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售电合同包偏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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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售电合同包偏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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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售电合同包偏差
合同编号:
上海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代理合同
甲方(电力用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售电公司):
*************有限公司
2020年月
合同使用说明
1.1本合同为上海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之间的代理合同,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应严格按照合同范本签订合同,并依据本合同约定按市场规则参与上海电力市场。
如需对示范文本中各条内容进行补充,应在合同预留双方约定的条款中进行约定。
1.2按相关规定,电力用户只能与1家售电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否则代理合同均无效,该电力用户退出本年度交易。
本合同为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参与上海电力市场的全部协议。
1.3本合同中的市场术语均依照上海电力市场相关规则,其具体解释按规则执行。
本合同中双方做出的市场交易约定需符合上海电力交易市场相关规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做出违背或超出市场规则的解释行为均属于虚假承诺。
1.4本合同中所指电量均为电力用户实际购电量。
1.5对于本同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合同双方需加盖齐缝章。
第一章双方陈述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交易电量、电价
第四章合同中止
第五章合同违约及赔偿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七章适用法律
第八章其他
售电公司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
1、甲方(电力用户):
____________,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用电企业,在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甲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
____________电子邮箱:
____________
办公电话:
____________手机:
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售电公司):
上海安悦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售电公司,在___上海市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
乙方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联系人:
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
手机:
通信地址:
鉴于:
1、双方均符合准入条件,已完成“承诺、注册、公示、备案”程序,在上海电力市场主体目录中。
2、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电力市场文件、规则,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双方陈述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1.1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2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均未做出过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4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并且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5本方签署的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有关市场交易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等。
1.6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双方同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包括:
2.1.1根据与国网上海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电力公司)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享受市电力公司提供的有关接入和用电服务。
2.1.2获得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
2.2甲方的义务包括:
2.2.1根据实际用电需求,年度交易前,向乙方提供代理合同意向电量并在合同中明确,月度交易前,向乙方提供月度市场购电需求。
2.2.2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如实提供用户用电信息,配合乙方、电力公司及上海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交易中心)进行电量交易、电费结算、数据统计等工作。
2.2.3按电力相关规定和与市电力公司签署的《供用电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电费。
2.2.4电力交易电量不得转供或变相转供。
2.3乙方的权利包括:
2.3.1要求甲方提供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
2.4乙方的义务包括:
2.4.1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代理甲方参加电力市场直接交易,并按规定进行差额电费分配。
2.4.2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电力直接交易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2.4.3协助甲方申请办理电力交易有关手续。
2.4.4向甲方、市电力公司及市电力交易中心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三章交易电量、电价、偏差电费
3.1合同周期:
本合同执行周期自2020年入市交易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2乙方代理甲方通过电力交易平台参与市场交易,包括双边交易(年度双边交易、合同转让交易)、集中交易(年度集中交易和月度集中交易)、挂牌交易、滚动撮合交易等。
各类交易在批发市场的成交量价由乙方参与批发市场的成交结果决定。
3.3每个自然年度,甲方代理合同意向电量_______兆瓦时,其中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电量_______兆瓦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量____0___兆瓦时,需求电量按下表分月。
代理合同预估电量分月表(2021年)
单位:
兆瓦时(1兆瓦时=1000千瓦时)
年度代理合同预估电量
时间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合计
\
3.4双方约定差额电费分配方式为按比例分成,各交易类型分配方式如下:
双边交易,按乙方批发市场年度双边交易成交电价折算至用电侧价格与目录销售电价的差价,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50%,乙方50%。
集中交易、挂牌交易、滚动撮合交易等,按乙方批发市场年度集中交易成交电价折算至用电侧价格与目录销售电价的差价,双方按比例分成,甲方50%,乙方50%。
3.5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按月提供月度市场购电需求,经双方确认后在市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备案。
甲方月度市场用电需求,作为其直接交易偏差电费计算依据。
3.6如交易中心有明确规定月度偏差考核费用甲乙双方承担比例的,按规定执行;若无明确规定的,乙方承担所有偏差考核费用。
3.7除双方另行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参与合同期内电力市场全部类型交易。
3.8乙方完成批发市场直接交易后,应及时将交易结果通知甲方。
3.9合同有效期内,国家及市电价调整时,按国家及市规定处理。
第四章合同中止
4.1双方均不得在合同执行期内擅自中止合同。
如确需中止合同,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合同中止协议,并报市电力交易中心、抄送市电力公司。
第五章合同违约及赔偿
5.1合同执行期内,如甲方同其它售电公司签订代理合同,则构成违约,违约赔偿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合同执行期内,如乙方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差额电费分配方式执行,则构成违约,违约赔偿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导致甲方无法按合同约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甲乙双方免责。
乙方应及时将最新政策信息告知甲方,并在上述政策规定发生变化且甲方满足参与交易条件时,第一时间代甲方办理参与市场化电力交易手续。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6.1本合同履约发生争议时,原则上由双方自行协商,或提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调解。
必要时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能源监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调处。
6.2若双方未能根据第6.1条解决争议,该争议应提交合同执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按其在仲裁申请提交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及仲裁协议的条款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6.3在争议调解或仲裁以后,并且直至调解成功或仲裁庭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但不影响根据上述裁决而进行最终的调整。
6.4本章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七章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章其他
8.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8.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
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8.3本合同为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参与上海电力市场的全部协议。
8.4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
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
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
一切通知、帐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
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8.5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市电力交易中心要求更换统一格式范本,双方需按范本格式填写(量价约定不变)盖章确认,本合同仍具有同等效力。
8.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乙方负责送市电力交易中心、市电力公司各一份备案。
甲方: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字地点:
乙方: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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