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docx
- 文档编号:334412
- 上传时间:2022-10-09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9.13KB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docx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精神,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省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方针,充分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统领,以建成中医药强省为目标,以推进继承创新为主题,以提升发展水平为中心,以完善政策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为服务“健康中国”“健康省”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成中医药强省,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
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
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8张,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到2025年,全面建成中医药强省,实现人人共享中医药发展成果。
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创建50个中医药养生康复、医养结合、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中医医疗服务占到基层医疗服务总量的30%以上,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85张。
中医药科研能力不断增强,建立多学科、跨部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对50个重大疑难疾病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
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国医大师、中医名师引领作用更加显著,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5人,每万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达到0.45人。
中药产业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稳步提高,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00万亩,中药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
中医药文化氛围更加浓厚,中医药健康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达到2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网络。
全面建成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
各地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原则上每个市、县都要办好1所公立中医医院,不得合并、撤销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或者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
90%的市级和80%的县级中医医院分别达到三级甲等、二级甲等;100%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原则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要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配备中医药专业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
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强化省、市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创建国家中医临床区域诊疗中心,建成3个省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10个区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和20个优势病种诊疗中心。
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60%的市、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探索建立中医(中西医结合)综合治疗、多专业联合诊疗等服务模式,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
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
将中医药融入慢病监测和社区健康服务,针对高危人群开展中医药健康干预、健康管理。
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包中都要有中医药项目,鼓励运用中医非药物疗法。
建立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
3.促进中西医结合创新发展。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
建立中西医结合创新研究平台和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机制,实施重大疑难疾病和重大传染病的中西医联合攻关,发挥中西医各自优势,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
加强省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鼓励市级综合医院设立中西医结合科室、研究室,创建10个中西医结合示范基地。
健全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措施,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培养一批高层次中西医结合领军人才。
4.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
加强中医医疗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根据执业技能探索实行分类管理,落实中医诊所举办备案制管理办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和注册办法,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与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享有同等权利。
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
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
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5.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
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医疗咨询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建立覆盖省、市、县的中医远程服务体系和中医馆健康信息云平台,开展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远程会诊服务。
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建设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健康档案等于一体的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建立跨医院的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体系。
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广泛开展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健康咨询等便捷服务。
积极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
(二)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1.健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建立省级“治未病”中心,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设立治未病科室,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健康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
创新中医医院服务模式,推动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实行融医疗、康复、预防保健、医养结合于一体的医院发展模式。
落实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
创建一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示范基地,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
2.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的中医康复机构,培育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中医康复连锁集团。
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完善康复服务标准和规范,推动各级各类康复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康复护理等服务。
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建立康复科或康复中心,为残疾、工伤、病后康复等人群提供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创建一批中医特色康复示范基地。
支持各级中医医院发挥技术优势,与区域内康复机构、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关系,推动综合医院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护理服务。
3.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支持中医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中医药养老服务。
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当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与中医医院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建立老年病科,设立面向老年人群的专用就诊窗口、诊疗区域,与区域内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建立托管、协作、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
发挥西安、铜川、安康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的引领作用,创建一批中医药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发展多形态养老服务。
4.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
推动中医药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大力发展融中医疗养、养生康复、文化传播、商务会展、中药材观赏与旅游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
支持社会资本和中医药资源丰富的市县建设中医药文化街、中药材观赏园、中医药体验馆、养生度假村,将健康旅游与中医药养生保健、中药材种植养殖、加工生产相互融合,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等旅游产品、线路和特色商品。
鼓励中医医院在具备条件的宾馆、景区等设立中医药服务中心,开展中医针灸、推拿、药膳、足疗等服务。
创建一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和项目。
(三)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
1.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
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开展长安医学学术流派挖掘传承、“秦药”道地中药材的药性理论和省历代名家经典名方研究,打造省中医药品牌。
全面继承国医大师、名(老)中医学术思想、诊疗经验,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丰富中医理论,指导临床实践。
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形成规范,传承推广。
2.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挖掘。
建立省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
依托省中医药研究院、省中医药大学,开展中医药古籍、古今名方名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
开展中医古籍文献资源普查,抢救濒临失传的珍稀与珍贵古籍文献,推动中医古籍数字化。
加强对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的筛选,完善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
加强对中医药百年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3.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
将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师承教育,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
实施中医名师传承计划,充分发挥国医大师研究院、中医学术流派和名老中医、基层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作用,加快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传承人才,造就新一代中医大师、青年名中医。
(四)着力推进中医药创新。
1.健全中医药协同创新体系。
建立以省中医药大学、省中医药研究院为核心,以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为主体,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协同创新体系。
加快省中医药研究院迁建,加强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等国内知名研究机构的技术合作,将其建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高水平研究机构。
发挥省中药资源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保护利用中医药知识产权,加快中医药成果的转化。
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研评价体系,完善中医药创新激励政策,提高中医药成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
实施中医药科技创新计划,加强中医药重大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力争取得重大突破。
针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开展中医药防治研究,形成和推广一批疗效显著的防治方案、技术成果。
支持医药企业与医疗、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合作,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产业发展新模式,大力推进中医药产品创新,研发一批基于经典名方、院内制剂的中药新药,研制一批基于中医理论的诊疗仪器与设备。
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的项目优先支持成果转化与推广使用。
(五)发展壮大中药产业。
1.加强中药资源信息监测与保护利用。
完成省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并促进成果转化,建成省药用动植物种质库和标本库,健全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网络。
制定中药材区域生产规划,健全“秦药”道地药材标准体系,完善中药材资源、野生中药材物种分级保护制度。
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繁育研究,建立3个濒危药用动植物自然保护区、10种濒危稀缺中药材培育基地和3个全国林麝养殖示范基地。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中药材科技园、博物馆和药用动植物园等保育基地。
2.推动中药种植养殖快速发展。
加强中药种子种苗繁育基地、中药科技示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十四 中医药 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