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各项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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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各项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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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各项制度
病理科各项制度
一、 病理科总体工作制度
二、 病理标本送检要求
三、 诊断室工作制度
四、 活体组织检查工作制度
五、 冷冻切片检查工作制度
六、 尸体解剖检查工作制度
七、 病理科实验室规章制度
八、 病理科技术室工作制度
九、 特殊染色室工作制度
十、 免疫组化室工作制度
十一、 薄层细胞室工作制度
十二、 档案室管理工作制度
十三、 病理档案的借阅与查阅制度
十四、 借阅病理切片须知
十五、 取材室工作制度
十六、 病理科消毒隔离制度
十七、 病理科查对制度
十八、 病理诊断复查、报告签发制度
十九、 病理科会诊制度
二十、 病理诊断及制片质量考核制度
二十一、病理科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二十二、病理科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三、病理科科会制度
二十四、病理科室工作量统计制度
二十五、病理科考勤制度
二十六、病理科危急报告制度及应急工作预案
二十七、病理科质量管理小组的组成和职能
二十八、病理科年度总结和个人业务自传的规定
二十九、病理科学术会议\学术论文\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三十、 病理科医疗安全细则
三十一、病理科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三十二、病理科加班管理制度
三十三、病理科试剂采购与管理制度
一、病理科总体工作制度
1.病理科的主要临床任务是通过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细胞病理学检查和尸体剖检等作出疾病的病理学诊断。
同时,还要开展教学、培训病理及临床医师和科研等项工作。
病理学诊断是病理医师应用病理学知识、有关技术和个人专业实践经验,对送检的患者标本进行病理学检查,结合有关临床资料,通过分析、综合后,做出的关于该标本病理变化性质的判断和具体疾病的诊断。
病理学诊断为临床医师确定疾病诊断、制定治疗方案、评估疾病预后和总结诊治疾病经验等提供重要的和决定性的依据。
2.病理学诊断报告书是关于疾病诊断的重要医学文书,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还具有法律意义。
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应由具有执业注册资格的主治医师及其以上资质的病理医师签发。
3.病理学检查申请单是临床医师向病理医师传递关于患者的主要临床信息、诊断意向和就具体病例对病理学检查提出的某些特殊要求,为进行病理学检查和病理学诊断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或依据。
因此,该申请单是疾病诊治过程中的有效医学文书,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应由主管患者的临床医师逐项认真填写并签名。
4.临床医师应保证送检标本与相应的病理学检查申请单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所送检标本应具有病变代表性和可检查性,并应是标本的全部。
5.病理科医、技人员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国家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的有关要求,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6.病理科要加强科室建设,不断完善科室管理制度并实施有效的质量监控。
病理科医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7.病理医师应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有关的病理诊断操作规程,及时对标本进行检查和发出准确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认真对待临床医师就病理学诊断提出的咨询。
8.病理科技术人员应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有关的技术操作规程,提供合格的病理学常规染色、特殊染色片和可靠的其他相关检测结果,并确保经过技术流程处理的检材真实无误。
二、病理标本送检制度
(一)常规标本送检制度
1. 采取标本时,注意勿用有齿镊或钳夹取,勿挤压,以免发生人为变形。
手术标本送检前请勿自行剖开,应保持原形全部送检。
必须剖开时,最好邀请病理医师在场;或在病理检查申请单中详细描述剖开前后情况。
临床对手术标本有特殊要求时(如照相等),应提前通知病理科,以免在病理科取材时破坏其完整性。
2. 检材标本应置于敞口容器内,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7-10倍。
3. 送检科室应建立送检标本登记本,每次送检标本应由病理科人员签收,以避免丢失标本。
4. 标本切取、固定后应尽快送往病理科,以便于及时取材、制片和诊断,及时发出病理报告。
(二)填写送检病理申请单:
1. 病理申请单上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并由申请医师签字确认,以便诊断时参阅和存档保留。
2. 为加强收费管理,请填清送检单位,科室,住院号,病床号等。
3. 请在标签上注明患者姓名及医嘱号,贴在送检标本容器上,便于核对并避免发生错号。
4. 病理科验收标本人员不得对申请单中由临床医师填写的各项内容进行改动。
5. 病理医师在取材时,遇送检标本与临床医师填写的申请单有疑问邀请临床医师解疑时,临床医师最好应邀到场。
6. 病理医师只对病理科实际验收标本的病理学诊断负责。
7. 病理科不接待病人或病人亲属自行到病理科查看手术切除标本,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
8. 临床医师对病理报告有疑问时应及时与病理科医师取得联系,因为病理标本在病理报告发出后要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保留。
以上事项请各科室医护人员严格遵守,以利于及时、准确发出病理告,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出现的差错,应由送检科室及有关人员负责。
(三)冷冻切片
1.冷冻切片诊断只限于临床住院病人手术须要器官切除或确定手术范围的一种快速病理诊断方法。
由于组织未得到充分有效的固定、脱水以及切片较厚等等,与石蜡切片病理诊断的准确率有一定的差距,一般仅限于良、恶性的鉴别。
2.冷冻切片预约:
须在手术的前日,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将填写的“冷冻病理检查预约申请单”送达病理科,以便病理科工作人员在手术当日提前开机等候。
一般不接受电话预约。
3.冷冻切片申请单的填写:
除病人一般情况外,并提供相应的影像学检查(如B超、X线、CT等),同位素及胃、肠镜、支气管镜检查等相关结果,以便病理医师在诊断时参考。
4.冷冻切片的手术标本在切除后应立即送到病理科,并注明手术的部位,重点部位应做标记或加以说明。
同时手术标本应保持新鲜,不要加用固定液或用含水溶液清洗,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
5.冷冻切片诊断报告一般在手术标本送达病理科后30~40分钟内做出。
并以书面文字形式通知临床手术科室。
但疑为恶性淋巴瘤,送检组织过小(检材长径≤0.2cm者)或为脂肪、骨组织和钙化组织,需要依据核分裂象计数判断良、恶性的软组织肿瘤,已知具有传染性的标本,一般不亦作冷冻切片的诊断,以待石蜡切片确诊。
6.等候时间:
冷冻切片的等候时间为8:
30~16;00。
下午16:
00时以后冷冻切片机要进入自动除霜系统,以便工作人员进行维护和保养。
因此,手术科室的重要手术应尽量安排在上午。
如遇手术延时,应在当日下午4时前追加通知病理科,否则,病理科不再等候。
7.胸、腹水、心包液及术中的冲洗液等不做“冷冻”诊断,请做常规细胞学检查。
8.冷冻标本送达病理科时,请提供相应的手术间及电话,以便病理科与手术医师取得联系。
9.手术科室医师应在手术后及时到病理科补写手术情况,以便病理科及时发出常规病理报告。
(四)细胞学检查
1.细胞学检查指主要是通过人体病变部位脱落、刮取及穿刺抽取的细胞形态和性质的观察,对某些疾病进行诊断。
细胞学检查目前主要应用于肿瘤的诊断,也可用于某些疾病的检查与诊断,如对各种内脏器官的炎性疾病的诊断及激素水平的判断等。
2.痰液细胞学检查:
标本必须新鲜,应是从呼吸道深部咯出,咯痰前应先漱口,痰中不应含食物碎渣和唾液,一般连续送检三天。
3.胸、腹水等体液细胞学检查:
保持新鲜,及时送检。
4.宫颈刮/涂片及穿刺液应及时做成涂片送检。
5.上述检查申请单填写请参照病理检查申请单的要求,并在“标本 来源”一项中注明标本的类别:
“痰”、“胸水”、“涂片”等。
(五)特殊染色和免疫组化检查
1.特殊染色是一种传统的病理诊断和鉴别诊断手段,是病理科医师根据个案的诊断需要而实施的特殊染色方法。
一般不作为临床医师的申请检查项目。
2.免疫组化染色:
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普遍用于病理诊断和鉴别诊断的手段。
由于免疫组化基于免疫学的理论和技术,具有特异性强,敏感性高,定位准确、形态与功能相结合等优点。
已成为病理科日常病理诊断中重要的手段。
免疫组化检测一般由病理科医师根据对该病例的诊断需要而实施,但临床医师也可申请其中相关的检测项目。
目前,病理科已开展近百种单/多克隆抗体的检测项目,基本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六)尸体剖检
1.临床科室需要做尸体剖检的标本,应填写《尸体剖检委托申请单》、《尸体剖检同意书》及《尸检知情同意书》,并由科主任及病人亲属签字,医务处盖章后送至病理科。
2.尸体剖检申请单应详细填写临床诊断、病史摘要、治疗情况及死亡经过等,并提出注意事项及临床要求,以便病理科有目的、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传染病尸检,原则上不得进行。
3.尸体剖检时,其他人员未经病理科或医院领导同意,不得参观。
参观者必须严格遵守尸检室规则,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取用尸检器材及标本。
在未得出尸检病理书面报告时,不得对尸检所见随意外传。
4.涉及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尸检,按相关规定及法规执行。
5.遇有自杀、他杀以及其他涉及刑事案件者,应同时报告法律部门。
(七)动物实验及科研工作
1.临床科室、研究室及研究生的科研课题需做病理组织学检查,应在课题开题前与病理科联系。
因为,动物实验及科研的组织标本在固定、脱水等组织处理上都不同于病理科常规检查。
2.双方签订科研协议,以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诊断室工作制度
1.病理医师进行病理诊断时,应首先核对切片号码、标本种类及组织块是否相符;应认真阅读申请单提供的各项资料和大体描述,全面、细致地阅片,切勿遗漏任何部分。
注意各种有意义的病变。
必要时应向有关临床医师了解更多的临床信息。
2.进行初检的病理医师,应提出初诊意见,送交主检病理医师复查。
3.负责复检的病理医师应认真阅读活检记录单中关于标本巨检的有关描述,核对切片数,必要时亲自观察标本,补充或订正病变描述,指导或亲自补取组织块。
4.应了解患者既往病理学检查情况,及时调(借)阅相关切片等病理学检查资料,以资对比。
镜检完毕要提出切片质量的意见。
5.主检病理医师对难以明确诊断的病例,应提请科内上级医师会诊,必要时约见患者或患者亲属,了解病情。
6.对各种病理组织学变化作准确的描述,作为诊断依据,但要密切结合临床。
如与临床诊断存在重大出入时,需检查取材、制片过程中有无错误;或再深切蜡块、重取组织;或与临床医师商榷。
7.疑难病例应多取材,作特殊染色、免疫组化或电镜,并应请示科主任或提请全科会诊及院外专家会诊。
8.主检病理医师根据常规切片的镜下观察,结合标本巨检、相关技术检查结果、有关临床资料和参考病理会诊意见等,作出病理诊断或提出病理诊断意见(意向),清楚地书写于活检记录单的有关栏目中并亲笔签名。
9.经院外专家会诊的病例,应将各方面会诊意见的原件或复印件附贴存档,如各方会诊意见不一、难以明确诊断时,可参考会诊意见酌情诊断,或在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中将各方会诊意见列出,供临床医师参考。
10.病理科自接受送检标本至签发该例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为5个工作日以内。
由于某些原因(包括脱钙、深切片、补取材制片、特殊染色、免疫组织化学染色、疑难病例会诊或传染性标本延长固定时间等)不能如期签发病理学诊断报告书时,应以口头或延迟报告形式告知有关临床医师或患方,说明迟发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原因。
11.病理医师不得签发虚假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不得向临床医师和患方人员提供有病理医师签名的空白病理学诊断报告书。
四、活体组织检查工作制度
1.认真查对标本及送检单(标本单姓名与标本瓶是否一致)。
2.认真做好划价工作,不多收、不漏收。
3.及时编号、登记,认真填写登记本,并查对是否合乎要求。
4.配合医生记录取材者,应将病理标本单上的内容告知取材医生。
5.病理医生,在取材时应对所取标本进行详细描述,包括标本大小、颜色、形状,各个不同切面的改变,必要时应称重。
对于微小标本应用滤纸包好,或做特殊说明。
6.清点标本例数,取材后组织也应立即固定。
7.技术员每天应按规定时间将切片及病理单送交活检值班医生(对其切片质量及数量做详细的核对)。
8.对活检中的问题,应及时同上级医师及临床医师联系,避免延误诊断。
9.低年医生,应在每天规定时间内将当天外检进行初诊,并作镜下检查记录,配合高年医师进行最后诊断。
10.病理诊断报告需及时发出。
11.病理切片应及时分类、归档。
对于需要进一步工作的病例,应及时做出处理(包括特染、免疫组化)。
12.病理报告单、申请单、切片、蜡块及时清点,整理完毕、归档。
13.保留标本须经常添加固定液,防止干涸、腐败。
五、冷冻切片检查工作制度
1.每日上午上班时由值班技术人员根据前日预约的冷冻切片申请单,将冷冻切片调整到工作温度(-25C)。
2.冷冻组织送达病理科时,由值班医师负责接诊,并核对送检标本与申请单上的姓名、科室是否相符。
询问相关的临床及手术情况,记录手术间的电话号码。
3.值班医师应根据送检标本的大小,及时准确取材,取材时应尽量避免脂肪、钙化、坏死及骨组织。
对送检组织过小或不易做病理切片的组织,应及时通知手术科室重新取材或取消冷冻切片。
4.取材时需要分部位的多块组织的冷冻切片请做好标记,将剩余组织装入标本容器中。
并由技术员做好大体标本描写的记录,申请单的登记、编号。
5.值班技术员在接到病理标本后迅速冷冻,并按《病理科冷冻切片操作常规》和《病理科冷冻切片染色常规》在10~15分钟内做出切片。
贴好标签送至诊断室。
6.诊断室做出病理报告后,将报告交卫生员送手术室;并将申请单及冷冻切片送回技术室。
切片放入冷冻切片盒,以免损坏或丢失。
7.冷冻报告发出后,技术员将冷冻切片组织取下,同取材的剩余组织加固定液固定。
8.将样品托清洗干净,放回原处,并将切片机温度调回到保持温度。
9.每周五技术员将冷冻切片机彻底清扫一次。
如特殊病例(如结核等)时,应及时清扫消毒。
六、尸体解剖检查工作制度
1.凡临床死亡病例均应争取做尸检。
对死因不明、涉及医疗事故或纠纷者,更应做好死者家属的工作,争取尸检。
2.临床科室需要做尸体剖检者,由主治医师填写《尸体剖检委托申请单》、《尸体剖检同意书》及《尸检知情同意书》,并由科主任及病人亲属同意并签字,医务处盖章后送至病理科。
传染病尸检,原则上不得进行。
遇有自杀、他杀以及其他涉及刑事案件者,应同时报告法律部门。
3.尸检前,经治医师应主动与病理科医师联系,介绍病情,并提出要求。
经治医师、主治医师必须到场。
尸检现场应当庄重严肃、严禁死者家属和其他无关人员参加。
4.进入解剖室必须穿隔离衣。
解剖前核对尸体姓名、性别、有无家属签字。
5.尸检前,技术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器械、隔离衣、手套、固定器皿及固定液等。
6.尸检医师按解剖程序进行,技术员协助完成部分解剖工作。
7.医师及技术员妥善保留固定的大体标本,编号,打包放入容器内长期保留。
8.尸检后技术员认真清洗消毒解剖器械及解剖台,室。
消毒房屋、器械、台面、换隔离衣及处理废弃物。
9.尸检结束后应三天内完成详细的解剖记录,写出初步诊断。
10.标本固定7~14天后取材。
技术组应在两周内完成切片制片工作。
11.初检医师于解剖后一月内完成组织标本检查及诊断,交上级医师复诊。
12.尸检结果以病理报告为准,尸检报告必须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审签,并归病案中保存。
病理科不准向死者家属提供病理检查结果。
确需了解情况的,需经医务处同意后,由临床科室负责介绍。
13.尸检结果一般在2个月内发出诊断报告,疑难病例3个月发出。
14.普通尸检标本于签发病理诊断报告书之日起保存3个月,涉及医患争议的尸检按照尸检前有关各方签署的协议办理。
七、病理科实验室规章制度
1.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科主任允许不得随意使用实验室。
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在各项实验操作中严防火灾发生。
3.凡属本室的各种仪器、工具原则上不能外借、挪作它用。
4.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试剂原则上不能外借。
确因急需,须经科主任批准。
5.仪器设备使用前,操作人员应仔细检查设备,在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行操作。
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使用。
使用完毕,按要求关闭开关。
6.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技术组长及科主任,并与设备科联系。
7.玻璃器皿使用时要求及时贴好标签,注明试剂名称、日期,避免误用。
玻璃器皿使用完毕要求清洗干净,并浸泡在清洗液内,避免相互污染。
8.实验室人员应定期做好仪器设备的清洁、保养。
9.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不要乱扔杂物。
八、病理科技术室工作制度
1.病理科技术人员应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提供合格的病理常规染色切片、特殊染色切片和可靠其他检测结果,并确保经过技术流程处理的检材真实无误。
2.熟练掌握病理科各种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经常检查脱水机、包埋、切片机等设备有无故障;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每天取材后应检查脱水机、包埋机内的试剂,定期更换试剂,并做好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在制片的包埋、切片、染色等过程中应按照操作常规进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与取材医师取得联系。
4.负责细胞学者做好胸、腹水等液体的离心、沉淀、涂片、固定和染色。
以及痰、气管镜刷片、宫颈刮片的固定、染色。
5.病理制片及病理诊断工作是病理科的中心任务,每天应主要保证常规切片、冷冻切片及细胞学制片的按时完成,常规切片应每日14:
00以前出片;冷冻切片一般应在15~20分钟以内出片,传统细胞学当日出片。
6.按操作常规做好标本的接收、登记、编号以及病理诊断报告登记和送发。
并做好病理切片、蜡块及病理文字的归档工作。
7.严格执行北京市物价局的收费标准。
8.常用的特殊染色项目在1~2日内完成,免疫组化项目2日内完成。
9.每月由技术组长或专职人员制定各类试剂及各种消耗品采购计划。
各种化学试剂按防潮、防变质、易燃、剧毒等分类由专人负责,严格管理。
免疫组化试剂按冷藏、冷冻要求存放。
九、特殊染色室工作制度
1.各种特殊染色的操作方法均以《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执行。
2.各种特殊染色的试剂均以《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推荐的方法进行配制。
配制时计量务必准确,并在特殊染色试剂配制登记本上登记配制的时间,贴好瓶签。
3.特殊染色使用的试剂瓶、量杯等玻璃器皿均按病理科《各类容器的清洁标准》进行处理。
4.特殊染色的种类由经检医师根据临床病理诊断的需要提出申请,并开出电子医嘱、计费,技术员核实并找出蜡块,必要时可请经检医师协助。
5.技术组制片室在每天上午09:
00以前所登记的特殊染色项目进行切片,并根据特殊染色的种类和数量在蜡片切出后1~2日完成染色,并由执行人记录完成的时间、签字。
6.染色中严格按照病理科《特殊染色操作常规》执行。
严禁将染色后的试剂倒回于试剂瓶中。
7.染色完成后的切片,放入特染/免疫组化切片盒中,由经检医师自行取走。
其结果参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特殊染色结果的标准。
8.染色中遇试剂缺乏或不足时,应及时配制补充,并在特殊染色试剂配制登记本上登记配制的时间。
9.遇脱片等特殊情况需重新染色的,应及时告知经检医师。
10.染色完毕,操作者应将所用的容器按病理科《各类容器的清洁标准》进行处理,并放回原处,以便下次使用。
十、免疫组化室工作制度
1.制片过程中应保持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如条件允许,应尽量使用阳(阴)性对照,严格控制抗体作用时间。
2.抗体的滴加量应适中,在取得最佳染色结果的前提下,应尽量节约抗体。
3.各种免疫组化染色方法,参照病理科免疫组化操作常规严格进行。
4.免疫组化染色种类由主检医师根据临床或病理诊断的需要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开出医嘱并计费。
5.申请免疫组化染色项目应参照《病理科常用免疫组化抗体一览表》上的抗体种类范围申请,申请时应尽量考虑周全,避免重复切片。
6.技术组负责找出蜡块,制片室在每天上午09:
00以前所登记的免疫组化染色项目进行切片,并根据免疫组化染色的种类和数量在蜡片切(需要微波修复的抗原,应多切出1~2切片)出后2~3日完成染色。
7.操作者应了解和熟悉各种免疫组化试剂在冰箱中存放的位置,工作中应尽量减少开启冰箱门的次数和时间。
8.免疫组化染色方法,按《病理科免疫组化操作常规》进行。
9.在染色过程应保持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熟悉病理科常用免疫组化试剂的种类和处理方法。
10.染色完成后的切片,贴好标签,放入特染/免疫组化切片盒中,并由执行人记录完成的时间、签字,由主检医师自行取走。
11.染色完毕,操作者应将所用的容器按病理科《各类容器的清洁标准》进行处理,并放回原处,以便下次使用。
12.负责抗体、试剂的使用保管。
染色中遇试剂缺乏或不足时,应及时补充。
13.如遇脱片等特殊情况需重新染色的,应及时告知经检医师。
14.诊断组需增加新的免疫组化抗体时,可在每月22日前向技术组长提出,由技术组长统一做计划定购。
15.免疫组化试剂购进时,应登记该抗体的购进日期、保存方法和有效期。
对超过有效期的抗体应及时更换,以免影响常规染色的结果。
16.负责微波仪、烤箱、恒温箱的使用保管。
17.免疫组化染色技术员由科主任和技术组长指定专人负责。
十一、薄层细胞室工作制度
1.薄层细胞室内应保持清洁、无尘。
每周做两次保洁工作,分别于周一、周四上午。
2.接收标本:
接收标本时应核对制度,核对病人姓名与标本及送检单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及时与送检科室联系。
并在登记本上登记送检日期、检验序号和病人姓名。
3.粘贴检验条形密码(分别在送检单、离心管及载玻片),并将病人一般情况输入计算机。
4.按薄层细胞操作手册逐步进行操作。
5.制片完成后,关闭机器电源,清理工作台。
将制片与送检单核对后送诊断室阅片。
6.送检标本(含离心管提取细胞样品),待报告发出后2~3天,按《病理科废弃物处理常规》进行处理。
7.诊断报告签发后,将薄片及报告单送技术室登记后,由卫生员送往相关科室签收,并将薄片按序号放入切片柜内归档。
8.每二周清洗一次仪器。
9.如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向科主任报告,并在薄层细胞扫描系统工作状态登记本记录。
根据情况通知厂家。
十二、档案室管理工作制度
1.档案室库房(含资料室),实行专人负责整理,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资料室),确因工作需要而进入库房(资料室),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方可进入档案室进行查阅。
2.档案库房要备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霉、防鼠等项安全设备和安全措施。
3.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走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确保畅通无阻。
4.档案库房要做到清洁卫生,下班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5.每年年末要对库房档案进行一次清点,核对,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对破损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复制。
6.档案排列要合理有序,按循序从下至上,从左至右排列上架。
对归还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归档,以免丢失和损坏。
7.不定期对库房“八防”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找,确保档案的存放安全。
8.档案室配备的各种设备,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按规程操作和维护,使其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9.要保持档案设备清洁卫生,定期清理机器的灰尘及污秽物。
10.档案设备是档案室管理的专用品,任何人不得移作它用。
11.档案管理人员下班前,要注意检查设备的电源的关闭,确保设备的安全。
12.认真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
13.统计数据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做到准确、可靠。
14.档案管理人员对收集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整理登记、编号入册。
15.档案管理人员对每年需要装订的档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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