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管理表格08B.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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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表格08B.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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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管理表格08B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文件
校教[2009]57号
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经2009年10月19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二OO九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
课程考核办法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校办公室2009年10月20日印发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课程考核管理,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校教[2007]27号)、《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生成绩管理办法》(校教[2008]43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课程考核的类型与形式
课程考核是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在课程教学结束时进行的考核,客观地检查教学效果与评价学生对课程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
课程考核按考试课程、考查课程和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三类采取不同的形式。
(一)考试课程
对所有的考试课程,均安排课程结业考试。
1.课程考试形式
课程考试形式分为笔试(闭卷或开卷)、口试、实验操作等三种。
课程归口专业教研室可根据该课程的特点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提出采用考试形式的意见,经系(部、基地)主任审批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
2.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
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其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课程结业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1)平时成绩要有明确的认定依据(《平时成绩登记表》,附件1),其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按以下方法确定:
对不含实验环节的课程,平时成绩(包括课堂互动<含课堂讨论、课堂测验、质疑答问等>、作业、考勤等)占该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为20%;
对含实验环节的课程,平时成绩(包括课堂互动<含课堂讨论、课堂测验、质疑答问等>、作业、实验、考勤)占该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为30%;
任课教师可根据学生完成各环节学习任务的情况给出平时成绩。
学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超过布置总量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平时成绩以零分记载。
(2)课程结业考试安排在课程结束后的考试周内进行。
一学期内结束的课程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跨学期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
结业考试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比例为:
对不含实验环节的课程,为80%;对含实验环节的课程,为70%。
(二)考查课程
1.考查课程的确定
公共选修课、部分专业选修课(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专业选修课总门数的二分之一)可设定为考查课程。
采用考查方式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填写《考查课程考核方式审批表》(附件2),经各课程归口教研室、系(部、基地)主任审批后执行,并在学期执行短计划中注明,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2.对考查课程的考核方式
在保证考核效果,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下,教师可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口试,撰写论文(设计)或调研报告,软、硬件制作等。
教师在《考查课程考核方式审批表》中,应详细注明采用的考核方式。
教师应督促学生独立完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
3.考查课程的成绩评定
①考查课程的成绩评定按以下办法:
平时成绩(含课堂互动<含课堂讨论、课堂测验、质疑答问等>、作业、考勤等)占该门考查课程的30%,其它考核方式成绩占该门课程考核总成绩的70%。
②考查课成绩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级。
总成绩为90分及以上者,该门课程的成绩可评定为“优”(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该门课程考核学生总数的20%);总成绩为60-89分者,该门课程成绩为“通过”;总成绩为60分以下者,该门课程成绩为“不通过”。
③考查课成绩不通过者,需重新学习该课程,随下一年级参加课程考查。
(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包括:
课程设计、各类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和毕业设计(论文)等。
课程设计的考核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课程设计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09]13号)的规定执行。
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的考核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实验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实习(社会调查)的考核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规范》(校教[2008]10号)的规定执行。
(四)补考、重修考试
1.补考是针对考核课程未获得学分的学生安排的再次考试,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至第四周进行。
2.重修考试是针对补考后仍未获得课程学分的学生,重新学习该课程后,随下一年级进行的考试。
重修考试应与正常教学的课堂同堂同卷进行。
3.补考、重修考试成绩按考试卷面成绩登记。
第二条课程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一)各系(部、基地)主任对考试科目、试卷命题、考试日程安排、监考人员安排、成绩评定、试卷分析及管理等有关考试考务工作全面负责,并督促检查。
(二)按学科大类开设的平台课程应采取统考,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采取分类统考。
(三)每学期各系(部、基地)应根据教务处对考试工作的统一安排,落实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未经批准不能擅自变动。
(四)监考人员由学生所在系安排,各系负责聘任监考人员和监考工作培训。
每个标准考场(35人)监考人员不得少于2人,人数超过60人以上的考场须相应增加监考人员。
监考人员工作中若出现事故和失误,由学生所在系负责。
(五)各系在考试前应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
第三条课程考试的命题
(一)命题工作由课程归口教研室主任组织进行,并由教研室主任审核试卷,课程归口系(部、基地)主任作最后审定(含格式审查)。
(二)命题必须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应能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要充分体现考试的目的,既保证对学生“基础概念、基础方法、基础技能”掌握程度的考核(约占80%),又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创新能力的考核(约占20%)。
(三)命题时要反复研究课程教学大纲,把握好教学基本要求,正确把握知识内容的覆盖面,章节内容的分值分配应与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比例基本相当,以提高试卷的信度与效度。
命题前,应填写《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附件3),以保证考试题目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
《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应在课程结束前五周交归口教学单位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试题的难易程度恰当,题型编排由易到难;题目分量适中、合理,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正常答完试卷为宜;用词准确,避免产生多义、歧义,答题说明应明确具体;各类型的题目所考察的能力应符合教学目标;不得不加任何改动直接选用近三年在同类考试中已使用过的试题,也不得从带题解的习题集中摘选超过试卷总量30%的题目组成试卷。
(五)命题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前四周,根据审批后的《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完成命题,同时完成试卷打印及校对工作,并交课程归口教研室主任审核;教研室主任要对照该课程教学大纲,根据《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审核试卷题目;各系(部、基地)主任在课程结束前三周内完成试卷审核。
(六)每门课程应命A、B两套试题,并提供试题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每套试卷满分为100分。
两套试题题型题量应基本相同、难度相当,试题重复率应不高于10%。
客观题答案要明确具体,主观题答案要提供评分标准明细。
(七)考试时间一般情况下为120分钟,制图类课程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八)试卷首页采用学校规定的标准格式(附件4),使用Word文档16K纸型;考卷上应注明考试形式(开卷或闭卷)、试卷页数、大题数及题分。
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也采用学校规定的标准格式(附件5),为阅卷提供依据。
(九)考试试卷(即A、B卷)应分别制定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并经教研室主任审定。
(十)采用口试的课程,所在系(部、教学基地)应负责组建3—7人的口试考试委员会并实施考试。
(十一)学校鼓励考教分离,各系(部、教学基地)应逐步建设试卷库或试题库。
第四条课程考试试卷的阅卷评分
(一)已考试试卷应在考试结束后5天内完成改卷评分。
对于实行闭卷考试的统考课程,实行集体流水作业阅卷,其它课程可由任课教师阅卷。
(二)教师阅卷评分一定要按照评分标准执行,严格、公正、无误判。
一律在试卷上指定位置记正分。
分数合成不得有误,分数更改要有阅卷教师签字及日期。
(三)学校不定期组织专家对考试试卷进行抽查。
(四)学生成绩管理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生成绩管理办法》(校教[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课程考试的考试结果分析
(一)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对课程考试结果进行分析。
(二)课程考试的考试结果分析应以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对学生的考试结果、课程教学效果进行分析,对学生学习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原因要进行简要分析,针对课程教学提出拟改进措施及意见,并认真填写《考试结果分析表》(附件6)。
(三)任课教师须于考试结束7日内将考试结果分析交课程归口教研室和系(部、基地)各一份存档。
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在本单位教学工作会议上反馈信息,以指导今后的教学工作。
第六条课程考试的试卷管理
(一)试卷管理工作实行课程归口单位负责制,系(部、教学基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应对试卷命题过程、试卷存放、分装、送达考场等环节建立试卷管理制度及保密措施。
(二)审定后的试卷电子版由试卷命题教师转交给相关教研室主任,由其负责将试卷电子版存入专用移动硬盘中;纸质试卷按A、B卷分别密封在试卷袋内,同时在封口处签字盖章。
教务员从A、B两套试卷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用卷(另一套备用)。
考试用的纸质试卷在课程考试前二周内的每周四由教务员交教务处统一印制;另一份试卷由教研室主任密封后存放在试卷专用柜中备用(未经审查签字的试卷不能使用),本次未采用的备用试卷,留作下学期该课程补考时使用。
(三)考试试卷的评分标准及标准答案考前由命题教师管理,考试结束后7天内交相关系(部、基地)保存。
(四)印好的试卷在交印后的一周内由印刷厂直接送至各课程归口系(部、基地)的相关教研室,各课程归口系(部、基地)主任安排教研室做好接卷、试卷检查和保密保存工作。
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人员将试卷存放在试卷专用柜内,并在考试当天发至各考场。
(五)考试当日的试卷送达工作:
若主考教师是本校的,由主考教师本人负责将试卷送达考场;若主考教师是外聘的,则由教研室主任安排专人负责完成试卷送达工作;量大面广的公共课试卷,由教研室主任安排主考教师分别送达到有考场的各教学楼。
(六)已评阅的试卷,由课程归口的系(部、基地)统一按教务处规定装订并保存备查。
试卷装订中应至少包括:
A、B卷(空白)、《平时成绩登记表》、《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试卷、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学生成绩单、《考试结果分析表》、《考场记录表》、《考场违纪情况记录表》(此表视考场情况定)。
(七)试卷属教学绝密文件,试卷在传递、印制、保管中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任何接触试卷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若出现试题泄密,将按照学校和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
第七条课程考试的考场纪律
(一)考生守则
1.学生应持学生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试,该课程作旷考论处。
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能交卷离开考场。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考前应该向系办公室提交书面请假报告,经批准方可缓考,否则作旷考论处。
2.考试时,除学生证、身份证、考试卡等相关证件和考试必须的文具用品外,不允许携带其它物品(如自备各种纸张,手机、快译通、文曲星等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器具)进入考场。
书包必须集中放置在指定地方。
开卷考试课程只允许携带教材、笔记和必要文具等规定物品,严格禁止携带书包、手机和具有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理工类和经济类部分课程允许携带计算器和绘图工具。
3.学生进入考场后,按监考人员已随机编排好的座位就坐,考试中途不能擅自调换座位。
4.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
闭卷考试中不能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等),不能有偷看、夹带、传递、交换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开卷考试时,学生之间不允许相互讨论问题、借阅资料。
违者,除试卷作废、成绩按零分记载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5.考试中间,学生应将试卷写好答案的一面朝下放置,交卷时应将草稿纸和试卷、答题纸一起上交。
6.给作弊学生以方便者,以共同作弊论,与作弊者同样处理。
7.如试卷字迹不清,学生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
8.入场前学生应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在未交卷前不能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
9.考场内应保持肃静,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
考试结束前不准在考场内谈话,不准在走廊上喧哗,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10.学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主、监考教师的管理。
11.凡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按《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生违规处分实施办法》(校学[2006]5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主、监考职责
1.主考人员职责
主考教师要严格遵守考场秩序,提前20分钟将试卷送达各设有考场的教学楼,并负责发至监考人员(主考教师是外聘的,由归口教学单位组织安排专人负责试卷送达工作)。
在考试进行中,主考教师应认真巡视考场,发现学生作弊立即制止,并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不能以任何方式暗示、协助或帮助学生违纪、作弊;考生因考题字迹不清提出询问时,主考教师可以当众说明,但对试题内容不能作任何解释;考试结束后,配合监考人员回收试卷、填写考场记录。
2.监考人员职责
①监考人员对学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②各考场监考人员应提前在指定地点报到,并领取试卷及其它监考用品。
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后要仔细核对试卷的科目。
③监考人员应该在考试前20分钟到达考场,对考场进行清理和随机安排学生座位,要求学生按指定的位置入座。
考试前5分钟,应该向学生宣布本场考试的课程和时间,宣读“考场规则”,开考前3分钟分发试卷。
如发现试卷与本场考试不符或份数缺少等情况应该及时解决;考试结束前15分钟须提醒学生考试时间。
④学生领到试卷后,监考人员要提醒和督促学生先在试卷指定的位置写上姓名、学号,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缺题,开考铃响后学生开始答题。
⑤开考后,监考人员应该巡视考场,检查学生是否坐在自己的位置上,逐个核对学生相貌与“学生证”上的照片,核对学生“考试卡”与“学生证”上的姓名是否相符。
如发现疑问应及时纠正或报告考场负责人处理。
外语考试在听力播放过程中,监考人员不能随意走动。
⑥考试中,监考人员如发现学生有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应该给予批评教育,对违纪者要保留下证据,并在“考场记录表”(附件7)及“考试违纪情况记录表”(附件8)上相应栏目内作好记录。
考试完毕,将学生违纪证据交考场办公室。
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应报告考场负责人及时处理。
⑦所有“缺考”、“违纪”者的试卷和“空白”试卷,统一交考场办公室。
⑧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该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能携带通信工具进入考场,不能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串岗、阅读书报、谈笑、抄做试题、检查考生答题情况等),不能与学生交谈,不能提前离场和提前、拖延考试时间。
对试卷内容、题意不能作任何解释和暗示。
字迹印刷不清的,对学生只需说明原题不清楚处。
考试期间,不能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场。
⑨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人员应立即要求学生停止答卷。
监考人员收回试卷,查对试卷、答题纸份数,按学号顺序整理无误后,通知学生离开考场。
如发现试卷缺少,应立即报告考场办公室并迅速追查。
最后将清理好的试卷、答题纸连同考场记录表、草稿纸交考场办公室。
⑩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考守则”,不能以任何方式暗示、协助或帮助学生违纪、作弊,对违反纪律的考试工作人员,将视其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三)考场巡视
1.学校对课程考试实行校、系(部、教学基地)两级巡考。
学校巡考员由校领导、教学顾问委员会委员、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系(部、教学基地)巡考员由系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
学校和系(部、教学基地)巡考员名单及巡考安排分别由教务处和系(部、教学基地)在考试前确定。
2.巡考员对考试的组织、考场纪律、监考人员履行监考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巡视。
3.巡考员发现考试中存在的问题,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或处理。
巡考员发现学生存在违纪舞弊行为,应记录在巡考记录中,并责令监考人员及时处理和做好采证工作。
4.考试结束后,巡考员应按要求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考场巡视反馈表》(附件9),签名并交教务处存档。
5.教务处对巡考结果进行通报。
(八)考场评估
1.学校对课程考试实行考场评估。
考场评估员由校领导、教学顾问委员会委员、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
2.考场评估员对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学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考试组织和主考教师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3.考场评估员在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考场管理评估表》(附件10),签名并交教务处存档。
5.教务处对考场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第八条附则
(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除《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课程和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校教[2008]1号)。
附件一: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平时成绩登记表
附件二: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考查课程考核方式审批表
附件三: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
附件四: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课程考试试卷标准格式
附件五: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课程考试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标准格式
附件六: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考试结果分析表
附件七: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考场记录表
附件八: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考试违纪情况记录表
附件九: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考场巡视反馈表
附件十: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考场管理评估表
附件一: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平时成绩登记表
专业班级:
课程名称:
课程编码:
20—20学年第学期
序号
学号
姓名
考勤(%,总分分)
课堂互动(含课堂讨论、课堂测验、质疑答问等)
(%,总分分)
作业
(%,总分分)
实验
(%,总分分)
平时成绩总评分(百分制)
1
2
3
4
5
6
7
8
9
10
得分
1
2
3
4
5
得分
1
2
3
4
得分
1
2
3
4
5
得分
填表说明(教师填写,对各项评分依据和注意事项进行简要说明):
任课教师(签字):
年月日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月日
备注:
1.不含实验环节的课程,填写“考勤”、“课堂互动”、“作业”三项即可;含实验环节的课程,还需填写“实验”;2.不含实验环节的课程,平时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为20%;含实验环节的课程,平时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为30%;3.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综合选择设定课堂互动(含课堂讨论、课堂测验、质疑答问等)、作业及实验等在平时成绩中所占的比重;4.学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超过布置总量的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平时成绩以零分记载。
附件二: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考查课程考核方式审批表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名称
单片机及控制系统设
课程编码
142Z339
课程类别
专业课
专业班级
电气自动化技术
教研室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学分
3
任课教师
徐春燕
学时
理论学时:
38
实践学时:
10
详细的考核方式及所占比例:
考核方式及说明
所占比例
备注
平时成绩(含课堂互动<含课堂讨论、课堂测验、质疑答问等>、作业、考勤等)
30%
考试卷面成绩
70%
审核
意
见
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月日
系主任(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考核方式可有:
笔试,口试,撰写论文(设计)或调研报告,软、硬件制作等。
2.此表一式三份,任课教师、归口系(部、基地)办公室、学生所在系办公室各存一份。
附件三: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A卷)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课程名称:
电力电子技术课程编码:
08303150课程类别:
专业课
适用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考试时长:
120分钟考试方式:
闭卷
考试内容
学时
分布
考分
分布
填空题
选择题
简述题
分析题
计算题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题量
分值
绪论
2
4
2
4
一
电力电子器件
9
14
2
4
1
10
二
整流电路
21
19
2
5
2
14
三
斩波电路
7
20
2
7
1
13
四
逆变电路
6
26
1
6
2
4
1
8
1
8
五
PWM控制技术
6
13
1
3
1
2
1
8
六
驱动电路
2
4
1
4
全卷
54
100
8
25
5
10
2
12
5
40
1
13
命题教师(签字):
2009年月日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月日系主任(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考试内容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知识内容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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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考试 管理 表格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