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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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第五章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第一节组织的基本原理
组织是管理中的一项重要职能。
建立精干、高效的项目监理机构并使之正常运行,是实现建设工程监理目标的前提条件。
因此,组织的基本原理是监理工程师必备的理论知识。
组织理论的研究分为两个相互联系的分支学科,即组织结构学和组织行为学。
组织结构学侧重于组织的静态研究,即组织是什么,其研究目的是建立一种精干、合理、高效的组织结构;组织行为学则侧重组织的动态研究,即组织如何才能够达到其最佳效果,其研究目的是建立良好的组织关系。
本节重点介绍组织结构学部分。
一、组织和组织结构
(一)组织
所谓组织,就是为了使系统达到它特定的目标,使全体参加者经分工与协作以及设置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而构成的一种人的组合体。
它含有3层意思:
(l)目标是组织存在的前提;
(2)没有分工与协作就不是组织;(3)没有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制度就不能实现组织活动和组织目标。
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组织有如下特点:
其他要素可以相互替代,如增加机器设备可以替代劳动力,而组织不能替代其他要素,也不能被其他要素所替代。
但是,组织可以使其他要素合理配合而增值,即可以提高其他要素的使用效益。
随着现代化社会大生产的发展,随着其他生产要素复杂程度的提高,组织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作用也愈益显著。
(二)组织结构
组织内部构成和各部分间所确立的较为稳定的相互关系和联系方式,称为组织结构。
以下几种提法反映了组织结构的基本内涵:
(l)确定正式关系与职责的形式;
(2)向组织各个部门或个人分派任务和各种活动的方式;(3)协调各个分离活动和任务的方式;(4)组织中权力、地位和等级关系。
1、组织结构与职权的关系
组织结构与职权形态之间存在着一种直接的相互关系,这是因为组织结构与职位以及职位间关系的确立密切相关,因而组织结构为职权关系提供了一定的格局。
组织中的职权指的就是组织中成员间的关系,而不是某一个人的属性。
职权的概念是与合法地行使某一职位的权力紧密相关的,而且是以下级服从上级的命令为基础的。
2、组织结构与职责的关系
组织结构与组织中各部门、各成员的职责的分派直接有关。
在组织中,只要有职位就有职权,而只要有职权也就有职责。
组织结构为职责的分配和确定奠定了基础,而组织的管理则是以机构和人员职责的分派和确定为基础的,利用组织结构可以评价组织各个成员的功绩与过错,从而使组织中的各项活动有效地开展起来。
3、组织结构图
组织结构图是组织结构简化了的抽象模型。
但是,它不能准确、完整地表达组织结构,如它不能说明一个上级对其下级所具有的职权的程度以及平级职位之间相互作用的横向关系。
尽管如此,它仍不失为一种表示组织结构的好方法。
二、组织设计
组织设计就是对组织活动和组织结构的设计过程,有效的组织设计在提高组织活动效能方面起着重大的作用。
组织设计有以下要点:
(1)组织设计是管理者在系统中建立最有效相互关系的一种合理化的、有意识的过程;
(2)该过程既要考虑系统的外部要素,又要考虑系统的内部要素;(3)组织设计的结果是形成组织结构。
(一)组织构成因素
组织构成一般是上小下大的形式,由管理层次、管理跨度、管理部门、管理职能四大因素组成。
各因素是密切相关、相互制约的。
1.管理层次
管理层次是指从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到最基层的实际工作人员之间的等级层次的数量。
管理层次可分为三个层次,即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操作层。
决策层的任务是确定管理组织的目标和大政方针以及实施计划,它必须精干、高效;协调层的任务主要是参谋、咨询职能,其人员应有较高的业务工作能力,执行层的任务是直接调动和组织人力、财力、物力等具体活动内容,其人员应有实干精神并能坚决贯彻管理指令;操作层的任务是从事操作和完成具体任务,其人员应有熟练的作业技能。
这三个层次的职能和要求不同,标志着不同的职责和权限,同时也反映出组织机构中的人数变化规律。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到最基层的实际工作人员权责逐层递减,而人数却逐层递增。
如果组织缺乏足够的管理层次将使其运行陷于无序的状态。
因此,组织必须形成必要的管理层次。
不过,管理层次也不宜过多,否则会造成资源和人力的浪费,也会使信J息传递慢、指令走样、协调困难。
2.管理跨度
管理跨度是指一名上级管理人员所直接管理的下级人数。
在组织中,某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跨度的大小直接取决于这一级管理人员所需要协调的工作量。
管理跨度越大,领导者需要协调的工作量越大,管理的难度也越大。
因此,为了使组织能够高效地运行,必须确定合理的管理跨度。
管理跨度的大小受很多因素影响,它与管理人员性格、才能、个人精力、授权程度以及被管理者的素质有关。
此外,还与职能的难易程度、工作的相似程度、工作制度和程序等客观因素有关。
确定适当的管理跨度,需积累经验并在实践中进行必要的调整。
3.管理部门
组织中各部门的合理划分对发挥组织效应是十分重要的。
如果部门划分不合理,会造成控制、协调困难,也会造成人浮于事,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管理部门的划分要根据组织目标与工作内容确定,形成既有相互分工又有相互配合的组织机构。
4.管理职能
组织设计确定各部门的职能,应使纵向的领导、检查、指挥灵活,达到指令传递快、信息反馈及时;使横向各部门间相互联系、协调一致,使各部门有职有责、尽职尽责。
(二)组织设计原则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设计一般需考虑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集权与分权统一的原则
在任何组织中都不存在绝对的集权和分权。
在项目监理机构设计中,所谓集权,就是总监理工程师掌握所有监理大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只是其命令的执行者;所谓分权,是指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各自管理的范围内有足够的决策权,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起协调作用。
项目监理机构是采取集权形式还是分权形式,要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总监理工程师的能力、精力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2、专业分工与协作统一的原则
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来说,分工就是将监理目标,特别是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三大目标分成各部门以及各监理工作人员的目标、任务,明确干什么、怎么干。
在分工中特别要注意以下三点:
(l)尽可能按照专业化的要求来设置组织机构;
(2)工作上要有严密分工,每个人所承担的工作,应力求达到较熟悉的程度;(3)注意分工的经济效益。
在组织机构中还必须强调协作。
所谓协作,就是明确组织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和各部门内部的协调关系与配合方法。
在协作中应该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主动协作。
要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找出易出矛盾之点,加以协调。
(2)有具体可行的协作配合办法。
对协作中的各项关系,应逐步规范化、程序化。
3、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统一的原则
在组织机构的设计过程中,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成反比例关系。
这就是说,当组织机构中的人数一定时,如果管理跨度加大,管理层次就可以适当减少;反之,如果管理跨度缩小,管理层次肯定就会增多。
一般来说,项目监理机构的设计过程中,应该在通盘考虑影响管理跨度的各种因素后,在实际运用中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管理层次。
4、权责一致的原则
在项目监理机构中应明确划分职责、权力范围,做到责任和权力相一致。
从组织结构的规律来看,一定的人总是在一定的岗位上担任一定的职务,这样就产生了与岗位职务相适应的权力和责任,只有做到有职、有权、有责,才能使组织机构正常运行。
由此可见,组织的权责是相对预定的岗位职务来说的,不同的岗位职务应有不同的权责。
权责不一致对组织的效能损害是很大的。
权大于责就容易产生瞎指挥、滥用权力的官僚主义;责大于权就会影响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组织缺乏活力。
5、才职相称的原则
每项工作都应该确定为完成该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可以对每个人通过考察他的学历与经历,进行测验及面谈等,了解其知识、经验、才能、兴趣等,并进行评审比较。
职务设计和人员评审都可以采用科学的方法,使每个人现有的和可能有的才能与其职务上的要求相适应,做到才职相称,人尽其才,才得其用,用得其所。
6、经济效率原则
项目监理机构设计必须将经济性和高效率放在重要地位。
组织结构中的每个部门、每个人为了一个统一的目标,应组合成最适宜的结构形式,实行最有效的内部协调,使事情办得简洁而正确,减少重复和扯皮。
7、弹性原则
组织机构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不要总是轻易变动,又要随组织内部和外部条件的变化,根据长远目标作出相应的调整与变化,使组织机构具有一定的适应性。
三、组织机构活动基本原理
组织机构的目标必须通过组织机构活动来实现。
组织活动应遵循如下基本原理:
(一)要素有用性原理
一个组织机构中的基本要素有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时间等。
运用要素有用性原理,首先应看到人力、物力、财力等要素在组织活动中的有用性,充分发挥各要素的作用,根据各要素作用的大小、主次、好坏进行合理安排、组合和使用,做到人尽其才、财尽其利、物尽其用,尽最大可能提高各要素的有用率。
一切要素都有作用,这是要素的共性,然而要素不仅有共性,而且还有个性。
例如,同样是监理工程师,由于专业、知识、能力、经验等水平的差异,所起的作用也就不同。
因此,管理者在组织活动过程中不但要看到一切要素都有作用,还要具体分析各要素的特殊性,以便充分发挥每一要素的作用。
(二)动态相关性原理
组织机构处在静止状态是相对的,处在运动状态则是绝对的。
组织机构内部各要素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这种相互作用推动组织活动的进行与发展。
这种相互作用的因子,叫做相关因子。
充分发挥相关因子的作用,是提高组织管理效应的有效途径。
事物在组合过程中,由于相关因子的作用,可以发生质变。
一加一可以等于二,也可以大于二,还可以小于二。
整体效应木等于其各局部效应的简单相加,这就是动态相关性原理。
组织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在于使组织机构活动的整体效应大子其局部效应之和,否则,组织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三)主观能动性原理
人和宇宙中的各种事物,运动是其共有的根本属性,它们都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不同的是,人是有生命、有思想,有感情、有创造力的。
人会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在劳动中改造世界,同时也改造自己;能继承并在劳动中运用和发展前人的知识。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跌的因素,组织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出来。
(四)规律效应性原理
组织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要掌握规律,按规律办事,把注意力放在抓事物内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上,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取得良好效应。
规律与效应的关系非常密切,一个成功的管理者懂得只有努力揭示规律,才有取得效应的可能,而要取得好的效应,就要主动研究规律,坚决按规律办事。
第二节建设工程组织管理基本模式
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模式对建设工程的规划、控制、协调起着重要作用。
不同的组织
管理模式有不同的合同体系和管理特点。
本节介绍建设工程组织管理的基本模式。
一、平行承发包模式
(一)平行承发包模式特点
所谓平行承发包,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采购的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并分别与各方签订合同。
各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各材料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关系也是平行的,如图5—1所示。
图5-1平行承发包模式
采用这种平行承发包模式首先应合理地进行工程建设任务的分解,然后进行分类综合,确定每个合同的发包内容,以便选择适当的承建单位。
进行任务分解与确定合同数量、内容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l)工程情况。
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结构等是决定合同数量和内容的重要因素。
规模大、范围广、专业多的建设工程往往比规模小、范围窄、专业单一的建设工程合同数量要多。
建设工程实施时间的长短、计划的安排也对合同数量有影响。
例如,对分期建设的2个单项工程,就可以考虑分成2个合同分别发包。
(2)市场情况。
首先,由于各类承建单位的专业性质、规模大小在不同市场的分布状况不同,建设工程的分解发包应力求使其与市场结构相适应。
其次,合同任务和内容要对市场具有吸引力。
中小合同对中小型承建单位有吸引力,又不妨碍大型承建单位参与竞争。
另外,还应按市场惯例做法、市场范围和有关规定来决定合同内容和大小。
(3)贷款协议要求。
对两个以上贷款人的情况,可能贷款人对贷款使用范围、承包人资格等有不同要求,因此,需要在确定合同结构时予以考虑。
(二)平行承发包模式的优缺点
1.优点
(l)有利于缩短工期。
由于设计和施工任务经过分解分别发包,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有可能形成搭接关系,从而缩短整个建设工程工期。
(2)有利于质量控制。
整个工程经过分解分别发包给各承建单位,合同约束与相互制约使每一部分能够较好地实现质量要求。
如主体工程与装修工程分别由两个施工单位承包,当主体工程不合格时,装修单位是不会同意在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上进行装修的,这相当于有了他人控制,比自己控制更有约束力。
(3)有利于业主选择承建单位。
在大多数国家的建筑市场中,专业性强、规模小的承建单位一般占较大的比例。
这种模式的合同内容比较单一、合同价值小、风险小,使它们有可能参与竞争。
因此,无论大型承建单位还是中小型承建单位都有机会竞争。
业主可以在很大范围内选择承建单位,为提高择优性创造了条件。
2.缺点
(l)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
合同关系复杂,使建设工程系统内结合部位数量增加,组织协调工作量大。
因此,应加强合同管理的力度,加强各承建单位之间的横向协调工作,沟通各种渠道,使工程有条不紊地进行。
(2)投资控制难度大。
这主要表现在:
一是总合同价不易确定,影响投资控制实施;二是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增加了投资控制难度;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修改较多,导致投资增加。
二、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
(一)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特点
所谓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是指业主将全部设计或施工任务发包给1个设计单位或1个施工单位作为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可以将其部分任务再分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形成一个设计总包合同或一个施工总包合同以及若干个分包合同的结构模式。
图5—2是设计和施工均采用总分包模式的合同结构图。
(二)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的优缺点
1.优点
(l)有利于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
由于业主只与一个设计总包单位或一个施工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工程合同数量比平行承发包模式要少很多,有利于业主的合同管理,也使业主协调工作量减少,可发挥监理工程师与总包单位多层次协调的积极性。
(2)有利于投资控制。
总包合同价格可以较早确定,并且监理单位也易于控制。
(3)有利于质量控制。
在质量方面,既有分包单位的自控,又有总包单位的监督,还有工程监理单位的检查认可,对质量控制有利。
(4)有利于工期控制。
总包单位具有控制的积极性,分包单位之间也有相互制约的作用,有利于总体进度的协调控制,也有利于监理工程师控制进度。
2.缺点
(1)建设周期较长。
在设计和施工均采用总分包模式时,由于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后才能进行施工总包的招标,不仅不能将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搭接,而且施工招标需要的时间也较长。
(2)总包报价可能较高。
对于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来说,通常只有大型承建单位才具有总包的资格和能力,竞争相对不甚激烈;另一方面,对于分包出去的工程内容,总包单位都要在分包报价的基础上加收管理费向业主报价。
三、项目总承包模式
(一)项目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所谓项目总承包模式是指业主将工程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工作全部发包给一家承包公司,由其进行实质性设计、施工和采购工作,最后向业主交出一个已达到动用条件的工程。
按这种模式发包的工程也称“交钥匙工程”。
这种模式如图5—3所示。
(二)项目总承包模式的优缺点
1.优点
(l)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
业主只与项目总承包单位签订一个合同,合同关系大大简化。
监理工程师主要与项目总承包单位进行协调。
许多协调工作量转移到项目总承包单位内部及其与分包单位之间,这就使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协调量大为减少。
(2)缩短建设周期。
由于设计与施工由一个单位统筹安排,使两个阶段能够有机地融合,一般都能做到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相互搭接,因此对进度目标控制有利。
(3)利于投资控制。
通过设计与施工的统筹考虑可以提高项目的经济性,从价值工程或全寿命费用的角度可以取得明显的经济效果,但这并不意味着项目总承包的价格低。
2.缺点
(l)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
合同条款不易准确确定,容易造成较多的合同争议。
因此,虽然合同量最少,但是合同管理的难度一般较大。
(2)业主择优选择承包方范围小。
由于承包范围大、介入项目时间早、工程信息未知数多,因此承包方要承担较大的风险,而有此能力的承包单位数量相对较少,这往往导致竞争性降低,合同价格较高。
(3)质量控制难度大。
其原因一是质量标准和功能要求不易做到全面、具体、准确,质量控制标准制约性受到影响;二是“他人控制”机制薄弱。
四、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
(一)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
所谓项目总承包管理是指业主将工程建设任务发包给专门从事项目组织管理的单位,再由它分包给若干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并在实施中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总承包管理与项目总承包的不同之处在于:
前者不直接进行设计与施工,没有自己的设计和施工力量,而是将承接的设计与施工任务全部分包出去,他们专心致力于建设工程管理。
后者有自己的设计、施工实体,是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的主要力量。
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如图5—4所示。
(二)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的优缺点
1.优点
合同关系简单、组织协调比较有利,进度控制也有利。
2.缺点
(l)由于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是总包与分包关系,后者才是项目实施的基本力量,所以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的确认工作就成了十分关键的问题。
(2)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自身经济实力一般比较弱,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建设工程采用这种承发包模式应持慎重态度。
第三节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模式与实施程序
一、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模式
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模式的选择与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模式密切相关,监理委托模式对建设工程的规划、控制、协调起着重要作用。
(一)平行承发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委托模式
与建设工程平行承发包模式相适应的监理委托模式有以下2种主要形式:
1.业主委托1家监理单位监理
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只委托1家监理单位为其提供监理服务。
如图5—5所示。
这种委托模式要求被委托的监理单位应该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能力,并能做好全面规划工作。
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机构可以组建多个监理分支机构对各承建单位分别实施监理。
在具体的监理过程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做好总体协调工作,加强横向联系,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运行。
图5—5业主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的模式
2.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监理
这种监理委托模式是指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为其提供监理服务。
如图5—6所示。
采用这种委托模式,业主分别委托几家监理单位针对不同的承建单位实施监理。
由于业主分别与多个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所以各监理单位之间的相互协作与配合需要业主进行协调。
采用这种监理委托模式,监理单位的监理对象相对单一,便于管理。
但整个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被肢解,各监理单位各负其责,缺少一个对建设工程进行总体规划与协调控制的监理单位。
图5—6业主委托多家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的模式
为了克服上述不足,在某些大、中型项目的监理实践中,业主首先委托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单位”总体负责建设工程的总规划和协调控制,再由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单位”共同选择几家监理单位分别承担不同合同段的监理任务。
在监理工作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单位”负责协调、管理各监理单位的工作,大大减轻了业主的管理压力,形成如图5-7所示的模式。
图5-7业主委托“总监理工程师单位”进行监理的模式
(二)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委托模式
对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业主可以委托一家监理单位提供实施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如图5-8所示),也可以分别按照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分别委托监理单位(如图5-9所示)。
前者的优点是监理单位可以对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统筹考虑,合理进行总体规划协调,更可使监理工程师掌握设计思路与设计意图,有利于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虽然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合同承担乙方的最终责任,但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进度等目标的实现,所以在这种模式条件下,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好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确认工作。
图5-8业主委托一家监理单位的模式
图5-9按阶段划分的监理委托模式
(三)项目总承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委托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模式下,由于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是总承包合同,业主应委托l家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如图5-10所示)。
在这种模式条件下,监理工作时间跨度大,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较全面的知识,重点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图5—10项目总承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委托模式
(四)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条件下的监理委托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下,业主应委托l家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这样可明确管理责任,便于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总承包管理合同和项目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分包等活动的监理。
二、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
(一)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该工程的监理工作。
一般情况下,监理单位在承接工程监理任务时,在参与工程监理的投标、拟定监理方案(大纲)以及与业主商签委托监理合同时,即应选派称职的人员主持该项工作。
在监理任务确定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该主持人即可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这样,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接任务阶段即早已介入,从而更能了解业主的建设意图和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并与后续工作能更好地衔接。
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
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是监理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是业主在评标过程中认可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应根据监理大纲内容和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组建,并在监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执行中进行及时的调整。
(二)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是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其内容将在第六章介绍。
(三)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为具体指导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进行,还需结合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有关内容将在第六章介绍。
(四)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
(l)工作的时序性。
这是指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从而使监理工作能有效地达到目标而不致造成工作状态的无序和混乱。
(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由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
(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
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五)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
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六)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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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 建设 工程 监理 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