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常村煤矿锚杆支护补充管理规定张72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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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常村煤矿锚杆支护补充管理规定张729
第一部分支护材料管理
(一)、支护材料管理规定
1、施工单位在购买支护材料时,必须选购煤矿井巷支护的锚杆、锚索、托梁、锚固剂及配套附件(包括让压管、平垫片、托盘、螺母、调心球垫、锚索锁具等):
且材质、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施工单位在选定支护材料产品首次进库前,必须索取产品合格证、国家或行业权威质检单位的检测报告或鉴定证书等资料备案,并送至监理单位归档保存。
3、施工单位在购进支护材料时,应对所购进的支护材料产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并要有详细的验收记录,保证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和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由于质量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产品造成事故时,责任由材料施工单位全部承担。
5、施工单位在购进支护材料时,必须有国家煤安标志,并在煤安标志规定期限内。
每年度要到具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并出具检测报告。
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时送交监理单位存档。
6、施工单位必须对锚杆支护材料分批、分期抽样到潞安集团公司技术中心锚杆支护技术实验室送检,抽检频次不得少于每批产品一次且同时不得少于每月一次。
取得的相关检测报告副本送交监理单位存档。
7、支护材料具体抽检办法、频次、样本严格执行潞安集团公司潞矿技生安字[2009]104号文件“关于下发《潞安集团公司锚杆支护材料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相关规定。
8、凡未经验收,未能及时提供煤安标志、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证件的生产支护材料投入生产使用后,一经查出,将严肃追究施工单位责任,要求其停产整顿。
9、建设单位根据设计要求每周对入井材料进行一次现场抽检(材料的规格、型号、出厂厂家),如不合格,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暂停使用该产品。
10、施工单位严格把好锚固剂现场质量关,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严格按设计和规程的要求使用锚固剂,不得随意更改,否则按重大隐患处理。
建设单位将加强特殊条件下锚固剂的现场检测力度,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进行现场的锚固剂粘结强度测试:
(1)巷道顶板出现淋水时;
(2)遇地质构造或巷道围岩发现明显变化时;
(3)施工中发现锚固剂有异常时;
(4)更换锚固剂厂家或调整锚固剂配方等情况;
(5)巷道正常掘进过程中每隔300米。
11、锚杆支护材料的质量提升指标:
(1)锚杆杆体的延伸率不得低于20%;
(2)锚杆杆体材料要有“冲击吸收功”试验报告,试验值不得小于40焦耳;
(3)锚杆所用拱形托板的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0mm,拱高不得小于36mm;
(4)采用Φ18.96mm及以上的锚索,其拱形托板的拱高不得小于60mm。
(二)、考核细则:
1、施工单位在购买支护材料时,未按设计要求购买,处罚施工单位50000元,责令停用该材料;属于监理单位检查、验收的,处罚监理单位20000元;不合格材料投入生产的,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并按事故追究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承担;不合格材料投入生产造成事故的,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全部承担,对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赔偿费。
2、施工单位选购没有煤安标志的支护材料或煤安标志不在规定期限内、未索取产品合格证、国家或行业权威质检单位的检测报告或鉴定书等资料,按不合格材料进行处罚。
3、施工单位未经集团公司抽检合格许可的支护材料下井,发现一次否决10M进尺,处罚施工单位20000元、监理单位20000元。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对购买支护材料做详细检查、验收记录台账,处罚施工单位10000元、监理单位10000元。
第二部分工程质量管理
一、设立掘进专业安全管理红线和顶板管理十条高压线
安全管理红线:
1、空顶作业:
违反规程规定空顶作业或擅自修改设计降低支护强度的,处罚10000元,立即停产整顿。
2、锚杆(索)预紧力、锚固力:
当月检查工作面锚杆(索)预紧力、锚固力累计2次与作业规程规定不相符的,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通报;并处罚施工单位10000元、否决2排进度,监理单位处罚10000元
3、预紧、检测工器具:
现场查出预紧、检测工器具不能正常使用,施工单位出现在用与备用检测工器具均不能正常使用的,除要求其停产处理外,处罚施工单位20000元、处罚监理处罚10000元。
顶板管理十条高压线:
1、临时支护:
临时支护不合格,立即停产,除进行责任事故追查外并处罚施工单位10000元、监理5000元。
2、锚杆预紧力:
锚杆(索)预紧力每出现一根不达标,否决进尺2排。
3、锚杆(索)间排距:
锚杆(索)间排距每出现一排超规程规定,否决进尺1排。
4、锚固力:
锚杆(索)锚固力每出现一根不达标,否决进尺2排。
5、巷道成型:
巷道成形不符合规程标准,每出现一排否决进尺1排。
6、联网质量:
联网隔孔超过3孔的,处罚5000元。
7、锚杆(索)外露长度:
处罚5000元。
8、喷砼质量:
喷浆质量一处不符合要求的,处罚5000元。
9、钢筋托梁:
钢筋托梁打设不符合要求,处罚5000元。
10、锚杆角度:
角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处罚5000元。
二、工程质量动态控制
(一)锚网砼+梁支护巷道施工实行档案化管理
1、巷道锚杆、锚索打设实行编号管理,责任到人、终身负责。
每排锚杆实行编号挂牌,要求施工单位顶帮作业人员分开固定,施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表上必须写明每根锚杆(索)施工人员,存档管理。
2、制做巷道起始点管理牌,标明巷道名称、施工单位、施工队长及开工日期,用水泥将牌板镶嵌于巷道开口人行帮煤墙内,距底板不小于1.8m高度。
(二)建立掘进、支护检查、检验、验收制度
1、施工单位设立专职工程质量验收员,每班必须对当班所掘巷道进行宽、高、成型、坡度、观感进行检查,并做记录;对支护按100%比例对锚杆(索)预紧力、锚固力进行检测,并详细记录每根锚杆(索)安设药卷数量,施工单位队组队长签字生效。
2、施工单位队组验收员检查合格后,申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进行每一循环的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
3、施工单位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申报。
监理单位安排人员对施工单位自检的结果进行抽检,并做好记录。
4、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验各分项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申报,建设单位安排人员对分部工程检验、验收。
5、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抽检结果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6、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复检不到位,视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并对各单位进行通报。
(三)定期做锚杆(索)破坏性试验
1、施工单位要对在掘巷道至少做一组(锚网支护巷道:
顶一根、帮一根锚杆,顶一根锚索;全锚索支护巷道:
顶、帮各一根锚索)破坏性拉拔试验(在间距大于10米的不同断面上)。
锚杆(索)做破坏性拉拔试验时,达到设计值的100%即可停止拉拔,监理单位监督执行。
2、所有掘进作业规程中必须完善制定锚杆(索)破坏性拉拔试验安全技术措施,每次做破坏性拉拔试验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均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督。
3、做完破坏性拉拔试验后,所在的施工单位当班必须对试验后的失效支护及时进行补强,确保支护的质量安全。
(四)喷砼、铺底质量管理
1、喷砼、铺底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煤矿建设国家规范标准》、《施工组织设计》、《规程》。
2、喷砼、铺底的配比和外加剂的参量应符合《煤矿建设国家规范标准》、《施工组织设计》、《规程》。
3、喷砼、铺底的抗压强度应符合《煤矿建设国家规范标准》、《施工组织设计》、《规程》。
4、喷砼、铺底的厚度应符合《煤矿建设国家规范标准》、《施工组织设计》、《规程》。
三、考核
(一)掘进:
1、巷道高度超过规定范围(-50—+100㎜),否决1排进度;属于监理抽检合格的,处罚监理2000元。
2、巷道宽度超过规定范围(-50—+200㎜),否决1排进度;属于监理抽检合格的,处罚监理2000元。
3、巷道上中下三点误差超过(±50㎜),否决1排进度;属于监理抽检合格的,处罚监理2000元。
(二)支护:
1、锚杆锚固力不达规定要求,否决2排进度∕根;属于监理抽检合格的处罚监理5000元。
2、锚杆(索)锚固力不达规定要求,否决2排进度∕根;属于监理抽检合格的处罚监理5000元。
3、同一排出现多根锚杆预紧力不达规定要求,否决2排进度∕根,责令施工单位停产整顿,并按事故追究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有施工单位承担;
其中有两根属于监理抽检合格的,加倍处罚,并按事故进行追究其责任。
4、同一排出现多根锚杆(索)锚固力不达规定要求,否决2排进度∕根,责令施工单位停产整顿,并按事故追究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有施工单位承担;其中有两根属于监理抽检合格的,加倍处罚,并按事故进行追究其责任。
5、锚杆(索)间、排距超过规定(±50㎜),否决1排进度;属于监理抽检合格的,处罚监理2000元。
6、锚杆(索)外露长度超过规定范围,处罚5000元;属于监理抽检合格的,处罚监理2000元。
7、锚杆(索)打设角度超过规定,处罚5000元;属于监理抽检合格的,处罚监理2000元。
8、钢筋托梁前倾后仰或不在同一平面上,处罚5000元;属于监理抽检合格的,处罚监理2000元。
9、锚杆(索)托板不贴帮、顶,处罚5000元;属于监理抽检合格的,处罚监理2000元。
第三部分掘进工作面预紧、检测工器具配套使用管理规定
一、配置标准
1、锚杆预紧工器具(风动扳手、力矩放大器)现场必须做到一用一备,工房备用两台。
2、检测工器具(拉拔仪、涨拉泵、角度仪、扭矩示值扳手)现场必须做到一用一备,工房备用两台。
3、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配齐全锚支护巷道的预紧及检测工器具,并且备用的检测工器具放置在工具箱内。
4、施工单位验收员必须对工器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5、工器具只用于对锚网支护巷道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6、工器具的存放地点,以方便取用、便于保管为宜。
炮掘时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00m,机掘时距工作面不得超过60m,验收员要随着巷道的延伸及时前移配套工器具。
二、工器具使用周期
(一)、预紧工器具
1、锚杆预紧工器具:
风动扳手按每个紧固10000根锚杆考核、力矩放大器使用周期1个月;
(二)、检测工器具
1、锚索(手动、电动)涨拉泵:
按每个涨拉2000根锚索考核;风动涨拉泵按每个涨拉1500根锚索考核;
2、锚杆拉拔仪:
使用周期12个月;
3、力矩扳手:
按每个检查10000根锚杆考核;
4、锚杆角度仪:
使用周期1年;
三、工器具的配备费用渠道及检修
风动涨拉泵、锚杆拉拔仪、力矩扳手、角度仪、预紧工器具自行按照规定要求购买并进行维修。
四、考核
1、全锚(索)砼+梁支护巷道必须使用电动或者风动锚索涨拉泵,确保现场一用一备设备完好,现场发现在用不能正常使用的,处罚责任施工单位10000元/次,备用不能正常使用的,处罚责任施工单位5000元/次。
2、检测工器具现场检查发现在用一项不能正常使用,处罚责任施工单位10000元/次,备用一项不能正常使用,处罚责任施工单位5000元/次。
3、现场检测工器具不符合使用要求,需要上井检修的,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汇报,在限定时间更换,不予考核。
不及时汇报的被检查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按照第1、2条款考核。
4、检测工器具无专用箱的每件考核100元。
5、检测工器具没有在规定范围内存放的,每件考核100元。
6、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工器具使用台账,由施工单位每班填写,监理单位监理,如井下出现工器具不能正常使用,验收员承担考核的10%,主管技术员承担考核的10%,生产经理、经理承担考核的20%、监理承担考核的10%。
第四部分临时支护管理制度
一、标准
(一)临时支护的结构标准
采用金属前探梁作为临时支护,前探梁为2根4m长3寸加厚钢管,在每根前探梁前端增加一套折叠梁,该梁正常工作状态为垂直使用,上面有3组T型挂钩,用于安设逼帮板,逼帮板规格根据现场巷道宽度确定,(依据为L≥K-1,其中L为为逼帮板长度,K为巷道宽度),居中放置,厚度≥40mm,宽度≥200mm,折叠梁不使用时,可以折回用专用护链水平固定在前探梁上,用4套特制钢卡(工字钢支护为特制老虎爪)吊挂在前进左右帮第二根顶板锚杆上(工字钢支护在距梁头1200±200mm位置上)均匀布置于工作面,前探梁顶部放置一块和逼帮板规格相同的护顶板,随前探梁前移而前移。
(二)安装工艺标准
⑴敲帮问顶:
所有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由当班班组长站在安全可靠的永久支护下,用专用工具(不少于2m长6分钢管,一头尖,一头扁)对顶、帮进行敲击,敲打点对点的距离不超过600mm,凿掉所有的活煤活矸,跟班队干、监理人员要对敲帮问顶进行监护,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⑵人员站在石渣上将金属网和顶托梁(工字钢支护时为顶梁)托起,并将网花联,将前探梁迅速平行穿移至工作面,调整好护顶板位置,使护顶板处于最后一排永久支护和顶托梁(工字钢为顶梁)之间,打好前探梁防退销(防止前探梁向后滑移,必须保证每根前探梁上有一个防退销吃劲,前探梁悬臂段不得大于2.3米)。
⑶出渣后,打开护链放下折叠梁至垂直位置,在跟班队干、监理人员的监护下将逼帮板插入T型钢筋挂钩内,打好限位销(折叠梁下端前后水平晃动量<200mm即可),调整好护顶板位置,使护顶板处于最后一排永久支护和顶托梁(工字钢为顶梁)之间,打好前探梁防退销(防止前探梁向后滑移,必须保证每根前探梁上有一个防退销吃劲)。
⑷完成对迎面围岩临时支护后,监理旁站人员要对临时支护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⑸作业过程中跟班队干、监理旁站人员必须随时观察顶板的状况。
防止坠落伤人;
(三)拆卸逼帮板及前探梁工艺标准
⑴完成永久支护作业
⑵由班组长进行敲帮问顶(同前),处理掉逼帮板周围的活石活矸,使逼帮板不再受力。
⑹在确认安全退路畅通时,迅速依次从下至上将逼帮板取下,并将逼帮板按照定置管理要求挂在帮上。
⑺拆掉前探梁上的限位销,将折叠梁折回用护链栓好。
(四)特殊环节规定:
1、拐弯、交叉点及抹角时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可以不上逼帮装置;
2、岩巷或开口掘进的临时支护执行作业规程规定;
3、大断面掘进时,断面超过6米时增加一个前探梁,逼帮板可以套接;
4、工作面必须备用一套齐全的前探梁装置。
二、考核细则
1、临时支护:
临时支护不合格,立即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给予停产处理,除进行责任事故追查外并处罚施工单位10000元、监理5000元。
2、工作面无备用前探梁及临时支护装置不齐全,每件考核200元。
第五部分掘进工作面设备配套管理制度
一、标准
1、设备及配件图牌板齐全:
牌板悬挂高度一致、规格样式统一、内容齐全。
2、配件说明牌齐全:
配件码放处必须挂牌管理,表明配件名称、使用单位等。
3、设备配套备件齐全:
易损物件、检测工具必须有备件,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
4、巷道内设备及配件必须在同一侧按标准分类码放,所有设备及配件外侧必须在同一平面(不得影响单轨吊运行)。
5、配件、设备必须按区域码放,严禁混杂、交错,坚持“先材料、再配件、后设备”的码放原则。
6、各类图牌板必须定期清理,出现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二、考核细则
1、设备、配件等码放不符合规定,处罚200元/处。
2、存放区内设备没有集中分类放置,处罚100元/处。
3、图牌板或牌物不符,处罚100元/处。
4、因看护不到位,造成图牌板损坏,处罚200/处。
第六部分静压管路及排水管路定置管理制度
一、标准
1、水管吊挂成直线:
吊挂高度一致成直线,吊挂使用专用吊具(轨道巷使用托架),静压水管为红色、风管为蓝色,排水管为黑色。
2、风管吊挂成直线:
吊挂在水管上方距水管400mm,为蓝色,风管在水管的上方。
3、管路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
4、静压管路三通阀门必须使用专用"U"型销,不得用铅丝代替。
5、管路拐弯处必须使用标准弯头,不得拐直角或死弯。
6、静压管路每50m安设一个三通,三通方向统一向上,并编号挂牌管理。
7、静压管路每个三通均配备25m消防软管,消防软管必须盘放、悬挂整齐。
8、所有阀门手把、手轮必须齐全。
9、静压管路及排水管路必须分类、上架定置挂牌管理。
10、巷道掘进期间,第一趟排水管路必须随工作面跟进,管路末端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60m,第二趟排水管路末端距工作面不得超过200米,巷道涌水量大时必须完善排水系统。
11、巷道内敷设的主排水管路,不得加装任何减小截面积的接头或阀门;巷道每个低洼点处排水管路必须留设快接三通,三通规格统一为4寸。
掘进期间水量小时,支管可加变径接头,不使用时加装堵头。
12、水泵与主管路的连接管路不得斜交通过巷道底板,只能垂直巷道或沿巷道帮敷设(不影响行人)。
13、排水管路位于其它管路下方沿巷道底板吊挂敷设;在遇有巷道交叉点、机电硐室或需跨越皮带、穿过单轨吊道时,可做地龙门或绕弯圆弧过渡,不得影响主辅运输。
14、掘进过程中根据巷道坡度变化,在非行人巷帮最低点掘水坑。
遇到行人、运输要求和巷道倾斜情况时,适当调整位置;水坑规格为:
长2m×宽1m×深0.5m。
15、所有水坑要用砖砌好四周,用水泥做边,并加盖水箅,上护栏,挂水坑警示牌;
二、考核细则
1、管路吊挂不平直、不规范,一处赔偿50元。
2、静压管路三通安设距工作面超过50m,一处赔偿100元,安设不规范,赔偿50元。
3、静压水管一处未配消防软管,赔偿100元。
4、管路漏水一处赔偿100元。
5、管路一处拐死弯赔偿200元。
6、静压管路三通阀门未使用专用"U"型销,发现一处赔偿50元。
7、静压管路所有阀门手把、手轮一处残缺赔偿100元。
8、未按时安装三通,每少上一个4寸三通考核100元。
9、掘进期间第一趟排水管路末端距工作面超过60米,第二趟排水管路管路末端距工作面超过200米,考核300元/处。
10、巷道涌水量时未完善排水系统的,每100米考核500元。
第七部分矿压监测管理制度
一、标准
1.1掘进全锚(索)砼+梁支护工作面矿压观测管理标准
1.2顶板离层仪
1.2.1顶板离层仪的安装方法、步骤标准
钻孔:
采用B19(B22)中空六方接长式钻杆、28mm或30mm钻头用锚杆机在巷道中线处打垂直钻孔,沿岩顶掘进时钻孔深度6m,沿煤顶掘进时钻孔深度打设8m。
深部基点:
用安装杆将深部基点锚固器推入孔中,直至孔底,抽出安装杆后,用手拉一下钢绳,确认锚固器已固定住。
深部基点安装必须与该巷道打设锚索的长度一致。
浅部基点:
用安装杆推入浅部基点锚固器至2.3m处,抽出安装杆后,用手拉一下钢绳,确认锚固器已固定住。
孔口套管:
安装孔口套管。
对准刻度:
将A刻度(浅部基点刻度)坠与孔口套管下边缘对齐,将其绳卡卡死并截去多余钢绳;将B刻度(深部基点刻度)坠与A刻度坠下边缘对齐,将其绳卡卡死并截去多余钢绳。
初读数:
记录初读数。
1.2.2顶板离层仪的安装位置、安装标准、观察频度、数据处理标准
安装位置:
采用锚网支护的巷道、硐室和需要观测顶板离层的巷道必须按要求安装顶板离层仪。
顶板离层仪必须安设在巷道跨度最大处的顶板中央较完整的区域。
(1)沿顶掘进的煤巷,地质条件无变化时,顶板离层仪间距50米。
(2)沿底板掘进的煤巷,地质条件无变化时,顶板离层仪间距30米。
(3)交岔点巷道:
1)平交:
巷道中线交叉点和距各支巷交接口5米顶板处均安装巷道顶板离层仪。
2)立交:
上部巷道在巷道交叉点和距巷道交叉口5米顶板处均安装顶板离层仪,下部巷道距交叉口前后10米范围内套棚支护。
(4)通过地质构造带的巷道:
通过断层时,在断层的上下盘距离断面前后10米处各安装一个顶板离层仪;通过陷落柱时,陷落柱与正常区域的交接面及其前后10米各安装一个顶板离层仪。
施工单位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直接读取锚固区内、外顶板的离层仪值。
安装标准要求:
(1)顶板离层仪安装孔必须竖直打设。
离层仪安装后,测绳要自然下垂,网片、网丝等因素不得影响离层仪的数据显示。
(2)顶板离层仪安装标识牌,标识牌悬挂于巷道两帮上,正对顶板离层仪,距巷道底板高度2米。
顶板离层仪指示牌数据填写清晰工整,固定端正;标识牌要有巷道名称、离层仪编号、深浅基点的初始读数、安装日期、观测日期(观测日期可随观测时间修改)和测筒颜色状态等信息,便于对比观测和记录。
(3)顶板离层仪安装时应尽量使深、浅部测筒初始读数为零,误差不应大于5mm,初始读数如实填写。
(4)顶板离层仪安装完毕后,严禁任何人随意调整初始读数,破坏离层仪的完好状态。
观察频度:
在掘巷道顶板离层仪在距掘进工作面50m内观察离层值,每班1次;50m以外,除非离层仍有明显增长的趋势,一般可停止测读具体数据,改为观察两个刻度坠的颜色,频度为每天一次。
已掘巷道每周观测一次顶板离层仪颜色。
数据处理:
在观测过程中,若发现离层值进入警告区(黄色)内时,要停止掘进,对该离层仪前后20米范围进行补打锚杆或锚索进行加固,加固后再进行掘进工作;在观测过程中,若发现离层值进入危险区(红色)内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2.3管理标准
(1)顶板离层监测工作由施工单位负全责。
全部实行档案化管理,直到巷道移交。
(2)顶板离层仪的安装实行“三位一体”负责制:
即顶板离层仪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和建设单位必须都在现场,并在《顶板离层仪安装记录单》上签字方可生效。
(3)建立顶板离层仪观测制度: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巡查,并作观测台账监理人员巡查,并作台账。
监理单位巡查,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结果验证。
(4)施工单位离层仪观测实行“三专”负责制:
一专是专人(生产技术员)负责。
二专是设立专门的顶板离层仪观测台帐。
三专是专项报表。
(5)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矿压观测管理制度,专门设立负责人,建立《顶板离层仪观测台帐》,台帐填写必须真实、及时,严禁弄虚作假。
(6)巷道竣工后,必须将完好的顶板离层仪测站及完整的观测数据一并移交。
(7)严格执行《矿压观测管理制度》;所辖施工单位要及时冲洗或擦拭离层仪测筒上附着的粉尘,保证巡查人员能清晰的看出测筒的颜色和数。
(8)施工单位观测记录每周向建设单位矿压组报送一次。
当离层仪到黄区时,要及时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矿压组进行汇报,以便采取措施,进入红区的必须进行事故追查,按事故程序严格落实,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加固。
(9)建设单位矿压组每周根据各施工单位顶板离层仪观测结果报送情况,并结合巡查结果,每周一编制《矿井巷道顶板离层仪周报表》,反映一周内顶板离层仪的变化情况和对顶板离层仪数据的分析,采取的相应措施;对出现漏报、虚报的施工单位进行通报并按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10)顶板离层仪观测牌板管理制度:
1)各责任施工单位所有牌板每班必须保持清洁,8点、4点班发现牌板煤粉过大时,可用水冲洗,但水压不能过大,容易把数据冲掉,或者把上一班的所有数据都抄写下来,等擦干净后再重新填写。
0点班验收员必须把牌板全部擦洗干净,认真填写数据,字体要规范、标准、清晰。
2)所有工作面的牌板要看护好,放炮地点的牌板,为了防止放炮时把牌板崩坏,在放炮时要及时把工作面牌板移到较为安全的地点,放完炮后及时移到原位;在交接班时,交接双方要把当班过程中牌板的有关情况交接清楚,发现有问题要及时汇报,否则,查到牌板有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追查施工单位责任。
3)在填写牌板时要认真填写,不得出现字体模糊,不能把牌板填写内容写到格外;姓名要填写完整,不能只填写名字,不填写姓。
4)每名验收员必须随身携带两支牌板笔,一支用来填写牌板,一支做为备用,两支笔都要妥善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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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6 煤矿 支护 补充 管理 规定 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