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感悟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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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感悟6篇
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感悟6篇
【篇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在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上取得重大进展,积累了重要经验。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明确提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对这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需要修订完善。
建设坚强的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办好农村事的基础。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建立在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地方,居于农民群众之中,发挥着干群桥梁纽带作用。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在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之上,在积极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之上,将他们的意见、要求、困难和愿望反映到党的领导机关的重要基石,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承担着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到广大农民中去的重任。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就是我们党做好农村工作的基础,各级党员干部当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把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保障。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特别是农村党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等,予以深入贯彻、充分体现。
二是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
按照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就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党员、群众完成中心任务中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进行制度设计,提出明确要求。
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我们要有自我解剖的无畏勇气和从谏如流的开阔胸襟,剖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清除思想之垢,革掉行为之弊,提升自身修养,锤炼道德品质,努力做好新时代的人民公仆。
【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就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还存在村干部思想解放程度不够,观念更新缓慢,作风漂浮,抓落实还不扎实,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现状。
《条例》的出台,是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明确考验,是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标尺”。
首先,要狠抓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要坚持“抓好基层党建是本职、不抓基层党建是失职”的理念,村干部做到知责、尽责、负责,用心、用情、用力耕好自己肩负的“责任田”。
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主体责任的安排部署,对于重点问题、重点工作、重点事项要亲自过问,碰到问题靠前指挥,遇到矛盾主动化解,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其次,要聚焦忠诚干净担当,全力抓好村干部队伍建设。
要抓好村干部教育培训。
加强村干部党性教育,提升理论水平。
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业主课,拓宽学习内容,提升履职能力。
着眼于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新形势,加大村干部的培训力度,重点开展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专业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增强村干部履职尽责的本领。
同时,从严从实狠抓作风建设。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撸起袖子加油干,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篇三】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修订《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党管农村工作、重视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1999年2月颁布实施的《条例》,作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法规,为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
近20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在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上取得重大进展,积累了重要经验。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明确提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新修订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条例》的改动量比较大,增写了“乡村治理”和“领导和保障”两章,对其它各章都作了修改,由8章34条增加到10章48条、3654字增加到7750字。
《条例》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6个方面:
一是强调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
二是规范了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
三是规定了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四是明确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
五是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明确要求。
六是强化了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主体责任。
修订后的《条例》既体现方向性、原则性,又突出实践性、针对性,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贯彻党中央最新精神和要求。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特别是农村党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等,予以深入贯彻、充分体现。
二是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
按照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就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党员、群众完成中心任务中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进行制度设计,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
针对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带头人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农村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不落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
四是汲取成功经验。
系统梳理各地抓农村基层党建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性要求,用基层经验指导基层实践,增强工作的规范性、稳定性。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总体上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单位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越来越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断巩固,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保证。
同时也要看到,还有少数地方和单位对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发挥领导作用,认识上存在偏差,实践中没有完全落地,导致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
《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鲜明提出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并以此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作出一系列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在总的定位上,明确规定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
二是在组织设置上,明确规定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党组织除党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受乡镇党委领导,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的党组织一般由所在村党组织或者乡镇党委领导。
三是在职责任务上,明确规定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讨论决定本乡镇本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基层治理。
四是在体制机制上,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
五是在议事决策上,明确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
六是在保障支持上,明确规定乡镇党委委员按照乡镇领导职务配备,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等等。
通过这些制度设计和具体措施,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实在的而不是空泛的。
三、科学合理设置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党组织党员作用
科学合理设置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基础。
《条例》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对党组织设置作出全面规范。
一是明确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
农村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实践证明,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的治理架构总体是稳定的,沿着这个架构设置党组织,有利于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有利于加强乡村治理。
二是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变化及时跟进建立党组织,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规定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组织;村改社区应当同步调整或者成立党组织。
三是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
特别是对跨村跨乡镇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党组织这类比较复杂的情形,明确由批准其成立的上级党组织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
规定村及以下成立或者撤销党组织,必须经乡镇党委或者以上党组织批准。
四是规范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委员人数及主要构成,规定乡镇党的委员会和村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四、新时期新要求,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
基层党组织组织能力强不强,抓重大任务落实是试金石,也是磨刀石。
当前,农村正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农村基层党组织就要在这些重大任务落实中发挥领导作用。
《条例》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要求,着眼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对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集中体现在:
农村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农村经济工作的6项具体任务、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并巩固发展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
同时,《条例》明确要求农村党员要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投身乡村振兴,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各地各单位要推动这些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团结带领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
五、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
现在农村有3500万名党员,超过全国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是我们党在农村的基本队伍。
《条例》对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发挥作用和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县、乡两级党委要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对全体党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1次。
二是严格管理监督,要求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村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党支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推进党务公开,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等。
三是推动发挥作用,提出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四是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强调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注意吸收妇女入党。
同时,根据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不断流动的实际情况,对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六、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支部政治能力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就像毫末枝节,以党中央为中心,蔓延至全国每一寸土地,深深扎根,为党组织不断输送养分。
农村基层组织在农村工作中发挥着战斗堡垒的作用,必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需求日益增加,以往的条例已不能满足新时代的要求。
加强组织建设,筑牢战斗堡垒。
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就牢。
选好配全农村基层组织班子,将“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业务能力好、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头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把优秀的本土人才充分调动起来,在农村各项工作中去锻炼、去提升,补充到基层党组织后备人才库中去;加强组织内部的团结统一,基层党组织往往任务繁重,需要整个班子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群众交办的事项;明确岗位职责,让每个成员“居其位、司其职”,做到权责相适,着力提升党支部的战斗力。
强化教育培训,锻造先锋队伍。
《条例》第七章和第八章分别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作了具体要求,为具体实践提供了方向。
队伍强不强,关键在人,人才是引领创新发展的第一动力。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依托各类组织活动场所,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宣讲活动等,提高领导干部、党员的自身的政治站位;围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实施“互联网+”、村党支部组织力提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内容广泛开展培训,深入田间、院坝等进行调研实践,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检验真理;通过“压担子、墩苗子”的方式,加强对年轻党员干部的培养,把年轻党员干部放在急难险重的地方去锻炼,搭建成长成才平台,为干部队伍增强活力。
突出严管厚爱,建立健全机制。
贪腐问题,要从源头治理,严厉查处基层党组织的腐败问题,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很大作用。
打好“预防针”,加大提醒函询诫勉力度,对有政治、思想、工作、作风“负面清单”的干部及时进行谈心谈话,通过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警告提醒等方式,及时将其引向正途,体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念好“紧箍咒”,不断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时时刻刻将纪律念在耳边、挂在心上,开展各类廉政教育,用鲜活的案例给党员干部上一堂特殊的党课;种好“责任田”,不断强化镇村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把各项重点工作作为党组织“一把手”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抓实平时督查、年终考核、述职评议考核,着力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牢固树立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在发挥组织功能、提升领导能力上下功夫,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这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规范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基层干部,学习贯彻《条例》,必须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组织建设的鲜明导向,在发挥组织优势、提升领导能力上下功夫,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以提升组织力为首要,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无论形势如何变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能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不能削弱,必须以问题为导向,以《条例》为准绳,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好、建设强,增强组织优势和组织力量。
一是选好带头人。
严格标准,按照善治理、讲奉献、能战斗、敢担当等条件,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
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把纪律挺在前面,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要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五议两公开”。
三是抓好党员队伍教育管理。
严把党员发展的红线和底线,真正把那些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发展起来。
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增强党员“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从而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实效性,提升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
以提升战斗力为重点,致力带领群众攻坚克难。
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关键靠实干。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着眼破解农村党建引领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党组织引领项目推进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全面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持续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坚持以点带面,发挥五星党组织辐射带动作用,促进资源共享,实现共同发展。
二是统筹推进中心工作。
大力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强势推进“三改一拆”,持续深化“五水共治”,推动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三是坚持班子带头示范。
党组织一班人尤其是支部书记,既要当好抓党建的责任人,也要当好项目攻坚的带头人,发挥好排头兵领头雁作用,带领班子成员重实干求实效,发动群众同心戮力,增强实干担当的内生动力。
以提升凝聚力为核心,不断纯正基层政治生态。
一是开展后进村整顿转化。
以“组团式”出诊、“项目式”攻坚、“跟踪式”督查等方式,着力破解后进村整转难题,打通基层党建的“神经末梢”。
建立“一村一策”整转台账,对一些班子不团结、战斗力薄弱的,再紧盯不放、整改到位。
二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针对基层权力约束不力、用权不规范等问题,推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深化镇村干部“三同”考核管理,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
三是从严问责追责。
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切实以严的措施,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严格执行新《条例》,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党的基层组织是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为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必须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这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相信通过新《条例》的实施,党在农村的执政基层进一步夯实,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带动力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将进一步发挥,必将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新时代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组织动力,也必将带领亿万农村群众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严格执行新《条例》,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内在活力。
基层治理当中,往往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中央的方针政策、上级的决策部署,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一不小心就可能“走形”,或是变成“一刀切”。
此次《条例》特别指出,“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并对10个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分类和描述。
这样的划分为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党支部更好尽职履责提供了制度空间,为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具体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了必要条件。
严格执行新《条例》,进一步实现基层党支部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关键靠支部,“党管农村工作”这个传统不能丢,《条例》重申了“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农村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抓支部建设的政治站位,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把握村级治理和乡村振兴发展的正确方向;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党组织“三个在先”决策运行机制,围绕党组织优化设置在先、党组织领导决策在先、党员作用发挥在先的主要内容,实现村级党支部对农村各类基层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不执行就等于“一纸空文”。
要筑牢农村基层组织的地基,就必须认真执行《条例》相关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实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显著,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群关系更加密切的新面貌。
【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须把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新华社1月10日电)
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必须围绕党的建设工作来抓。
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认识,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本领,强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同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使党内政治生活根基更稳,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更加有序,引导党员用规章制度办事,用规章制度约束自身行为。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具有夯实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整体功能的作用。
基层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投身基层、奉献基层、建功基层的鲜明导向,引导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得到强化,要在党内组织生活的吸引力上下功夫,使组织生活有内容、有创新、有行动,党员能够得到实打实的锤炼,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地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关键在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发挥。
基层党组织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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