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改造工程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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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改造工程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夜间施工专项安全方案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2008、CJJ2-90、CJJ3-90);
3、《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7、《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锦绣大道(蓬莱路-翡翠路)改造工程、始信路(紫云路-云谷路)改造工程和云谷路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锦绣大道翡翠路至蓬莱路段,全长1.92 km,现状机动车道宽度为16米,中央分隔带7米,双向四车道,水泥砼路面。
其中翡翠路~K0+290段道路北侧有2.5米宽人行道;金寨路~青龙潭路段道路南侧有4米宽非机动车道;青龙潭路-蓬莱路段道路南侧有2.3米宽人行道,道路红线总宽60米(含两侧绿化)。
改造后横断面:
翡翠路~K0+290段道路北侧分隔带由4.5米调整为6米,其余保持不变; K0+290~金寨路为标准段,即半幅为4米中分带+11.5米机动车道+4.5米侧分带+3.5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3米绿带。
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梁、交通、绿化、照明。
始信路道路北起紫云路,南至云谷路,全长3.1km,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60km/h,规划红线宽60m,现状宽60m,改造后横断面:
半幅为15.5米机动车道+4.5米机非分隔带+5.5米慢行一体化+4.5米绿化带。
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绿化、照明等。
云谷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为60 km/h,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
改造后横断面:
半幅为12米机动车道+7米机非分隔带+6.5米慢行一体化+4.5米绿化带。
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绿化、照明等。
第三章编制说明
3.1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职工和工人人身安全,争创“标准化工地”。
为保证夜间施工的安全进行,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夜间施工专项安全方案》。
3.2安全目标
杜绝因工重大死亡责任事故,严防重大爆炸、火灾、坍塌和交通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争创安全标准化模板工地和平安工地。
3.3适用范围
本工程施工,地处合肥市经济开发区,施工涉及道路改造、加宽、人行天桥、箱涵、管网改造等工程,施工难度较大。
加之工程项目工期较为紧张,为保证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不可避免需要进行夜间施工。
结合本工程施工实际,夜间施工的主要内容有:
1、土方开挖及填筑;
2、箱涵施工;
3、钢筋加工及制作及运输;
4、雨污水施工;
5、吊装作业;
6、混凝土生产、运输及浇筑;
7、路面施工。
第四章夜间施工组织安排
4.1领导机构及职责
4.1.1夜间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夜间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夜间施工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
应急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及施工现场负责人组成。
1、组长:
2、副组长:
3、领导小组成员:
4.1.2领导小组分工及职责
1、由项目经理负责夜间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安排工作。
2、项目副经理协助组长工作,并履行夜间施工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及领导决策的贯彻执行。
3、项目总工工程技术部负责制定夜间施工的技术方案的制定,确保其科学、有效和快捷。
4、安全部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及监督。
5、项目副经理、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夜间施工的具体工作。
6、综合部、合约部、财务部负责夜间施工物资、资金的供应,及时提供现场所需的各类物资,保证夜间施工的顺利开展。
7、中心试验室负责试验检测工作。
8、施工队负责人负责夜间施工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9、现场技术员和施工作业班组成员负责夜间施工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及落实。
4.2夜间施工值班制度
为加强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夜间施工的安全监控,建立夜间领导值班、巡检制度。
夜间值班人员由项目领导班组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对每天的夜间施工作业情况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夜间值班表如下:
表4-1夜间施工值班表
日期
值班领导
联系方式
值班人员
联系方式
值班司机
联系方式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第五章夜间施工风险评估
5.1危险源的辨识
依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结合项目部总工程师、安全质量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现场踏勘、共同讨论,认为本项目段桥涵、路基、隧道工程夜间施工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发生坍塌事故。
可能发生地点:
高路堑开挖边坡、基坑开挖边坡。
2、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可能发生的地点:
钢筋场钢筋作业场所、机械设备作业场所、混凝土浇筑作业场所。
3、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可能发生的地点:
路基挖方、填方作业区、进出土作业场所、混凝土浇筑作业场所。
4、发生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
可能发生地点:
基坑周边。
5、起重伤害事故。
钢筋场钢筋吊装作业区,现场钢筋、模板等吊装作业场所。
6、发生触电事故。
可能发生的地点:
施工用电现场。
7、发生火灾事故。
可能发生的地点:
施工用电现场。
5.2风险评估分析
针对以上重大风险因素,风险评估小组通过运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对其进行了风险评估分析。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法是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之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D=LEC。
这三种因素是:
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和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其评分赋值标准见下表:
表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6
相当可能
0.2
极不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0.1
实际不可能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表2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人员暴露于危险
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人员暴露于危险
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0.5
非常罕见的暴露
表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
分数值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分数值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7
严重,重伤,或造成较小的财产损失
40
灾难,数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财产损失
3
重大,致残,或很小的财产损失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
1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的安全卫生要求
表4危险等级划分(D)
D值
危险程度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160-320
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
70-160
中度危险,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表5评估综合结果
风险事件
坍塌
机械伤害
车辆伤害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起重伤害
触电
火灾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1
3
1
1
3
1
1
1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
6
6
6
6
6
1
1
1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
15
3
7
15
7
15
7
7
危险等级划分(D=L*E*C)
90
54
42
90
126
90
42
42
危险程度
中度
低度
一般
中度
中度
中度
一般
一般
按照评估结果,本项目施工风险事件均为Ⅰ~Ⅲ级风险,分别属于不可接受至不期望范畴,需采取针对措施将风险降至可接受或可忽视范围。
5.3危险源的监控
1、项目部安排专职安全员对现场危险源进行监控。
2、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监督,并及时检查各种防护措施。
3、对使用的机械、工具、用具进行监控。
4、加强安全管理,对施工环境和施工条件进行监控。
5、工程负责人在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细则。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安全意识,要求全体人员遵守安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确保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
6、严格执行三级安全交底制度。
交给生产班组安全交底单,交底人、签收人在交底单上签字并认真执行。
7、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场所要挂警示灯,设“禁止通行”标志牌;设专人指挥和维护交通,保证行人和行车安全及施工人员安全;夜间施工人员必须穿着荧光反光背心;机电设备需要有专人管理,电力线路要架空,闸要上锁,须接地的机电设备必须接地,配电箱必须接漏电保护器。
第六章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6.1夜间施工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夜间施工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各类机械的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防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2、做好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夜间施工作业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对于从事电器、起重、焊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准持证上岗。
3、做好夜间施工的安全生产巡查
(1)开工前的安全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2)施工中的监控
夜间施工作业现场安排专职安全人员现场巡视检查:
作业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若存在安全隐患,作业前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消除;
施工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施工作业人员是否遵循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是否完善。
(3)项目领导班组成员夜间巡视
每天安排项目领导班组成员和部室负责人对夜间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巡视,并做好记录。
6.2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6.2.1夜间施工程序安全措施
1、夜间施工作业必须向监理进行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2、经批准后的夜间施工,根据现场情况,夜间施工尽量安排噪音小的工作,避免影响邻近居民休息。
当因工程需要连续施工时,项目部需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采取降低噪声措施,提前征得居民的谅解。
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而且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3、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采用如下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深夜噪声施工的时间和次数,在某些特殊时期内,现场尽量不安排施工;
教育工人在混凝土振捣时振动棒尽量不触及钢筋;
车辆进出现场,专人指挥,减少或禁止鸣笛。
4、施工现场建立夜间施工领导值班和作业班组交接班制度,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与生产调度。
在施工现场安排现场值班室。
6.2.2夜间施工人员安全措施
1、夜间施工必须照国家及市安全和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年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2、夜间施工前由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岗前班组教育,必须告知工人当晚的作业任务、安全风险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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