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市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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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1984年国务院批准的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通过十几年来的贯彻实施,郑州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1992年进入全国城市综合实力50强、投资硬环境40优行列。
实践证明,原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基本原则是正确的,对郑州市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为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把郑州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商贸城市”的指示精神,本次规划在原规划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河南省、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原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必要的修订。
第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修订的重点是:
1.调整城市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发展目标。
2.健全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强化商贸金融设施建设。
3.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全市城镇体系。
4.建立综合交通体系,突出交通枢纽优势。
5.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展示古代商都风貌。
6.加快基础设施与绿化建设,提高环境质量。
第三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
郑州市行政辖区7446.2平方公里为郑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
包括中原、金水、二七、管城、邙山、上街六区和荥阳、巩义、新郑、新密、登封、中牟五市一县所辖范围。
第四条 修订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2.围绕两个根本转变,突出郑州区位优势,以科技为先导,以贸促工,以流通促发展,贯彻实施开放带动战略,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建立与完善市场体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3.贯彻国家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建设方针。
实行城乡统筹规划,严格控制市区规模,切实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及空间资源的调控作用,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4.弘扬中原历史文化,保护与展示商代遗址、嵩山少林寺等文物古迹,加强旅游及环境卫生设施和大环境绿化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增加城市吸引力和辐射力,发挥亚欧大陆桥和中西部地区中心城市的作用。
第二章 城市发展战略目标
第五条 城市发展的基本目标:
本世纪末,把郑州建成为我国中部地区商业贸易、金融中心,陇兰经济带中心城市;综合实力步入全国省会城市先进行列。
本规划期末,把郑州建成全国重要的商贸、金融、信息中心,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同类城市水平;成为经济繁荣、交通发达、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良好、具有中原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商贸城市。
下世纪中叶,把郑州建成为现代化、多功能的国际商埠。
第六条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改革开放,加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与国际经济运行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郑州市社会经济总体发展战略,逐步实现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协调发展。
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2010年前后达到中等发达国家人民生活平均水平。
第七条 充分利用郑州的区位、交通枢纽、流通中心及内陆口岸等优势,全面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促进郑州经济全面振兴,迅速增强经济实力,扩大辐射力与吸引力,实现我国中部经济崛起。
本世纪末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30亿元以上(1990年不变价,下同),工农业总产值达900亿元,第三产业比重41%。
本规划期内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以上,2010年达到1200亿元,第一、二、三次产业结构达到2.5∶46.5∶51。
第八条 坚持科技兴市。
加速科技进步,促进科技转化为生产力。
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
同时,带动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事业的发展。
第九条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建立起服务省会、面向全国并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服务一流的第三产业体系。
优化市区用地结构,重点发展第三产业,逐步形成发达的消费资料、生产资料和各类生产要素市场。
本规划期末,商业、服务业产值占第三产业的比重50%以上。
第十条 积极发展第二产业,促进工业化进程。
坚持以市场和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广泛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工业结构调整,逐步实现生产力合理配置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再造郑州工业主导产业优势。
重点发展机械电子、医药化工、纺织服装、冶金建材、食品卷烟、能源六大支柱产业。
市中心区及边缘组团,重点发展机械电子、纺织服装和食品卷烟三大支柱产业;县(市)、卫星城区,应发挥各自优势,重点发展冶金建材、医药化工、能源三大支柱产业;乡镇工业布局应相对集中,建设乡镇工业小区,重视集聚优势和规模效益。
同时,加强对工业污染的治理。
第十一条 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抓好科技、教育兴农,改造传统农业,优化农业结构和布局,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实现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
实施“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与城市发展同步建设,按城市人均指标规划蔬菜用地,加快开辟荥阳市王村、广武、高村,中牟县白沙和市区邙山区、金水区等新菜田。
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使农村经济走上优质高效、高技术的发展道路。
保障城市供给的同时,积极拓展国内,国际市场。
积极开发山区,重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因地制宜地发展林牧业、旅游业和符合山区特点的乡镇企业,结合小流域治理,全面振兴山区经济。
第十二条 重视发展教育,提高人口素质。
贯彻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全市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鼓励社会办学,全面推广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
科技人员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由3.5人/百人上升到10人/百人。
第十三条 强化郑州全省医疗中心的作用,完善县(市)、镇、乡三级防疫医疗卫生保健体系,形成布局合理的医疗卫生保健网络;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下;市区建设各门类的专科医院。
全市医院病床床位由每千人3.8张上升到5.0张。
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由5.2人上升到10人。
第十四条 发展文化、体育事业,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的提高。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学艺术等各项文化事业,应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在市区新建和改建一批大型文化娱乐设施,如剧院、杂技广场、娱乐城、文化宫、图书馆、博物馆等;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结合商城保护与展示,挖掘整理和创新民族文化遗产;加强县(市)、镇、乡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全市四级文化网,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
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建设市区体育中心,改造体育场馆,县(市)、镇、乡增设体育网点,积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开始群众性体育活动,实现群众体育全面、健康地发展,把群众的体质建设提高到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水平。
加速培育优秀体育人才,努力提高专业队伍竞技水平,为在我市举办国内外大型体育比赛创造条件。
第十五条 进一步发展全市康复、保险、治安、防灾、安全、福利、救济等各项社会保障事业,完善社会化服务,统筹兼顾城镇和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安置,控制失业率。
根据不同情况,建立完善多种所有制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制度。
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办好城乡敬老院。
搞好社会福利生产,鼓励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对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残疾人要给予救济补助。
第三章 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十六条 城市性质
河南省省会,陇海—兰新地带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著名商埠。
第十七条 人口规模
1.全市总人口:
2000年638万人左右,2010年700万人左右。
2.郑州市区城市人口:
2000年170万人(含暂住人口20万人),2010年230万人(含暂住人口30万人)。
3.郑州卫星城巩义、荥阳、新密、新郑、登封、中牟、上街,200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10至20万人。
2010年,巩义、荥阳、新密、新郑城市人口规模将发展为20至35万人。
全市建制镇2000年50个(不含规划城区),2010年66个。
其中中心建制镇13个,人口规模3至5万人,其他为一般建制镇,人口规模为1至3万人。
第十八条 城市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协调发展。
2000年,市区城市建设用地132平方公里;2010年,市区城市建设用地189平方公里。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2000年为78平方米,2010年采用二类城市用地标准,人均82平方米。
第四章 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九条 郑州市是河南省域中心城市,是中原城市群的核心城市。
全市应强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加速农业人口转化,贯彻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针,促进城市化进程。
市区与卫星城、建制镇、工矿镇、工贸镇合理分工,协调发展,建立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的城镇体系。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各城镇和区域性的现代化基础、社会设施,特别是城市对外交通和全市快速交通、生态绿化体系。
第二十条 郑州市区是城镇体系的核心
卫星城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既承担由市区延伸、扩散的部分功能,又是辖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卫星城主要职能:
上街区:
国家铝工业基地,以铝加工为主的工贸城区。
荥阳市区:
荥阳市域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以机械、电子、建材、轻纺工业为主的工贸城市。
新密地区:
“密、登、新”煤矿管理中心。
新密市域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以煤炭、建材工业为主的工贸城市。
新郑市区:
轩辕黄帝故里,寻根敬祖圣地。
新郑市域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以卷烟、食品加工、煤炭工业为主的工贸城市。
中牟城区:
中牟县域经济、政治、文化中心,汽车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工贸城市。
登封市区:
嵩山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登封市域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现代化旅游名城。
巩义市区:
宋陵旅游区服务中心。
巩义市域经济、政治、文化中心,机械、化工、冶金、建材工业为主的工贸城市。
各建制镇是辖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各具不同的职能和优势,应同各具特色的工矿镇、工贸镇,组成星罗棋布的小城镇网络。
崔庙、广武、超化、大隗、龙湖镇、辛店、白沙、官渡、卢店、颍阳、小关、涉村、回郭镇定为中心建制镇,应重点发展。
各镇应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城镇建设规划,作为各项事业发展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
城市化水平2000年达到47%左右,2010年达到64%左右。
第二十二条 城镇体系空间布局结构是:
以市区为核心,沿三个城镇发展轴,形成小城镇网络和二个卫星城圈层。
陇海、京广交通干线和郑登公路为城镇发展轴。
其中,东西方向为城镇发展主轴,近期重点发展回郭镇、巩义市、小关镇、上街区、荥阳市、白沙镇、中牟县城、官渡镇等,构成郑洛汴工业发展走廊。
向南和西南方向为发展次轴,重点发展龙湖镇、新郑市和新密市、卢店镇及登封市等。
远期围绕市区形成半径约40公里的近郊卫星城镇圈和半径约80公里的远郊卫星城镇圈,并和中原城市群组成有机整体,构成跨世纪郑州都市圈城市发展框架。
第五章 郑州市市区总体布局
第二十三条 市区在黄河以南,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以东,豫04公路以北,京珠高速公路以西,选择城市建设用地。
以中心组团为核心,各组团之间留有绿地系统分隔,形成相对独立的城市发展区。
东西为主要发展方向。
市区由中心组团、北部花园口组团、西部须水组团、东部圃田组团和东南部小李庄组团组成,采取“多中心、组团式”布局。
第二十四条 中心组团以调整改造为主,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完善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旧区改造、商城保护、商务中心建设,合理调整用地结构。
第二十五条 边缘组团分担市中心区部分职能。
1.西部须水组团:
以高新技术产业、加工工业、制药工业等大型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用地为主。
2.东部圃田组团:
陇海铁路以南布局加工工业、汽车配套工业、仓储站场用地;陇海铁路以北以商贸、金融、办公用地为主。
3.东南部小李庄组团:
以工业、仓储、居住用地为主。
4.北部花园口组团:
以游乐、体育、科研、疗养和商贸、办公用地为主。
第二十六条 组团之间以大片楔形绿色空间、铁路、河流、快速路进行分隔。
铁路、快速路、河流两侧设置绿化隔离带。
第二十七条 居住用地的布局坚持旧区适当调整,以新区开发为主。
1.疏散旧城区人口,减少居住用地比重,增加第三产业用地。
新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新区与旧区建设采用不同的技术经济指标,使新区更具环境优美的特色。
2.加快住宅建设,集中开发新的居住区,年平均约建5万套住房,近期新建住宅300万平方米左右。
3.中心组团居住用地结合商贸设施规划和旧区改造进行调整,相对集中,形成有相当规模的配套齐全、环境较好的居住区;边缘组团与产业结构相对应合理布局居住用地,疏散中心城过密人口,吸引外来人口,形成完整的居住区。
4.居住区内按国家标准配建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管理机构。
其中,每2万城市居民建一所中学,1万人建一所小学,5千人建一所幼托机构。
第二十八条 调整中心组团工业与仓储用地,逐步向边缘组团和卫星城、小城镇疏散,改善
中心城的环境质量。
二环以内的污染工业、仓储外迁,用于发展第三产业,二环以外保留沿铁路线的成片工业区、仓储区,控制其用地规模,并加强对污染的治理。
边缘组团的工业、仓储应集中布局,形成规模。
北部花园口组团布置少量无污染一类工业;西部须水组团以医药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基础,集中布置二、三类工业,形成以工业为主的组团;东部圃田组团以汽车工业、仓储业和加工工业为主;东南部小李庄组团以无污染的二类加工工业、仓储业为主。
第二十九条 在北环路与东风渠交汇处附近,航海路以南大学路西侧,集中布局大专科研用地,形成学院区。
第三十条 医疗、卫生和体育设施应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不断改善生活质量,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
加强医疗卫生工作,建设各级医疗、卫生设施,与居住布局相协调,按照标准布置各级医疗、卫生设施,扩建现有的医疗设施,新建2个急救中心。
按国家标准布局各级体育设施。
坚持改造现有体育场所与新建大中型体育设施并重,与居住区规划、大型公建规划相协调。
第三十一条 市政公用设施与城市同步发展,合理布局。
其中大型的供应、交通、环卫设施用地在城市边缘布局,并控制足够的绿化隔离带。
中、小型市政设施按技术规范均匀布置,在居住区内的调压站、泵站、垃圾转运站等设施必须配套建设,并与绿化相结合。
第三十二条 加强大型对外交通设施的建设,在市区边缘形成大型的仓储、站场区,充分发挥城市的流通枢纽功能。
第三十三条 在整片工业、商业用地与整片居住用地之间布局混合用地,作为一种用地和空间的过渡,同时为综合开发留有余地,以适应市场经济变化快的特点。
第三十四条 市区内结合绿化、公共设施,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修建地下商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停车场、过街道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六章 商贸、金融设施建设规划
第三十五条 商贸、金融设施空间布局
市区商贸、金融服务设施要结合总体布局建设,依托现代化产业基础和通讯、对外交通设施,按照生活、生产组织结构,分级、分类合理布局配套建设。
各级服务中心,要提高现代化水平,强化区域功能,突出“商贸城”特色。
1.结合旧城改造在中心组团重点发展第三产业。
2.结合商代古城遗址保护,在古商城的东西两侧,规划建设两处中心商务区(CBD)。
3.规划布置3个市级购物中心和4个副中心。
4.规划布置10余个兼有区域功能的居住区级商业服务中心(含专业批发市场和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设施)。
5.在市区三环路和向外放射的公路主干线附近,规划布置若干个现货批发市场集中区。
6.规划建设特色商业街。
市区现有各类市场和商业服务网点,要结合各级商服中心布局进行改造、完善,形成体系,方便居民生活。
第三十六条 郑州中心商务区(CBD)规划布局
二七广场至火车站地区完善配套符合需求的商贸金融区,逐步把目前零售商业购物功能转变为包括零售商业、娱乐、服务功能在内的,以商贸、金融、商办、信息、管理为主要功能的商贸金融区。
燕凤地区规划建设商务金融区。
中原博览中心(一期)等项目要预留发展用地。
建设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展中心等商贸项目,逐步将该区建成以商务、金融、贸易、信息、管理为主要功能,同国际市场接轨的商务金融区。
第三十七条 市级购物中心空间布局
1.花园口路购物中心,位于紫荆广场至黄河路地段。
2.碧沙岗购物中心,位于商业大厦至新市场之间。
3.京广购物中心,位于火车头体育场至长途汽车客运总站之间。
4.花园口组团购物副中心,在107国道西、黄河迎宾馆专用路南布局。
5.须水组团购物副中心,在铁炉车站至郑上路之间布局。
6.圃田组团购物副中心,结合旧飞机场搬迁改造规划建设。
7.小李庄组团购物副中心,结合原有商业中心扩建配套完善的购物副中心。
第三十八条 居住区级商业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围绕市级购物中心,结合居住区合理布局,在关虎屯、黄家庵、寺坡、任寨、宋寨、白庙、冉屯、三官庙、绿东村、郭庄、耿河、冯庄、齐礼闫等地区选址。
第三十九条 大型批发市场集中区规划布局
在市区对外交通的较佳区位,规划布局若干个大型现货批发市场集中区。
各集中区均由专业批发市场、小型仓储、加工包装、运输站场四种功能区组成。
现有的43个专业批发交易市场要进行改造、完善。
1.陈寨批发市场区
东风渠以西,北三环路以北之间布局。
以名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主的集中区。
2.二里岗批发市场区
在107国道以西,航海路与陇海铁路之间布局,以生产资料和工业品批发市场为主的集中区。
3.兴隆铺批发市场区
在南阳路北端两侧布局,西侧是以金属材料为主的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区,东侧是以林产品为主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区。
4.宋庄批发市场区
在郑上路和西环路交口的西南侧布局。
以消费品综合批发市场为主的集中区。
5.黄河公路桥南批发市场区
在107国道以东,索须河以南布局。
以大米、白藕、黄河鲤鱼等土特产品为主的农副产品批
发市场区。
6.京广批发市场区
在南三环路以南、京广路两侧布局。
以农副付产品、糖酒为主的综合批发市场区。
7.西站路批发市场区
在西站路两则、桐柏路以东布局。
以纺织品为主的批发市场区。
第四十条 特色商业街规划建设
实行“退路进店”工程,发展超市和连锁店。
结合旧城改造,规划建设东西大街传统商业街和城南路餐饮文化街等特色商业街。
第七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四十一条 郑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具有3500年历史的我国最古老城市之一,全市范围分布有1400多处各类文物古迹。
郑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针对郑州文物古迹历史久远、以地下埋藏为主、分布分散的特点,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和综合保护的原则。
将全市范围内文物古迹与自然山川形势、历史文化内涵作为整体保护,展示与利用相结合;名城保护与园林绿化风景旅游相结合。
保护市区范围内商城整体格局和宏观环境。
对于新的建设应充分考虑商城的发掘与保护。
“二七”革命纪念建筑的整体空间环境与景观的保护。
商贸城的建设与旧城改造应充分考虑商城遗址的发掘、保护与展示。
第四十二条 全市范围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是郑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
对于11处国家级保护单位、58处省级保护单位,应根据文物部门划定的重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保护与合理利用。
加强对地面和地下文物古迹的调查、发掘与鉴定,对于地下文物埋藏区内的建设,坚持先勘探发掘、后进行施工的原则。
根据全市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分布特征,划定八片以历史文化内涵为内容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分别为“郑州商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二七”革命历史保护区、大河村新石器遗址文化村、古荥汉文化历史文化保护区、巩义市历史文化保护区、嵩山风景名胜区、郑韩故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官渡之战历史文化名胜区。
第四十三条 郑州市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主要内容为商城遗址、“二七”纪念建筑、古荥汉文化遗址、大河村新石器文化遗址等,其中重点是商城遗址。
以规划商城绿带为核心,通过金水河、熊耳河水系与环市区生态绿地相联系,使商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与古荥汉文化历史文化保护区、黄河风景名胜区构成完整的保护体系。
第四十四条 郑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核心,是商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和“二七”革命历史保护区。
结合旧城调整改造,从城市布局和宏观环境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1.严格保护商城城墙、商城北部宫殿区宫殿遗址、商城周围墓葬群遗址、手工业作坊遗址以及外城墙遗址:
禁止在商城城墙及其内外各20米范围,已发现宫殿遗址及划定宫殿保护区进行建设;现有商城城墙遗址、宫殿遗址所建房屋应制定措施,逐步拆迁;商城控制地带内的各项建设应进行文物调查发掘。
2.沿商城城墙及其两侧各20米范围建设绿化带,形成展示商城平面轮廊的商城绿化带;在城市道路路口设置体现商城风格的标志性城市景观设施;在商城东南角建设一处以商代文物、文化展示为主要内容的敖都园。
3.拓宽商城外围的城南路、顺城街,减少外来机动车交通对商城的影响。
4.对商城保护区进行高度和建筑风格的控制。
重点保护地区建筑高度分别控制在9米、18米以下,沿紫荆山路非重点保护地段允许建设部分高层建筑。
5.在商城内东、西大街以南、紫荆山路以东的范围内通过土地使用功能的调整、建筑高度的控制、建筑风格、形式、色彩的控制,形成反映商城意象的特殊风貌地带。
应外迁工业用地、改造居住用地,形成由古文化商业区、古文化旅游设施、传统风貌住宅区组成的商城风貌区。
古文化旅游设施的建筑应与商城的保护相协调。
在进行城市设计中,建筑物、构筑物设计要体现商城风貌。
6.保护商城范围内以文庙、城隍庙和清真寺为代表的文物古迹,并通过传统特色街道的规划建设与敖都园、商城城墙绿化带连成整体。
7.保护“二七”纪念塔和“二七”纪念堂。
通过调整路网、疏导交通,形成环境优美,适于步行的“二七”广场;开辟以“二七”纪念堂为中心的普乐园广场;钱塘路开辟为步行商业街,将“二七”广场和普乐园广场联系起来;将“二七”纪念塔与商城保护区及商城绿化带联系起来。
第四十五条 大河村新石器遗址文化村应强调保护地面和地下遗存,在重点保护区外围适当增加一些活动内容,以利于保护与展示。
古荥汉文化历史文化保护区应做好古荥阳城墙遗址、纪公庙、汉冶铁遗址保护,并通过绿带与汉、霸二王城等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汉文化历史文化保护区。
第八章 园林绿化规划
第四十六条 全市以大环境绿化为中心,治山治水,植树造林,提高绿化覆盖率。
本规划期末,全市宜林荒地基本实现绿化,平原实现高标准农田林网化,使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8%。
进一步扩大城镇和乡村绿地面积,保护古树名木,提高林木质量和绿化美化水平,建成全市较为完整的绿化系统。
第四十七条 建设防护林带。
在市区四周的河流、灌渠两岸和铁路、公路两侧建设防护林带。
全市的大环境绿化同农田规划与小流域治理紧密结合,搞好山区、丘陵造林,要坚持乔灌草结合,封管育并举。
在浅山丘陵地区和公路干线两侧大力发展果树和经济林木,逐步建设干鲜果品基地。
第四十八条 充分利用众多的文物古迹和风景资源,以绿化美化为主逐步开发,建设一批风景游览区或游览景点。
各卫星城、小城镇都要建设环城林带、公园等,逐步提高环境质量。
第四十九条 市区绿化建设要点、线、面结合,进一步完善现有公园、游园及居住区绿化体系,建设沿河的林带或公园,加强街道绿化和垂直绿化。
规划楔形绿地插入组团之间,组团间绿化隔离带内禁止非园林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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