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的预防知识讲座最新.docx
- 文档编号:3334974
- 上传时间:2022-11-21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39.11KB
手足口病的预防知识讲座最新.docx
《手足口病的预防知识讲座最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手足口病的预防知识讲座最新.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手足口病的预防知识讲座最新
手足口病的预防知识讲座
(桂训长)
近期,我国又发生了儿童感染肠道病毒EV71(即手足病)至死的事件。
幼儿园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
为有效预防与控制手足口病在我地发生和流行,确保广大儿童身体健康,我们医务工作者要关注并了解该病的一般症状、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进一步增强和提高自我防病意识。
一、什么是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是婴幼儿常见传染病,由肠道病毒引起,夏秋季多发,以5岁以下的婴幼儿多见。
临床上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出现皮疹、溃疡等表现为主,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致命性并发症。
二、手足口病是怎样发生和传播的?
人是肠道病毒唯一宿主,患者和隐性感染者均为本病的传染源。
肠道病毒主要经粪-口和/或呼吸道飞沫传播,亦可经接触病人皮肤、粘膜泡疹液而感染。
是否可经水或食物传播尚不明确。
发病前数天,感染者咽部与粪便就可检出病毒,通常以发病后一周内传染性最强。
病人粪便、疱疹液和呼吸道分泌物及其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食具、奶具、床上用品、内衣以及医疗器具等均可造成本病传播。
三、哪类人群容易感染手足口病?
人群对手足口病病毒普遍易感,各年龄组均可感染发病,显性感染和隐性感染后均可获得特异性免疫力,持续时间尚不明确。
病毒的各型间无交叉免疫。
实践中发现,患者主要为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及以下年龄组发病率最高。
四、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和儿童普遍易感。
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是预防本病染的关键
(一)、个人预防措施
1、饭前便后、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2、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
3、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
4、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5、儿童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居家治疗的儿童,不要接触其他儿童,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轻症患儿不必住院,宜居家治疗、休息,以减少交叉感染。
(二)、托幼机构及小学等集体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
1、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2、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
3、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
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4、每日对门把手、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5、加强宣传,教育指导儿童和学生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
6、严格执行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和隔离治疗措施。
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隔离措施;对于确诊且症状明显的患儿,应将其隔离留在家中,直至热度、皮疹消退,水疱、溃疡结痂后方可返校,以免引起大范围感染,一般隔离时间应为两周。
对密切接触者的观察期为7天。
对患儿接触的一切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7、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
五、对手足口病的患儿应如何护理和治疗?
手足口病如无合并症,只要及时治疗,多在一周便可痊愈。
在患病期间,应加强患儿护理,注意口腔卫生,进食前后可用生理盐水或温开水漱口,食物应以流质及半流质等无刺激性食品为宜。
手足疱疹部位避免摩擦、挤压,要勤剪指甲、勤洗手、避免不良洗涤液的刺激。
楼梯扶手、桌面等儿童和学生易接触物体因手足口病可合并心肌炎、脑炎、脑膜炎等,患儿应及时就诊、复查。
手足口病的预防知识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多发生于5岁以下的婴幼儿,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溃疡,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
引发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有20多种,其中柯萨奇病毒和肠道病毒EV71型最常见
一、流行环节及流行特征
(一)传染源手足口病的传染源是患者和隐性感染者。
流行期间,患者是主要传染源。
患者在发病1~2周自咽部排出病毒,约3~5周从粪便中排出病毒,疱疹液中含大量病毒,破溃时病毒即溢出。
带毒者和轻型散发病例是流行间歇和流行期的主要传染源。
(二)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人群间的密切接触进行传播的。
患者咽喉分泌物及唾液中的病毒可通过空气飞沫传播。
唾液、疱疹液、粪便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食具、奶具以及床上用品、内衣等通过日常接触传播,亦可经口传播。
接触被病毒污染的水源,也可经口感染,并常造成流行。
门诊交叉感染和口腔器械消毒不严也可造成传播。
(三)易感人群人对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普遍易感,受感后可获得免疫力,各年龄组均可感染发病,但病毒隐性感染与显性感染之比为100?
押1,成人大多已通过隐性感染获得相应的抗体,因此,手足口病的患者主要为学龄前儿童,尤以≤3岁年龄组发病率最高,4岁以内占发病数85%~95%。
据国外观察报告,在人群中,每隔2~3年流行一次,主要是非流行期间新生儿出世,易感者逐渐积累,达到一定数量时,便为新的流行提供先决条件。
我国天津市1983年流行后,散发病例不断,1986年再次发生流行。
(四)流行方式手足口病分布极广泛,无严格地区性。
四季均可发病,以夏秋季多见,冬季的发病较为少见。
本病常呈暴发流行后散在发生,该病流行期间,幼儿园和托儿所易发生集体感染。
家庭也有此类发病集聚现象。
医院门诊的交叉感染和口腔器械消毒不严格,也可造成传播。
天津市两次较大流行,托幼单位儿童发病率明显高于散居儿童。
家庭散发,常一家一例;家庭暴发,一家多人或小孩子与成人全部感染发病。
此病传染性强,传播途径复杂,流行强度大,传播快,在短时间内即可造成大流行。
二、预防控制措施
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婴幼儿和儿童普遍易感。
做好儿童个人、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卫生是预防本病感染的关键。
(一)个人预防措施
1.饭前便后、外出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避免接触患病儿童;2.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3.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4.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5.儿童出现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居家治疗的儿童,不要接触其他儿童,父母要及时对患儿的衣物进行晾晒或消毒,对患儿粪便及时进行消毒处理;轻症患儿不必住院,宜居家治疗、休息,以减少交叉感染。
(二)托幼机构及小学等集体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
1.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2.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3.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
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4.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5.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6.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居家休息的措施;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7.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
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当教育和卫生部门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措施
卫生部门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措施。
(三)医疗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
1.疾病流行期间,医院应实行预检分诊,并专辟诊室(台)接诊疑似手足口病人,引导发热出疹患儿到专门诊室(台)就诊,候诊及就诊等区域应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每一位病人后,均应认真洗手或对双手消毒;3.诊疗、护理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的仪器、物品等要擦拭消毒;4.同一间病房内不应收治其他非肠道病毒感染的患儿。
重症患儿应单独隔离治疗;5.对住院患儿使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6.患儿的呼吸道分泌物和粪便及其污染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7.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患者增多或肠道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时,要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报告。
(四)病毒消毒方法
1、环境消毒要点
(1)不需要大规模喷洒消毒。
(2)只需要对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餐桌、婴儿床栏杆、楼梯把手等)、玩具、游乐设施、寝具及书本等做重点性消毒。
(3)清洁完毕的物体可移至户外,接受阳光照射,通过紫外线杀灭病毒。
2、消毒方法的适用
(1)粪便:
可用生石灰以1?
押1的比例与其搅拌均匀消毒。
(2)食、饮具:
用25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
(3)生活用具、玩具、校舍、书籍:
用500毫克/升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或用0.3%过氧乙酸作用60分钟,或用紫外线灯直接照射30分钟。
(4)患者衣、被单:
阳光下暴晒或煮沸20分钟或用5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5)盛放排泻物的容器:
用5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浸泡120分钟。
(6)饮用水:
用1~3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如漂白粉、优氯净等作用30分钟。
(7)灭蝇:
可用5%氯氰菊酯(奋斗呐)、2.5%溴氰菊酯或其他杀虫剂,按说明书使用。
(8)生活污水:
用5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作用120分钟。
(9)垃圾:
用10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作用120分钟。
附加工作总结一篇,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5篇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
全区安全生产高危领域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执法检查工作日安排
我局现有在册行政执法人员14人。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2014年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3500个工作日,其中:
综合执法工作日为2000个工作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为80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为700个工作日。
在综合执法工作日中,实施行政许可为5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为8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为200个执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为20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为200个执法工作日等。
(二)监管执法计划任务分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安全等级确定现场检查的频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原则上组织1次安全执法检查。
根据专项检查工作日确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是160家。
其中:
安全监督管理科28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6家;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27家;监察大队59家。
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执法检查内容。
局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全面负责。
各业务科室(大队)负责人负责具体执法工作,要明确本科室(大队)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
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
各业务科室(大队)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
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
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三)严格执法,健全执法检查考核制度。
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
建立执法检查季度督查制度和半年执法检查完成进度通报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有效开展。
各业务科室(大队)要定期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局牵头部门每季度对计划完成进度进行督查,计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作为各科室(大队)和执法人员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第二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强化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基本达到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
加大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抓好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电镀和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企业的监督执法。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的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或普查的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开展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的开展情况;为劳动者提供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的情况。
具体可参照《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突出建立长效机制。
注意总结和梳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要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质量。
三、实施步骤
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分为发动、推进、总结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年度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推进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
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百日”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附表内容,做好本地区执法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连同附表报送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织配备执法人员和装备,督促执法计划实施,逐级抓好落实。
2、统筹推进。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把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推进。
3、督查考核。
区安监局将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区安监局将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第三篇
为有效落实全局重点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监〔2014〕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4月15日~7月25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百日”行动重点
“百日”行动主要针对安全隐患、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企业。
重点地区指:
有亡人事故发生,或高危企业相对集中、涉及职业危害企业数量相对集中的街道、行政村。
重点企业指:
事故频发、隐患众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薄弱的企业;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企业。
二、“百日”行动内容
(一)重点地区
查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和是否有效督促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重点企业
1、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是否到位、基础管理是否到位;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行为。
2、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及时、如实申报;是否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是否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是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
三、“百日”行动组织
本次“百日”行动由区安监局统一协调,全区安监执法队伍联合行动。
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计划阶段(4月15日—4月2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广泛宣传本次“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依靠基层安监组织摸排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并于4月22日前汇总上报本辖区“百日”行动的重点地区和企业,4月25日前区监察大队汇总并制定全区“百日”行动计划。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26日—7月1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按计划到各重点地区、企业开展“百日”行动。
(三)总结评估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7月16日前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上报“百日”行动情况总结,区安监局根据工作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并予以通报。
四、“百日”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处理“百日”行动与日常执法检查的关系,并与年度执法计划有机结合,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
对于在“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予以媒体曝光。
(三)廉洁自律。
所有参加“百日”行动的监察执法人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规定严格约束自己,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现象与行为。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为重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制度化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依法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完成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控技术和监控系统的完备与运行;巩固和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危化领域本质安全提升
1.深入推进危化品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
继续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列出进度计划,推进设计安全诊断和整改验收工作,年内全面完成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
要积极指导和协调,细化落实措施,解决重点工作和普遍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工作。
2.强化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
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规章和文件政策的学习研究,加大宣传贯彻组织力度,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和依法生产经营。
要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开展计划查、重点查、回头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企业执行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装置和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完善与自控改造以及自控系统投运情况,发现自控系统应改未改、改而弃用的情况应作出责令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
同时,也要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大型危化品储罐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类计量器具检验检测以及防雷防静电等专项工作。
重点监管危险工艺以不定期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重大危险源以执法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
定期组织梳理与核实,全面掌握“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动态。
3.注重危化建设项目安全源头监管。
要按照危化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76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4〕369号)文件精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建设项目设计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装置设计阶段积极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1.做好危化品经营许可工作。
要依据《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按照简化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做好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环节相关工作。
按照《关于调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常安监〔2014〕110号)的要求,组织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审批、颁证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档案资料。
2.做好使用许可和生产证申领服务工作。
依法做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工作。
组织做好申请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初审以及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
根据《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梳理出不再需要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五类企业名单,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企业及时申请注销许可证。
3.提高安全许可的效率和质量。
要依据国家危化品行政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局关于危化行政许可权限分工意见,切实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开展许可工作,努力缩减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审批事项的跟踪服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审批工作使用统一的网上操作系统。
(三)进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手足 预防 知识讲座 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