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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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全市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x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施“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的推进之年,做好今年食品安全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让人民吃得放心”这个总目标,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化“双安双创”,进一步健全体系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风险管理、压实企业主责、推动社会共治,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助推“两个高水平”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x食安事业新篇章。
一、坚持党政同责,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一)建立完善党政同责制度。
贯彻实施《x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细则》,研究制定食品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奖励等配套办法制度。
各地要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重大政治任务,出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细则,建立完善体制机制,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
(二)强化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
坚持食安委统一领导、食安办综合协调的治理体系,切实发挥各级食安办秘书处作用,加强各地食安办力量,探索开展县级食安办规范化建设。
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办法和细则,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及时有效开展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督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三)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全面整合监管资源,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专业性和权威性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等“智囊”作用,组织研究谋划《x市食品安全战略规划纲要2035》,将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的首要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
二、坚持“双安双创”,着力提升食安整体水平
(四)深化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
切实发挥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总载体和主抓手作用,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共创共享”整体思路,全面推行“一县一品牌”的差异化创建模式,形成全市上下机制完善、管理科学、实效显著的创建工作体系,龙湾、洞头、乐清、瑞安、文成、苍南要确保通过x年x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验收,其他县(市、区)同步深化创建工作,全市要基本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
(五)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
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模式,按县域整体推进示范创建。
x年底前,瑞安要通过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验收,永嘉、平阳、文成要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验收,我市要积极争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三、坚持源头治理,着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村食品安全
(六)净化农业生产环境。
实施“五水共治”行动,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工程。
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综合监测,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落实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
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七)强化种养殖环节治理。
实施兽药处方药管理、兽药二维码追溯等制度,强化农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指导和管理,加强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监管,引导限用农药有序退市,规范处置畜禽产品废弃物,全年市本级定量监测1400批次以上。
推行食用林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加快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食用林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对接机制有效运作。
做好初级水产品和投入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完善市、县两级初级水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库,推进水产养殖合格证管理和追溯管理,组织开展市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
全面推进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建立40个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场、示范点。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食用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
(八)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
深入推进“标准化+”绿色农业发展,扩面开展特色农产品“一品一策”行动,加强农业标准清理、修订和应用,推进标准化示范场、示范园创建,对主要农产品制定生产操作规程或生产模式图或标准简图,入社(场、企)率达90%以上。
建立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产品准出全过程、全产业链的生产和管理标准体系,农业标准化程度达到63%以上。
积极推进开展林业标准化示范、林业品牌建设,年度林业标准化生产程度63%以上,新增省市级林业品牌2个以上。
大力推广应用多品种混养、生态养殖、集约化循环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技术,实施渔业标准化生产,渔业标准化率达到63%。
组织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全年创建示范场和示范县5家以上。
(九)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力度,努力形成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找准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消除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制定x市农村家宴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规范化建设和验收标准,强化厨师培训管理,全市要改造提升102个农村家宴放心厨房,提高农村家宴举办场所的硬件条件,有效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
四、坚持全程管控,着力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
(十)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深入开展重点地产食品行业综合治理,推进食品小作坊集聚园区规范化建设,建立事前介入、事中指导、事后监管的工作机制。
以社会化监管手段持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职报告制度,到x年底全市覆盖获证企业95%以上。
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监管档案制度,规范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行为标准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率不低于92%。
加快推进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乳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专项检查,加大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和风险分析力度。
(十一)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双体系”建设向农村延伸,年内建成15家以上乡镇农贸市场检测室并免费对外开放。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的要求,启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
按照省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的要求,x年底前至少完成2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
强化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工作,制定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办法,探索自动售货机等新型业态的监管模式。
(十二)强化餐饮服务环节监管。
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x-x)、放心消费“示范餐饮双千双百提升”工程和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等民生实事项目。
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全市创建放心示范餐饮店340家、新建阳光厨房300家。
在学校、中央厨房、集中养老机构及大中型以上餐饮企业等集体用餐单位,大力推行4D厨房先进管理模式,全市建成省级放心示范学校食堂140家。
大力推进旅游业餐饮质量提升,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监管。
(十三)强化“地沟油”监管治理。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指导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安装油水分离装置,到x年底,各县(市、区)主城区80%以上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每日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收集处置体系,定期向社会公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情况。
从严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禁出现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情形。
(十四)强化专项整治力度。
贯彻实施《x省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
推动各地制定出台“三小一摊”监管治理工作方案或引导规划,进一步规范“三小一摊”登记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合法合规经营。
推进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在全市范围内打造名特优食品作坊61家。
扎实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突出整治未取得合法资质生产经营、标签虚假声称、欺诈销售、违法广告等四类违法行为,加大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行为的专项治理。
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十五)强化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保持对食品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要时节,联合多部门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打击行动。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侦查打击力度。
完善细化行刑衔接机制,提升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质量。
鼓励市、县建立政法委、公检法和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案件侦办、审判协调机制。
把行政立案处罚情况作为衡量本地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五、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风险防控力度
(十六)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规范化。
做好x特色地产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价,完善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平台,提高备案效率,组织开展标准跟踪评价并探索延伸到县级。
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宣贯力度。
(十七)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科学化。
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力度,加强风险监测数据分析利用,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达到1件/千人口。
推动各县(市、区)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和设备配备,提高县级检测水平和检测能力,市、县级风险监测能力(设备配置)分别达到省定参考品目的80%、70%。
完善风险监测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哨点医院食源性疾病检测信息化,协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处理工作。
(十八)推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开化。
落实省、市级抽检监测,开展县(市、区)抽检监测,力争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5份/千人。
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
扩大评价性食品安全抽检试点范围,全市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
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现全市监督抽查任务有效管理和监督信息即时共享,强化抽检信息公示公开,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六、坚持固本强基,着力优化基层治理体系
(十九)深化“三基”规范化建设。
扎实推进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年底前规范化率达到100%。
实施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动态管理,按照不低于30%比例开展“回头看”活动。
抓好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一线力量,完善办公场所、执法车辆、移动执法装备等硬件配备,落实“四有两责”。
深化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农产品快速检测免费开放。
(二十)深化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积极推进基层市场监管平台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
大力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有效发挥网格员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方面作用,确保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加强。
(二十一)深化基层食安队伍专业化建设。
对市、县两级食品安全工作人员至少开展一次系统培训,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30小时。
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至x年底基层食安移动监管APP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加快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运行相关机制,推进市级检查机构建设,用专业性保证权威性。
(二十二)深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持续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拓展检验检测领域和项目,加快特色实验室建设步伐,满足全市行政监管和产业发展的检测需求。
强化农产品检测人员上岗考核,持续开展“双认证”农产品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扩大涉渔乡镇水产检测覆盖面,建立健全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提升检验检测技术保障能力。
支持第三方机构提升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水平,加强管理提高检验检测公信力。
(二十三)大力推进全程追溯体系建设。
按照“向前追溯一步”的思路,推动食品生产经营、种养殖各环节追溯体系建设,完成全市进口食品追溯体系建设。
全面加强各环节追溯体系对接,加快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
规模以上主体开展合格证管理,引导骨干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形成上下游产业质量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
(二十四)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水平。
出台《x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区域、部门间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和防范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舆情处置工作,畅通食品安全事故(事件)信息流转渠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共享、协调配合机制,严防问题产品跨区域流动和风险跨区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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