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在反腐倡廉建设会上的发言稿与建委在工程领域整治工作会讲话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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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委在反腐倡廉建设会上的发言稿与建委在工程领域整治工作会讲话汇编
建委在反腐倡廉建设会上的发言稿与建委在工程领域整治工作会讲话汇编
建委在反腐倡廉建设会上的发言稿
根据市建委关于“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月开展“五个一”活动的安排,在组织大家赴市看守所接受现场警示教育、听取市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形势报告会、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交流会和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的基础上,今天由我来给大家上一堂反腐倡廉主题教育廉政党课。
下面,我从四个方面来讲一讲反腐倡廉建设问题:
一、必须切实提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反腐倡廉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反腐倡廉建设既是我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我党的重要执政基础。
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能对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话,我看就是腐败。
所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伴随着党执政全过程的一项长期任务。
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我们党针对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精辟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突出强调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
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建设会议上,要求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府部门反腐倡廉建设。
由此可见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既是关系到我们党执政地位的大问题;也是关系到合民心、顺民意、永葆江山不变色的大问题;更是检验我们的工作是否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大问题。
王三运省长在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抓好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要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为安徽科学发展、加快崛起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因此,我们要认真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全面理解和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战略决策和部署,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黄山城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首先,要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我委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的重大部署来落实。
党的十七大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市委四届七次全会为黄山新一轮大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更是我们城市建设者必须深刻理解并为之努力奋斗的工作目标。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力度,有利于我们更加坚定不移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利于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在改革创新中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利于我们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现代国际旅游城市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纠正与之不相适应的错误行为。
第二,要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我委保障民生、维护群众根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来完成。
建设系统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必须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设系统大部分工作事关民生,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应作为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一项责无旁贷的重要任务,这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致的。
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惠民利民,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
第三,要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推进城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来抓紧抓好。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思想道德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有利于建立健全保障城建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完善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有利于形成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有利于支持和保护干部开拓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号召把黄山建设成为现代国际旅游城市,这对城建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我们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拓宽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推进城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结经验,正视不足,切实找准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建设薄弱环节
近几年来,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决策和部署,始终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党章党纪,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并邀请市纪委、监察部门领导作专题报告,联系工程建设领域典型贿赂案件,开展党风廉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二是以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为主题,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不断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逐步增强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三是深化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广泛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树立建设系统廉政、勤政、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四是针对易发、多发商业贿赂环节,不断加大整治和检查的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治理商业贿赂的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了拓宽建设系统预防腐败的渠道;五是将依法行政、工程建设、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等重要工作纳入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之中,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建筑市场监管、干部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将反腐倡廉工作和城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加大反腐倡廉源头治理工作力度。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建设领域仍然是违法违纪案件高发区,反腐倡廉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我们的工作依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教育不够扎实
腐败现象之所以存在,一方面有客观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有主观因素的影响,教育不够扎实是一个重要因素。
有的单位没有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方式方法不能适应反腐倡廉形势的需要。
(二)认识不够到位
腐败是滥用公共权力、以权谋私的行为。
哪里有公共权力,哪里就有可能滋生腐败,不分什么单位和部门。
而一些单位和个人,总认为自己手中没权,没有腐败的机会,不需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对反腐倡廉工作存在错误认识。
殊不知,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表明,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是全面性的,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是全方位的,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必须是全体性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都要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
(三)理想信念存在偏差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成分多元化、生产方式多样化,带来人们思想意识的多元化和价值观念的多样化,使一些人包括极少数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发生变化,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不谋事、只为利,一些传统的是非曲直、利益得失、尊卑荣辱被扭曲,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社会责任意识、社会荣誉感、职业伦理弱化。
对权力观存在错误认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等。
(四)制度执行不严
反腐倡廉制度我们都有。
但是,制度执行不严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有的重制定、轻执行;有的制度实施时无检查、弱监督;有的无视制度的严肃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执行落实中变样走调,一些制度往往停留在纸上、嘴上,而缺乏落实在行动上。
少数单位包括委机关对出现的问题,好人主义盛行,照章处理的少,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的现象依然存在。
凡此种种,上述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单位和个人身上,但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如果任其滋生蔓延,任其侵蚀干部队伍,任凭少数害群之马损害建设系统的整体形象,其结果必将使政策法规执行走样、工作大打折扣。
所以,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迅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改正。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
中共中央已经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今年初又制定出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省委省政府今年在全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就是落实中央指示的具体行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思想道德教育、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勤政廉政、政务公开为重点,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一,以思想道德教育为重点,不断营造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氛围。
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
古人说:
“志正则众邪不生,心静则众事不躁”。
腐败行为的发生,首先是思想道德防线出了问题。
大量的案例表明,放松世界观的改造,背弃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是一个人堕落为腐败分子的根本原因。
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思想道德是第一道防线。
贪官的问题,看似经济问题,实为政治问题、理想信念问题。
对于党员干部来讲,从功臣到罪人,常常只一步之遥;从公仆到贪官,往往仅一念之差。
这个“念”就是理想信念,就是对党的事业和国家前途的坚定信仰。
实践证明,任何腐败行为的产生,都是在思想道德、理想信念上首先出了问题。
王三运省长在与新任正厅级领导干部集体谈话中强调:
“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三个带头’、‘四个对待’,即带头规范从政行为,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以平和之心对待名,以淡泊之心对待位,以知足之心对待利,以敬畏之心对待权。
”领导干部只有具备坚强的党性修养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正确对待和处理利益问题。
因此,一是必须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二是必须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重要教育内容,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艰苦奋斗教育;三是必须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在各种诱惑面前眼不花、嘴不馋、手不伸、心不贪,自觉做到去贪求廉、去庸求进、去懒求勤、去俗求雅,自觉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员为人民利益而不懈奋斗的优秀品格和革命气节。
我在这里也提醒大家,谨记“四个千万不能”:
千万不能因为手中掌权就为所欲为;千万不能因为别人尊重而忘乎所以;千万不能对组织的告诫和提醒置若罔闻;千万不能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
第二,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强化制度执行力,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制度是规范人的从政行为,以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这是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今年我们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重要内容。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是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举。
因此,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始终,把提高制度执行力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点,切实做到以制度来管权、管钱、管人、管事。
一是完善制度。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制度自身完善,是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的前提。
有的单位制度执行不力,究其原因,制度本身不严密、不科学,是个重要因素。
制度必须具有可操作性,是与非、对与错,必须清清楚楚;什么可行、什么不行,必须明明白白,不能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实际工作中要行得通、管得住。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及时对制度进行梳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使制度本身不断适应形势任务的变化和要求,真正做到推进发展、服务大局。
二是自觉执行。
反腐倡廉制度作为约束、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既要有强制性的一面,更应有自觉性的一面。
制度只有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之上,执行才有最深厚的根基,这也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根本所在。
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每一位同志都应自觉执行、模范遵守。
三是严格追究。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有了制度不执行,违反制度不追究,造成的后果比没有制度更糟糕。
我反复说过,言必行,行必果。
在这方面,机关要带头。
对不执行制度、不按制度规定办事的,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严厉查处,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第三,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党心民心,事关我们国家的千秋伟业,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基础。
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是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良好的作风,要体现到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实效中。
人民群众往往是根据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来判断党是否代表自己的利益。
因此,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时刻牢记,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着力点,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把解决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作为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保障人民权益,不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以廉政勤政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
勤而不废,廉而不贪,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
“廉政和勤政,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达到的两个互相联系的重要目标。
”抓勤政、促廉政,倡廉政、促勤政,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通过廉政建设,深入贯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引导广大干部端正思想,弘扬正气,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为勤政创造良好的外在环境;通过勤政建设,提高广大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既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廉政建设,又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勤政建设,使之相互结合、相互促进。
第五,以完善政务公开为重点,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阳光是腐败的天敌,公开是预防腐败的有效举措。
推行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杜绝暗箱操作、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
政务公开就是以公开透明为核心,以实现有效监督为目的,提高政府效能,推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我们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将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特别是要把容易滋生腐败的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建设施工许可、新型墙材资金返退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推动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办事公开,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效能的政府部门。
四、明确责任,着眼创新,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
反腐倡廉建设是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立足创新,深入持久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
第一,提高认识,使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城建工作的全过程。
要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对于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保证城建事业健康发展、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城建事业的方方面面。
要找准反腐倡廉建设服务各单位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解决和有效预防党风政风不正而影响单位改革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做到既依法依纪惩处腐败,又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党员干部搞建设、谋发展的积极性,营造鼓励和支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使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体现到促进各项工作上来,体现到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上来。
第二,加强领导,切实保证反腐倡廉建设责任的落实。
委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作为严格的政治纪律来执行,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
主要负责人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必须做到重要工作亲力亲为、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实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各负其责。
要真正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不断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明显的成效取信于广大干部群众,确保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在这里,我代表委领导班子向大家郑重承诺,坚决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学法知法、带头秉公用权、带头勤俭节约、带头增进团结、带头履职尽责,请全委上下予以监督。
第三,着眼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效性。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工作。
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新的眼光审视、判断和分析新情况、新问题。
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实效性,多谋创新之策,多出创新之招,多做创新之事。
要切实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廉政制度的前瞻性和系统性,进一步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和惩治的威摄力,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贴近城建工作实际。
最后,我想引用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要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中的“干干净净”这四个字与大家共勉。
希望大家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时刻明晰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时刻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把“干干净净”作为自重的准则、自省的镜子、自警的标尺、自励的目标,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勤勤恳恳为民。
同志们,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好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乘市委四届七次全会之东风,提升精气神,谋求新发展,在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的征途中铸就新业绩,创造新辉煌。
建委在工程领域整治工作会讲话
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大力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体系;创新安全质量管理方式,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工程质量保持稳定;对建筑业企业和人员实施动态监管,加强合同履约监管,逐步建立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市场主体行为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逐步好转。
但是,由于我市建筑市场发育尚不成熟,市场主体诚信不足,招标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给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埋下了隐患。
这些问题要结合本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加以解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文件精神和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三个阶段的工作:
一是对XX年以来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查找在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三是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总的目标是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全面提高建筑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建立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
重点加强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强化内、外部监督,会同发改、监察等部门建立业主内控机制,落实业主责任;并与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建立联动监督体系,聘请特约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
一是完善资格审查方式,推行资格后审,加强招标文件备案监督,防止招标条件设定不公正、排斥潜在投标人;二是完善开标、评标监控和专家随机抽取系统,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推行评标专家承诺和后评估制度,对专家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制定招标代理机构执法手册,加强动态监管,防止串标或虚假招标;四是推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减少评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五是发挥信用信息的制约作用,公示投标企业违法行为记录,有效规范企业投标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一是建立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内部责任约束机制。
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和生命线。
要督促各参建单位牢固树立首都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进一步明确参建各方责任,建设单位是质量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监管;施工单位是质量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要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细化管理措施,科学组织施工。
同时要推行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坚决制止“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三流队伍施工”,严防质量安全事故。
二是加强对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的管理。
工程监理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要充分发挥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督作用,严格按要求配备监理人员,落实旁站监理制度,监督施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督,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要对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实施动态监管,完善信用管理体系,提高监理质量和水平。
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格落实100%见证试验检测管理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检测行为,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
三是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要进一步加大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特别是要贯彻政策性住房建设技术导则,对政策性住房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监控,督促参建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加强过程管理,并做好后期管理服务工作。
要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并与市场准入、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挂钩,将执法检查情况向全市进行通报。
四是落实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要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和安全生产协管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开展深基坑、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模板支撑体系等专项治理,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排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严防重大事故发生。
一方面要建立工程质量倒查机制,对于发现的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倒查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要通过规范市场秩序来保证质量安全,加强市场综合执法,严厉打击企业无证施工、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特别是对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追究责任,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和服务长效机制
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做法和经验,巩固成果,不断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清出制度。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全面推行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根据企业市场信用信息进行综合评价。
二是构筑建设工程招投标立体廉政监督体系。
积极搭建招投标信用信息系统、一站式办公、计算机辅助评标和合同履约监管“四大平台”,形成立体监督网络,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
三是构建合同履约监管体系。
从合同订立到合同履约过程实施跟踪管理,将合同履约记录作为市场准入和清出的重要依据。
四是健全建筑市场综合执法体系。
整合执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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