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城景观施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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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城景观施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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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城景观施工招标文件
K城园林景观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编号:
招标人(盖章)重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
2007年05月28日
招标邀请函
:
现我公司对***·K城园林景观工程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次工程招标,现将主要事宜通知如下,详情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一、本次项目建设单位为重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本次项目主要内容:
本次工程为***·K城园林景观工程。
工程地址:
本工程位于***·K城。
工程规模:
三、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2007年06月04日9时至17时。
四、投标施工企业要求:
施工企业需具备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含贰级)资质。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单位联系电话和用于本项目投标用的指定电子邮箱、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五、报名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电子商务大厦20F***地产集团合同预算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转合同预算部收)
电子邮件:
重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K城园林景观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K城
3
1.1
建设规模
约㎡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植物种植包成活
6
1.1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
200年月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0年月日
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7
1.1
资金来源
自筹
8
1.2
招标范围
含硬质、水景、水电安装、绿化等
9
16
工程报价方式
费率下浮招标
10
12
投标有效期
为: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13.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万元
12
14.1
踏勘现场
集合时间:
2007年06月05日9时
集合地点:
***·K城项目部
13
20.1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副本壹份。
14
21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截止时间:
2006年12月07日10时整
提交地点:
***地产集团合同预算部
15
24
开标
开标时间:
2007年06月日10时
开标地点:
***地产集团17F会议室
16
31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万(人民币)其中:
工期为60%,质量为40%。
注:
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
1.2招标范围:
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1.3现场条件
(1)根据现场查勘情况自行确定。
(2)施工用水、电就近在施工总承包单位搭接。
(3)场内外道路场内道路已经开通。
(4)其他:
无。
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园林景观工程贰级施工资质(含贰级)以上。
2.2现场管理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贰级资质。
3、投标费用
招标文件200元一份,售后不退还。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也不做任何解释。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予以解答,将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6.2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人及其他有关部门。
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于2日内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同时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8.3投标函;
8.4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
8.5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主要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主要设备及人员专业构成、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
8.6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4)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5)近两年来,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工作业绩、获得的各种荣誉(需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8.7本工程电子标书壹套。
9、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人必须使用。
表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时采用现金与标书一起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11项。
13.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定标后一周予以退还(无息)。
13.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
13.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经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单位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14、踏勘现场
14.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相应程度。
(四)投标报价
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17.1依照1999年颁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0年)、《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和《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估价表》(2000年)中相关定额执行,劳动保险费按C级取费,工程类别按定额说明执行。
定额执行优先顺序依次为土建、装饰、仿古及园林、安装。
定额缺项部分由乙方报价,双方共同确定价格后按实计算;小品项目按市场价定价;工程造价下浮%(税金、定额测定费、材料价差、植物价格、小品、定额缺项部份不下浮);
17.2场内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二次或多次转运费按直接费的1%包干计取,此项费用只计取税金和定额测定费。
17.3植物价格由乙方报价甲方核价(核价以购买到现场下车价格)。
17.4甲方签审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以及未计价材料确认价;
17.5甲乙双方签署的工作签证单以及涉及调整(更改)部分变更通知书;
17.6竣工图。
17.7渝建发[2004]265号文件只执行第一大条中的
(一)、
(二)、(三)条;但第一大条第(三)条按实计算费用包括的内容不再单独计算;且不执行合同签订以后颁发的增加费用的政策性文件调整。
人工费综合调整为40元工日。
17.8所有材料检测和试验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18、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8.1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投标人采用总价让利进行投标报价。
18.2技术标装订按重庆市公开招标要求。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9.1投标人应准备贰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9.2当采用综合因素评标时,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
第一册(技术标)为施工组织设计,第二册(商务标)为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所有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第一册(技术标)和第二册(商务标)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袋采用重庆市招标办2004版。
19.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19.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19.5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0、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第14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22、开标时间及地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百分制,即经济标得分+工期得分+项目经理得分+项目班子配备得分=最终投标得分
23.1经济标(50分)
本工程经济标仅评定审定后的施工图结算总价下浮比例(下浮不得少于5%,否则按不响应招标文件按费标处理)。
土建:
装饰:
仿古及园林:
安装的比例依次为4:
3:
2:
1,对总价下浮比例最高者为第一名,次高者为第二名,以次类推,第一名得50分,第二名得40分,即名次每降低一名,分值减少10分。
经济标的最后得分计算公式为。
M=0.4A+0.3B+0.2C+0.1D(M代表经济标分值,A代表土建报价得分,B代表装饰报价得分,C代表仿古及园林报价得分,D代表安装报价得分)
23.2工期(20分)
本工程所报总日历工期不得高于210天,高于210天者本项目不得分,工期最少者为第一名,次少的为第二名,以此类推,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得5分,第四名以后不得分。
23.3施工组织设计(20分)
23.3.1全面性(5分)。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劳动计划、明确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等内容。
23.3.2可行性(5分)。
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计划、流水划分,各项交叉作业等是否符号实际、合理可行。
23.3.3针对性(5分),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内容是否突出、有效,包括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主要为工程的技术、安全、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是否可行可靠、得当,赶工措施是否得力。
23.3.4先进性(5分),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程度,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所起的作用如何。
23.4项目经理要求(5分)
23.4.1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承担的工程项目获省(直辖市)级奖得5分。
23.4.2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工程得2分。
23.4.3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获全国优秀项目经理荣誉称号的得5分,获省(直辖市)级荣誉称号的得3分,本项取最高得分,不重复计分。
要求提供原件。
23.5项目班子配备(5分)
本工程项目班子中项目经理必须是中级及以上职称、贰级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和质量检查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班子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重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齐备,专业配套。
项目班子所有成员必须专职。
满足此条件者得5分。
要求交验原件。
若中标后未按投标班子配备的要求进行人员配置将按每差1人从工程款中扣除¥5000元的违约金。
24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5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5.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5.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25.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5.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5.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5.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5.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5.1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5.1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6本公司对未中标单位不做任何解释。
(七)、授予合同
27定标后,招标人应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27.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27.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28定标后2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支票。
29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8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三章工程施工合同
***·K城园林景观工程承包合同
项目名称:
***·K城园林景观工程
建设地点:
***·K城
合同编号:
SG-2007-**
建设单位:
重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电子商务大厦17F会议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K城园林景观工程
(二)建设地点:
***·K城
(三)工作内容:
约16000平方米环境绿化工程,具体工作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和建设单位工作指令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工期
该项目工程总工期天,其中硬质景观天,水电安装天,植物种植区工期为天(年月日前完工)。
开工时间从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次日起计。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设计变更;
3、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遇日降水量80mm雨和连续24小时停水、停电;
5、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5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
2、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款。
第三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适用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2、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3、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四条工程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一)结算依据:
1、依照1999年颁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0年)、《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和《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估价表》(2000年)中相关定额执行,劳动保险费按C级取费,工程类别按定额说明执行。
定额执行优先顺序依次为土建、装饰、仿古及园林、安装。
定额缺项部分由乙方报价,双方共同确定价格后按实计算;小品项目按市场价定价;土建工程造价下浮%,装饰工程造价下浮%,仿古及园林工程造价下浮%,安装工程造价下浮%(税金、定额测定费、材料价差、未计价材料价差、植物价格、小品、定额缺项部份不下浮);
2、场内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二次或多次转运费按直接费的%包干计取,此项费用只计取税金和定额测定费。
3、植物价格由乙方报价甲方核价(核价以购买到现场下车价格)。
4、甲方签审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以及未计价材料确认价;
5、甲乙双方签署的工作签证单以及涉及调整(更改)部分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6、渝建发[2004]265号文件只执行第一大条中的
(一)、
(二)、(三)条;但第一大条第(三)条按实计算费用包括的内容不再单独计算;且不执行合同签订以后颁发的增加费用的政策性文件调整。
人工费综合调整为40元工日。
7、所有材料检测和试验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合同金额:
1、本合同暂定造价万元(大写:
万元整);
2、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结算。
(三)合同金额的支付时间:
1、甲方在乙方进场后两周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的15%作为的备料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5%;
3、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结算办理完成后甲方付至结算价的85%,(由乙方提供工程发票办理相关事宜),余额15%作为质保金(不计息),保活期到后支付10%,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4、本工程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甲方采用银行转帐或转帐支票方式支付所有工程款。
第五条关于设计调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价按本合同原则第四条进行增减。
第六条质保期
(一)质保期:
从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七日起算。
保修期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执行,所有植物保活期为一年,工程的其它部分保修期为一年。
(二)成活率:
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95%的成活率(贵重稀有植物必须达到100%)。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
2、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
5、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
2、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送甲方批审,同时报送乙购材料清单及样品交甲方核质定价;
3、接受甲方指派监理公司的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4、注意与总包及其他单位施工现场的配合工作;
5、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6、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
第八条甲、乙双方现场人员及责任
(一)甲方项目经理:
;
现场专业工程师:
,预算工程师:
(二)乙方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
(三)甲方现场专业工程师和预算工程师作为现场签证代表;乙方施工负责人作为接受甲方书面通知的代表。
第九条材料的认定及采购
(一)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对材料自行采购,涉及装饰及灯具材料等需经甲方认定后方可采购。
(二)设计材料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共同认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方可购买。
第十条质量与检验
(一)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
优良、植物包成活一年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
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
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
(一)安全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二)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顺延竣工期;
2、甲方对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补救或减少损失,但不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的机械设备调运等实际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且无故拖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在施工过程中(包括在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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