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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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清远市清新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为有效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2014年至2019年期间,区城综局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清新中心城区的城市道路现状,会同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在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内街背巷等区域,设置了约6500个临时小汽车泊位。
由于清远市区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目前设置的停车泊位仍然满足不了社会需求。
针对现有停车位使用周转率不高,恶意霸占停车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提升停车服务水平和公共资源利用率,引导绿色出行,根据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道路实际状况,我局拟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内街背巷等区域约6500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分阶段实行智能化停车收费管理。
二、实施收费停车的范围
施行范围及数量:
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上及内街背巷约6500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一类路段:
玄真路、府前路、明霞路、中山路、清新大道人行道周边繁华路段和区域,车位数量1267个(详见附件);
二类路段:
一类路段以外停车需求较大、附近居民有较大停车刚需的路段及区域,车位数量5215个(详见附件)。
未来城市建设新增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经报请区政府同意后,纳入停车收费范围。
三、收费标准
收费时段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8:
00-22:
00
一类路段
30分钟内(含)
辆/位/次/元
免费
超过半小时后至22:
00
每小时
2元
二类路段
30分钟内(含)
辆/位/次/元
免费
超过半小时至3小时
辆/位/次/元
2元
3小时以上至22:
00
辆/位/次/元
5元
晚上22:
00至次日8:
00)
不分路段
30分钟内(含)
辆/位/次/元
免费
超过30分钟至次日8:
00
辆/位/次/元
5元
备注:
1.停放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2.进入停车位停车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免收费,超过免费时段未出场的,计费时间从入场时起算;
3.大车、超大型车按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4.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和抢修车辆免费。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注:
一类路段为:
玄真路、府前路、明霞路、中山路、清新大道,一类路段白天每小时收费2元,不鼓励车辆长时间停放,有利于停车位流转,其余路段为二类路段,二类路段白天收费标准与清城区目前执行收费标准一致。
四、运营模式
依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采取特许经营的管理方式,选取项目运营主体,负责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项目整体实现盈利后,项目收益按要求上缴财政。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及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负责具体方案的指导实施、运行,及日常管理、监督等工作,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对项目的投资成本、运营成本、项目收益等进行核算、监督。
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为10年,期限届满,特许经营权自行终止,运营公司将向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移交所有停车基础设施、设备,并保证完好使用,聘用人员由经营者自行安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置。
五、项目建设具体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及利润分配
运营公司取得特许经营权后,自行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全权负责项目的建设和经营,项目整体实现盈利后,项目收益按《清远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每年向区财政上缴比例不低于30%的企业税后利润,并负责相应税费和成本费用。
运营公司年税后利润由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运营公司进行财务审计。
(二)项目建设
运营公司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购置停车设备、停车管理系统等,项目建设成本以清远市清新区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三)建设工期
运营公司获得项目特许经营权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停车收费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营,遇恶劣天气和修路等不可抗力条件限期顺延。
(四)试运行期
道路停车智能收费系统建成并试运行1个月后正式投入运营,试运营期间免费开放。
(四)项目总体设计要求
管理平台设计方案应结合我区的交通特色并符合文明旅游城市的整体形象,平台设计须充分考虑近年来市区停车管理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及当前国内外停车管理系统发展趋势,并针对用户的需求进行分析和优化工作,以保证相关平台的便民性和规范性。
1.建设形成路内路外一体化的综合停车运维管理体系,通过对新型技术模式的研究和创新,结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科技手段,形成一套覆盖市区路边、路外停车综合解决方案;
2.面向市区广大市民提供一套完善的停车服务终端,结合移动互联网、传统互联网、以及城市级交通诱导体系,构建一套覆盖智能手机终端、PC终端的停车信息引导、一二类停车泊位分类标识、泊位自主查询、停车计时计费、停车支付结算的完善服务体系;
3.建设全区智慧停车运维管理软硬件平台,形成完善的停车运维管控、应急指挥调度中心、新型智能呼叫平台、泊位巡检管理、停车综合管理等配套体系;
4.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城市未来发展趋势,为城市未来建设规划配置和保留充电桩等接入端口。
(五)项目管理要求
1.运营公司保证在办理停车经营备案、收费价格核定、专用票据领用等手续后,才进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2.运营公司保证按相关要求在醒目位置公布停放车辆服务收费的管理形式、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严格按批准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
3.运营公司保证认真履行相关义务,接受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保证向停车人提供普遍、连续、无歧视的停车服务;
4.运营公司保证经营地段的道路设施完好、停车标志标线完整清晰,服从应急抢险指挥,并为道路、市政、水务等设施应急抢险工作提供便利;
5.建立并执行区域巡查制度,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违法停车、违法设置停车位、违法占道收费经营等行为,运营公司有权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检举,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维护项目运营公司和停车人合法权益;
6.恶意逃费管理:
运营公司依法对恶意逃避缴费车辆信息呈报相关职能部门请求协调处理,如将恶意逃避缴费车辆信息报请给车辆管理部门纳入车主信用记录;或通过建立恶意逃避缴费车辆黑名单管理系统供各停车泊位进行查询,并依此对此类车辆进行甄别服务(例如:
各停车场利用该系统查询黑名单车辆,拒绝为其提供停车服务);或对停车欠费、恶意逃费车辆在年审时协助追缴和纳入个人诚信系统中。
(六)项目成本测算及回收期
(一)项目投入成本
项目总投入资金约为3982万元,主要包括企业开办费用、设备硬件成本、软件成本和施工成本等,具体资金投入如下:
1.企业开办费用
企业开办费用包括筹办人员的劳务费、人员培训费、办公设备、工作用车、场地建设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预计投入300万元。
2.设备硬件及施工成本
参照目前市场智能视频检测器、地磁探测器、无线网络通讯基站、POE交换机等设备的价格和施工造价等费用,项目规划建设6500个停车泊位,预计每个智能停车泊位硬件及施工成本约5000元/个,共投入3250万元。
3.软件成本
软件系统投入约432万元,主要包括智能手持机PDA、中心管理平台软件、用户端软件和中心服务器等,具体如下:
(1)智能手持机PDA:
预估造价约为32万元,每个巡检员(80名)配备一台,每台单价约4000元;
(2)中心管理平台软件:
预估造价约为150万元;
(3)用户端软件:
预估造价约为100万元,包括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和APP等;
(4)中心服务器和防火墙:
预估造价约为100万元;
(5)结合城市未来发展趋势,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为城市未来建设规划配置和保留充电桩等接入端口,预计投入50万元。
(二)运营效益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
参考清城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项目现时的运营情况,并结合我区实际,我区项目以全部停车泊位同时运营正式使用,每年按360天为计算基准,初步预测项目税前年收入为2092万元,具体如下:
收费时段:
白天时段8:
00-22:
00(部分路段设有禁停时间)
一类路段:
预测该时段停车泊位平均使用率为50%,有效(产生)收费率为70%,该时段泊位产生收费周转次数为6次,平均每次收费为4元。
(收入预测:
该时段该路段平均每车位日收入=50%×70%×6×4=8.4(元),税前日营业总收入=1267×8.4=10643(元)。
二类路段:
预测该时段停车泊位平均使用率为70%,有效(产生)收费率为80%,该时段泊位产生收费周转次数为3次,平均每次收费为4元(2/5/5元)。
收入预测:
该时段该路段平均每车位日收入=70%×80%×3×4=6.72(元),税前日营业总收入=5215×6.72=35025(元)。
收费时段:
夜间时段22:
00-8:
00(次日)
一二类路段:
预测该时段停车泊位平均使用率为40%,有效(产生)收费率为80%,该时段泊位产生收费周转次数为1.2次,平均每次收费为5元。
收入预测:
该时段该路段平均每车位日收入=40%×80%×1.2×5=1.92(元),税前日营业总收入=6482×1.92=12445(元)。
项目税前年营业总收入:
=(10643+35025+12445)×360=2092(万元)
2.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约658万元/年,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设备维护费用和网络通讯费及电费等,具体如下:
(1)固定资产折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项目固定资产折旧期限为10年,残值率5%。
则每年计提总折旧费用约378万元。
(2)设备维护费用
设备日常运营维护费每年计提150万元,维护费包括设备故障微信、软件升级维护等,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3)网络通讯费及电费
道路停车设备使用的网络通讯费及电费等,每年计提130万元。
3.资金成本
项目建设资金运营公司拟通过银行融资或政府债券资金中解决,融资利率参照区十年国债年利率3.34%,计划融资3682万元,则每年资金成本约123万元。
4.管理费用
项目管理费用第一年约621.2万元/年,次年后起约341.2万元/年,主要包括人力成本和办公费用,具体如下:
(1)人力成本
人力成本主要包括公司自有职工和道路巡检员(外聘)薪酬支出。
巡检员主要负责项目运营初期对用户进行停车引导和操作指导等工作,待项目运营一年成熟后逐步减少。
第一年计划通过劳务派遣招聘巡检员80名(每天二班次、每个巡检员管理约150个收费泊位),一年后保留巡检员30名,巡检员费用5万元/人/年;项目公司计划设置企业职工17名,企业职工年人力成本163万元/年。
则第一年人力费用成本563万元/年,次年后人力费用成本313万元/年。
(2)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每人平均6000元/年,则办公费用支出成本为:
(第一年)办公费支出成本=6000×97=58.2(万元)
(次年后)办公费支出成本=6000×47=28.2(万元)
5.项目利润
根据国家税务相关规定,车辆停放服务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0%,所得税税率为25%(最终征收税率以当期国家政策为准)。
具体经济效益如表3:
表3项目经济效益表
年度(年)
建设期
1
2
3
4
5
投资总额
(万元)
-3982
0
0
0
0
0
主营业务收入
0
2092
2092
2092
2092
209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0
209.20
209.20
209.20
209.20
209.20
主营业务成本
0
658
658
658
658
658
主营业务利润
0
1224.80
1224.80
1224.80
1224.80
1224.80
资金成本
0
123
123
123
123
123
管理费用
0
621.20
341.20
341.20
341.20
341.20
营业利润
0
480.6
760.6
760.6
760.6
760.6
企业所得税
0
120.15
190.15
190.15
190.15
190.15
净利润
0
360.45
570.45
570.45
570.45
570.45
净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
0
619.45
914.45
935.45
935.45
935.45
累计净现金流量
-3982
-3362.55
-2448.10
-1512.65
-577.20
358.25
第一年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项目为财政增加税收329.35万元,为项目企业创造净利润360.45万元。
次年后起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项目每年为财政增加税收399.35万元,为项目企业创造净利润570.45万元。
主要变动原因:
根据项目成熟程度逐步减少巡检员,管理费用减少。
(三)项目投资回收期
投资回收期就是使累计的经济效益等于最初的投资费用所需的时间。
根据表3数据,清远市清新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项目预计5年收回成本(不含项目建设期)。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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