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规范要求编制的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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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规范要求编制的监理规划
A.0.3
工程
监理规划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
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监理工作依据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岗位职责
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合同与信息管理
组织协调
监理工作设施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公司技术负责人:
日期: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甲基叔丁基醚(MTBE)隐患治理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组成及建筑规模
4、工程总投资:
958万元。
5、计划工期:
6、质量要求:
合格
7、组织系统: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总承包单位:
二、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一)监理工作阶段:
施工阶段。
(二)监理工作范围:
(三)监理工作目标:
1、工期控制目标:
尽量控制在合同工期天范围内;
2、质量控制目标:
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投资控制目标:
尽量控制工程造价在合同范围内。
三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文件等技术资料;
4、监理合同及监理规划;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四、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人员岗位职责
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特点,组建如下适应本项目的监理班子。
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经业主许可,将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
(一)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二)监理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专业
职称
职务
证号
1
土建
工程师
总监
建(苏)监工字第 号
2
土建
助工
监理员
苏建工监员()第 号
4
水电
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苏)监工字第 号
(三)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本公司派出的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并领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本公司负责。
其岗位职责是: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质;
6)、组织生产事故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审核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资料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生产事故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理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参与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4、监理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五、监理工作制度
1、工程洽商与工程变更核验制度
凡工程洽商与工程变更都要经业主和监理审核同意后,与相关单位办理正规手续。
总监组织专监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
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制度
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要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写,并突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措施。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然后由总监签认。
审批后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贯彻实施。
当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存在问题未经审核时,则严禁施工。
3、原材料、构配件质量的认可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料、构配件实行质量预控,依据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凡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通过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及不合格品,施工单位在工程上均不得使用。
4、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报验制度
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自检合格,技术资料齐全,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按照图纸、规范、标准和有关文件检验合格认可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分部工程质量检验。
施工单位应预先收集、整理工程质量检验等资料,以备审验。
5、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对以下主要项目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①用于基础和主体的砼、砂浆试块;
②用于基础和主体的钢筋;
③水泥;
④黄砂;
⑤石子
⑥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⑦铝合金窗;
⑧电线、电缆、电线管;
⑨给排水管
⑩室内涂料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件、试块和材料;
其他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项目;
6、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的处理制度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后,施工单位应提出处理申报,请设计单位、业主及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认定,由有关单位制定技术处理方案,责成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实施,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实施处理过程。
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处理结果作结论。
7、暂停施工和复工的管理制度
当工程施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在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通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
1) 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 由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
3) 由于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暂停施工。
4)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5)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可先要求暂停施工,后补暂停令。
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要求承包单位保护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损失或损害。
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引起,当承包单位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附有关材料(原因分析、原因消除的证据、预防措施)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在48h内签发审批意见;若工程暂停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当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予以签批,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8、施工进度计划审批制度
为确保总工期,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写月计划和周计划,并报业主与监理工程师审批。
月计划每月25日前、周计划每周一下午前送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以利于检查督促落实。
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分阶段和部位控制工程进度目标,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时催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总工期按期或提前完成。
9、监理例会制度
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在无特殊情况下每周一次。
例会的主要内容有:
1)、各方对上次例会以来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安全、协调管理等情况的意见,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的措施等。
2)、部署下步工作安排。
3)、相关工作协调,检查上次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如未落实,查找具体原因,提出对策本次会议已取得共识的重要决议事项,应明确执行单位和执行人及时限要求。
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整理。
初稿完成后,请与会各方主要人员审阅征求意见,无意见后,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发送各有关方面,并做好发文记录。
会议纪要最迟不得超过3天报送各单位。
10、专题工地会议制度
为解决合同实施及工程进行中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的问题,各方可根据需要提议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由业主或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项目监理部整理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由与会各方代表签字,发至与会有关单位,并应有签收手续。
六、工程质量控制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2、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好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编审程序的合法性;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并向业主提出监理意见;
4、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协助业主召开好第一次工地会议,落实有关监理制度和要求。
(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符合要求后应予以签认;
2、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并签署意见。
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核。
3、检查施工单位为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
主要有:
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试验室管理制度、试验人员资格证书。
4、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
对已进场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将其撤出现场。
5、审查施工单位定期提交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检查和检定报告;
6、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7、对工程质量进行巡视。
巡视的主要内容有:
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施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查;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认,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制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对已同意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有疑问的,或发现施工单位私自覆盖隐蔽部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对该隐蔽部位进行钻孔探测、剥离或其他方法进行重新检验。
9、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或施工单位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后,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10、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11、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1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的,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13、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法定人员签署后报建设单位。
14、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七、工程造价控制
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中提交的工程量和进行复核,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到期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金额,并提出相应的支持材料。
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批。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2、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偏差的应提出调整意见,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3、竣工结算款审核: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时抄送施工单位,并就竣工结算事宜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结算款支付证书;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按合同约定处理。
八、工程进度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批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
审查的重点有:
1)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
2)、施工进度计划中主要工程项目无遗漏,应满足分批投入试运、分批动用的需要,阶段性施工计划应满足总进线目标的要求;
3)、施工顺序的安排应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
4)、施工人员、施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
5)、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
2、应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合同工期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加快施工进度。
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工期延误风险。
3、应比较分析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预测实际进度对总工期的影响,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实际进度情况。
九、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并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3、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认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收结果。
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方案施工,专项方案调整时,施工单位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专项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的内容:
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巡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发现未按专项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5、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十、合同与信息管理
一)、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的原则
1)、合同管理的总原则是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
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
2)合同原则:
监理工程师对合同事宜的处理严格遵循合同文件确定的范围、原则、方法和程序
3)以事实为依据:
监理工程师对合同事宜的处理,以发生并确切记载的事实为依据。
4)科学和公正原则:
监理工程师对合同事宜的处理,应做到科学和公正。
1、工程暂停及复工
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停工范围,并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
2)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实现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4)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
5)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
6)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7)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2、工程变更
1)项目监理机构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
必要时,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认证工程设计文件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3)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2)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变更施工。
3、费用索赔
1、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依据。
2、处理索赔的主要依据:
法律法规、勘探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文件、工程建设标准、索赔事件的证据。
3、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
1)受理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受理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4)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
5)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4、批准的费用索赔报审表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2)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
3)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5、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
6、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4、工程延期与工期延误:
1)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当影响工期事件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2)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工程临时延期批准和工程最终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3)、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延期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4)、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5)、发生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5、施工合同争议:
1)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处理施工合同争议要求后应进行以下工作:
(1)、了解合同争议情况;
(2)、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
(3)、提出处理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4)、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
2)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合同争议处理过程中,对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施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3)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二)信息管理:
1、总体原则
1)、建立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
2)、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
3)、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实现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
2、监理文件资料内容
1)监理文件资料主要包括:
(1)、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
(5)、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
(6)、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复工令、开工/复工报审文件资料;
(7)、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文件资料;
(8)、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
(9)、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
(10)、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
(11)、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
(12)、监理通知、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
(13)、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
(14)、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
(15)、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
(1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
(17)、监理工作总结。
2)监理日志主要内容:
(1)、天气和施工环境情况;
(2)、施工进展情况;
(3)、监理工作情况(包括旁站、巡视、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等情况);
(4)、存在的问题及协调解决情况;
(5)、其他有关事项。
3)监理月报主要内容:
(1)、本月工程实施情况;
(2)、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3)、本月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4)、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4)监理工作总结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项目监理机构;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4)、监理工作成效;
(5)、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6)、说明和建议。
十一、组织协调
一)基本原则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充分认识到协调不是“和稀泥”,对产生不协调的双方,应分清责任予以解决并使双方在新的基础上达到协调一致。
2、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协调,以理服人。
3、决策要果断,抓大放小,要有权威性,在一些问题上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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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 要求 编制 监理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