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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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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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电机公司安全组织结构
安全总负责人:
靳伟
经理办公室:
隋晶
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
张入
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
张明
安全员:
张喜召周开迪
机械加工分厂安全生产管理组长:
徐子毅
线圈分厂安全生产管理组长:
佟义军
铆焊分厂安全生产管理组长:
关兴波
冲压分厂安全生产管理组长:
夏君堂
装配分厂安全生产管理组长:
李卫
仓库重点部位直接负责人:
夏宏宇
二.目的:
为贯彻国家各级管理部门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远大集团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公司的安全管理行为;防止发生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明确各部门安全职责,参照《远大集团安全管理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适用电机公司从事生产活动的所有任务﹑所有人员﹑生产部所用部门﹑电机公司其它部门可参照执行。
四.基本实施原则: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1.制定生产工艺同时制定安全措施。
2.管理生产同时管理安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安全工作优先。
五.职责与权限:
各级领导在实施行政与生产管理的同时,对下属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与义务。
1.公司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3)组织例会下达下级文件﹑会议精神,听取汇报,总结﹑布置安全工作。
(4)督促下属员工生产安全检查工作。
(5)对公司内部各类违章事件按规定处罚。
2.公司经理办公室安全职责:
(1)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的问题,计划﹑总结公司工作时要将安全工作列入其重要内容。
(2)及时传递﹑批阅﹑下发上级部门的安全文件。
(3)督促﹑协调各级安全职能部门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4)将安全动技术知识﹑标准操作列入培训﹑考工﹑晋升和制定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内容中。
(5)调入新员工时,通知相关部门实施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每年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与考核工作。
(7)依据国家法规实现员工体检和劳动保护护工作,控制不必要的加班。
(8)发生紧急事件或事故时,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工作。
(包括:
公安﹑消防﹑医疗等)
(9)对公司内部各类违章事件按规定处罚。
3.公司生产经理安全职责:
(1)生产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
(3)召开计调会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既五同时)
(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按“三定”原则责令相关部门整改。
(三定:
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
(5)组织各部门员工的培训﹑考核﹑年审工作。
(6)处理重大事故,调查总结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生产有关人员旱进行消防演习。
(一般每年一次)
(8)对公司内部各类违章事件按规定处罚。
4.公司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公司总工程师是其所属公司技术部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者。
(2)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责,组织新技术﹑新结构﹑新机具﹑新工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革新项目的试验审定工作。
(3)提议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
(4)监督制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既三同时)
(5)负责组织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工作。
(6)对公司内部各类违章事件按规定处罚
5.厂内安全员职责
(1)厂内安全员是厂内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1)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2)掌握厂内安全生产情况,对安全隐患及已发生事故提出整改建议。
(3)检查﹑督促岗位工人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采用正确的安全保护措施。
(4)检查﹑督促厂内消防具体工作的实施。
(5)介入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工处理工作,建立安静事故档案,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6)节﹑假日前组织安全检查和消除隐患工作。
(7)对本厂内各类违章事件按规定处罚。
6.技术部安全职责:
(1)在制定设计方案的同时,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新技术﹑新结构﹑新机具﹑新工艺的安全检查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检鉴定标准。
(2)检查生产结构﹑工艺﹑设施的隐患,及时提出纠正和解决措施。
(3)适时组织安全技术培训,现场安全技术检查﹑指导工作。
(4)参加重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7.分厂厂长安全职责
(1)分厂厂长是其所管辖分厂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者。
(2)每月至少对下属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综合检查。
(3)组织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了解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指导班组的安全生产建设。
(4)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工作会并作安全工作总结。
(5)负责本厂消防设备检查与配套工作。
(6)新建﹑改建成﹑扩建﹑技术改造和辅助设施建设中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三同时”原则。
(7)及时报告已发生和未遂事故,组织组织伤员抢救和现场保护工作,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处理。
(8)对本厂内各类违章事件按规定处罚。
8.工段长安全职责
(1)工段长是其所管辖工段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者。
(2)认真贯彻执行“五同时”原则,在保证安全的产提下保证生产工作。
(3)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临时作业﹑故障处理的安全检查措施。
(4)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加强安全管理。
(5)负责本工段消防设备检查与工作。
(6)对新员工﹑特种作业﹑调换岗位﹑复工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
(7)及时报告已发生和未遂事故,组织组织伤员抢救和现场保护工作,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处理。
(8)对本工段内部各类违章事件按规定处罚
9.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是一线生产的直接指挥者。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规定﹑制度,不断提高班组的安全生产水平。
(3)班产会在部署生产任务同时,总以前的安全生产情况﹑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出以后生产安全注意事项。
(4)班中随时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行为。
(5)交接班督促班组工人做好现场清理工作,不留事事故隐患。
(内容:
关闭电源和压力压力容器阀门﹑有效隔离易燃易爆物品﹑工件器具存放安全有序)
(6)对班组成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
(7)落实本班组消防设备检查与保养工作。
(8)不违章指挥和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危险作业先要要可靠的安全措施。
(9)及时报告已发生和未遂事故,组织组织伤员抢救和现场保护工作,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处理。
(10)对班组内部各类违章事件按规定处罚。
10.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岗位工人对本人所从事的生产活动负直接的安全责任。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遵守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度,使设备安全运行。
(5)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从事与本职无关的作业项目,不操作非本岗设备,不进入无关的生产区(尤其是危险区域)。
(6)按时参加班组会议,主动配合安全检查,虚心接受他人安全指导。
(7)严格执委交接班制度。
(8)交叉作业时要密切联系,互相关照。
(9)发生事故要积极参加抢救,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如实反映事故情景,保护好现场。
(10)有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权力。
11.质检员安全职责:
(1)质检员是安全生产工作中承担检查和督导的责任。
(2)在检查产品质量的同时,检查生产工艺﹑设施﹑结构的安全性能,发现隐患有责任及时纠正,或提出整改建议。
(3)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有责任查明事故原因和划分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11)对公司内部各类违章事件有举报和举证的责任。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
新员工入厂时必须实行“三级安全教育”。
(内容:
厂级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岗位安全教育)
1.厂级安全教育内容
(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与管理体质。
(2)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与劳动劳动纪律具体内容和个别事故案例。
(3)公司的性质和主要生产工艺过程。
(4)厂内危险区域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
(5)心理安全教育。
(6)常规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常识。
(7)厂内防火防爆的消防规程。
(8)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置的正确使用规范。
(9)明确工人安全生产责任
2.车间安全教育内容:
(1)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工艺流程;
(2)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3)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注意事项;
(4)一般安全生产常识;
(5)典型案例列举;
(6)车间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3.岗位安全教育内容:
(1)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概况。
(2)常见安全标志与安全色介绍。
(3)新员工将要从事生产活动的性质﹑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和安全职责。
(4)工作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5)容易发生事故的工序和部位的安全操作步骤和典型案例介绍。
(6)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7)发生事故后的自救和救援常识。
4.三级教育的基本要求:
厂级安全教育安排1~2天;车间安全教育安排2~4天;岗位安全教育3~5天。
5.特殊培训:
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在投入生产前,需要对有关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
6.安全考核:
(1)新员工和在职员工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后,需要进行相应的考核检测培训教育成果,作为以后加薪进级的参考。
(2)安全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工作,实施必要的培训﹑补考。
七.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主要方法;也为采用更好的防护措施,改善生产环境提供了实际依据;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基本条件之一。
1.安全总体路线:
从实际出发,主次分明,以人为本,讲求实效,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查整改措施的落实。
2.综合安全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3)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使用情况;
(4)员工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
(5)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临控措施执行情况;
(6)生产现场各类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
(7)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运行﹑维护与保养情况;
(8)生产现场的环境条件与文明生产的执行情况;
(9)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例行的安全检查。
(10)安全例会的执行情况;
(11)消防﹑用电﹑基建和仓库的检查;
(12)事故与隐患的整改情况;
(13)其它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查。
3.岗位安全检查内容:
(1)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情况;
(2)生产现场的环境状况。
(3)工件﹑工具的存放情况。
(4)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
(5)其它安全相关的内容。
4.专项安全检查:
对防火﹑特种设备﹑厂内机动车﹑特种作业等
5.安全检查组织形式:
(1)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是贯穿生产全过程的一种检查方式,按安全检查制度每天都在进行,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及操作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时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
(2)定期安全检查:
由主管领导组织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全面综合检查。
(3)季节性安全检查:
根据相应季节对公司安全生产的影响,由安全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4)节假日安全检查:
在节假日前,由安全部门和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综合安全检查;节假日后要进和行遵章守纪检查。
6.安全检查的注意事项:
(1)自检与互检相结合:
各部门日常以自检为主,主管领导定期组织各部门进行互检;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整改,当时难以整改的内容要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
(3)建立安全档案内容:
例行检查所存在的问题和具体解决方案,历次事故记录材料和处理材料,安全教材和事故案例等安全相关资料。
八.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为确保突发性安全事故能够得到紧急与及时处理,明确各岗位人员在突发事故中的任务与义务,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使安全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应急事件救援实施原则:
(1)以生产经理或总工程师担任突发事故的应急指挥。
(2)发生事故现场的任临时指挥由最高领导者担,领导平级由年长者但任临时指挥,现场其它人员无条件服从(包括不同部门的人员)。
(3)以人为本,在能够保证救援人员安全时,先行救人。
(4)及时有效的上报,控制事态发展,隐瞒不报通常会酿成更大的损失;
(5)事故现场每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自救和救援工作。
(6)在能够保证人身安全时,争取使安全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
(7)在能够保证人身安全时,争取使安全事故现场保存完整。
2.预防突发事件的方案:
(1)员工教育工作,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增加员工安全知识。
(2)适时组织安全救援演习,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3)各部门员工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4)做好各部门领导加强敏感区域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巡查工作,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区域。
(5)控制火源使用范围,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6)涉及安全的生产工艺要制定严密的工艺参数。
(7)针对可能发生事件要组织应急处理小组。
(如:
水灾﹑风灾等)
(8)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3.突发事故的响应与应急指挥:
(1)突发事故的的信息必须以最快的方式传达到生产经理或总工程师以及经理办公室。
(2)当突发事故的信息传达到生产经理或总工程师,由生产经理或总工程师做出最合理的决策。
(3)突发事故传达到经理办公室时,经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工作。
(包括:
公安﹑消防﹑医疗等)
(4)发生事故现场担任临时指挥的领导者,主要指挥组织救人﹑及时上报﹑断电﹑灭火﹑寻找救援资﹑紧急疏散等现场救援工作的同时进行秩序。
(5)组织救援人力﹑保护人身安全﹑降低事故损失﹑保护事故现场是临时指挥者的主要责任。
4.事故后期处理工作:
指事故不会进一步扩展,状态已经稳定后进行的调查﹑总结﹑整改等工作。
后期处理工作必须遵守“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1)事故发生后,由安全部门组织,公司经理﹑生产部长﹑段长﹑班长等相关人员参加。
(2)重点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质﹑伤亡﹑责任人﹑经济损失﹑环境污染﹑影响,现场人员的口诉与笔录等到具体情况,填入“事故调查与处理报告”。
(重伤﹑死亡事故由管理者代表组织调查)
(3)依据事故的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告辞当的处理,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依据事故的调查结果,有关人员提出整改建议,总结出整改措施,并指定相关部门人员具体落实。
(5)有关部门针对发生事故总结﹑教育﹑讨论活动,从员工的思想和行为方面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5.事故鉴定:
按人和物的伤害与损失情况可分为作伤亡事故﹑设备事故﹑未遂事故三种;质量事故不在安全管理范畴,这里只做简单描述。
(1)鉴定伤亡事故三要素:
伤害部位﹑伤害种类﹑伤害程度。
(2)轻伤事故:
职工在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3)重伤事故:
职工在负伤后损失工作日高于105日的失能伤害,根据《职业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规定分为三类共十级。
(4)死亡事故:
当场死亡或负伤一个月内治疗无效死亡的事故。
因事故死亡2人以下为一般死亡事故;3~9人为重大死亡事故;10人以上为特大死亡事故。
(5)设备事故按损失程度分类:
一次损失一万元人民币以下为一般事故;一次损失一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为较大事故;一次损失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人民币为重大事故;一次损失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为较大事故。
(包括伤亡损失)
(6)未遂事故:
在发生事故后,人和物都没有受到伤害和直接损失,但影响了正常生产的事件。
(7)质量事故:
因为操作者劳动能力有限;机器设备性能﹑精度不能满足工件加工需要;加工工艺不可靠或不合理等造成较大数额经济损失的事故。
九.奖励与处罚:
1.在生产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班组或个人可酌情嘉奖50~1000元人民币,嘉奖金额参照所做贡献一次或一段时期总价值的30%。
(1)长期精心保养﹑维护﹑使用设备,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2)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制止违章作业或野蛮操作。
(3)推荐合理方案,合理化建议,确保安全生产。
(4)及时发现﹑报告安全隐患信息。
(5)救援抢险过程中有特殊表现的。
(6)年终总结全年安全工作先进的部门及个人。
2.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1)基本实施原则:
在生产活动中,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其中一项,但未造成明显或直接损失的个人,一次对其警告;二次处以人民币100元以下罚款;三次调离原岗位﹑降薪降职或停职。
(2)在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等工作不予配合个人,一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3)未按岗位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个人,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4)野蛮操作﹑不爱惜设备的个人,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5)在非吸烟地点吸烟的个人,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6)擅自委托他人看管设备的当事双方,每人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7)离岗时未关闭电源,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8)酒后操作设备的,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9)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在危险区域动火未申报的个人,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10)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消防通道的个人,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11)违反起重作业管理规定的个人,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12)违反高空作业管理规定的个人,每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13)特各职业无证上岗的个人,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3.事故处罚:
(1)轻伤事故:
直接责任人罚款人民币100元;班长罚款人民币100元;段长罚款人民币200元;部长罚款人民币500元。
(2)重伤事故:
直接责任人罚款人民币500元;班长罚款人民币500元;段长罚款人民币1000元,扣发年终奖30%;部长罚款人民币500元,扣发年终奖30%。
(3)死亡事故:
责任人﹑班长扣发当月奖金,或并处降薪降职;段长﹑部长扣发年终奖全部并处开除;集团对公司经理会有相应处罚;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设备事故的处罚原则依照《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处理。
(5)质量事故的处罚原则依照《质检管理制度》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从重处罚。
一十.危险区域与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危险区域由在危险区域作业人员中的最高领导行驶直接管理权限,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1.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1)有限空间包括:
地下井﹑坑道﹑管沟﹑容器﹑封闭房间(暗室﹑冷库)等。
(2)在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前,有必要先编制出完整的施工方案,做到未雨先筹。
(如:
安全指示牌﹑安全绳﹑安全护栏等)
(3)针对可能出现因二氧化碳过多缺氧和可能产生有毒害气体(台煤气﹑沼气﹑其它化工易挥发气体)必需采取有效的通风和防护措施,防止发生窒息或中毒事故。
(4)在有可燃物品附近动火施工前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必需准备消防器材,施工后要认真清查现场,决不能留下火灾隐患。
(5)防止可能出现的坍塌﹑磕碰﹑挤压等造成的事故。
(6)合理有序的组织生产活动,安排员工工作内容时充分考虑劳逸结合。
(7)预先准备可能发生事故的自救与抢救措施。
2.气瓶安全管理;
(1)各种气瓶上应有符合规定的颜色标识,凡漆色与字样不能正常识别或与所装气体不符﹑超过检验期限﹑外观有缺陷﹑以及安全附件不全的气瓶,严禁使用。
(2)建立建全气瓶出﹑入库管理记录。
(3)气瓶由专人管理瓶明确岗位职责。
(4)建立专用库房,库房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库房内不得有地沟﹑电缆﹑热源等危险因素,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照明设施应防爆。
(5)空﹑实气瓶分开存放,不同种类气瓶分开存放,树立放置,必要时采取防倾倒措施。
(6)气瓶库房必需配备专用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其有效性能。
(7)运输气瓶时必需戴好气瓶帽和防震圈。
(8)常见气瓶颜色标志:
氧气瓶为天蓝色,二氧化碳气瓶为白银灰,乙炔气瓶为白色,丙烷气瓶为朱棕色,氢气瓶为草绿色,氮气瓶为黑色,氦气瓶为灰白。
标准气瓶表面应有中文字体说明和气体出厂合格证明。
3.电工作业安全管理:
(1)电工必须持电工操作证上岗。
(2)电工必须熟悉所负责设备的性能﹑工作原理﹑电气布线及运行情况。
(3)电工必须经常检查﹑巡查设备电器,严禁其带病工作。
(4)铁制电控箱外壳要有良好的接地接零保护;户外的电控箱和电器设施必须完整﹑坚固﹑防雨;大型电控箱要前后有门;带插座电控箱底要预留光滑无毛刺的导线进出线孔;箱内设立零线端子板;箱外锁具齐全。
(5)电器开关分合功能要灵活可靠,动触头及可动部位不得带电。
(6)动力设备必须有专用开关,装配漏电保护装置。
(7)过载保护要选择额定电流的2.5~3倍熔断器。
不同种类的熔断器严禁混用。
(8)用电设备必须选用足够容量的导线,严禁超载运行。
(9)配电盘和各种电器设备要安装牢固,电器设备本身不得有缺损件。
(10)电工作业时必须切断电源,设立相应的警示牌,如:
停止运行﹑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等;必要时要有人值守电源;操作现场必须有两人以上;检修完成后撤回警示牌。
(11)各类电线接头使用绝缘胶布包扎要达到绝缘要求;电器接零或接地线要使用铜端子或套环焊牢;施工临时电源线要求悬挂不低于1米或穿入带有接地的钢管中,不得沿地面明设;电线架空时要使用专用支架设施,支架设施必须重心稳固;严禁成束架设,现场架线严禁使用裸线。
(12)现场照明灯具安装得低于2米;使用碘钨灯距可燃物不小于2米;禁止在有限空间使用碘钨灯;潮湿或危险区域必需使用36V以下安全灯;灯具各种防护罩要齐全,使用金属托架时要有接地或接零保护。
(13)户外架设电线距地面高度不小于4.5米;与建筑物水平不小于6米。
4.高压试验站安全管理:
(1)高压站操作员必须持相应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2)操作员必须熟悉所负责设备的性能﹑工作原理﹑电气布线及运行情况。
(3)操作员必须经常检查﹑巡查设备电器,严禁其带病工作。
(4)高压站周围设立围栏并悬挂“高压危险”标牌和警示灯具﹑音响等,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5)关键设备要设立两套锁开关,必须两人同时在场开启时才能工作。
(6)高压试验使用专用的接地导体,严禁与厂房﹑其它机器等共用接地。
(7)每个试验项目﹑工序分区明确。
(8)高压试验工作开始前,应先启动警示灯具﹑音响等,必要时在护栏外留人值守。
操作员必须先确认自身和他人都处在安全位置,方可进行下步工作。
(9)测量各类参数时,操作员必须先确认时间﹑路径﹑方法安全时方可测量,能断电检测的项目决不带电测量。
(10)检测试验完成后必须先关闭试验台所有的电源,由操作员对所有可能存电部位放电后,再解除警报。
(11)警报未解除之前,发生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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