疏通,则应利用管道或其它方式向遇险人员供风。
(10)当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撤离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结束。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矿井在材料库设立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
(2)在抢险期间,应急救援指挥部有权统一调用储备的抢险物资和设备。
具体机电处、租赁站、供销公司协调办理。
(3)矿井地面和井下各生产水平分别设一处消防材料库,应急物资配备、管理、维护符合管理规定。
(4)下井人员每人配备一台自救器,通防部门安设专人对自救器按《企业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对不合格或超期使用的自救器严禁下井使用。
(5)同时企业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麒麟区珠街乡煤炭坡煤矿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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