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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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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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晋中学院学生会是晋中学院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二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执行学校的方针、政策,按时完成校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根据会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活动,为会员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与省内、外各兄弟院校的沟通并建立友好的关系,树立晋中学院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各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
委员会由全校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校团委书记担任学生会秘书长,代表团委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四条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以及山西省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凡具有晋中学院学籍的学生,不论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察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三条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校学生会干部的任职范围和任职条件
第一条凡晋中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均可参加学生会干部的竞聘。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刻苦;
3、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与各类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较高的工作能力;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没有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5、有团队精神,善于合作,敢于竞争;
6、有创新精神,善于思考,勇于开拓;
7、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不计个人得失,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第四章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及管理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第二条选拔学生会各部部长的基本方式是竞聘上岗,程序如下:
1、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有意担任学生会各部部长的同学填写申请表;
2、由校团委和主席团评审,评审时考查的主要内容是:
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及任职后的工作计划、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协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
3、综合测评竞岗人员,组织审查并确定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接受全校学生的监督和建议;
4、对通过竞聘上岗的同学给予一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出现问题者,立即解聘,不予录用,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
第三条各职能部门学生干部的选拔程序:
1、竞聘人员递交申请表,注明自己的特长,优势等;
2、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按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及各部门实际的人员需要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3、由各部门负责人及主席团成员组织面试;
4、通过对竞聘人员的综合打分,确定人员,报校团委审批;
5、确定各部门成员,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第四条学生会成员档案管理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
第五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考核、免职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请,校团委按章程及程序办理。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的奖励、处分和免职
第一条学生会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成员予以通报表扬。
第二条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成绩、活动效果,由主席团在学期末对学生会各部门进行综合评定,评出部分优秀部门。
第三条对工作作风散漫、不负责任和无故缺勤者按校学生会会议活动制度(见附页)给与处分。
第四条经考核,对不合格的学生会干部要实行免职,具体要求如下:
1、免职程序:
主席团对拟罢免的学生会学生干部平时表现予以查证,形成书面材料,由学生会常委会进行审议,经全体常委2/3及以上同意的,通过撤职决定,报校团委审批;
2、学生会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出于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不愿或不能再担任职务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程序如下:
由本人向组织提出申请,主席团审议通过,报校团委。
第五条由于违纪被免职的学生会干部,违纪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各部门职能
第一条机构组成
一、学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一室十一部。
它们是:
办公室、文艺部、学习部、纪检部、生活部、外事部、宣传部、勤工部、体育部、社团部、女生部、网络信息部。
各部室设部长或主任一名,还可根据需要增设副职。
二、各部部长或主任公开招聘,经主席团考核,由学生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团委备案。
此外,各报请经主席团批准方可。
第二条:
主席团
一、主席团由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
二、主席团的职权:
1、负责校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集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主席团扩大会议和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2、根据学生会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学生会干部人选。
3、及时向校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
经常同团委保持联系,自觉接受团委的指导。
4、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学联汇报工作。
5、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6、指导帮助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三、学生会主席的职权:
1、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2、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3、定期向全校学生会干部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学生会和全校同学监督。
4、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并经常向团委老师请教,汇报工作,反应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搞好校际学生会的交流。
5、领导学生会日常工作,对学生会工作制度的实施进行日常的监督工作。
6、有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的各项制度和赞成的权利、讨论和决定学生会各部室及各学院学生分会工作计划及学生会的各项重大事宜。
四、副主席的职权:
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帮助主席制定总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主席共同讨论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2、分别负责所分管的学生会各部门的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学生会例会时向全体成员汇报工作落实情况;
3、主席外出时,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权利。
五、只有主席团成员才具有召开主席团会议的权利,其他各部门不具备此项权利。
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或主任要对主席负责,各学院分会主席、各部部长要对分管本院或本部工作的副主席负责,各部成员对本部部长或主任负责。
第三条:
办公室
一、突发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与人员召集及协助主席做好学生干部的考勤、考核工作,参谋协助各部工作。
二、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包括来信来访,负责学生会有关会议的记录,并记载学生会的重大活动,负责学生会工作计划、总结有关文件和材料的起草拟定和妥善管理.
三、负责学生会各种档案材料的拟定、保管,会议通知,负责学生会内部物品的采购、保存与管理。
第四条:
宣传部
一、根据校团委、学生会的工作部署,具体组织好海报、板报、横幅等宣传工作。
二、参加校团委、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
三、根据主席团要求协助其他各个部门开展活动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宣传用品的管理。
五、完成校团委、学生会以及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纪检部
一、维护校规校纪,提倡良好的校风,促进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环境,为同学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每日安排人员进行,对各学院各班的纪律抽查及对一些纪律方面表现良好的班级和表现较差的班级进行相应的表扬和批评。
三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纪律监督工作,配合学校管理各种大型活动的秩序。
第六条:
学习部
一、了解同学们的学习情况,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上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对一些学习方面资料的宣传和各任课老师建立良好关系,及时从老师那里向同学们提供各种学习资料、考证资料。
三、组织举办各种知识性、艺术性报告会、讲座、展览、知识竞赛等,帮助同学们拓展知识面,活跃艺术气氛,提高学习积极性。
四、针对本会工作需要,对本会干部进行业务和素质培训,为新任干部提供岗位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定期召开各学院学习部长会议,检查各学院学习部活动的开展情况,指导各学院学习部工作。
第七条:
生活部
一、经常性地收集和反映同学们对学校膳食、生活服务、宿舍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全力做好我校学生宿舍的便民服务,改善周边环境设施,切实方便广大同学。
三、组织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的检查和评比,引导同学自觉维护学生寝室和宿舍周边环境。
四、完成校团委、学生会以及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文艺部
一、丰富同学的业余生活,发动和组织同学积极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配合校有关部门组织各类文艺演出、联欢活动等。
二、发现和培养文娱积极分子,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文艺能力的培训。
三、制定年度文艺部工作计划,组织并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九条:
社团部
一、协助解决各社团组织活动,统一领导协调各个学生社团的工作,规范各个学生社团的章程,加强对社团的管理。
根据我校的专业特色,鼓励组建新型专业性学生社团,充分调动各学生社团的积极性,准确把握主流文化的发展方向,引导社团发展,加强对社团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帮助各个社团更好地开展各项活动
二、建立各个社团的档案,保存各项活动原始活动材料。
三、完成校团委、学生会以及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体育部
一、为提高全校同学的身体素质,满足广大同学爱好体育活动的需求,组织开展各项体育竞赛;协助学校开展运动会以及其他体育活动;
二、协助学校开展好全校学生的体育锻炼工作。
三、制定年度各项体育竞赛及活动的工作计划。
四、负责各类体育竞赛和体育活动的筹备、组织。
第11条:
女生部
一、加强全校男女生间的联系。
二、关心女生生活,切实为同学服务。
三、通过特色的女生活动,起到沟通男女生及学生会与女生间关系的桥梁作用。
四、完成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勤工部
一、广泛联系校内外单位和商家为同学们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多渠道帮助贫困生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
二、宣传和谐社会思想,可提倡同学进行爱心捐赠活动。
三、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重新建立信心。
第十三条:
外事部
一、积极与各企业及商家联系,做好学院大型活动的外联工作,为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物质保证。
二、负责校学生会与其他兄弟院校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促进彼此间的了解、交流。
三、拓宽途径,积极开展举办讲座,培训等各类活动(邀请社会各界的人士,比如企业公司和机构的高级职员或专家),加强同学与外界的活动联系。
四、为增加同学们对社会的认识,联系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为同学创造各种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
五、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及自我服务活动,为部门成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六、发挥各部门特色,加强与其它部门的联系及兄弟院校的联谊来共同搞好学生工作;认真完成主席团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七、在开展外联事务工作中注意学习他人成功经验及优良企业文化,并对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八、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扩大学院知名度。
第十四条:
网络信息部
一、负责院系学生会网站建设、维护、宣传及管理。
二、负责新闻的网上发布和更新,提供有关学生工作的最新消息和国家有关大学生教育培养的最新动态。
三、负责选拔、培养网络技术人才和组织、参与一些有关网络方面的活动和竞赛。
四、负责团委学生会的网上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学生的意见和重要建议,配合团委学生会其它部门在网上发布公告和重要通知。
五、配合学生会其它部门的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学生会基层组织
各学院学生分会
一、各学院学生分会是校学生会的院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推选产生,在各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的双重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各学院学生分会要认真贯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完成校学生会的工作部署,同时根据各学院的具体情况独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校学生会做好相应的指导、监督工作。
三对校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各学院学生分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根据各学院的具体情况,由各学院学生分会制定。
第十六条:
学生会成员的产生
1、主席团的成员原则上应有一年以上的学生会工作经验,上届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的干事中产生。
工作成绩和学习成绩相结合,工作能力和工作热情相结合,经答辩后由校团委确定最后人选。
二、主席团成员协商后,参照上届部长的意见,由主席负责向校团委审请部长人选。
学生会各部长应至少有一年学生会工作经验,在上届学生会中担任干事及以上的职务。
要求对从事工作热情,能为本部干事做出表率作用。
三、学生会的干事一般在大一新生中竞争产生,学生会真诚欢迎为学生会继续工作的老干事。
新生入学后可在学生会根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报选欲参加的部门。
由学生会统一时间,在主席团的监督下,各部部长确定选拨的形式和人员,选拔程序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附1:
晋中学院学生会制度
附2:
晋中学院学生会组织机构图
附1
晋中学院学生会制度
学生会会议制度
一、会议宗旨:
为保障会议能顺利,高效的进行,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
本制度以条文形式规定了会议基本规则的根本任务,各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部员及其他到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并且有维护制度尊严,保证制度实施的职责。
二、会议的组织安排:
1、为使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学生会将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工作会议。
2、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组织,主持,并负责记录、考勤。
3、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通知,与会人员须按时到会。
如有特殊情况,可在会议前向各部部长请假,部长向分管副主席说明,再由分管副主席向主席团汇报,最后由办公室备案。
三、会议形式:
1、全体例会:
定于每学期开学的前一天、考试前一周和每周日晚八点半召开,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参加。
内容包括:
安排一学期的任务,总结一学期的工作。
各部应做好参会准备,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可行性建议和意见及对下阶段工作的创新意见。
2、主席团会议:
定于每周日晚七点在校学生会办公室召开,由主席团成员参加。
内容包括:
总结本周工作,提出下一周的工作计划。
及时发现问题,以保证学生会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
3、部长级例会:
定于每周日晚八点在办公室召开,由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参加。
4、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
各部门部长安排本部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地点自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5、不定期会议:
由主席召集所需成员召开,对临时任务和紧迫问题给予布置和解决。
四、会议记录和监督、检查:
1、会议内容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与整理。
2、由办公室主任进行会议监督并做出会议评定。
3、无故不到三次以上者将自动开除出学生会。
学生会例会制度
为确保校学生会例会的顺利进行,使其充分地发挥交流思想,协调工作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日晚八点半在一号教学楼108室召开校学生会例会。
二、例会成员由学生会全体成员组成。
三、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由办公室人员负责会议记录。
四、各部部长须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上周工作及下周工作计划。
并由分管副主席对其进行总结和安排。
五、在总结工作结束后,与会人员进行自由发言以及交流各部的工作经验。
六、主席发言,总结学生会工作,并对各部工作做出计划和安排。
七、例会结束后,主席团和各部部长留下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及思想交流。
八、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
提前十分钟到场并自觉到签到处签到。
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
九、在会议进行过程中,请与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的手机设置到振动状态或关闭,以保证会议的正常进行。
十、无特殊情况,与会人员都必须准时出席。
如有事不能到会者,须事先向主席请假,由办公室备案。
否则,一律视为无故缺席。
无故缺席两次次者,上报主席团予以开除。
十一、例会无故迟到两次,作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十二、会上主席团对各部安排的工作,各部必须按时完成,未能按时完成二次者,取消本人及其所在部的年终评优资格。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由办公室负责,定期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二、学生会的任何开支,须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节约原则,杜绝浪费现象。
三、学生会各部门购买物品及正常活动的经费开支须事先列出预算,并经主席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四、各种费用的报销,除经手人签名外,必须由主席签字,再上交秘书处负责报销事宜。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使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表现有一个客观合理的评价标准,使学生会的制度完善规范,作到真正的有章可循,奖惩分明,学生会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每周的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
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三、学生会档案分类为:
各类文件类、会议记录类、各部门及其干部档案类、工作计划及活动内容类、工作总结类、奖惩记录类,共六类。
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
四、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工作伊始都应向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作出本部门在未来一学期内的各项工作设想。
在举办大型活动前,做出可行性报告,活动后,需作出详细的书面总结和财务报告,交由办公室备案。
五、各类档案是主席团、办公室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办公室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
遇有学生会干部工作调动或辞职离任时,要及时报办公室备案。
六、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以及报刊文献,由办公室集中保存。
七、其他情况由办公室向主席团请示后作相应处理。
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
一、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会各部门办公议事的场所,也是对全校学生提供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学生会实行办公室值班制度。
二、学生会办公室值班人员由各部门人员组成,值班必须由各部部长或副部长亲自负责,实行各部轮流制,值班时间及部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平时不得随意更改。
三、值班期间,各部门值班人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接待客人来访,接听来电并记录
2、负责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财产维护
3、作好值班记录
四、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对于重要来访信息应及时向相应部门或主席团成员反映,并作好反映情况记录。
五、因故未能正常值班者,应及时向当天值班负责人员请假,对于多次无故不值班者,由秘书处提请主席团审核,并按照《学生会管理制度》予以适当处分,并公布处理意见。
六、值班完毕后,应打扫好卫生,整理好办公用品。
七、离开值班室时,把门窗、灯、电源关好,防止意外发生。
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会处理日常事务的场所,是展示学生干部文化修养,谈吐举止等综合素质的重要窗口。
为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值班时间内,工作人员不能在办公室私人会客,处理个人事务。
二、办公室电话不能做私事使用,非学生会人员不能使用电话,以免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三、办公室钥匙由办公室主任掌握,任何人未经主席允许不得私自配制钥匙。
四、各部轮流值班,并对办公室的卫生进行轮流清扫,保持办公室整洁美观,不得在办公室吸烟、喝酒、吐痰、乱丢垃圾。
五、任何人均应爱护办公室的公有物品,不得损毁电话、办公桌、电脑等公物,不得擅自拿走办公室用品。
六、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嬉戏,不得从事下棋、打牌等娱乐活动。
七、各部若因工作需要借用办公室,须提前报主席团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八、爱护电脑,小心使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用完后及时关掉电源。
九、未经主席团同意,任何人不得打开办公桌和文件柜翻看文件如有文件失窃,一经发现上报学校严肃处理。
十、办公室用品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外借。
附2:
晋中学院学生会组织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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