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证与保函的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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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用证与保函的研究报告
关于信用证与保函的研究报告
一、信用证
(一)含义:
信用证(Letterof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如下图所示:
(二)信用证交易的优点
1.用于贸易进出口方式的主要结算之一,避免了提前付款风险
2.在买家信用的基础上,加入了银行的信用,出口收汇风险小
3.对于买卖双方都是一种非常便利的融资工具
(三)信用证类型
1.即期与远期信用证
2.保兑与不保兑信用证
3.可转让与不可转让信用证
4.其他(假远期、红条款、背对背)
(四)信用证注意事项
1.三个期限:
有效期、最晚装船期和交单期
2.有效期指信用证在指定交单地点的时效
3.装船期指货物上船的日期
4.交单期:
默认21天(日历日)
(五)信用证的模式
国内信用证采用代付形式出账融资,转化利差为中收,集资金结算、信用保证、贸易融资多种功能,替代高风险流动资金贷款,解决申请人流贷需求。
信用证已有模式解析:
模式一:
6000万传动产融资方案
模式二:
背对背出口信用证国内信用证
模式三:
未来货权国内信用证
模式四:
内外结合开发模式
(六)国内信用证面临的机遇及挑战
新模式一:
买方代付-国内证偿付
方案说明:
信用证为假远期信用证,即延期付款信用证,但信用证指定偿付行,受益人通过开户银行或议付行委托收款,在单证相符或单据有不符点但申请人接受不符点时,我行作为开证行确认付款后授权偿付行即期向受益人或议付行进行偿付,偿付利息或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借鉴国际信用证偿付惯例。
方案要点:
1,假远期:
远期信用证允许受益人即期索汇,融资成本由申请人承担。
多用于境外融资成本较高时。
2,偿付:
银行间的资金安排。
开证时即对代理行进行偿付授权,议付行向偿付行索偿,并通知开证行,多用于保兑信用证项下。
业务核心:
国内信用证项下:
延期付款记账,即期偿付。
业务提示:
延期付款确认时保证金不得释放。
新模式二:
TST-中间商融资方案
方案描述:
国内信用证中间商融资方案,借鉴国际贸易的运作方式,将其运用在国内贸易中。
利用大企业的闲余资金,通过在贸易环节中嵌入资金提供者作为中间商,由中间商用自有资金即期付款后向买方远期收款,达到向客户融资的目的,解决我行无法提供融资的困难,同时通过国内信用证项下的付款确认,为中间商的资金提供内在的还款保障。
业务核心:
中间商替代了代付行、
背景介绍
A公司天津XX能源公司,融资需求旺盛,无法出账。
B公司国有大型企业下属贸易公司,资金充裕,融资渠道通畅,但缺乏业务。
(财务公司拆借资金成本为基础利率7折)
C公司中海油下属三产企业,为A公司供应柴油。
A公司与B公司签署货物买卖合同,向我行申请开立延期付款国内信用证给B,付款期限半年.B与C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即期现金支付。
(发货后15天内现金支付)
B公司开立发票给A,C发货给A,运输单据通过B交单,我行延期付款确认后,B支付资金给C.
营销要点:
可扩大中间商的交易规模,即多创造了1倍的GDP贸易合同、发票嵌入交易,合法性显而易见.业务操作无任何瑕疵,获取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低风险业务收益。
操作简单:
开证、到单、付款确认即可完成交易。
目标客户:
资金充裕、营业收入考核压力、对风险控制较高的大型国有企业。
新模式三:
TSF-国内证应收账款方案
卖方作为国内信用证的受益人(资金需求方)在开证行确认付款之后将应收账款权益转让给受让人(资金提供方)。
双方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之后,向我行(议付行或委托收款行)发出指示,我行确认在收到开证行付款后将款项划转给受让人(资金提供方)。
业务核心:
受让人替代了包买行。
新模式四:
TSF延伸-国内证应收账款转让业务项下开证行确认付款的应收账款质押低风险授信业务
1.国内信用证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
与公司部合作,100亿产品额度已经获得总行授信评审部批准。
(对公对私均可购买)
2.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交易:
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合作,我部已经成为该所会员,首笔交易已经于2012年2月27在北金所挂牌,信用证金额:
2045.8万元,转让标的金额:
2147.6667万元,期限90天。
(对公机构购买)
3.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正在进一步沟通推进中。
(七)信用证资产证券化方案初探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越来越多地将国内信用证作为一种远期支付和短期融资的工具使用。
尤其最近两年,国内信用证的开证量日益增大,极大地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由此,以信用证作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模式也在不断探索之中。
通过信用证的资产证券化,可以有效开拓企业直接融资的新渠道,有助于缓解大量持有信用证资产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同时,信用证资产证券化可以通过规范化和透明化的操作,有效防范银行信用证业务中的风险。
交易结构与步骤1.交易结构
2.交易步骤
(1)买卖双方签署基础贸易合同,开证行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信用证;卖方发货后向开证行交单,开证行审核单据后受益人取得开证行无条件的到期付款承诺;
(2)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
(3)受益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出售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前述应收账款债权;交单行接受信用证受益人指示向开证行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将信用证项下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告知开证行新的资金划付路径,开证银行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服务机构回复确认电文;
(4)信用证到期后,开证行直接将款项划付至专项计划账户;
(5)计划管理人向投资者分配收益。
3.基础资产的选择
(1)信用证系属一项以附条件的付款承诺为内容的合同安排,该等合同安排的具体内涵是在依照约定的金额和方式,以获得与信用证记载相符的单据作为条件,向卖方(受益人)承诺进行付款。
从合同安排的定性出发,一定程度亦能明确信用证本身即能作为一种合同债权,而不假借其基础关系,作为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
(2)信用证的各相关主体在进行法律关系定性后,就信用证的各相关主体进行梳理,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信用证法律关系,并理清各相关方的权利义务,以在进行证券化操作后,仍能保持前述权利义务关系的清晰与勾稽关系的完善。
(3)信用证与基础交易如上所述,信用证的开立系基于买卖双方在基础贸易或服务贸易中形成的付款义务和收款权利。
据此,探究信用证与基础关系之间的关联以及基础交易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会对信用证项下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是进行证券化基础资产界定的重要考量。
我们拟从如下问题入手,试论述之:
a.具有真实合法的基础交易背景是信用证开立的前提
b.单证相符是信用证付款的先决条件
c.引致信用证止付的情形
(八)案例
1.阿里一达通信用证服务
(1)信用证融资产品:
a.信用证打包贷款
提供针对信用证订单的备货融资,按照信用证金额70%单笔最高60万(一达通VIP单笔最高100万),累计放款额度300万来释放备货资金,融资利息低至0.04%/天(一达通VIP8.8折),收到信用证正本审核无误后即可放款,帮您解决备货资金难题。
特点:
可融资周期长、无抵押,无担保、收到正本即可融资
b.信用证融资买断
交单出货后可进行融资,买断所有收汇风险,即由阿里巴巴承担收汇风险。
最高支付100%信用证款项,快速回笼资金,放款速度快,最快1个工作日放款。
最高可达1000万,涵盖即期和远期信用证。
特点:
100%买断信用证收汇风险
c.信用证融资不买断
交单出货后,可申请最高100%融资,解决您的资金周转问题,分担企业资金压力。
放款速度快,最快1个工作日放款。
最高可达1000万,融资利率低至0.03%/天(VIP8.8折)
特点:
融资费率低
(2)步骤:
STEP1业务受理 信用证草稿样本
STEP2草稿阶段
STEP3正本阶段
在此阶段,对于审核合格的信用证正本,可以向贵司发放信用证打包贷款,贵司只需要在此阶段向为您提供服务的信用证专家口头提起需求即可,团队会为指导办理后续的正式手续,解决贵司在生产、备货过程中的资金压力,打包贷款最高300万,按日计息(至少收取15天),费率在0.04%每天,一达通VIP客户还有8.8折优惠,手续便捷支用方便。
STEP4交单阶段
信用证收汇买断或融资服务在我们审核单据符合条件时会向您确认是否需要,如果您需要我们指导您办理相关手续,最快1个工作日内即可放款。
信用证收汇买断或融资服务额度最高1000万,买断费用最低低至0.036%每天;如单据存在不符点,也可提供融资服务,费用低至0.03%每天。
STEP5收汇阶段
二、保函
(一)概念:
保函(LetterofGuarantee,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保函即为保证书,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银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证书。
其作用包括凭保函交付货物、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凭保函倒签预借提单等。
(二)产生原因
当承运人到达目的港时,买方还没有收到卖家邮寄来的提单,而无法凭借提单向承运人提货,因此出具保函以证明收货人的身份
(三)保函性质
1、是独立于委托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反担保或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或投标条件之外的。
2、是依据其规定的条件生效的,由担保人以保函中规定的任何单据为基础做出决定的。
3、是不可撤销的。
(四)模式
1.内保外贷与外保内贷
内保外贷是指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在境外注册的附属企业或参股投资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给境外投资企业发放相应贷款,并通过租赁公司发放给境内企业(承租人)。
内保外贷的担保形式为:
在额度内,由境内的银行开出融资性保函为境内企业(承租人)的境外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无须逐笔审批,和以往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
内保外贷的反向操作即为外保内贷。
外保内贷是境外公司向境外机构申请开具融资性的担保函,出现这个业务的前提是人民币没有实现可自由兑换。
外保内贷目前仅限于外商投资企业,中资企业获得所在地外汇局批准后可在额度内进行外保内贷。
如果需要履约,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满足投注差的要求。
内保外贷式的融资租赁业务交易结构如下:
在从事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类的融资租赁业务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的国内银行与国外银行最好是同一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
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等核心均在“保”,先开出融资性保函,再融资;
(2)合同建议签中英文(双语)合同,不要只签英文合同;
(3)融资租赁公司在还款时不要忘记计提“预提税”。
(4)在近期人民币兑美元贬值幅度加大且境内人民币贷款利率不断下调的背景下,适合反向操作,进行外保内贷来套利。
2.内保内贷(内保自贸贷)
内保内贷,也称内保自贸贷,是指境内银行自贸区外分行为自贸区外的境内企业(承租人)提供担保,由境内银行的自贸区分行通过自贸区内的租赁公司给自贸区外的境内企业(承租人)发放相应贷款。
担保形式为:
在额度内,由境内银行自贸区外分行开出融资性保函为自贸区外的境内企业(承租人)提供融资担保,无须逐笔审批,和以往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
内保内贷融资租赁业务交易结构如下:
3.内保直贷
内保直贷是指境内银行为境内企业提供担保,由境外银行直接通过自贸区内租赁公司给境内企业(承租人)发放贷款。
担保形式为:
在额度内,由境内的银行开出融资性保函为境内企业(承租人)提供融资担保,无须逐笔审批,和以往的融资型担保相比,大大缩短了业务流程。
内保直贷融资租赁业务交易结构如下:
内保直贷业务流程与内保外贷的区别在于,内保直贷是境外银行将贷款直接通过自贸区内的租赁公司发放给境内企业(承租人);而内保外贷是境外银行给境内企业(承租人)在境外注册的附属企业或参股投资企业发放贷款,进而再通过租赁公司发放给境内企业(承租人)。
因此,内保直贷融资租赁业务流程优势在于:
以保函为前提,风险可控;融资成本与国际化接轨,且增加融资租赁的增值税抵扣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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