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东能源电测专业技术监督管理条例010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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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东能源电测专业技术监督管理条例0105
电测计量专业技术监督管理条例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公司
1总则
1.1为了加强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的电测计量专业技术监督工作,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及国家、电力行业技术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1.2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坚持计量准确、确保修校质量、现场人员及设备安全的原则。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做到法制化、制度化、动态化。
积极开展从设计审查、订购验收、设备监造、安装调式、运行维护、周期检验、现场抽测、技术改造直至报废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
1.3本条例规定了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受委托方、各发电企业电测专业技术监督的内容、职责、权限及考核办法。
1.4引用标准及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实施细则
《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国务院函[1986]59号文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定义及使用方法》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
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980—2005《数字多用表检定规程》
DL/T1028—2006《电能质量测试分析仪检定规程》
DL/T5043—1995《火力发电厂电气试验室设计标准》
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JJF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JJG123—2004《直流电位差计检定规程》
JJG124—2005《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电阻表检定规程》
JJG125—2004《直流电桥检定规程》
JJG126—1995《交流电量变换为直流电量电工测量变送器检定规程》
JJG237—1995《指针式时间间隔测量仪试行检定规程》
JJG238—1995《数字式时间间隔测量仪试行检定规程》
JJG307—2006《机电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
JJG313—1994《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
JJG314—1994《测量用电压互感器检定规程》
JJG315—1983《直流数字电压表试行检定规程》
JJG366—2004《接地电阻表检定规程》
JJG440—2008《工频单相相位表检定规程》
JJG445—1986《直流标准电压源检定规程》
JJG494—2005《高压静电电压表检定规程》
JJG569—1988《最大需量电能表(电度表)试行检定规程》
JJG596—1999《电子式电能表检定规程》
JJG597—2005《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检定规程》
JJG598—1989《直流数字电流表试行检定规程》
JJG622—1997《绝缘电阻表(兆欧表)检定规程》
JJG691—1990《分时记度(多费率)电能表检定规程》
JJG780—1992《交流数字功率表检定规程》
JJG970—2002《变压比电桥检定规程》
JJG982—2003《直流电阻箱检定规程》
JJG1005—2005《电子式绝缘电阻表检定规程》
JJG1021—2007《电力互感器检定规程》
Q/GDW140—2006《交流采样测量装置运行检验管理规程》
1.5本条例由技术监督管理受委托方制定,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审批并负责解释。
1.6适用范围为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各发电企业。
1.7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的电测计量专业技术监督由技术监督管理受委托方按本条例具体负责,实行有偿服务。
2主要工作内容
监督国家和行业有关电力行业电测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制度的贯彻执行;电力企业计量标准的建立及配备;电力企业电测量值的统一;电力企业电测专业技术监督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交流、推广;电力行业新、扩、改建工程中新安装的电测仪器、仪表、装置配备、审查和测试工作;电力行业电测标准设备考核;电力行业电测人员考核及技术培训。
3监督机构及职责分工
3.1电测技术监督实行在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领导下,以技术监督管理受委托方归口管理,各发电企业具体实施的分级监督管理体系。
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受委托方、各发电企业的相应部门设监督专责人,组成技术监督网。
各级人员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3.2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职责
3.2.1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3.2.2负责制订本公司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制定、修改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及技术措施等。
3.2.3负责制订本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规划与计划;定期听取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采取对策;对基层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
3.2.4对因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设备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3.2.5掌握所属企业电测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建立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措施和建议。
3.2.6根据国家、行业及本公司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组织落实试验室的建设和仪器设备的配置;审查基层企业主要测试设备和计量标准的配置与选型方案;督促所属企业建立电测标准,并取得资质证,开展相应工作。
3.2.7组织电网在建工程全过程的电测监督,参加设计审查,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运阶段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
3.2.8不断完善和革新测试手段,研究和推广新技术,提高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3.2.9组织召开有基层企业总工程师参加的技术监督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按技术监督奖惩办法,批准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奖惩和处罚。
3.3技术监督受委托方职责
3.3.1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电测技术监督政策、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制度。
3.3.2负责制订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电测技术监督规程、制度、标准、措施,经批准颁布后督促贯彻执行。
3.3.3掌握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各发电企业主要电测设备的技术状况,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和缺陷管理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措施和建议,帮助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
3.3.4参加电测技术监督事故调查处理。
负责组织调解并主持仲裁电力行业由于计量准确度发生的纠纷,仲裁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3.3.5认真行使监督职权。
否决质量不合格产品、设备、材料进入电网。
建议制止违章操作和超标运行。
3.3.6建立、健全电测量值传递标准,作为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电测量值传递的最高标准,经过国家计量部门考核认证后,对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各单位进行电测量值传递和执行强制检定,保证电力系统的电测量标准值的统一。
3.3.7参加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各发电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中新安装的电测仪器、仪表、装置配备、审查及测试工作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
3.3.8组织电测技术监督测试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
负责电测计量标准装置及设备的考核(复查)工作。
3.3.9负责督促、检查电测标准器具和装置的周期检定计划及执行情况,做好仪表专业“二率”,发现问题及时逐级上报、处理。
组织对企业单位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3.3.10监督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发电企业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的周期检定工作。
3.3.11组织召开电测专业技术监督会议和专业研讨会,做好有关监督数据的汇总和年度工作总结。
完善和更新测试手段,研究推广电测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技术服务和信息交流。
3.4发电企业职责
3.4.1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网络,成立以总工程师负责的电测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技术监督工作。
企业内技术监督网络分三级,即生产管理部门为本企业技术监督网第一级,电测运行管理部门为本企业技术监督网第二级,专业班组为本企业技术监督网第三级。
3.4.2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电测技术监督政策、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制度,以及本地区有关电测技术监督规程、制度、标准、措施等。
3.4.3建立、健全电测设备技术档案。
按规定制定本单位标准器具台账、检定计划并按期送检;同时制定本单位的强检和非强检的电测仪表、仪器、现场运行设备的台帐、周期检定计划,完成周期检定工作,确保仪表专业“二率”指标达到要求。
3.4.4负责组织本企业的电测专业有关事故和本身的工作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制定防患措施。
重大设备故障及时上报主管单位和省电力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必要时抄报省经贸委,提出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3.4.5不断完善检测手段,推广应用电测新技术、新工艺;加强人员技术培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3.4.6认真履行全过程技术监督职责,负责本单位新建、扩建、技改工程设计审查和安装质量监督,加强对新设备的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
3.4.7负责电测计量标准装置及设备的建标工作。
3.4.8认真做好年度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填写技术监督报表,按要求及时上报。
4电测技术监督工作要求
4.1电力生产发、供电单位、电源、电网建设单位各个环节监视仪表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电力生产的安全和运行质量,各级领导要把电测监督作为企业生产中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建立健全监督机构和各级责任制。
4.2电能表,电测仪表,特别是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的准确计量,直接关系到发、供电企业及各类用户的经济利益,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人员必须要贯彻公平、公正、求真、求实的方针,严格按相关的计量法规执法。
4.3电测技术监督应贯穿电力生产和建设的全过程。
对工程设计、审查、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4.4加强电测技术专业的科学研究,根据电网和新技术的发展,不断提高电网中各种仪器仪表的准确度和电测技术专业新技术的应用。
4.5电力行业量值传递工作,必须统一溯源,电测仪器仪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周期检定制度,确保电测仪器仪表的准确、可靠。
5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内容
5.1监督机构及管理
5.1.1建立、健全完整的管理体系,各企业要求设立以总工程师为主要领导的监督网络,实行多级负责制。
召开电测专题会议,解决企业内电测技术问题。
5.1.2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实行监督报告、签字验收和责任处理制度。
5.1.3电测技术监督项目及指标情况应按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上报,上报半年、全年总结,工作计划,重大问题应进行专题报告。
5.1.4建立、健全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的验收签字制度,对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材料以及安装、检修、改造等工程,技术监督部门和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5.1.5对发现的电测计量异常情况应马上查找原因并及时处理,暂不能处理的,必须有明确的技术措施,并由主管监督的专工批准上报主管单位及辽宁省电力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备案。
凡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而造成电测计量事故的,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5.1.6对本单位的电测人员在专业工作中的卓越成绩或违反计量法令、规程、制度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提出奖惩意见,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5.2量值传递
5.2.1计量标准器(装置)必须取得计量标准合格证书。
所建的计量标准装置准确度等级和所开展的量值传递工作范围相符合,按国家检定规程及上级所授权的范围开展工作。
5.2.2计量检定人员必须经电力计量考核机构考核合格,并有电力行业检定资格证书。
加强本企业的电测专业检定人员的技术培训,以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5.2.3试验室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所规定的环境条件。
5.2.4计量标准器和设备有专人维护和保管,并有操作规程。
5.2.5电测仪器仪表应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定,按周期检定。
5.3监督质量保证与技术管理
5.3.1建立健全电测规章制度、考核制度和技术资料及档案。
5.3.2按规定制定本企业标准、工作器具台账、检定计划,并按期送检;同时制定本企业的强检和非强检的电测仪表、仪器、现场运行设备的台账、周期检定计划,完成周期检定工作,确保仪表专业“二率”指标达到要求。
5.3.3各级计量检测部门必须配备本企业的计量标准器和检定装置;更新或增加计量标准器(装置)时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经考核认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5.3.4电测专业检定人员要保持稳定,不宜随便调动,如调离本岗位时上报上级监督机构,收回计量检定员证。
凡脱离检定工作岗位一年以上者,再回到本岗位时必须经过复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3.5暂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装置)应报上级监督机构,办理封存手续并妥善保管,如需起用时必须重新检定,办理相关手续。
5.3.6参加新建和扩建发、供电设备中有关电测系统的设计审查,在施工结束后,按规定要求进行验收工作。
5.3.7对生产、基建、试验用的标准计量器具、设备、仪器仪表等质量严格检查,防止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入企业。
5.3.8建立和健全电测技术档案,仪器使用、检修、维护、事故、试验原始数据等。
5.3.9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防止重大电测计量事故的反事故的措施方案,进行电测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5.3.10对本企业所开展的量值传递工作,各种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及电测监督管理条例考核内容所规定的要求。
5.3.11电测计量认证管理应按国家《计量检定认证管理办法》执行。
6监督考核
6.1考核内容
6.1.1监督技术指标考核内容
6.1.1.1电测标准仪器、仪表、标准装置校验率100%,调前合格率98%,计量标准装置考核率100%,计量标准装置完好率100%。
6.1.1.2电测携带型仪表、电量变送器、盘用仪表、厂用运行电能表、兆欧表、接地表、单、双电桥校验率100%,调前合格率98%。
6.1.1.3运行电能表周期轮换率100%,现场校验率100%;Ⅰ、Ⅱ类电能表现场校验合格率98%,Ⅲ类电能表现场校验合格率95%;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周期校验率100%;计量故障差错率1%。
6.1.2监督技术指标考核内容统计方法
6.1.2.1电能表校验率=
×100%
6.1.2.2电能表轮换率=
×100%
6.1.2.3电能表调前合格率=
×100%
6.1.2.4故障差错率=
×100%
6.1.2.5电量差错率=
×100%
6.1.2.6指示仪表校验率=
×100%
6.1.2.7仪器(仪表)调前合格率=
×100%
6.1.2.8仪器仪表检验率=
×100%
6.1.2.9仪器仪表调前合格率=
×100%
6.1.2.10装置完好率=
×100%
6.1.2.11新装置考核率=
×100%
6.1.2.12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校验率=
×100%
6.1.3监督管理指标考核内容
6.1.3.1电测监督各项规章制度
a)实验室的相关管理制度
b)实验室岗位管理制度
c)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d)量值溯源管理制度
e)环境条件及设施管理制度
f)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
g)原始记录及证书管理制度
h)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i)计量标准文件集管理制度
6.1.3.2电测计量标准装置配备要求
a.技术监督管理受委托方
a)一等电池标准装置
b)一等直流电阻标准装置
c)(0.002级)直流电位差计标准装置
d)(0.005级)直流电阻箱检定装置
e)(0.02级)直流单电桥检定装置
f)(0.05级)直流双电桥检定装置
g)(0.1级)直流高压高阻箱检定装置
h)(0.1级)交直流电压、电流、功率表检定装置
i)(0.1级)三相功率表检定装置
j)(0.5级)高压静电电压表检定装置
k)接地电阻表检定装置
l)绝缘电阻表检定装置
m)钳形电表检定装置
n)万用表检定装置
o)数字多用表检定装置
p)(0.1°)单相工频相位表检定装置
q)(0.02Hz)工频频率计检定装置
r)(0.2级)交直流电量变送器检定装置
s)交流采样测量装置检定装置
t)(0.01级)三相电能表标准装置
u)(0.01级)单相电能表标准装置
v)(0.001级)电流互感器标准装置
w)(0.01级)电压互感器标准装置
x)工频电流比例标准装置
y)工频电压比例标准装置
z)互感器校验仪检定装置
b.发电企业
a)(0.1级)直流单电桥检定装置
b)(0.1级)直流双电桥检定装置
c)(0.2级)交直流电压、电流、功率表检定装置
d)接地电阻表检定装置
e)绝缘电阻表检定装置
f)钳形电表检定装置
g)万用表检定装置
h)(1.0°)单相工频相位表检定装置
i)(0.1Hz)工频频率计检定装置
j)变换式仪器仪表(包括电量变送器、交流采样装置)
k)(0.1级)单、三相电能表标准装置
l)(0.05级)电流互感器标准装置
m)(0.05级)电压互感器标准装置
6.1.3.3电测标准试验室
a)实验室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程的要求,并应设立于外界隔离的保温防尘缓冲间。
◆技术监督管理受委托方
试验室:
温度(20±1)℃、湿度<25~65%
◆发电企业
试验室:
温度(20±2)℃、湿度<70%
b)实验室应有防尘、防火措施,新风补充量和保护接地网应符合要求,室内应光线充足、噪声低、空气流速缓慢、无外电磁场和振动源、布局整齐并保持清洁。
c)实验室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应分路设置,动力电源容量按实际所需容量的3倍设计。
d)实验室应配备专用工作服,并配备防寒保暖服、鞋。
6.2考核办法及评分
电测技术监督考核按电测监督技术指标和电测监督管理指标进行考核,采取自检与抽检相结合。
具体评分按技术监督管理受委托方制定的考核评分办法执行。
6.3考核时间
每年2次,每年的6月末和12月底以前,各单位将电测监督半年和全年的工作总结和自评情况经总工程师签字后,报技术监督管理受委托方。
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占评比的20%。
每年由技术监督管理受委托方进行1次动态考核,每年组织1次互查。
当自查数据与检查数据相矛盾时,以检查数据为准。
检查结果占总评比的80%。
技术监督管理受委托方对各单位的考核结果于次年的1月10日前报各单位的主管部门,并作为各单位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依据。
7附录
附录1电测技术监督考核评分表
附录2电测技术监督总结内容、格式
附录3电测技术监督报表内容、格式
附录1
电测(仪表)技术监督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1电测专业管理工作(400分)
监督机构及
管理
企业领导重视,设有电测监督机构,建立以企业主管领导为首的电测技术监督网络,网络层次为生产管理部门、电测运行管理部门和专业班组
20
检查组织机构建立文件,网络图,与有关人员座谈
电测监督网组织机构健全得满分
未建立监督网不得分
监督机构不健全的缺一级扣5分
制定电测监督网各级责任制
包括生产管理部门、电测运行管理部门和专业班组
30
查看有关制度、规定
各级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制
每级监督专业职责10分
各级电测技术监督网专责人职责是否明确,并按所规定的职责工作;定期对监督网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20
与有关人员谈话,查看各种问题的处理记录
职责明确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没按职责工作的岗位扣10分
没有制定考核制度扣5分
没有进行考核的扣5分
按规定定期报设备检修、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及季度报表
发现重大事故或异常现象应立即逐级向上级公司及省监督检测中心汇报
二十五项反事故措施实施情况
20
5
5
统计、整理上报材料
无公章、错报、超期每次扣5分,不报每次扣10分
每少汇报一次或不如实反映情况的扣5分
有方案、有预演、有措施
监督制度与
人员
制定本单位的电测监督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并制定条例所要求的各项制度
30
检查正式版本
没有制定不得分
内容不完善一处扣5—10分
生产管理部门、电测运行管理部门和专业班组应具备条例所要求的规程及法规
30
所属部门没有规程及法规不得分,规程及法规不全的,每缺一项扣5分
仪表人员岗位培训
20
检查仪表培训计划、记录
没有培训计划扣5分,每年培训低于100学时,每人扣3分,没有考核每人扣5分
仪表人员上岗资质
20
检查计量证及人员档案
参加计量工作无证操作、计量证超期,一人扣5分;,没有建立人员档案扣5分
技术档案
计量标准装置建标档案
20
检查有关档案
无档案不得分,档案内容不全或缺项扣1—10分
计量标准器具台帐
20
其它仪器仪表台帐
20
计量运行回路图纸及计量运行设备技术参数档案
20
检查有关档案
无档案不得分,档案内容不全或缺项扣1—10分
二次回路接线图及相应运行设备技术参数图、表
20
计量设备计量检定
计量标准器具送检计划
25
检查资料
无计划不得分,资料不全、错误,每项扣1—10分
其它仪器仪表送检计划
25
工作计量器具周检计划
25
现场运行设备周检计划
25
附录1续
电测(仪表)技术监督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标准分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2电测专业技术工作(500分)
标准试验室
试验室符合本单位量值传递要求
20
现场检查
开展量值传递工作应具备试验室,不具备扣20分
环境条件符合标准器检定规程要求
20
温度、湿度、防磁、防震应达到规程要求,不合格一项扣5分,卫生不合格扣5分,不换工作服、鞋扣5分
仪表备品库
10
备用仪表应有专有位置摆放,不具备不得分,乱放扣5分
标准检定设备配备要求
*电能表标准装置
20
实际检查
按企业量值传递范围,检查标准装置配备情况。
按要求应建立检定装置,但没有建立的不得分;对已开展的检定,但不具备相应的检定装置不得分;配备检定设备不符合检定要求一项扣10分,检验设备缺一项扣2分
指示仪表检定装置
20
(交采)电量变送器检定装置
20
*互感器标准装置
10
*绝缘电阻表检定装置
20
*其它检验设备(万用表、单电桥、双电桥、电阻箱、接地表、钳型表)
10
电测技术考核指标
标准设备合格率98%,校验率100%,考核(复查)率100%
50
现场检查
标准装置每低于指标1%,扣1分,不送检、不考核、漏检不得分
0.2级及以下仪表、电量变送器、配电盘表、现场运行电能表校验率100%,调前合格率98%
70
校验率低于指标1%,扣1分,不校、漏检或虚假报表不得分
兆欧表、接地表、单、双电桥校验率100%,调前合格率98%
30
*
关口电能装置档案管理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互感器有辽宁省电力技术监督检测中心或出厂检定证书
35
检查资料
每发现PT、CT缺少检定证书扣5分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导线压降测试报告
35
每发现一组二次回路缺少在有效期内压降测试报告(每二年至少一份)扣10分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维护管理,每日巡视,按时抄表及时上报缺陷
30
无明确管理职责扣10分,无巡视和抄表记录扣10分,故障后72小时内不上报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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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能源 专业技术 监督管理 条例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