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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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福建省建瓯市杉洋石樯矿区滑石矿、透辉石矿矿区位于建瓯市城关南南东160°方向,直距约35km,行政隶属于建瓯市迪口镇杉洋村和王地后村管辖。
矿山为整合项目,整合后矿区由12个拐点组成(
号矿体开采面积0.14km2,开采标高725-810m,
号矿体开采面积0.014km2,开采标高300-460m,
号矿体开采面积0.088km2,开采标高200-280m);矿区范围内滑石矿保有资源储量(122b+333)矿石量为17.87万t,透辉石矿保有资源储量(332+333)矿石量为15.59万t。
滑石矿、透辉石矿拟采用地下开采。
开采规模为滑石矿1万t/a,透辉石矿10万t/a,矿区服务年限为12.0年。
2工程环境影响评估
2.1水环境影响结论
(1)水环境保护目标
纳污水域冲沟、迪口溪迪口镇段。
(2)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纳污水体迪口溪与小冲沟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农用,本工程排放的废水包括矿坑涌水、采矿废水和淋溶水,建设单位拟将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一部分回用于采矿作业中(井下凿岩机用水和井下抑尘用水),一部分用于道路和堆场抑尘、绿化,其余部分外排,根据同类矿山的资料类比分析,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基本可达标排放。
(4)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①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一部分回用于采矿作业中(井下凿岩机用水和井下抑尘用水),一部分用于道路和堆场抑尘、绿化,多余部分排放。
②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附近林地的灌溉,不外排。
2.2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1)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矿区及周边的地下水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类标准。
(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地下水各污染物可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矿区内岩石包气带防污性能为“强”;含水层易污染特征为“不易”;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污水排放强度为“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为“简单”,矿体位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之上,根据以往的资料和目前矿山的开采情况可知,矿区含水类型为基岩裂隙水,富水性差,因此矿区开采对当地地下水水位、水量不会产生影响。
矿坑涌水中有害成分含量浓度低,再加上基岩的阻隔,因此,矿坑涌水在排放和使用过程中不会对当地地下水水质产生的明显影响。
(4)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①矿井生产中严格执行“先探后掘,有疑必探”的原则;
②严格按《开采设计方案》开采,禁止超界开采;随着采矿过程的延伸,地下水位开始下降,因此,采矿终了后应采取封堵矿井口等措施,蓄积矿井水,使得地下水位上升,最终再次取得水资源平衡。
③加强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监测矿山在建设或生产过程中的地下水疏干动态及与之有关的地表水动态;监测与地下水变化有关的环境生态问题发生和发展的状况。
2.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1)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区环境空气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重点保护目标为:
杉洋村、大历村、竹洲村、真秀村、星田村和龙北溪村。
(2)大气环境现状
项目所在地位于乡间山谷中,根据现状监测,其环境空气环境质量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采用地下开采,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4)主要环保措施
①矿区凿岩爆破产生的粉尘、有害气体通过采用湿式作业、喷雾洒水、配套通风系统等措施。
②装卸、运输产生扬尘可通过控制装卸量,采取顶部加盖、经常性喷雾洒水等措施进行控制。
2.4声环境影响结论
(1)声环境目标
评价区内声环境质量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2)声环境现状
项目位于偏远山间,根据现状监测,该处环境噪声现状符合功能区标准。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由于拟建项目为硐采,凿岩、挖掘、爆破均在硐内,因此爆破和凿岩等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大。
同时最近的环境敏感点星田村距矿山约600m,且有山阻隔,经距离和阻隔衰减后噪声对该村影响不大。
另外项目矿石外运将增加道路的车流量,增加其道路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声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经过星田村、龙北溪村、后厝村、向阳村、南吉洋村等村庄时,项目矿石运输车辆应采限低速并禁鸣喇叭,以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4)主要环保措施
①在工程设计中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所有机械设备的安装,其基础均应作减振处理;
②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设备始终保持在良好状态;
③应加强工人的防护,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④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经过村庄时采取低速、禁鸣喇叭等措施,降低运输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2.5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1)产生及处理情况
矿山在服务期共开挖土石方总量0.61万m3,其中0.31万m3土石方项目内回填利用,剩余0.10万m3弃渣堆放在1#弃渣场内、0.20万m3弃渣堆放在2#弃渣场内。
矿山总剥离表土1820m3,表土后期用于项目区绿化覆土。
滑石矿矿区劳动定员10人,透辉石矿矿区劳动定员4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0.5kg/d计,则滑石矿矿区产生量约1.5t/a,透辉石矿区产生量约6.0t/a,在场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点,送地村民生活垃圾点一并处理。
(2)影响分析
项目为非金属矿采矿,其废石为Ⅰ类一般固体废物,可给予综合利用,在弃渣场的堆放过程中如不做好规范的环保措施,将可能导致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
生活区的生活垃圾如没有收集处理,将影响生活的环境。
(3)主要环保措施
①废土石一是将其中表土用于退役后工程的生态恢复工程;二是供矿山道路维修和填方;三是将废石堆放在弃渣场。
弃渣场需按规范建设(建设好弃渣场的截水沟、拦碴坝、沉砂池)并加强管理。
②在场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点,送当地村民生活垃圾点一并处理。
2.6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矿区生态环境――土地性质、植被、水土流失。
(2)项目区生态环境现状
项目用地为一般用材林地,非生态公益林地,工程用地范围内植被主要为杂草、松树、毛竹、灌木林等,项目区植被属常见性和广布性物种。
项目区内土壤侵蚀类型为水力侵蚀,土壤侵蚀强度(水土流失强度)为轻度侵蚀。
(3)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本次建设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和当地农业、林业生产基本无影响,而且有利于实现土地资源价值在利用形式上的有利转化。
不会对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不会造成植物资源的明显损失,不会破坏该区原有的水土保持功能,水土流失的影响不大。
本矿区硐采至今,项目基本未形成疏水区,因此对采矿区周围的植被影响不大。
由于地下开采形成采空区,由于采空区上方的压力,在采空区上方一定的范围内,存在着地表变形、开裂、移动的可能,甚至可能发生地面塌陷的隐患。
(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a)土地管理和保护
切实做好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方案,以保证项目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
(b)水土流失预防
①科学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和合理的施工设计方案,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
②应搞好工程的截洪、排水工作,保证截洪、排水系统畅通,以减少土壤水蚀流失和重力侵蚀。
③应加强管理,尽量缩小工程范围,各种活动应严格控制在项目区域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尽可能地不破坏原有地表植被和土壤。
尽量不要在植被生长较好的地段设置工棚、料场、弃渣场等。
2.7风险影响结论
(1)风险原因和后果
雷管和炸药都属于易爆品,因此雷管、炸药仓库的主要环境风险为爆炸事故。
但项目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爆炸事故产生的影响相对较轻。
本项目1#弃渣场拟设计在PD725平硐口下方的山沟处,2#弃渣场拟设计在PD350平硐口东侧山沟处,若废石堆置量大,堆放过陡可能引起滑塌,遇暴雨可能引起泥石流风险,对下游河道、林地等造成影响。
项目为硐采,在主巷道、采场及采空区易发生塌陷风险,引起人员伤亡。
矿井充水事故不仅会对矿山生产系统造成巨大破坏,使矿工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其中的污染物还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2)防范设施
炸药库爆炸风险防范措施: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预防、限制、灭火、疏散,其中预防和限制措施更为重要。
矿山开采结束后,应对弃碴场按规范化要求进行封场。
并设置专门的管理部门,加强各项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采掘场塌陷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主巷道和采场顶板管理,经常“敲帮问顶”,及时处理浮石和脱层。
采空区可采作封闭让其自然塌落或崩落顶板强制放顶,也可利用废石运送采空区进行嗣后充填处理。
矿井充水事故防范措施:
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加强地质地层变化的观测,根据变化适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发现水情异常及时报告,并立即撤离井下作业人员至地面;应保证井下排水系统及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有应急备用排水设备;矿硐外设中和沉淀池和贮水池,收集处理涌出的矿硐水。
2.8退役期结论
(1)退役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退役后,不再产生生产废气、采矿废水、生活废水、固体废物和工业噪声,也不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主要环保措施
①矿山退役时,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矿山退役设计,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矿管、安监、环保),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闭矿。
②根据矿山退役设计要求,认真进行闭矿施工,经验收后方可正式闭矿。
矿山闭矿后业主仍对矿山的安全等方面负有管理责任。
③矿山退役后,应进行生态恢复。
3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3.1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
项目为滑石矿和透辉石矿开采,为已建矿山整合后延续开采,开采规模分别为滑石矿1万t/a和透辉石矿10万t/a,采用工艺均为地下开采。
本项目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的开采规模和采用的技术不是国家限制建设的矿山;项目符合《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权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09]248号)和《福建省新建、已建矿山部分矿种最小开采规模》,符合《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合方案的通知》,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当地的产业政策。
3.2矿山开采可行性结论
矿区位于建瓯市城关南南东160°方向,直距约35km处。
该区域不属于《福建省建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建瓯市人民政府,2009年12月)的禁采区;项目为滑石矿和透辉石矿开采,滑石矿不属规划中的禁止开采的矿种,透辉石矿属规划中重点开采矿种;其选址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和《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符合环发[2005]109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有关条款。
项目占用土地类型为林地,不涉及生态公益林,无需特殊保护的植物和古树名木,项目没有占用基本农田保护敏感区域。
项目开采过程中将在地表水、生态、大气、噪声等方面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但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达到环境可接受程度。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符合当地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分区,在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3.3清洁生产符合性结论
该矿山清洁生产主要从采用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排放及处理效果指标及环境管理要求等方面进行,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一般水平,今后在生产中宜对采矿方法和工艺,岩层控制以及相关技术、实验研究平台等的开发和建设,改变传统开采工艺造成的生态与环境破坏问题,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选择合适的采矿方法和生产工艺。
3.4总量控制与经济损益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项目生产过程矿坑涌水、采矿废水和淋溶水,建设单位拟将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一部分回用于采矿作业中(井下凿岩机用水和井下抑尘用水),一部分用于道路和堆场抑尘、绿化,其余部分外排,本项目无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环保工程总投资11万元(不含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占总投资的3%。
根据环境经济损益系数计算结果,项目的经济收益大于环保费用,说明经济效益是好的,同时还能取得显著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3.5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周围大部分公众均支持该项目建设,认为该工程的建成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十分有利,但同时也对开发及服务期满后带来的环境问题感到担忧,呼吁要把环境保护放在首位,把经济利益放在第二位,提出要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力争将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3.6环境保护措施
为便于环保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提出如下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表1环境保护措施竣工“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环境
问题
现有环保措施
需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时间
延续项目环保措施
效果(验收指标)
一、污染防治
凿岩、爆破粉尘
喷雾或洒水洗壁、湿式作业,加强通风
/
/
对角式通风系统,掘进工作面和局部硐室设置局扇,湿式凿岩作业、湿式出矿和出渣。
达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标准
装卸、运输扬尘
控制装卸量,采取顶部加盖、经常性喷雾洒水等措施
/
/
控制装卸量,采取顶部加盖、经常喷雾洒水等措施。
生活污水
化粪池+农用
/
/
化粪池+农用
不排放
生产废水
无
沉淀
竣工验收前
沉淀池(均为4×3×2m,容积72m3),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矿硐凿岩、爆破等降尘,多余部分排放。
达GB8978-1996表1、表4一级标准。
废石
部分回填,部分做为建筑石料。
/
部分用于修筑矿区道路,其余堆放在废石场。
零排放,废石场按规模建设
矿区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维护管理、工人防护等
/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维护管理、工人防护等
达GB12348-20083类标准
运输噪声
合理安排运输时间
/
/
合理安排运输时间
二、生态环境保护
水土流失预防
合理规划,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尽量避开降雨集中期和大风季节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同时教育施工人员不得乱砍树木;施工期备齐防止暴雨的挡护设备。
/
/
合理规划,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尽量避开降雨集中期和大风季节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同时教育施工人员不得乱砍树木;施工期备齐防止暴雨的挡护设备。
1、将施工期水土流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2、工程建设完成后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基本恢复到建设前的水平。
3、《福建省建瓯市杉洋石樯矿区滑石矿、透辉石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水土流失工程治理措施
/
工业场地、矿区公路、台地等处建截洪沟、排水沟,硬化处理、护坡等。
竣工验收前
/
水土流失生物治理措施
/
临时占地及其它裸地、闲置地进行土地整治,表土覆盖,恢复植被。
竣工验收前
矿山退役后,应及时对拆除的设施场地进行清理、整治、恢复植被。
三、排污口管理
排污口
/
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竣工验收前
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国家环保总局环发[1999]24号文和GB15563.1-1995、GB15562.2
四、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机构
/
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环保科),配备环保人员2人。
竣工验收前
/
施工期环境管理
/
/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实施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计划。
“三同时”制度
运营期环境管理
/
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
竣工验收前
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
开展环境监理,避免环境污染
退役期环境管理
/
/
/
矿山服务期将满时,办理矿山退役的有关手续。
并报有审批权的矿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闭矿。
按有关矿山开采的规定执行
五、环境监测措施
监测机构及设备
/
设监测室,配备常规监测的相关仪器设备及基本用品
验收前
设监测室,配备常规监测的相关仪器设备及基本用品
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建档,上报
废水
废水排放口水质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各一次。
地表水
矿区上、下游,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各一次。
地下水
矿区上、下游,枯水期一次。
土壤、底泥
矿区上、下游每年监测一次。
粉尘
对矿区厂界外无组织排放粉尘每半年监测一次。
噪声
每年对厂界噪声进行一次监测。
4报告书结论
福建省建瓯市杉洋石樯矿区位于建瓯市城关南南东160°方向,直距约35km处,项目符合《建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要求,满足安全生产要求;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总之,该工程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该项目投产后,总体上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角度而论,该项目可行。
5建议
(1)项目投产在企业内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以进一步做好清洁生产工作,节约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2)采矿区应加强安全管理,各工序(特别是爆破)制定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3)在矿山开采过程中要随时密切监视地下水情况,边采边探,并及时采取防治措施,以减轻对地下水及地表水的影响,同时,在安全上也起到防淹井作用。
(4)根据《环发[2005]109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
南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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