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安部3工程建设管理办法FINAL精品文档.docx
- 文档编号:3270717
- 上传时间:2022-11-21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86.48KB
技安部3工程建设管理办法FINAL精品文档.docx
《技安部3工程建设管理办法FINAL精品文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技安部3工程建设管理办法FINAL精品文档.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技安部3工程建设管理办法FINAL精品文档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1
第一节职责划分1
第二节招投标管理3
第三节合同和造价管理4
第四节工程规划设计管理4
第五节工程施工管理4
第六节工程预结算管理5
第三章附则7
附件9
附件1:
规划设计流程9
附件2:
工程施工流程12
附件3:
工程变更流程13
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如无特殊说明,本制度中的集团公司是指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工程管理是指从工程规划设计直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
第一节职责划分
第六条工程管理由投资发展部、技术工程部和工程预算部共同配合完成,每个部门都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界定。
第七条投资发展部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前期可行性分析,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对项目的投资成本、收益、目标市场、项目定位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做出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组织技术工程部和工程预算部对工程的技术和预算进行论证。
第八条技术工程部具体负责工程的规划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
(1)负责制做工程项目总体规划建议书,并组织评审;
(2)负责编制设计招标书及设计任务书;
(3)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4)负责沟通规划设计的意图和需求,监督规划设计制作过程的质量和进度;
(5)负责组织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为公司选择最佳的规划设计方案提供专业支持;
(6)负责办理项目立项手续,人防、消防、交通、园林、节水、文物、国家安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办理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1)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2)参与图纸变更洽商,组织对重大规划设计方案的调整;
(3)负责工程招投标管理,负责编制施工、监理及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
(4)选派现场监理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向其下达项目的质量、成本、进度等管理目标;
(5)审查工程项目建设总体策划方案,明确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的有效组织、计划和控制;
(6)对项目的运行状况、预算的执行情况、施工质量和工作成果进行阶段性检查和监督,提供支持和指导;
(7)处理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8)组织竣工验收评定工作。
(9)负责项目结束后的分析工作,并出具项目总结报告。
第九条工程预算部具体负责工程的预算、工程量核算和结算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预算;
2.负责工程变更的预算;
3.负责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核算,及时向财务提供分析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结算报告;
5.组织编制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
6.审核房地产项目预结算。
第一十条集团公司对所属房地产公司和营口公司的工程项目实行审批管理,技术工程部负责对其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工程招标、材料设备采购等依程序进行审核,对其采取的招标方式进行审定,并监督其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
第一十一条集团公司对除房地产公司和营口公司之外的其它分、子公司的工程项目进行直接管理,技术工程部负责组织基建、技改、新建等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和施工管理;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等。
第一十二条集团公司成立项目招标评审小组,参与和审查项目招标工作。
招标评审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总经理、党委书记、工程总监、技术工程部有关人员、工程预算部有关人员、财务部有关人员、审计部有关人员等。
第二节招投标管理
第一十三条建设工程招标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执行。
属于招标范围的,必须实行招标,并接受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一十四条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可以实行总承包招标投标,也可以按照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和工程监理等分阶段招标投标。
第一十五条集团公司对所属房地产公司和营口公司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实行分层次审批,由技术工程部负责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图、各类招标文件、入选的投标单位等进行初审后,报总经理审批,并参与开标、评标和定标。
由工程预算部负责编制标底预算,由审计部负责对招标的过程和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一十六条房地产公司和营口公司之外的其它分、子公司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由技术工程部负责实施。
第三节合同和造价管理
第一十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的发承包必须签订合同。
签订承包或委托合同,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使用国家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十八条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期、定额规定。
招标工程必须以中标价格为基础签订合同。
合同内容中不得有仲裁条款。
第一十九条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应填制合同审查审批表,报技术工程部、法律事务专员、工程总监和总经理按程序审批后,方可签订。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造价应以国家和省制定的工程定额标准和计价方法为基础,根据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和建设单位的特殊要求,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明确。
工程竣工后,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及时编制工程决算文件。
第四节工程规划设计管理
第二十二条技术工程部负责规划设计的全过程管理,包括:
项目规划建议书的编制、项目策划书的编制、总体规划方案设计的组织管理、规划方案设计的组织管理、初步设计的组织管理、扩初设计的组织管理、施工图设计的组织管理、施工图纸的管理与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取得等。
(规划设计流程见附件1)
第二十三条为了确保规划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成立规划设计评审小组,负责对相关方案进行评审。
评审小组由总经理、党委书记、工程总监、技术工程部有关人员、工程预算部有关人员组成,也可以视情况邀请外部专家参加评审。
第二十四条规划设计须本着实用性、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原则进行。
第二十五条规划设计单位的选择应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具体按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节工程施工管理
第二十六条技术工程部应组成项目组或选派项目代表,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管理。
(工程建设施工流程见附件2)
第二十七条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报技术工程部和工程预算部审核,并经公司高层批准后方可变更。
(工程变更流程见附件3)
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实行监理制度。
凡国家规定应当监理的工程项目,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和保修抵押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偷工减料或使用没有出厂合格证、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其他建筑工业产品。
大宗材料和设备采购须通过招标方式进行,具体按《招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必须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等级,未经核定或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鉴定书》并向市工程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后,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评,未经验评或验评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妥善保管技术资料。
工程竣工后,应将有关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收集整理,送技术工程部移交公司档案室。
第六节工程预结算管理
第三十四条实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其工程的标底预算原则上由工程预算部负责编制,特殊专业项目及特殊情况下,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外委编制。
第三十五条编制工程标底预算,需由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包括:
㈠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立项批文;
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勘察资料;
㈢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㈣编制工程标底预算的其他相关资料,如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等。
第三十六条工程预算部编制的工程标底预算需报总经理审批。
经批准的工程标底预算作为建设单位工程发包和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非招标工程项目的工程预算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接收预算后报送工程预算部审核。
第三十八条建设单位送审的工程预算资料应包括:
㈠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批文;
㈡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
㈢工程预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工料分析表;
㈣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说明;
㈤其它与预算审查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三十八条工程预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㈠工程量的计算、定额的套用与换算是否正确;
㈡材料、设备价格及价差调整是否合理;
㈢各项费用和费率的计取是否正确、合理。
第三十九条审核后的工程预算是确定工程投资额、签订工程合同、办理工程拨款和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四十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由建设单位负责报送工程预算部审核。
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送审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包括:
㈠有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批文;
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㈢建设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建设单位现场签证等;
㈣工程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工料分析表;
㈤工程施工合同、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施工组织设计;
㈥其它与结算审查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四十二条工程结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㈠工程量的计算、定额的套用与换算是否正确;
㈡材料、设备价格及价差调整是否合理;
㈢各项费用和费率的计取是否正确、合理;
㈣设计变更及增减内容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㈤合同及协议条款、现场签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㈥施工图预算外的费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
第四十三条审核后的工程竣工结算是办理工程投资尾款清算及项目交付使用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工程预结算的审核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审查、复核、批准。
主要程序如下:
㈠审查:
建设单位提报的工程预结算由工程预算部预算管理工程师负责审查;
㈡复核:
审查后的预结算由工程预算部经理负责复核;
㈢批准:
复核后的预结算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的工程预结算加盖预结算审查专用章后返给建设单位。
第四十五条工程预结算审核的基本步骤和要求:
㈠审核受理:
建设单位按本制度要求向工程预算部提供完整齐全的工程项目预结算报审资料一式三份,方予正式受理审核;
㈡制定方案:
根据受理审核项目的技术特点和具体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的审核工作方案;
㈢组织方案:
按照审核方案组织初审,确定初步审查重点;
㈣实地调查:
按确定的审核重点,深入现场调查、核实;
㈤核对:
根据审查方案与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核实。
第四十六条工程预结算审查结束要及时进行总结,并须写出总结分析报告。
总结的内容包括:
工程类型、建筑面积、工程结构、工料消耗、范围构成、核减投资、核增投资、审查工作的基本情况等。
第四十七条工程预结算的审查必须建立完整的审查档案,每一项目的审查资料必须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统计建档,妥善保管。
第三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由技术工程部和工程预算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铁龙经发[1999]3号文件《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附件
附件1:
规划设计流程
附件2:
工程施工流程
附件3:
工程变更流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技安部 工程 建设 管理办法 FINAL 精品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