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定额定额说明.docx
- 文档编号:3321139
- 上传时间:2022-11-21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3.27KB
建筑装饰定额定额说明.docx
《建筑装饰定额定额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装饰定额定额说明.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筑装饰定额定额说明
总 说 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及《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结合我省实际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三、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六、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共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七、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
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成品保护、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场地清理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八、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九、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十、建筑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十一、人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中人工工日综合了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用工表示。
2.本定额综合用工按技术含量不同分为综合用工一类、综合用工二类、综合用工三类共三种,单价分别为:
综合用工一类45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4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30元/工日。
十二、材料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实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的品种、规格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材料价格是依据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确定的。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
4.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损耗率见附录一。
十三、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
2.机械台班单价采用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十四、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施工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所需的劳动工日和机械台班,已按正常合理的施工运距计算在定额的项目中。
十五、本定额中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指硬木、杉木或松木)锯材取定。
即:
经过加工的称锯材,未经过加工的称原木。
木种分类规定如下:
一类:
红松、水桐木、樟木松。
二类:
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
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
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榉木、橡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
十六、本定额中木材消耗量是指加工后的规格料的消耗量,烘干木材单价中已包括参考烘干费110元/m3;烘干木材用量中包括了6.5%的烘干损耗;1m3原木的参考综合出材率为66%。
十七、本定额未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使用时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附录一中的配合比相应项目计算。
十八、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考虑在本定额中。
十九、现场使用建设单位水电时,水电费按如下方式计算:
单独设置水、电表,按计数结算;未单独设水、电表,按定额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基价之和的0.80%结算(其中水费0.09%,电费0.71%),该系数为参考,实际不同时,可按实结算。
二十、本定额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其本身。
二十一、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及附注。
第B.1章楼地面工程
一、设计垫层材料的配合比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如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根据设计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进行换算。
二、垫层项目如用于基础垫层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不含满堂基础)。
三、地板采暖房间垫层,按不同材料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37,材料乘系数0.98。
四、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系数1.37,台阶乘系数1.48。
五、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结合层和底层(找平层)的砂浆、石子浆、细石混凝土配合比和厚度,设计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六、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使用的白水泥、金属嵌条、颜料等,如设计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七、水泥砂浆地面如压线时,每100m2增加1.58工日。
八、块料面层如为弧形或异型及拼花时,定额未列项目,其材料损耗率可按实际调整。
九、陶瓷地砖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2.5mm,石材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4mm。
干粉型粘结剂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每增减1mm厚度,每100m2增减干粉型粘结剂169kg,水增减0.042m3,其他不变。
十、同一铺贴面采用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十一、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是按成品考虑的,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项目。
十二、楼地面块料面层、整体面层(现浇水磨石楼地面除外)均未包括找平层,如设计要求时,另行计算。
十三、块料楼地面面层均不包括酸洗、打蜡,发生时可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四、木地板填充材料,可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计算。
十五、设计规定龙骨的间距、规格和型号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十六、防静电活动地板子目中已包括各种附件配件。
十七、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楼地面项目和楼梯面层(除水泥砂浆及水磨石楼梯外),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
楼梯踢脚线按相应踢脚线项目乘以系数1.15计算。
十八、楼梯不包括板底及侧面抹灰。
板底抹灰执行本册B.3天棚工程相应项目,侧面抹灰按本册B.2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十九、扶手、栏板、栏杆的主要材料用量,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二十、楼地面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每个平面面积在1m2以内定额未列项目的块料工程。
第B.2章墙柱面工程
一、石灰砂浆抹灰分普通、中级、高级,其标准如下:
1.普通抹灰:
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2.中级抹灰:
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3.高级抹灰:
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两遍面层。
石灰砂浆抹灰定额项目按中级抹灰标准取定,如设计不同时,普通抹灰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8,高级抹灰人工乘以系数1.25,其他不变。
二、项目中的抹灰砂浆种类、配合比及厚度是根据现行规范、标准设计图集及我省常规采用的施工做法综合取定的,抹灰砂浆厚度取定见抹灰砂浆厚度取定表。
如设计的抹灰砂浆厚度与定额项目取定不同时,可按抹灰砂浆厚度调整表调整。
三、本章项目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及型材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调整,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四、水泥砂浆找平层项目适用于水泥砂浆打底抹灰,实际抹灰厚度及砂浆种类与项目不同时,可以调整。
五、项目中已包括了砌体及钢板(丝)网等抹灰基层嵌缝所需的工料。
六、石灰砂浆、混合砂浆墙柱面抹灰项目内均已包括了水泥砂浆护角线的工料,工程计价时不另增加。
七、水刷石项目是按水刷水泥白石子浆取定的,如设计采用豆石、色石等其他石子,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八、梁面、柱面抹灰项目,系指独立梁、独立柱。
九、普通腰线系指突出墙面一至二道棱角线,复杂腰线系指突出墙面三至四道棱角线(每突出墙面一个阳角为一道棱角线)。
十、天沟、泛水、楼梯或阳台栏板、内外窗台板、飘窗板、空调板、压顶、楼梯侧面和挡水沿、厕所蹲台、水槽腿、锅台、独立的窗间墙及窗下墙、讲台侧面、烟囱帽、烟囱根、烟囱眼、垃圾箱、通风口、上人孔、碗柜、吊柜隔板及小型设备基座等项的抹灰,按普通腰线项目计算。
十一、楼梯或阳台栏杆、扶手、池槽、小便池、假梁头、柱帽及柱脚、方(圆)窨井圈、花饰等项的抹灰,按复杂腰线项目计算。
十二、挑檐、砖出檐、门窗套、遮阳板、花台、花池、宣传栏、雨篷、阳台等的抹灰,凡突出墙面一至二道棱角线的按普通腰线项目计算;突出墙面三至四道棱角线的按复杂腰线项目计算。
十三、抹灰及镶贴块料面层项目中,均不包括基层面涂刷素水泥浆或界面处理剂。
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设计另列项目计算。
抹TG胶砂浆项目内已包括刷TG胶浆一道,不再另计。
十四、本章石材项目干粉型粘结剂取定厚度4mm,其他块料项目取定厚度2.5mm,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如设计要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每增减1mm厚度,每100m2增减干粉型粘结剂169kg,水增减0.042m3,其他不变。
十五、墙面贴块料、饰面高度在300mm以内者,按踢脚板项目计算。
十六、镶贴块料面层:
1.块料面层设计规定的砂浆结合层配合比和厚度,如与项目不同时,砂浆配合比和用量可调整,其他不变。
外墙离缝镶贴面砖按缝宽分别套用相应项目,如灰缝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其块料及灰缝材料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2.室内镶贴块料面层不论缝宽度如何,均按相应的块料面层项目计算。
3.块料面层的零星项目适用于腰线、挑檐、天沟、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以及每个平面面积在1m2以内的镶贴面。
4.内墙瓷砖周长大于1200mm时,按外墙面砖相应项目执行。
十七、圆弧形、锯齿形(每个平面在6m2以内)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面层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十八、除已列有柱(梁)面层项目外,未列项目的柱(梁)面层执行墙面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
十九、设计的墙柱(梁)面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和型钢龙骨型号、规格和间距与定额项目取定不同时,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材料弯弧费另行计算。
二十、木构件:
1.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如设计为单向时,材料、人工用量乘以系数0.55。
2.木材种类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
3.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子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按本册B.6其他工程相应项目使用。
4.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按本册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项目使用。
二十一、幕墙:
1.玻璃幕墙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仍使用幕墙项目,窗型材、窗五金相应增加,其他不变。
2.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考虑,幕墙中的避雷装置、防火隔离层项目中已综合,但幕墙的封边、封顶的费用另行计算。
3.弧形幕墙人工乘系数1.1,材料弯弧费另行计算。
二十二、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幕墙等子目中龙骨型号、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其用量允许调整。
第B.3章天棚工程
一、抹灰天棚按手工操作,施工方法不同时,不作调整。
二、天棚抹灰石灰砂浆项目按中级抹灰标准取定,抹灰标准见本册B.2墙柱面工程说明第一条,普通抹灰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8,高级抹灰人工乘以系数1.25,其他不变。
三、项目中的抹灰砂浆种类、配合比及厚度是根据现行规范、标准设计图集及我省常规采用的施工做法综合取定的,抹灰砂浆厚度取定见下表。
天棚抹灰砂浆厚度取定表单位:
mm
四、设计的抹灰砂浆厚度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下表调整。
天棚抹灰砂浆厚度调整表单位:
100m2
五、天棚抹灰项目中已包括小圆角(天棚灰线)的工料,如有凸凹线者,另按突出的线条道数以装饰线计算。
六、装饰线是指突出抹灰面所起的线脚,每突出一个棱角为一道灰线,檐口滴水槽不作为突出抹灰面线脚。
七、井字梁天棚是指每个井内面积在5m2以内者。
八、项目内已包括了天棚基层面浇水湿润的工料,不包括基层面涂刷素水泥浆或界面处理剂。
设计有要求时,按本册B.2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套用。
九、本章除部分项目为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按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十、本章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若龙骨需要进行特殊加工(例如煨曲线等),其加工费应另行计算。
十一、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十二、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项目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以系数0.85。
十三、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项目中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子目套用。
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其断面示意图见附录四。
十四、天棚吊筋安装按混凝土板下钻眼挂筋编制,如在砖墙上打洞搁置骨架者,按相应项目每100平方米减少人工1.97工日。
十五、龙骨、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按本册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项目套用。
十六、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十七、铝塑板面层压边指铝塑板铣边后搭接固定在龙骨(基层)上。
十八、点支式天棚(雨篷)爪件的规格、数量是按常用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第B.4章门窗工程
一、本章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章执行。
二、普通门窗。
1.木种按下列规定编制(木种分类见总说明):
(1)普通木门窗扇制作安装以一、二类木种为准。
如设计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制作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16,其他不变。
(2)普通木门窗框制作、安装以二、三类木种为准,如设计采用一、四类木种时,仍按该项目计算。
(3)其他项目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
如设计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5。
2.本章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
如设计注明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
板方材一面刨光加3mm,二面刨光加5mm,圆木刨光按每立方米木材增加0.05m3计算。
3.凡注明门窗框、扇料断面允许换算者,应按设计规定断面换算,其他不变。
4.普通木门窗框、工业木窗框制作、安装,是按不带披水条编制的。
如设计规定带披水条者,应另列项目计算。
5.门窗玻璃厚度和品种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按设计规定换算,其他不变。
6.木窗扇制作、安装,不分平开、中转、推拉或翻窗扇,均按普通木窗扇制作、安装项目计算。
7.木百叶窗制作、安装适用于矩形或多角形,但不适用于圆形或半圆形。
8.工业木窗框制作、安装,已综合了依附在窗框上的木挡条及木贴条在内(包括拼框及填缝工料)。
但拼框用的横挡木、铁件应另列项目计算。
9.工业中悬窗扇制作、安装,也适用于下悬式、上悬式工业窗扇。
10.普通木门扇制作、安装,其名称区分如下:
(1)全部用冒头结构,全镶板者,称“全镶板门扇”。
(2)全部用冒头结构,每扇二至三个中冒头,镶一块玻璃二块木板或镶一块玻璃三块木板者,称“玻璃镶板门扇”。
(3)全部用冒头结构,全部钉企口木板,板面起三角槽或门扇带木斜撑者,称“全拼板门扇”。
(4)全部用冒头结构,每扇二至三个中冒头或带木斜撑,上部装一块玻璃,下部钉二至三块企口木板,板面起三角槽者,称“玻璃拼板门扇”。
(5)全部用冒头结构,每扇一个中冒头,中冒头以上装玻璃,以下装木板者,称“半截玻璃门扇”。
11.门窗扇安装项目中未包括装配单、双弹簧合页或地弹簧、暗插销、大型拉手、金属踢、推板及铁三角等用工。
计算工程量时应另列项目按门窗扇五金安装相应项目计算。
12.本章所列门窗五金零件参考表,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以设计规定为准。
13.普通成品木门窗需安装时,按相应制安项目中安装子目计算,成品门窗价格按实计入,其他不变。
14.各种木门窗框、扇制作安装项目,不包括从加工厂的成品堆放场至现场堆放场的场外运输。
如实际发生时,按A.9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三、装饰门窗。
1.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不分现场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均使用本项目。
2.铝合金地弹门制作型材(框料)按101.6mm×44.5mm、厚1.5mm方管取定,单扇平开门、双扇平开窗按38系列取定,推拉门窗按90系列(厚1.5mm)取定,如实际采用的型材断面及厚度与项目取定规格不符时,可按图示尺寸乘以线密度加6%的施工损耗计算型材重量。
3.装饰板门扇制作安装按木骨架、基层、饰面板面层分别计算。
4.成品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附件按包含在成品门窗单价内考虑;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中未含五金配件,五金配件按下列表选用。
铝合金门(制作)五金配件表 单位:
樘
铝合金窗(制作)五金配件表 单位:
樘
普通木门、防火门用小五金零件参考表 单位:
樘
注:
暗插销安装用工另按门窗扇安装相应项目计算。
普通木窗用小五金零件参考表 单位:
樘
注:
1.连三扇(中间固定)窗按单开扇乘以2计算。
2.连四扇按双开扇乘以2计算。
3.双层玻璃窗按本参考表相应项目加倍计算。
4.本表未包括铁三角及丁字铁,如设计规定安装时,应另列项目计算。
5.开纱扇及开纱亮按相应项目计算。
第B.5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一、本定额涂刷油漆、涂料均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采用机械操作。
操作方法不同时,不作调整。
二、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综合在项目内,颜色不同,不另调整。
三、本项目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已综合考虑。
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四、项目内规定的喷、涂、刷遍数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项目进行调整。
五、门窗贴脸、披水条、盖口条的油漆已综合在相应项目中,不另行计算。
六、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1.大压花:
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2.中压花:
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以内。
3.喷中点、幼点:
喷点面积在0.9cm2以下。
七、项目中的单层木门窗刷油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其项目含量乘以系数0.49计算。
第B.6章其他工程
一、本章项目在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二、本章项目中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涂刷油漆、防火涂料按本册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项目使用。
三、招牌基层。
1.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面上;沿雨篷、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使用。
2.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面,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
3.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项目内。
四、美术字均以成品安装为准,不分字体均使用本项目。
五、木装饰线、石膏装饰线、石材装饰线均以成品安装为准。
石材装饰线磨边、磨圆角均包括在成品的单价中,不再另计。
六、石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边及台面开孔子目均为现场磨制。
七、装饰线条以墙面上直线安装为准,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型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面直线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34。
2.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6,材料乘以系数1.1。
3.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乘以系数1.1。
4.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乘以系数1.8,材料乘以系数1.1。
八、暖气罩挂板式是指钩挂在暖气片上,平墙式是指凹入墙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半凹半凸式按明式子目使用。
九、货架、柜类项目中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他材料的花饰、造型艺术品,货架、柜类见附录四。
十、本定额中拆除项目均为破坏性拆除,不考虑回收利用。
第B.7章脚手架工程
一、本章项目适用于单独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
二、装饰装修脚手架包括外墙面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内墙面脚手架、活动脚手架、吊篮脚手架、挑脚手架等。
三、天棚装饰工程,高度超过3.6m时,计算满堂脚手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 装饰 定额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