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教案第12章.docx
- 文档编号:3281740
- 上传时间:2022-11-21
- 格式:DOCX
- 页数:50
- 大小:30.66KB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教案第12章.docx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教案第12章.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教案第12章.docx(5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教案第12章
授课题目
第十二章施工现场防火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掌握火灾等级,起火条件,自燃、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及炸极限的概念。
2.了解火灾危险的分类。
掌握一、二、三级动火区城划分。
3.掌握施工现场的防火及管理要求。
4.掌握消防器材的分类、消防器具的用途和使用方法及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备要求。
5.了解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责任制、安全措施。
6.掌握火灾险情的处置方法。
【能力目标】
1.通过讲练结合,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通过质疑、引起思考、讨论、归纳等程序,教给学生学会研究问题的方法。
【情感目标】
通过引导学生参与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使学生体验成功的感觉,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增强学生自信心。
教学方法
讲授法、案例分析法
教学重点
施工现场的防火及管理要求
教学难点
施工现场的防火及管理要求
课堂类型
理论
授课地点
6楼
课时
2
授课班级
17施工
实施日期
2019.5.7
备课时间
2019.2
教学过程
时间分配
内容/项目/情景
教学活动形式
教学目标
5分钟
导学:
引入防火的重要性
提问:
教师提问
学生回答
引入课题
70分钟
讲授新课:
12.1消防安全一般常识
12.1.1基本知识
1.火灾等级
火灾划分为三个等级。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
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
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2.起火条件
起火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存在能燃烧的物质。
不论固体、液体、气体,凡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剧烈反应的物质,一般都称为可燃物质。
例如,木材、纸张、汽油、酒精等。
(2)要有助燃物。
凡能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都叫助燃物。
例如,空气、氧气等。
(3)有能使可燃物燃烧的着火源。
例如,明火焰、火星和电火花等。
只要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并相互作用就能起火。
3.自燃
在一定温度下与空气(氧)或其他氧化剂进行剧烈化合而发生的热效发光的过程为燃烧。
自燃是指可燃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作用的情况下,由其本身所进行的生物、物理或化学作用而产生热,在达到一定的温度和氧量时,发生自动燃烧的过程。
在一般情况下,能自燃的物质有:
植物产品、油脂、煤及硫化铁等。
时间分配
内容/项目/情景
教学活动形式
教学目标
4.燃点、自燃点和闪点
(1)燃点。
可燃物质加温受热并点燃后,所放出的燃烧热能使该物质挥发出足够的可燃蒸气,来维持其燃烧。
这种加温该物质形成连续燃烧所需的最低温度,即为该物质的燃点。
物质的燃点越低,则物质越容易燃烧。
(2)自燃点。
指可燃物质受热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
在这一温度时,可燃物质与空气(氧)接触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自行发生燃烧。
物质的自燃点越低,发生起火的危险性就越大。
(3)闪点。
指易燃与可燃液体挥发出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
5.爆炸、爆炸极限
物质自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为另一种状态,并在极短的时间内放出巨大能量的现象,称为爆炸。
爆炸中,温度与压力急剧升高,产生爆破或冲击作用。
(1)爆炸可分为核爆炸、物理爆炸和化学爆炸三种形式。
(2)一种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的爆炸极限,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们受温度、压力含氧量、容器的直径等因素的影响。
12.1.2火灾危险性分类
火灾危险性分类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在工业建筑防火要求上区别对待,使工厂厂房和库房既安全又经济。
(1)按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的火灾危险性为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该项分类共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类别。
12.1.3动火区域划分
根据建筑工程选址位置、施工周围环境、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工艺、施工部位不同,动火区域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动火区域
一级动火区域也称为禁火区域,凡属下列情况的均属一级动火区域。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时间分配
内容/项目/情景
教学活动形式
教学目标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二级动火区域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三级动火区域
(1)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处的动火作业。
(2)施工现场燃煤茶炉处。
(3)冬季燃煤取暖的办公室、宿含等生活设施。
12.2施工现场的防火及管理要求
12.2.1现场防火的一般规定
(1)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九项主要职责。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
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建设单位搞好防火工作会同措施。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域,如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应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根据不同等级动火
时间分配
内容/项目/情景
教学活动形式
教学目标
作业执行审批制度
a.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动火期限为1天。
b.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限为3天。
c.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由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限为7天。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d.在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在一、二级动火区域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在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品的场区施工,施工单位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动火信息通报制度,自觉遵守相关单位消防管理制度,共同防范火灾。
做到动火作业先申请,
后作业,不批准,不动火。
在施工现场禁火区域内施工,应当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动火作业前
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证必须注明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
防火措施。
动火证是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动火证的管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
现场动火证的审批由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审批。
动火作业没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得实施动火
作业。
12.2.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要明确地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
各区域之间的可靠的防火间距
a.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b.易燃、可燃材料堆料场及仓库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不小于20m。
c.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m
d.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2)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禁止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
时间分配
内容/项目/情景
教学活动形式
教学目标
放可燃材料。
(3)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消防车通道,其宽度应不小于3.5m,并且在工程施工的任何阶段都必须通行无阻。
要筑有消防车能驶入施工现场消防水源的道路,如果不可能修建出通道时应在水源(池)一边铺砌停车和回车空地。
(4)建筑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应在建筑施工时,先敷设好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火栓。
(5)临时性的建筑物、仓库以及正在修建的建(构)筑物旁,都应该配置适当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
冬期施工还应对消防水池、消火栓和灭火器等做好防冻工作。
(6)作业棚和临时生活设施的规划和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临时生活设施应尽可能搭建在距离修建的建筑物20m以外的地区,禁止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
b.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和汽车库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m。
c.临时宿舍等生活设施,距离铁路的中心线以及小量易燃品贮藏室的间距不小于30m。
d.临时宿舍距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场所不得小于30m
e.为贮存大量的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的临时仓库,与永久工程或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所贮存的数量,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f.在独立的场地上修建成批的临时宿舍,应当分组布置,每组最多不超过二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市区不小于20m,在农村应不小于10m。
临时宿舍简易楼房的层高应当控制在两层以内,每层应当设置两个安全通道。
g.生产工棚包括仓库,无论有无用火作业或取暖设备,室内最低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8m,其门的宽度要大于1.2m,并且要双扇向外。
12.2.3重点工种和重点部位的防火要求
1.电焊、气割的防火要求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
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时间分配
内容/项目/情景
教学活动形式
教学目标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
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
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的方针,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
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理由让电焊、气焊工人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蒸气、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
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7)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8)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
焊割作业不准与油、喷、脱涞、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又作业
(9)在装饰装修时进行电焊、气割要格外小心,因为许多製饰材料都是易燃的,并且燃烧时会放出有毒气体。
(10)焊割结東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
禁止将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1)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
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
焊把线和气焊的牧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12)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13)看火(监护)人员的职责:
时间分配
内容/项目/情景
教学活动形式
教学目标
a.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b.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他工作,要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c.在高空焊割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d.在焊割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
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如闷顶、隔墙、电梯井、通风道、电缆沟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毕后,0.5~4h内要反复检査,以防阴燃起火。
e.要根据情况,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挡等),做好灭火准备。
f.发现电、气焊操作人员违反电、气焊防火管理规定,违反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14)电焊工的操作要求:
a.电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焊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b.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闻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
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
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c.焊割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二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d.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和金属架上借路使用,防止接触火花,造成起火事故。
e.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f.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与看火人员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15)气焊工的操作要求:
a.乙快发生器、乙炔瓶、氧气瓶和焊割具的安全设备必须齐全有效。
b.乙炔发生器、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罐和氧气瓶在新建、维修工程内存放,应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分开
时间分配
内容/项目/情景
教学活动形式
教学目标
存放并有专人管理,要有灭火器材和防火标志。
c.乙块发生器和乙炔瓶等与氧气瓶应保持距离。
在乙炔发生器旁严禁一切火源。
夜间添加电石时,应使用防爆手电简照明,禁止用明火照明。
d.乙炔发生器、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准放在高低压架空线路下方或变压器旁。
在高空焊割时,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的下方,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
e.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平放卧倒使用,以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
油脂或洁油的物品,不要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部件。
f.氧气瓶、乙炔瓶严禁曝、撞击、防止受热膨胀。
开启阀门时要缓慢开启,防止升压过速产生高温、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
g.乙炔发生器、回火阻止器及导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蒸汽、热水等解冻,严禁使用火烤或金属打。
测定气体导管及其分配装置有无漏气现象时,应用气体探测仪或用肥皂水等简单方法测试,严禁用明火测试。
h.操作乙炔发生器和电石桶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在乙炔发生器上不能装有纯铜的配件。
加入乙快发生器的水,不能含油脂,以免油脂与氧气接触发生反应,引起燃烧或爆炸。
i.防爆膜失去作用后,要按照规定的规格型号进行更换,严禁任意更换防爆膜规格、型号,禁止使用胶皮等代替防爆膜。
浮桶式乙炔发生器上面不准堆压其他物品。
j.电石应存放在电石库内,不准在潮湿场所和露天存放。
k.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
焊割操作时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进行调火。
操作完毕时按相反程序关闭。
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气。
l.工作完毕,应将乙炔发生器内电石、污水及其残渣清除干净,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并要排除内腔和其他部分的气体。
禁止电石、污水到处乱放乱排。
(16)乙炔站的防火要求。
a.乙炔属于甲类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站的建筑物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一般应为单层建筑,与有明火的操作场所应保持30-50m的间距。
b.乙炔站泄压面积与乙炔站容积的比值应采用0.05~0.22m3/m2。
房间和乙快发生器操作平台应有安全出口,应安装百叶窗和出气口,门应向外开启。
c.乙炔房与其他建筑物和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B]1687)(2001修订版)的要求。
d.乙炔房宜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金属平台应铺设橡皮垫层。
e.有乙炔爆炸危险的房间与无爆炸危险的房间(更衣室、值班室),不能直通。
f.乙炔生产的下水道系统应设水封井,以防止乙炔在爆炸燃烧时扩大蔓延。
g.乙炔生产厂房应采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并在顶部开自然通风窗口。
h.操作人员不应穿着带铁钉的鞋及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17)电石库的防火要求。
12.2.4特殊施工场所的防火要求
1.地下工程施工的防火要求
地下工程施工中除遵守正常施工中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还应遵守以下防火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线不宜直接敷设在墙壁或土墙上,应用绝缘材料架空安装。
配电箱应采取防水措施,潮湿地段或渗水部位照明灯具应采取相应措施或安装防潮灯具。
(2)施工现场应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或坡道,施工距离长时,应适当增加出人口的数量。
施工区面积不超过50m2,且施工人员不超过20人时,可只设一个直通地上的安全出口。
(3)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和楼梯的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的净宽计算。
毎个出人口的疏散人数不宜超过250人。
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楼梯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m。
(4)疏散走道、楼梯及坡道内,不宜设置突出物或堆放施工材料和机具。
(5)疏散走道、安全出入口、疏散马道(楼梯)、操作区域等部位,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灯。
火灾事故照明灯在上述部位的最低照度应不低于51x(勒克斯)。
(6)疏散走道及其交又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处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灯。
疏散指示标志灯的间距不易过大,距地面高度应为1~1.2m,标志灯正前方0.5m处的地面照度不应低于1x。
(7)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硫散指示灯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投合。
时间分配
内容/项目/情景
教学活动形式
教学目标
(8)地下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消防给水管道可以与施工用水管道合用。
特殊地下工程不能设置消防用水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轻便消防器材。
(9)大面积油漆粉刷和喷漆应在地面上施工,局部的粉刷可在地下工程内部进行,但一次粉刷的量不宜过多,同时在粉刷区域内禁止一切火源,加强通风。
(10)禁止中压式乙炔发生器在地下工程内部使用及存放。
(11)制定应急的硫散计划。
2.古建筑修结过程中的防火要求
(1)电源线、照明灯具不应直接敷设在古建筑的柱、梁上。
照明灯具应安装在支架上或吊装,同时加装防护
(2)古建筑的修鐥若是在雨期施工,应考虑安装避雷设备(因修缮时原有避雷设备拆除)对古建筑及架子进行保护。
(3)加强用火管理,对电、气焊实施一次动焊的审批制度和管理。
(4)在室内油漆彩画时,应逐项进行,每次安排油漆彩画量不宜过大,以不达到局部形成爆炸极限为宜。
油漆彩画时应禁止一切火源。
夏季对剩下的油皮子要及时处理,防止因高温造成自燃。
施工中的油棉丝、手套、油皮子等不要乱扔,应集中进行处理。
(5)冬季进行油漆彩画时,不应使用炉火进行采暖,应尽量使用暖气采暖。
(6)古建筑施工中,剩余的可燃材料(创花、锯末、贴金纸)较多,应随时随地进行清理做到活完脚下清。
(7)易燃、可燃材料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存放,不宜靠近树木等
(8)施工现场应考虑设置消防给水设施、水池或消防水桶。
3.设备安装与调试施工中的防火要求
(1)在设备安装与调试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调查,根据设备安装与调试施工中的火灾危险性及特点,制定消防保卫工作方案,规定必要的制度和措施,制定调试运行过程中单项的和整体的调试运行工作计划或方案,做到定人、定岗、定要求。
(2)在有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附近进行用火作业
时间分配
内容/项目/情景
教学活动形式
教学目标
前,应先用测量仪器测试可燃气体的爆炸浓度,然后再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时间长应设专人随时进行测试。
(3)调试过的可燃、易燃液体和气体的管道、塔、容器、设备等,在进行修理时,必须使用惰性气体或蒸气进行置换和吹扫,用测量仪器测定爆炸浓度后,方可进行修理。
(4)调试过程中,应组织一支专门的应急力量,随时处理一些紧急事故。
(5)在有可燃、易燃液体和气体附近的用电设备,应采用与该场所相匹配防火等级的临时用电设备。
(6)调试过程中,应准备一定数量的填料、堵料及工具、设备,对付滴、漏、跑、冒的发生,减少火灾和险患。
12.2.5高层建筑施工防火管理要求
高层建筑施工有人员多面复杂、建筑材料多、电气设备多且用电量大、交又作业动火点多,以及通信设备差、不易及时救火等特点,一且发生火灾,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都非常大。
(1)施工单位各级领导应重视施工防火安全,始终将防火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上到下建立多层次的防火管理网络,成立义务消防队,并每月召开次安全防火会议。
(2)每个工地都应制订《消防管理制度》、《施工材料和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建立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责任制,明确工程各部位的动火等级,严格动火申请和审批手续。
(3)对参加高层建筑施工的外包队伍,要同每支队伍领队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书,并对其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4)严格控制火源和执行动火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应严格禁止吸烟,并且设置固定的吸烟点。
焊割工要持操作证和动火证上岗;监护人员要持动火证,在配有灭火器材的情况下进行监护,并严格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十不烧”规定。
(5)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20层(含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应设置专用的高压水泵,每个楼层应安装防火栓和消防水龙带,大楼底层设蓄水池(容量不小于20m2)。
当因层次高而水压不足时,在楼层中间应设接力泵,并且每个楼层按面积每100m2设两个灭火器,同时应备有通信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时间分配
内容/项目/情景
教学活动形式
教学目标
(6)工程技术人员在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时,要考虑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征求防火管理人员的意见,尽量做到安全、合理。
12.2.6季节施工的防火要求
1.冬期施工的防火要求
(1)供暖锅炉房及操作人员的防火要求
a.供暖锅炉房的防火要求。
(a)锅炉房宜建造在施工现场的下风方向,远离在建工程,易燃、可燃建筑,露天可燃材料堆场,料库等;
(b)锅炉房应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
(c)锅炉房的门应向外开启
(d)锅炉正面与墙的距离应不小于3m,锅炉与锅炉之间应保持不小于1m的距离
(e)锅炉房应有适当通风和采光,锅炉上的安全设备应有良好的照明;
(f)锅炉烟道和烟囱与可燃构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 安全管理 教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