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区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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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区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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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区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篇一:
医务人员医院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医院防护管理制度
一、医院为医务人员提高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可靠的防护用品。
二、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职业安全防护培训,将职业暴露防护纳入新员工、实习生、进修生岗前培训内容,将有效控制医院感染和防止职业暴露作为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落实。
三、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操作常规、服务流程和防护措施,防止因违规操作或防护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医院感染的发生。
科主任护士长认真进行日常安全工作督导,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规现象。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职业暴露者,给予处罚。
四、院感办制定严格、规范和可行性强的职业暴露保护制度以及处理流程。
五、院感办负责职工职业暴露登记表的汇总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报告院领导和各级质量控制中心。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一、工作人员发现职业伤害和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办公室。
二、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
三、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烧伤或灼伤。
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采用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采用气体化学消毒时应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泄露,经常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
(4)使用液体化学消毒剂时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黏膜的损伤。
(5)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避免可能对人体的刺、割伤害。
四、各科为医务人员备齐并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
五、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摘手套,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
六、医护人员预防艾滋病等经血传播性疾病的职业防护见流程。
七、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理见流程。
标准预防
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标准预防措施
一、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和被这些物体污染的物品时需戴清洁手套,接触粘膜和破损皮肤时戴手套。
使用后,在接触污染环境物品和环境表面前,在接触另一个病人前,立即脱去手套。
二、在操作或治疗活动中,当容易被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溅到,或容易被这些物质浸湿工作服时,需穿隔离衣。
三、在操作或治疗活动中有可能被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溅到或喷到,需戴上口罩、眼罩。
四、小心处理针头及利器,不要套回使用过的针头,针头用完后立即分类收集。
五、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泄物和分泌物、粘膜、伤口或取下手套后应立即洗手。
六、做好可重复使用设备的消毒。
七、一次性使用物品不得重复使用。
八、保证环境卫生。
九、正确使用和放置锐器,防止误伤。
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
一、隔离原则
1.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医院应根据疾病的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飞沫传播、空气传播和其他途径传播),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2.一种疾病可能有多种传播途径时,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相应传播途径的隔离与预防。
3.隔离病室应有隔离标志,并限制人员的出入。
黄色为空气传播的隔离,粉色为飞沫传播的隔离,蓝色为接触传播的隔离(现在将传播途径分为三种:
空气传播、飞沫传播、接触传播)。
4.传染病患者或可疑传染病患者应安置在单人隔离房间。
5.受条件限制的医院,同种病原体感染的患者可安置于一室。
6.建筑布局符合第5章中相应的规定。
二、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接触经接触传播疾病如肠道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皮肤感染等的患者,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1.患者的隔离
(1)应限制患者的活动范围。
(2)应减少转运,如需要转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其他患者、医务人员和环境表面的污染。
2.医务人员的防护
(1)接触隔离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离开隔离病室前,接触污染物品后应摘除手套,洗手和/或手消毒。
手上有伤口时应戴双层手套。
(2)进入隔离病室,从事可能污染工作服的操作时,应穿隔离衣;离开病室前,脱下隔离衣,按要求悬挂,每天更换清洗与消毒;或使用一次性隔离衣,用后按
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接触甲类传染病应按要求穿脱防护服,离开病室前,脱去防护服,防护服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三、空气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接触经空气传播的疾病,如肺结核、水症等,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空气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1.患者的隔离
(1)无条件收治时,应尽快转送至有条件收治呼吸道传染病的医疗机构进行收治,并注意转运过程中医务人员的防护。
(2)当患者病情容许时,应戴外科口罩,定期更换,并限制其活动范围。
(3)应严格空气消毒。
2.医务人员的防护
(1)应严格按照区域流程,在不同的区域,穿戴不同的防护用品,离开时按要求摘脱,并正确处理使用后物品。
具体流程与操作见7.9.2.3。
(2)进入确诊或可疑传染病患者房间时,应戴帽子、医用防护口罩;进行可能产生喷溅的诊疗操作时,应戴防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防护服,当接触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
(3)防护用品使用的具体要求应遵循相关的规定。
四、飞沫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接触经飞沫传播的疾病,如百日咳、白喉、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用飞沫传播的隔离预防。
1.患者的隔离
(1)遵循隔离原则的要求对患者进行隔离与预防。
(2)应减少转运,当需要转动时,医务人员应注意防护。
(3)患者病情容许时,应戴外科口罩,并定期更换。
应限制患者的活动范围。
(4)患者之间,患者与探视者之间相隔距离在1m以上,探视者应戴外科口罩。
(5)加强通风,或进行空气的消毒。
2.医务人员的防护
(1)应严格按照区域流程,在不同的区域,穿戴不同的防护用品,离开时按要求摘脱,并正确处理使用后物品。
具体流程与操作见7.9.2.3。
(2)与患者近距离(1m以内)接触,应戴帽子、医用防护口罩;进行可能产生喷溅的诊疗操作时,应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防护服;当接触患者及其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时应戴手套。
防护用品使用的具体要求应遵循第6章的规定。
五、其他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
应根据疾病的特性,采取相应的隔离与防护措施。
六、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和观察期,参见下表。
七、常见传染病潜伏期、隔离期和观察期,参见下表。
八、常见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的隔离
应按照接触传播的隔离措施,常见多重耐药感染患者的隔离要求,参见无菌手套的戴脱办法。
九、急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隔离。
1.患者的隔离
(1)将口才安置于有效通风的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内,必要时置于负压病房隔离。
篇二: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标准预防
(一)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凡接触上述物质者均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
其基本特点为: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因此,既保护了医务人员,又保护了病人;
3、根据各种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飞沫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措施
(一)洗手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污染的物品时,不论是否戴手套,都必须洗手;遇有下属情况必须立即洗手:
1、摘出手套后;2、接触病人前后;3、可能污染环境或传染其他人时。
(二)戴手套接触病人的上述物质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粘膜和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同一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
(三)上述物质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务人员皮肤、粘膜和衣服的污染。
(四)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用于下一病人前应进行消毒或适当消毒。
(五)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六)锐利器具和针头应小心处理,以防刺伤。
(七)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隔离。
三、医护人员的防护要求
(一)基本要求:
防护对象:
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护人员。
着装要求:
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二)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
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护人员;传染病流行期间发热门诊的工作人员;转运疑似或临床诊断为传染病人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
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
隔离衣:
进入传染病区时;
防护镜:
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
外科口罩:
进入传染病区时;
手套:
操作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或破损皮肤粘膜的操作时;
面罩:
有可能被病人的体液喷溅时;
鞋套:
进入传染病区时。
(三)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
进行有创操作,如给呼吸道传染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或做传染病尸解的医务人员。
着装要求:
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使用面罩。
四、防护物品、药品的准备
设备科和药剂科必须分别准备好出现职业暴露后所需的物品、药品,以保证医务人员能得到及时治疗。
所需物品:
手套、防渗透性能的口罩及隔离衣或者围裙、防护目镜、面罩、鞋套(设备科准备)。
所需药品:
防治hiV用的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一种蛋白酶抑制剂;防治hbV用的乙肝高价免疫球蛋白及乙肝疫苗;处理伤口用的75%的酒精、0.5%的碘伏等消毒剂及冲洗伤口用的生理盐水(药剂科准备)。
篇三: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三、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四、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五、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七、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入体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医院感染监测制度
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通知,为做好我院感染管理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
1、药剂科购入的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索证管理。
2、各临床科室的治疗室、换药室、每季做一次空气培养、每天进行紫外线消毒1次并有登记记录。
每半年对紫外线辐射的强度进行监测。
各科使用的器械消毒液由药剂科统一配制,使用中的消毒液,应保持有效浓度。
3、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
一次性用品用后科室进行毁形.
4、定期对换药室、注射室的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并及时反馈监测结果。
5、医用垃圾用黄色袋、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分包装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极其它危险性废物。
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等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分类和暂存
1.产生医疗废物的有关科室应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治疗室内废物筒应加盖,分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锐器盆等。
未被污染的如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作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棉签、敷料等置于黄色医疗废物袋中;玻璃安瓿、破碎玻璃器皿置锐器盒中,小心处理以免割伤。
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医疗废物袋中。
3.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置于黄色医疗废物袋中,当容量达到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黄色医疗废物暂存容器(转运箱)中,加盖后应扣紧环扣。
存放医疗废物的容器应防渗透,
外表面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4.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应放入锐器盒内,由专人统一收集,减少工作人员针刺伤的发生。
5.使用后的针筒及输液器应放入黄色垃圾桶中,由专人收集、运送、贮存,在院内运送应封闭,避免流失和减少环境污染。
6.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中单、尿布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7.特殊传染病(如被朊毒体、气体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病人产生的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并及时密封;感染性疾病科的废物按专项制度处理。
9.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由专门机构处置;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送
1收集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间一医疗废物公司回收。
2.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人员对医疗包装袋称重、清点锐器盒的数量,在《医疗废物内部交接运送记录单》上记录并请科室人员确认。
3.收集运送人员应将密封的锐器盒和医疗废物袋放入周转箱,在转送医疗废物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转运中严禁扔、摔装有医疗废物的垃圾袋或容器,以避免造成包装破损和废物的泄露。
4.每天运送结束,应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洗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的贮存
1.总务科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委派专人管理。
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识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识标识。
2.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口易于清洁和消毒。
3.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冷冻贮存时间不得超7天。
4.室内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
接触等安全措施。
5.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平时上锁。
严禁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6.每天对环境进行清洗与消毒(紫外线每天消毒1小时,物体表面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每天擦拭1次)有污染时立即消毒,运送车辆使用后即清洁消毒。
四、医疗废物的外运
1.医疗废物委托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签订委托协议书,承担处置费用。
2.医院与处置单位交接、转运医疗废物时,应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记录医疗废物容器数量、外运日期等信息,双方签字,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专人保管,记录资料保存3年。
记录内容:
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签名等。
登记资料保存三年。
3.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传染病区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4.使用后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等)不得随意丢弃。
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七、应急处理
发生医疗废物事件,按照医院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上报乐清市卫生局和环保局;导致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健康损害,应在24小时内上报;导致传染病传播或可能传播,应按《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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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染 病区 医务人员 职业 防护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