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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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
一、学科门类:
理学
专业名称:
数学与应用数学
专业代码:
070101
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
标准学制:
4年
在校修业年限:
3—8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通过在全校范围内选拔素质良好的生源,经过系统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培养,通过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修读双学位或辅修其他专业和教师教育等途径,培养数学功底扎实,具有在工科专业或在数学学科和其他学科进一步深造和发展潜力的复合型人才;或受到系统的数学训练、数学功底扎实,具有双学位(或辅修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或受到系统的数学训练、数学功底扎实的高素质教师。
三、培养要求与特色
本专业主要系统地掌握数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与较强的适应能力和自学能力,具有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对本学科基础理论的掌握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2、具有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一定的空间想象能力,基本具备从事数学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的能力;
3、具有一定的科学计算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语言编写应用程序;
4、具有应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建立数学模型的初步能力;
5、对数学学科一些分支的发展前景具有一定的了解,对数学学科在某些工程领域中的应用具有一定的了解,基本具备从事交叉学科和其它相关学科研究的能力;
6、掌握一门外国语,有较强的阅读能力,一定的听说能力和初步的写作能力;
7、了解体育的基本知识,掌握科学训练身体的基本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体育合格标准,身心健康。
四、主干学科:
数学。
五、主要课程: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数学分析、高等代数、空间解析几何、大学物理、计算机基础、计算机语言、概率论、常微分方程、近世代数、复变函数、实变函数、数值分析、数学建模与实验以及根据方向模块选择的基本课程。
六、学位课程: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数学分析、高等代数、空间解析几何、概率论、常微分方程、近世代数、复变函数、实变函数、数值分析、数学建模等。
七、理论课程设置及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见附表)。
八、最低毕业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
186学分(含课外学分)
1、最低教学总学分:
176学分。
(1)理论教学153学分。
其中:
公共必修课38学分,公共选修课6学分;学科专业基础平台必修课74学分;学科专业基础平台选修课11学分;专业模块选修课24学分。
(2)实践教学环节23学分,其中必修15学分,选修8学分。
2、课外学分:
10学分。
九、各类课程学分学时构成表
学分学时构成表
类别
理论教学
(含实验课)
实践教学
课外学分
合计
必修
选修
必修
选修
必修
选修
学分数
112
41
15
8
4.5
5.5
186
占总学分比例
60.2%
22.0%
8.1%
4.3%
2.4%
3.0%
100%
学时数
1792
656
240
128
72
88
2976
理论教学(含实验课)学分学时构成表
课程类别
应修
学分
占理论教学
学分比率
应修学时数
占理论教学
总学时比率
必
修
课
公共必修课
38
24.8%
608
24.8%
学科(专业)基础平台必修课
74
48.4%
1184
48.4%
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
6
3.9%
96
3.9%
学科(专业)基础平台选修课
11
7.2%
176
7.2%
专业模块选修课
24
15.7%
384
15.7%
理论学时与实践学时比例表
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
理论与实践学时比
2448
368
87.3:
12.7
实验课总学时占课内总学时比例表
课内总学时
实验总学时
实验总学时占课内总学时百分比
1716
164
82.2:
17.8
十、学位授予条件
实验班学生在本科阶段均应修满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有关课程学分186分(含规定的课外学分),达到主修专业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学校发给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理学学士学位;修完双学位或辅修专业课程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学校发给双学位或辅修专业证书。
十一、说明
附表〈一〉:
全校公共必修课程
开
课
学
院
课程名称
学
分
数
总
学
时
学时类型
开设学期学分分配
讲课
实验
实践
上机
课外上机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第五学期
第六学期
第七学期
第八学期
第九学期
第十学期
考
核
方
式
E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48
48
3
考试
E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96
64
32*
4
考试
E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2
32
2
考试
E
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48
48
3
考查
G
体育
4
120
120
1
1
1
1
考查
P
大学英语
16
256
256
4
4
4
4
考试
C
计算机基础
3
48
28
20
3
考试
C
计算机语言C
3
48
32
16
3
考试
小计
38
696
628
32
36
11
11
9
7
备注:
希望计算机语言C按照专业课的要求上课,加强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加*的不占课内学时,由学生在课外完成。
课外上机不计入总学时、学分。
附表〈二〉:
全校公共选修课程
学分
要求
6
理科类学生应选修不低于4学分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
文科类学生应选修不低于2学分的自然科学类课程。
附表〈三〉: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基础平台必修课程设置(课程由学院设置)
开课学院
课程名称
学
分
数
总
学
时
学时类型
开设学期学分分配
考
核
方
式
讲
课
实验
实践
上机
课外上机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
三
学
期
第
四
学
期
第
五
学
期
第六学期
第七学期
第八学期
第九学期
第十学期
F
数学分析1
7
112
112
4
7
考试
F
数学分析2
7
112
112
4
7
考试
F
数学分析3
6
96
96
4
6
考试
F
高等代数1
5
80
80
4
5
考试
F
高等代数2
5
80
80
4
5
考试
F
空间解析几何
4
64
64
4
4
考试
F
近世代数
4
64
64
4
考试
F
MATLAB基础与实验
3
48
32
16
16
3
考试
F
常微分方程
4
64
64
4
4
考试
F
实变函数
4
64
64
4
考试
F
复变函数
4
64
64
4
考试
F
数值分析
4
64
48
16
8
4
考试
F
数学建模
3.5
56
40
16
8
3.5
考试
F
概率论
4
64
64
4
考试
F
物理实验I
3
48
48
1.5
1.5
考试
F
大学物理I
(一)/
(二)
6.5
104
3
3.5
考试
小计
74
1184
1088
96
56
16
16.5
18
16
7.5
说明:
课外上机不计入总学时、学分。
附表〈四〉: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基础平台选修课程设置
开课单位
课程名称
学
分
数
总
学
时
学时类型
开设学期学分分配
考核
方式
讲课
实验
实践
上机
课外上机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第五学期
第六学期
第七学期
第八学期
第九学期
第十学期
F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C++
4
64
32
32
16
4
考试
F
数据结构
4
64
32
32
16
4
考试
F
Java语言
4
64
32
32
16
4
考试
F
离散数学
3
48
48
3
考试
小计
15
240
144
96
48
15
说明:
离散数学只讲授逻辑、图论和布尔代数的内容.
最低选修学分为11学分。
课外上机不计入总学时,不计学分。
附表〈五〉: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保研模块课程设置
保研方向
开课单位
课程名称
学
分
数
总
学
时
学时类型
开设学期学分分配
考核
方式
讲课
实验
实践
上机
课外上机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
四
学
期
第
五
学
期
第
六
学
期
第
七
学
期
第
八
学
期
第
九
学
期
第
十
学
期
土木方向
材料力学
4.5
72
64
8
4.5
考试
土木工程概论(土木类)
1
16
16
1
考试
结构力学I
4
64
62
2
8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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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学 应用 专业 实验 人才培养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