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化学教学中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培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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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化学教学中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培养
中学课程的设置都是为了实现教育方针所规定的教育任务服务的,也就是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服务的。
《全日制中学化学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中学化学教学的目的是:
使学生学习一些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学习几种常见的元素和一些重要的化合物的基本知识,学习一些化学实验和化学计算的基本技能、初步认识化学在实际中的应用,激发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科学的学习方法,以及关心自然,关心社会的情感;培养学生的能力和创新精神,使学生学会初步运用化学知识解释一些简单的现象或解决一些简单的化学问题;对学生进行辨证唯物主义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教育。
”这就是说,通过化学教学对学生进行辨证唯物主义教育是中学化学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辩证唯物主义是关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概括与总结,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无产阶级的科学观和方法论,所以用辨证唯物主义观点去指导研究事物,就能深刻认识事物的本质,就比较容易把握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
我们在化学教学中,一方面,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为指导,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化学知识,另一方面,在化学中许多有关物质和物质变化的知识,充分反应了辨证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同时辩证唯物主义对中学生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形成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以,我们必须自觉地运用这些内容对学生进行辨证唯物主义思想观点的教育。
一、物质第一性观点的教育
“我们生活在物质的世界里,我们周围形形色色、丰富多彩的各种物质……”教材序言开始的第一句话,包含着深刻的意义,因为世界物质性观点的建立,是指导我们认识化学、学习化学的基础,对于刚刚接受化学学习的学生,他们有强烈的好奇心,正处于兴趣中,教材一开始就有意安排这一段,给学生以启示,组织学生讨论它,怎样理解“我们的生活在物质的世界里”以引导学生从日常生活实践中体验到世界客观存在的各种各样的东西和现象都是物质及其运动的形式,如晶莹的水晶、清澈的流水、闪亮的金属、绚丽的花朵、乌黑的煤炭、雪白的食盐等等,他们分别是由原子、分子、离子构成的;铁能生锈,镁能燃烧等化学现象则是物质运动的另一种形式,从而说明世界千差万别,形形色色的事物和现象都是物质表现的种种形态。
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不依赖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客观实在,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及其变化规律都是化学研究的对象,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
书写化学方程式有一个重要原则,要尊重客观事实,也就是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绝不可凭空设想,随便臆造事实上不存在的化学反应式和不存在的物质,也不能任意编造化学式。
例如,我选用简单的加热硫酸氢氨的反应来说明这一问题,其具体变化过程,文字表达式如下:
硫酸氢氨氨气+水+二氧化碳
为了便于认识研究物质,人们在工农业生产和科学实验中,把这种具体的化学反应过程用一种简单的方法表示,用科学的方法来描述,即用化学方程式来表示:
NH4
由此可见,化学方程式是客观存在的化学事实,它是一个具体反应的详细描述,是以实验事实为前提的从而教育学生尊重客观事实,不能随便臆造事实上不存在的化学反应式不存在的物质;尤其在书写化学方程式时,不能为了单纯的原子数量的配平而任意编造化学式,以致形成错误。
例如,以下氯酸钾分解放出氧气的化学反应方程式都是错误的。
化学式是反应物质存在的文字形式,任何物质的组成是固定的,一种物质只有一个化学式。
由于学生认识到化学式代表客观事实,所以他们能够认真练习,正确的用化学式表示物质的构成,用化学方程式表示物质的变化规律。
课本在学生实验部分明确指出:
“实验是化学教学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实验现象的观察和分析,不仅有助于形成化学概念,有助于理解和巩固知识,有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就其本身来说,也可帮助学生建立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例如,通过白磷燃烧前后质量的测定实验,进行质量守恒定律的教学,此实验应由学生自己动手做,先测定燃烧前锥形瓶的质量。
其结果是:
化学变化前后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相等;其结论是:
物质是永恒不灭的,通过实验不仅有助于学生理解质量守恒定律,也揭示了这一定律的本质在于反应物质运动的特性,而且,就实验过程来说,也证明了实践是认识世界的基础,又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学生由于亲自体验了这一实践活动,对于这些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既容易接受,又倍感亲切。
在上述实验的基础上,还可以让学生多做一些化学反应的测定,如氢氧化钠与硫酸铜的反应,氧化铁与氢氧化钾的反应等实验,进一步使学生明确质量守恒定律的普遍性和永恒性。
这样,学生就在理论上认识到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客观存在,它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物质是永恒的。
又如,实验室里加热氯酸钾或高锰酸钾制取氧气,用锌和稀硫酸反应制取氢气,用石灰石跟稀盐酸反应制取二氧化碳,可分别通过氧气助燃,氢气可燃,二氧化碳使澄清石灰水变浑浊等性质实验,证明反应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有一定的规律性,上述分解反应、置换反应、复分解反应、化合反应都是物质运动的形式,这些不同类型的反应虽然它们从反应物到生成物的数量和种类不同,但却都遵循质量守恒定律,从而在较高层次上说明物质不仅是永恒的,而且是永恒运动的,这个永恒的运动又是有规律可循的,使学生明确化学定律是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一种概念上的总结,客观上存在的物质和化学定律是可以被认识的,从而激发学生热爱科学,树立客观认识世界的科学态度。
二、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
辨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着的有机整体。
而这种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就是事物和事物之间矛盾双方的联系,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人们改造世界、就是解决事物的矛盾,人们要想科学地认识事物,正确地解决问题,就必须坚持矛盾分析的方法,学会对具体的矛盾进行具体的分析,防止和克服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和绝对性。
对立统一规律也称矛盾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世界上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内部均包含着两个相互排斥、相互联系的对立面,它们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化学变化的过程是组成物质的原子发生化分和化合,变成原子,原子重新组合成新的分子或直接聚集成新物质,大量的新分子(原子)聚集成了新物质。
例如氧化汞在受热时,氧化汞分子先破裂成汞原子和氧原子,每两个氧原子又重新组成一个氧分子,大量的氧分子又聚集成宏观的氧气。
而大量的汞又聚集到一起,形成了宏观的金属汞。
在这个过程中,氧化汞发生分解,同时产生的氧原子重新化合,向对立方面转而生成新物质。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客观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客观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由矛盾着的对立双方,构成统一整体,在化学反应中,矛盾的双方表现为原子间(离子间、原子团、络离子、胶体粒子等)的吸引和排斥,矛盾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转化,重新组成新的物质,例如:
一般情况下,甲烷分子可以稳定存在,当条件发生变化时,如在1273K的高温下,原来分子中吸引力和排斥力的平衡遭到破坏。
此时,排斥力占上风,使甲烷分子解体,生成了新的物质炭黑和氢气。
氧化还原反应的发生是氧化反应和还原反应的对立统一,氧化反应和还原反应相对对立又相互依存,同时发生又同时存在,一种物质被氧化,另一种物质同时被还原,没有氧化反应就没有还原反应,双方都不可能单方面存在。
在氢气还原氧化铜这个化学反应中,氢气是还原剂,发生氧化反应,氧化铜是氧化剂,发生了还原反应,水和氧化铜在加热的条件下,向自己对立的方向转化,生成了铜和水。
离子化合物的形成是阴离子和阳离子对立统一的过程。
钠原子最外层有1个电子,很活泼,极容易失去1个电子而达到稳定结构,而氯原子的最外层有7个电子。
当钠原子与氯原子相遇时,钠就将核外的一个电子送给氯原子,从而因减少一个电子而带一个单位的正电荷,即形成阳离子,而氯原子得到1个电子后,就带了一个单位的负电荷,形成了阴离子,阴阳离子相互吸引,它们就互相靠近,当接近到一定程度时,由于原子核间相互排斥,使它们不能够无限靠近。
此时,它们之间的吸引力和排斥力达到平衡,也就形成了稳定的离子化合物氯化钠。
矛盾双方的斗争是绝对的,统一是相对的。
氮气和氢气在一定的条件下在密闭的容器中反应,正反应(生成氨气的反应)一开始,逆反应(氨气分解成氮气)也立即发生,此时,只不过是正反应速度大于逆反应速度,从总体上看,氨的浓度在逐渐增大,反应到一定的程度,正反应速度和逆反应速度相等时,氨气的浓度不再变化,此时就达到了化学平衡状态,但平衡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当减少体系氨气的浓度时,其他条件不变,反应会向正方向进行,过一段时又会达到一个新的平衡,由此可知,即使可逆反应处于平衡状态,体系内部矛盾的双方正反应和逆反应的斗争仍在进行,只不过从总体上各物质的浓度上表现出来,当反应的条件发生改变时,平衡就会发生移动。
在新的条件下,矛盾的双方将向有利的一方面转化。
三、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原因、状态和趋势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运动、变化、发展之中。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事物的变化、发展既离不开事物的外部矛盾,也离不开事物的内部矛盾。
哲学上把事物的内部矛盾叫内因,把事物的外部矛盾叫外因。
在事物的发展中,内因与外因同时存在,缺一不可,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但是内因和外因在事物的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
例如,碳酸氢钠很容易加热分解,而碳酸钠在同样条件下却不能分解,这是由于它们的内因决定的,碳酸氢钠容易分解,但如果还没有达到它分解的温度,也就是外因不足,不足以使内因发生改变,那么碳酸氢钠也不会分解反应。
如果外界的条件很适宜,碳酸氢钠就能够分解,如果处在这个温度下的,不是碳酸氢钠,而是碳酸钠,就不会发生化学反应。
在氧气性质的教学中,木炭能与氧发生反应是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但不经加热的木炭放到充满氧气的集气瓶中,却不能发生化学反应,将灼热的木炭放在里面,就能够剧烈的燃烧,说明内因必须通过外因起变化,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实验室用氯酸钾制取氧气,不能用二氧化锰制取氧气,是因为温度在808K以下时,二氧化锰不能分解产生氧气,不具有本身能分解变化的依据,但是如果不加热,不加催化剂,氯酸钾也不能在较低的温度下迅速放出氧气。
在化学运动中,分解与化合的矛盾是物质变化的内因,而适当的温度、压力、光照、辐射、催化剂等,则是必要的外部条件,即外因。
人们在实验室中采取的加热、加压、加催化剂等措施,都是从外部的反应物质提供能量,以增强其排斥力或吸引力,激发矛盾双方的斗争,从而达到加快或延缓化学运动的目的,这就说明,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对事物的变化发展起作用。
综上所述,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而事物的外部矛盾则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个原因。
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内因和外因在事物的发展中同时存在,缺一不可。
因此,我们在观察事物,分析问题时,就要既看到内因,又要看到外因,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
以上几点看法,只是在教学中具体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初步探讨,用唯物辩证法指导化学教学,不仅使学生对有关的化学知识理解更深入,掌握更牢固。
同时还有助于学生克服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发生,使所学知识达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效果,也逐渐培养了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指导自然科学学习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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