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研究性学习研究课题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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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研究性学习研究课题报告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研究性学习研究课题报告——文言文虚词研究
一、课题背景
课题名称:
文言文虚词的研究
课题组长:
课题成员:
指导教师:
所属领域:
语文
各自的用法又是什么?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小组进行了如下研究。
二、课题目的
对于高考中所涉及到的重点文言文虚词“之、其、以”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期对中学文言文中的虚词的教与学提供参考和帮助。
三、课题研究方法
收集资料、查阅相关信息、小组讨论
四、研究过程
确定课题
探讨并设计研究方案
成员按照分工进行资料的搜集与整理
整合所收集到的资料并进一步进行资料的分析与研究
总结与反思
五、概述
虚词在语法意义的表达及语法任务的完成上充当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虽然实词的数目远远多于虚词,但是虚词的重要性不可小觑,正如马建忠所言,“实字其体骨,虚字其精神也。
”
实词如果是骨架的话,那么虚词则是骨头里的血液,而整个句子正是通过血液串起来的。
因而甚至可以这样断言:
汉语少了虚词,便不能正常表达。
因此,本小组重点针对“什么是文言文虚词”“高考中所出现的高频文言文虚词都有哪些、它们各自的用法又是什么”,重点选取“之、其、以”三个文言虚词作为研究对象,搜集它们在中学教材中的典型例句,然后对每个例句中对应虚词的意义和用法加以研究和分析,再进行归类,整理出各个虚词在中学教材中的典型的用法及意义。
六、正文
(一)文言文虚词的概述
1.虚词的定义:
汉语虚词在古代有各种称谓,如“语助”、“虚字”等。
关于虚词,北宋周辉在《清坡杂志》里记载:
“东坡教诸子作文或辞多而意寡,或虚字多,实字少,皆批谕之。
”
许多古代学者认为虚词没有实在意义,却推动感情抒发。
《马氏文通》首次从语法学的角度对实词和虚词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他认为实字即“有事理可解者”,是文的“体骨”;虚字即“无解而惟以助实字之情态者”是文的“精神”。
郭绍虞在《汉语语法修辞新探》中指出:
“古人的虚实说,是在没有词类说以前,是在没有语法学以前,所以目的重在汉语的实际应用。
这样,当然结合到修辞,而适合于古人学文写文之用。
”
总之,虚词是词汇的构成部分,历来对于虚词的界说各不相同,比较一致的看法,认为虚词一般只有语法意义,表示各种关系和语气,很少有词汇意义。
2.虚词的分类:
现代观点一般将副词、介词、连词、助词、语气词、叹词归于虚词。
3.虚词的作用:
虚词在语法意义的表达及语法任务的完成上充当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虽然实词的数目远远多于虚词,但是虚词重要性不可小觑,究其原因:
一是从使用频繁率来说,虚词甚过实词;二是“实字的作用以它本身为限,虚字的作用在它本身以外:
用错一个实字只是错一个字而已,用错一个虚字就可能影响很大。
”正如马建忠所言,“实字其体骨,虚字其精神也。
”
实词如果是骨架的话,那么虚词则是骨头里的血液,而整个句子正是通过血液串起来的。
因而甚至可以这样断言:
汉语少了虚词,便不能正常表达。
(二)典型高考高频文言虚词的疑难问题分析
1.【之】
1.1“之”作代词
“之”字所指代的内容应该从具体的上下文中予以确定。
“之”字多是承前指代,或是蒙后指代。
因此,有的语法书上讲,“之”字表指代时一般都有提示语。
这个提示语可以在“之”前,也可以在后。
下面就教材中出现的一些例句加以分析,讨论怎样明确“之”的指代内涵。
①夫今樊将军,秦王购之,金千斤,邑万家。
(《荆轲刺秦王》)之,代词,无疑,但究竟指代的是樊将军呢,还是指代樊将军的头呢?
从语法上看,两者都讲得过去。
句后面紧接着荆轲的话有“诚能得樊将军首„„”,因为古代取人性命,多以见项上人头为证。
那么“之”指代的就应该是“樊将军的头”。
②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
(《荆轲刺秦王》)
之,指代行动。
结合文意来看,太子的心思是如何对付强秦,荆轲知太子心意,为其解忧,即准备刺杀秦王。
故“之”指代刺杀秦王更为妥帖。
综合地,应该把“之”理解为“刺杀秦王”这个终极目标。
在这里,“谒”是“请求”之意。
③此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
(《鸿门宴》)
之,指代的是“此”,还是“沛公左司马曹无伤”?
从内容上看,“之”所指的是“此”。
“此”作主语,指的是沛公对项羽说的话,亦即“令将军与臣有郄”的“小人之言”。
“此”是主语,“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是谓语,该句式的特点强调了主语所指代的内容,用一个“之”字再后面来复述。
本句的“之”即理解为代词“此”。
这句译成现代汉语是:
这(是)你沛公手下的左司马曹无伤说的。
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寡人之于国也》)
申,反复陈述。
“以孝悌之义”是介宾结构作补语,从而导致“申之”的“之”指代什么,看不真切,但如果我们把这个小句的句式变换成“以孝悌之义申之”,“之”的指代,就可以明确地看出来是指“孝悌之义”。
故,代词“之”,代指“孝悌之义”。
⑤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诗经·氓》)
之,仍是可以理解为代词的,因为其指代性还是比较强的,指代上文“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
言既遂矣,至于暴矣。
兄弟不知,咥其笑矣”的悲惨遭遇。
1.2“之”作结构助词
(1)用来作为定语后置的标志
①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劝学》)两个“之”均理解为定语后置的标志。
下文有“上食埃土,下饮黄泉”,都是“利”和“强”在一般条件下应当产生的作用。
如果写成“蚓无利爪牙,强筋骨”,因为“利爪牙,强筋骨”容易误解成“使爪牙利,使筋骨强”。
如果说成“蚓无利之爪牙,强之筋骨”,又不符合那时的表述习惯,故只好说成“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同时又起到了强调定语的作用。
总之句式不同,所产生的修辞功能就不同。
②长叹息以掩涕,哀民生之多艰。
(《离骚》)
③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
(《马说》)
这些句子的“之”都可以理解为定语后置的标志。
(2)用来表示领属关系,“之”可译为“的”。
①今闻购将军之首金千斤。
(《荆轲刺秦王》)
译为:
现在听说用千斤金来悬赏将军的头颅。
②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
(《师说》)
译为:
古代的圣人,他们超过一般人很远了。
③今日之事何如?
(《鸿门宴》)
译为:
今天的事怎么样?
1.3放在主谓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助词“之”用在主谓结构中间,它的作用是把主、谓两部分结合得更为紧密,使之成为一个短语。
加了“之”的主谓结构不能独立成句,是小句。
从形式上看是一个偏正结构,这种用法的“之”是从用在偏正结构中的“之”的用法发展而来的。
①愿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
(《鸿门宴》)
②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
(《寡人之于国也》)
③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
(《逍遥游》)
1.4用来作宾语提前的标志
此外“之”作助词还有:
用来作为宾语(包括介词宾语)前置的标志,“之”字不译。
①姜氏何厌之有?
(《左传·隐公元年》)
②夫晋,何厌之有?
(《烛之武退秦师》)
③宋何罪之有?
(《公输》)
④孔子云:
“何陋之有?
”(《陋室铭》)
1.5作音节助词
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者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无实义。
可以说它是为了满足音节需要而加的一个衬字。
①公将鼓之(《曹刿论战》)
这个“之”比代词更加虚,只是凑足一个音节,使语气舒缓一下,不能把它看成“鼓”的宾语。
②顷之未发(《荆轲刺秦王》)
单于使陵至海上,为武置酒设乐。
(《苏武传》)
这两个“之”都用在时间名词后,表时间不长,表示停顿,兼有舒缓语气的作用,可不译出。
2.【其】
2.1“其”作语气副词
①吾其还也。
(《烛之武退秦师》)
晋文公充分权衡利益轻重,准备撤军,但要给自己找个台阶下,因而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攻打秦国,是不仁义的,不明智的,不勇武的,咱们还是撤军吧。
”这一语境中妙用一个“其”字,“其”的表达感情色彩比较多,能传递很多信息。
言语中流露出懊悔、尴尬、无奈、不确定、心有不甘的种种情感。
②圣人之所以为圣,愚人之所以为愚,其皆出于此乎。
(《师说》)
后面有“乎”,“其”作指示代词“这”讲是说不过去的。
句末“乎”表疑问的语气,“其”,表猜度、揣摩语气。
它委婉、含蓄地道出了圣人为什么越来越明智,而愚人为什么越来越愚拙的原因,使整个句子的意思表达清晰明确,留有余音。
2.2“其”作代词
①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君子不齿,今其智乃反不能及,其可怪也欤!
(《师说》)
②相如持其璧睨柱,欲以击柱。
(《廉颇蔺相如列传》)
③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
(《赤壁赋》)
2.3“其”作连词
天之苍苍,其正色邪?
其远而无所至极邪?
(《逍遥游》)“其”既可以理解为反诘副词,“难道”,又可以理解为选择连词“还是”,两者都有揣测语气。
2.4“其”作助词
①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楚辞·离骚》)
②佩缤纷其繁饰兮,芳菲菲其弥章。
(《离骚》)
3.【以】
3.1“以”用作介词
(1)表示时间,相当现代的介词“在”。
①怀帝阁而不见,奉宣室以何年?
(《滕王阁序》)
②始以强壮出,及还,须发尽白。
(《苏武传》)
(2)介绍动作、行为所使用的工具。
“工具”,既指具体的工具,也可指人的躯体,制造器物的原料以及借以完成动作的力量、手段等。
①项伯亦拔剑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
(《鸿门宴》)
②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
(《孟子·滕文公上》)
(3)介绍动作、行为所依靠的条件、凭借。
如果说“介绍动作行为所使用的工具”中的“工具”还比较具体的话,那么“条件”、“凭借”则比较虚,大都是指某种动作、行为所使用的名义,所遵循的规则,所依据的条件,所凭借的态势以及进行的角度等等。
验之以事,合契若神。
(《张衡传》)
(4)介绍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
这是语言中常要表达的一种关系。
因果关系既可以用复句来表达,也可以用单句来表达。
介词“以”常引导单句,由“以”来介绍出原因。
①岂以一璧之故欺秦邪?
(《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不赂者以赂者丧。
(《六国论》)
3.2“以”字用作连词
这种“以”字与作连词用的“而”字用法相同,可以连接词与词、短语与短语、句子与句子。
但“以”只能用作顺接,不能用于转接。
也就是说“以”可以表示顺承、修饰、因果、目的等关系,但不可以像“而”那样表示转折关系。
连词“以”所连接的两部分之间关系的辨析
从意念上讲,连词“以”字可以连接多种关系,目的关系、结果关系、并列关系、顺承关系、修饰关系等等。
(1)“以”表目的、表结果关系:
目的是人们主观愿望希望实现的,是美好的心愿。
而结果只是一种状况的反应,它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不好的,而不好的结果决不是人们主观愿望希望实现的,所以不会成为人们的目的。
至于好的结果与目的如何区分,可以用“而”字来替换“以”字。
一般说来,作连词的时候,“以”的作用、语气比“而”要强、重一些,这可能和“以”的连词用法是从介词用法衍化而来有关。
表目的时,可译为“而”“来”;表结果时,可译为“以致”。
①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
(《烛之武退秦师》)
表顺承,一般有一种情理或时间上的相承性,“越国”顺理成章发生的事情并不是“鄙远”,并且“鄙远”也不是“越国”的必然结果。
“鄙远”是秦国的最终目的,把远方的郑国作为边邑,“越国”是必须的途径,即越过晋国,可直接译为:
越过别国而把远地当做边邑。
“以”字译为“而”、“来”。
故把“以”理解为表目的的连词更为妥帖。
②秦王大喜,传以示美人及左右。
(《廉颇蔺相如列传》)
理解为连词“以”,前一部分是方式,后一部分是目的。
“以”是目的连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来”,“传以示美人及左右”译出现代汉语是“传递和氏璧来给美人和左右的人看”。
③焉用亡郑以陪邻?
(《烛之武退秦师》)
“亡郑”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陪邻”,这是秦穆公决不希望看到的事实,因而从烛之武说服秦穆公退军的心理而言,“以”表结果更为妥帖些,正是“亡郑”这个不好的结果,会导致“陪邻”,“以”可直接翻译成“来”。
(2)“以”表顺承、表递进关系:
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
(《离骚》)前一个“以”,连词,表顺承关系。
背即违背之义。
绳墨,木工用来取直的工具,这里比喻正直之道。
第二个“以”作介词。
廖序东《释<离骚>的“以”字句和“而”字句》中认为,“以”是介词,处在两个动宾结构之间,后面添一个代词“之”,构成介宾短语,充当“以”前动宾结构的宾语。
这个不完全的介宾结构充当“以”后动宾结构的状语。
“竞周容以为度”补充完整,即“竞周容以之为度”。
(3)“以”表修饰、表顺承关系:
“以”表修饰,“以”前的动作与“以”后的动作相伴而生,一辅一主,共始共终,“以”表顺承,“以”前后的两个动词是前后相继的,即后一个动作发生的时候,前一个动作便自动结束。
可译为“而”、“地”或者不译出。
七、总结与反思
通过探究典型的文言文虚词“之、其、以”,使我们更加深入的了解了文言文虚词的内涵、类别及作用,熟悉了典型文言文虚词的用法,同时提升了文言文阅读能力和应用能力,并培养了对于语文文言文学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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