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山西省实施工作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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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山西省实施工作方案doc
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山西省实施工作方案
为确保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在我省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国教督办[2015]4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7号)精神及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说明会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监测基本情况
(一)监测样本
经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抽样,确定我省太原市迎泽区、晋源区,长治市屯留区,晋城市泽州县,晋中市平遥县,运城市万荣县、绛县,忻州市原平市,临汾市尧都区、襄汾县、汾西县和吕梁市中阳县12个县(市、区)为201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样本县。
每个样本县(市、区)原则上抽取12所小学、8所初中,每个样本学校原则上抽取30名样本学生。
(二)监测对象
1.样本校2019年春季学期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不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
2.样本校2019年春季学期四年级和八年级班主任及语文、音乐、美术教师及校长。
(三)监测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
语文:
重点测查语文基础、文本阅读、书面表达,识别与推论、整合与解释、评价与鉴赏,学习兴趣、学习信心和学习习惯等。
艺术:
重点测查对艺术作品表现形式、民族艺术作品特点、中外艺术作品表达主题和情感的了解、理解,对民族艺术的兴趣、喜爱,以及艺术活动的参与等。
(四)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
二、监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2个样本县要成立由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县(市、区)长担任组长,教育局长担任副组长,指定一名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副局长担任联络员,督导、教研、基教、体卫艺、装备、电教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制度,保证监测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保障经费到位。
(二)加强队伍管理。
12个样本县要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监测工作。
要扎实搞好参与监测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指导,确保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严明纪律、加强自律。
(三)强化监督检查。
省、市将强化对样本县的监管,加大督查、巡视力度,接受投诉举报,对于失职渎职、落实不力的县(市、区),将实施严格的问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省级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详见附件。
2、工作职责
(1)宣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统筹协调国家及样本市、县(市、区)。
(2)制定省级监测实施工作方案,组织省级视导员、各样本县(市、区)相关人员参加省级培训。
(3)组织样本县(市、区)上报相关信息,并进行信息核实和汇总上报。
(4)指导各样本县(市、区)完成对监测实施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数据采集的各项准备。
(5)组织省级视导员对样本县(市、区)适时、不定期进行视导,督促各样本县(市、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测试各环节工作,对样本县(市、区)的监测全过程进行监管和控制,确保本省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保密性。
(二)市级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详见附件。
2、工作职责
配合省级视导员对辖区内样本县(市、区)进行视导。
(三)县级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各样本县(市、区)成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设组长1人,由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县(市、区)长担任,统筹组织全县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所需人员、经费、装备、网络、电力等按时到位。
副组长1人,由县(市、区)教育局长担任,对该县(市、区)测试数据真实性、监测工具保密性负全责,协调监测工作的总体安排分工。
县级联络员1人,由县(市、区)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副局长担任,负责与省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样本校联系沟通及本县测试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督学、教研员的组织管理;负责接收与回邮本县的监测工具;负责对本县相关人员的培训,与省级联络员的及时请示报告,测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信息上报员1人,由县(市、区)熟悉信息技术工作的人员担任,负责本县的信息接收、报送和审核;为样本校的问卷调查系统填答、演唱测试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
责任督学20人,每样本校1人,由样本县选派督学、教研员或教育系统相关人员担任,负责全面监督样本校测试工作。
主监测员20人,每样本校1人,由非本样本校的非语文、非艺术(音乐、美术)学科教师担任,负责组织完成学生语文、艺术测试及语文、艺术相关因素问卷填答的具体组织工作。
县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样本校按规定安排校内测试工作人员,包括:
监测员、演唱测试监测员、信息员、保密员、司时员、安保人员等。
2、工作职责
(1)制定县级监测实施工作细则。
(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如实上报属地范围内学校、学生和教师相关信息。
(3)组织本县(市、区)测试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做好各项准备。
(4)组织并督促各样本校做好测试各环节的工作,确保本县(市、区)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5)统一为样本校配备音乐播放设备和文具物品,确保网络畅通,按要求做好本县(市、区)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
(四)样本校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样本校设主监1人,由样本校校长担任,负责组织本校测试,并对本校监测数据的真实性、监测过程的规范性、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
样本校设副主监1人,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配合校长组织本校测试,在校长填答问卷时,具体负责本校测试组织工作。
监测员1人,由样本校非语文、非艺术(音乐、美术)学科教师担任,负责配合主监测员完成语文、艺术纸笔测试及语文、艺术相关因素问卷填答的具体组织工作。
演唱测试监测员2人,由样本校非音乐教师担任,负责演唱测试的具体组织工作。
信息上报员1人,由样本校熟悉信息技术工作的人员担任,负责上报测试年级学生、教师信息和测试准备过程材料,为学生音乐听力测试、演唱测试和校长与教师网络问卷填答等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确保测试用计算机及网络运转正常。
司时员1人,由样本校教务主任或其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发出报时指令。
保密员2人,由样本校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监测工具的领取、保管和送回等工作,对测试工具的安全保密负具体责任。
安保人员2人,由样本校保安或相关人员担任,负责测试场地及周边的治安保卫。
2、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如实上报本校师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本监测点测试人员的培训,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掌握测试规范、明确自身职责,确保本监测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按要求设置测试场地,做好本监测点监测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
四、经费保障
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行政管理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必须有专项工作经费予以保障。
省本级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作部署、业务培训、资料印刷。
各样本县(市、区)监测期间所需的工作经费和保障经费由本级财政负担。
监测期间保障经费支出标准参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招生考试相关经费支出标准的通知》(晋财教[2016]24号)执行。
省级视导员集中培训期间的伙食费由省教育厅负责,往返交通费及不少于3次集中视导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由本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予以报销,享受交通、伙食补助待遇。
省教科院在监测期间将派出专项督导工作小组,抽查各样本县测前准备与现场测试组织情况,所需差旅费由省教科院给予保障。
五、工作安排
(一)2月10日前确认样本县抽样结果。
(二)2月25日前审核提交各样本县属地学校信息。
(三)2月27日接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部署。
(四)3月8日前提交省级实施工作方案,部署省级实施工作,对样本县(市、区)进行部署培训,组织各样本县确认样本校名单。
(五)3月29日前督促各样本县审核提交测试年级师生信息。
(六)4月19日前组织各样本县接收演唱测试用耳机并开展演唱测试练习。
(七)5月6日前督促各样本县完成测试程序与工作规范的统一培训。
(八)5月6-10日组织各样本县开展问卷调查系统的填答练习。
(九)5月17日前检查各样本县实施工作培训完成情况。
(十)5月22日前省级视导员完成各样本县测试准备情况的核查。
(十一)5月23日监控测试过程,处置与上报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
(十二)5月24日督促样本县工具回邮,提交省级应急事件报告表。
(十三)5月31日前组织各样本县审核提交参测学生的基本信息。
(十四)6月17日前提交监测实施工作总结。
附件:
山西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市级联络员、省级视导员名单
附件
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山西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责
分工
单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邮箱
1
吴俊清
男
组长
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省教育厅党组
省教育厅厅长
书记
书记
厅长
2
任月忠
男
常务副组长
省教育厅
副厅长
3
马玉玺
男
副组长
省教育厅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副巡视员
院长
4
贺茂义
男
副组长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主任
5
卢红
女
副组长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书记
6
张淑鱼
女
成员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正处长级督学
7
尚秀芬
女
成员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主任
省级联络员
8
原克学
男
联络员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副主任
省级信息员
9
常磊
男
信息员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副主任
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山西省市级联络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责
分工
单位
职务
办公
电话
邮箱
1
沈庆伟
男
联络员
太原市教育局
副处级调研员
2
李全明
男
联络员
太原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副主任
3
赵学昌
男
联络员
太原市教研科研中心
主任
4
郭文
男
联络员
长治市教育局
正处调研员
5
席振宇
联络员
长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主任
6
张一笑
男
联络员
长治市教育局教研室
主任
7
陈永平
男
联络员
忻州市教育局
副局长
8
赫瑞彪
男
联络员
忻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人
9
温高明
男
联络员
忻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主任
10
郭永平
男
联络员
晋中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主任(正处级)
11
戴风富
男
联络员
晋中市教育局教研室
主任
12
刘占科
男
联络员
临汾市教育局
副处级调研员
13
盛清文
男
联络员
临汾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主任
14
张宏
男
联络员
临汾市教育局教研室
主任
15
胡铁栓
男
联络员
晋城教育局
副局长
16
张晓鸿
男
联络员
晋城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人
17
刘文德
男
联络员
晋城市教育局教研室
主任
18
张俊耀
男
联络员
运城市教育局
总督学
19
杨义民
男
联络员
运城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主任
20
冯林芳
女
联络员
运城市教育局教研室
主任
21
李明荣
男
联络员
吕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主任
22
任建宝
男
联络员
吕梁市教育局教研室
主任
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山西省省级视导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样本县(市、区)
1
张文珠
男
盂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副主任
迎泽区
2
陈芳
女
灵石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主任
晋源区
3
张永军
男
寿阳县教科局
督学
屯留区
4
直钰芳
女
盐湖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副主任
泽州县
5
史润国
男
平定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主任
平遥县
6
薛照星
男
大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副主任
万荣县
7
康俊彪
男
保德县教育科技局
局务委员
绛县
8
刘爱平
女
河曲县教育和文化局普教股
科员
原平市
9
韩江虹
女
清徐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主任
尧都区
10
方秀明
男
原灵丘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副主任
襄汾县
11
高青东
男
翼城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主任
汾西县
12
张发
男
小店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主任
中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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