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民政府.docx
- 文档编号:3263064
- 上传时间:2022-11-21
- 格式:DOCX
- 页数:33
- 大小:37.01KB
广饶县人民政府.docx
《广饶县人民政府.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饶县人民政府.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饶县人民政府
广饶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和
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
广政字〔2012〕44号
2012年10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各部门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广发〔2012〕1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际,综合考虑县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要求,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原则,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及分中心
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调整为32个,分别是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林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旅游局、县农机办、县气象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综合考虑县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场地、办件数量等客观因素,继续保留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房产交易大厅、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大厅、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县民政局“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县公安局警务大厅、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县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为县政务服务中心的7个分中心。
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运行机制,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从规范服务等方面对各分中心实施统一监管。
二、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数量一览表》(见附件)列明的258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须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补办件、退回件办理,实行“封闭式”运作。
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在原单位继续受理相关业务,不得在原单位或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下放到大王镇、稻庄镇、县经济开发区、县滨海新区等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三、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人员及设备配备
各有关部门、单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广发〔2012〕18号)要求,选派政治素质高、年富力强、精通业务、协调能力强的公务员或正式在编事业人员。
各有关部门、单位进驻人员数量不得少于《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数量一览表》所列数量。
如果进驻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审批服务运行需要,所属部门、单位可以向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提出增设进驻人员申请,报经县政府批准后,适当予以调整。
县政务服务中心为各进驻单位提供办公桌椅,其他办公设备由进驻单位自行配置,每名进驻人员须配备1台高配置电脑(配置要求:
双网卡、21寸宽黑色显示屏),每个窗口单位配备1部电话、1台扫描仪。
四、工作要求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县政务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行政审批服务办理事项进驻、人员进驻等有关工作,并于11月2日前将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基本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审核。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重新制定完善服务指南,并于11月5日前将服务指南样本报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经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核准后印制。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根据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要求,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强化行政效能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做好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着力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再上新水平。
附件
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
人员数量一览表
单位
进驻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数量
进驻人员数量
县发展
改革局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县级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审批。
9项
2
县财政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核准;开设银行账户审批;国有资产评估结果核准;《罚(没)款许可证》核发;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6项
2
县司法局
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材料的审查;律师事务所设立和年检材料的审查;公证员年度注册材料审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请、收回和年度注册登记材料审查;法律援助事项审批;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材料审查。
6项
2
县卫生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执业许可;核发《健康证》、《培训证》及审批《卫生许可证》;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卫生评价。
5项
3
县海洋与
渔业局
海域海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核发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施工许可证;核发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权证书;渔业船舶登记、检验;渔港内装卸易燃、易爆以及有毒等危险品许可。
6项
2
县人防办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核准。
1项
1
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城区户外广告发布审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业安全资格审查;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初审);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拆除许可。
16项
6
县水利局
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开垦荒坡地批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河道采砂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水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审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批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水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规划同意书审批;护堤护岸林木采伐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审查;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堤顶、戗台兼作公路批准;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填堵、占用、拆毁批准;坝顶兼作公路批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验收审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25项
5
县国土
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审批;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国有土地改变用途、容积率审批;乡镇企业用地及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审批;宅基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企业改革中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审批;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审批;土地开发项目审批;核发采矿许可证;土地登记发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报批;设施农用地审批;测绘项目登记。
16项
6
县物价局
核发《收费许可证》;重要商品与服务价格审批。
2项
2
县农机办
农业机械牌照证照核发;农业机械驾驶证、操作证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3项
3
县气象局
传播媒介发布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报的审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2项
2
县城市
管理局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城市道路商摊占用审批;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挖掘占用道路审批;绿地占用、伐移树木审批;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绿色图章制度)审批;城市排水接纳许可及排水许可审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8项
4
县国税局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批;纳税人多缴税款退税、申请误征退税;纳税人(包括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出口退税;纳税人申请政策性减免税;纳税人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定期定额纳税人停(复)业;纳税人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登记;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12项
7
县地税局
促进再就业税收减免审批;货物运输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
4项
4
县安监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初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初审;(有储存及涉及剧毒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初审;(无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初审;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核发;工业生产建设项目(重点监管)安全设施设立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业生产建设项目(非重点监管)安全设施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烟花爆竹批发许可初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初审。
11项
3
县交通
运输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超限运输和损害公路路面的车辆、机具行驶审批;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增设平交道口及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审批;乡道、村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占用、挖掘公路、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及其他设施的审批。
12项
6
县食品药
品监管局
《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
1项
2
县民政局
农村公益性公墓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优抚对象定期补助审批;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孤儿、弃婴儿的收养登记;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6项
2
县文体
广电新闻
出版局
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许可;图书、报刊零售单位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和营业性演出许可;美术品经营许可;开办文化艺术品展销及业余文化艺术培训许可;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许可;电影放映经营许可;组织和个人从事体育经营活动审核;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专门从事名片印刷(复印打印)的企业的设立审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方案审核;国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批准;政府出资修缮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审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17项
4
县质量技
术监督局
审核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三类压力容器、医用氧仓、电站锅炉除外);办理车用气瓶注册登记、过户。
5项
4
县工商局
冠市名称企业名称查询、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及分公司的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的登记;户外广告的发布;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企业动产抵押登记;拍卖活动监督管理。
10项
6
县环保局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暂停、闲置、拆除、改建、更新;核发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许可证;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5项
5
县人力
资源社会
保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饶县 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