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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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科学、合理地划分煤矿安全隐患,现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规定,结合煤矿实际,编制本标准。
一、编制依据
(一)《安全生产法》
(二)《矿山安全法》
(三)《煤炭法》
(四)《职业病防治法》
(五)《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令);
(六)《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
(七)《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号令)
(八)《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号令)
(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
(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7号令)
(十一)《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8号)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
(十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3号令)
(十四)《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7号);
(十五)《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
(十六)《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
(十七)其他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企业在自查、执法检查、举报等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分类统计工作。
三、分级分类原则和标准
(一)分级原则和标准
按照安全隐患性质、整改难易程度、监控等原则划分,分为A、B、C三类,即:
1.一般监控(A级):
一般安全隐患,安全隐患可立即或当场整改。
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落实整改、验收,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级别安全隐患实施动态监控。
2.重点监控(B级):
一般安全隐患,安全隐患须在一定限期内完成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应在整改期间内停止作业。
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定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后,方可恢复作业。
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本级别安全隐患实施动态监控。
3.特别监控(C级):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煤矿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施工,报告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并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任务、负责机构、人员、资金、时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治理方案经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后,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
各产煤县、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本级别安全隐患实施动态监控。
(二)分类原则和标准
根据安全隐患唯一性、通用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原则,煤矿安全隐患共分4大类45小类,具体划分如下:
隐患大类
隐患小类
安全管理类(15小类)
1.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类;2.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类;3.安全生产责任制类;4.安全管理制度类;5.图纸管理类;6.作业(操作)规程类;7.隐患排查治理类;8.安全生产记录、台帐档案类;9.应急救援预案与实施类;10.矿山救护类;11.建设项目类;12.事故管理类;13.职业健康类;14.安全文化;15.其他安全管理类
从业人员类(4小类)
1.从业人员资格资质类;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类;3.从业人员操作行为类;4.其他从业人员类
作业场所类(12小类)
1.采掘布置类;2.顶板类;3.通风类;4.瓦斯类;5.粉尘类;6.防灭火类;7.防治水类;8.电气类;9.提升运输类;10.爆破作业类;11.安全标志类;12.其他作业场所类
设备设施类(14小类)
1.采掘设备类;2.通风设施设备类;3.安全监控类;4.人员定位类;5.压风自救类;6.供水施救类;7.紧急避险类;8.提升运输类;9.排水设备类;10.电气设备类;11.爆破器材类;12.通信设备类;13.个人防护用品类;14.其他设备设施类
煤矿安全隐患分类分级表
序号
隐患大类
隐患小类
隐患内容
隐患级别
备注
1
1.
安
全
管
理
类
1.1
生产
经营
单位
资质
证照
类;
1.1.1采矿许可证过期;
C级
2
1.1.2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
C级
3
1.1.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未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
B级
4
1.1.4煤炭生产许可证过期;
C级
5
1.1.5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不合格;
B级
6
1.1.6工商营业执照过期;
C级
7
1.1.7工商营业执照年检不合格;
B级
8
1.1.8其他隐患
9
1.2
安全
组织
机构
及安
全管
理人
员配
置类
1.2.1煤矿(矿井)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B级
10
1.2.2煤矿(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
B级
11
1.2.3煤矿(矿井)未设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
B级
12
1.2.4煤矿(矿井)未设置总工(技术负责人);
A级
13
1.2.5煤矿(矿井)的总工(技术负责人)不是同级领导班子成员;
A级
14
1.2.6煤矿(矿井)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的;
B级
15
1.2.7煤矿(矿井)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不齐的;
B级
16
1.2.8煤矿(矿井)采煤、开拓(掘进)、通风、机电、运输等生产区(队)未配备负责人;
B级
17
1.2.9煤矿(矿井)未设置调度机构;
B级
18
1.2.10煤矿(矿井)调度机构配备人员数量不足的;
B级
19
1.2.11煤矿(矿井)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
C级
20
1.2.12煤矿(矿井)安全检测监控员配备数量不足;
B级
21
1.2.13煤矿(矿井)探放水工配备数量不足;
B级
22
1.2.14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煤矿(矿井)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的;
C级
23
1.2.15其他隐患
B级
24
1.
安
全
管
理
类
1.3.
安全
生产
责任
制类
1.3.1煤矿(矿井)未制订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级
25
1.3.2煤矿(矿井)制订的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实际不符;
B级
26
1.3.3煤矿(矿井)未及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修订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B级
27
1.3.4煤矿(矿井)未制订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
B级
28
1.3.5煤矿(矿井)制订的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与实际不符;
B级
29
1.3.6煤矿(矿井)未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B级
30
1.3.7煤矿(矿井)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B级
31
1.3.8煤矿(矿井)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不符合实际;
B级
32
1.3.9煤矿(矿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不兑现奖惩;
B级
33
1.3.10其他隐患
34
1.4.
安全
管理
制度
类;
1.4.1煤矿(矿井)未按照有关规定制订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B级
35
1.4.2煤矿(矿井)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实际不符;
B级
36
1.4.3煤矿(矿井)每月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的;
B级
37
1.4.4煤矿(矿井)没有将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结果与收入实现挂钩奖惩;
A级
38
1.4.5煤矿(矿井)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与实际不符;
B级
39
1.4.6煤矿(矿井)下井带班的领导不符合有关规定;
A级
40
1.4.7煤矿(矿井)没有做到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A级
41
1.4.8煤矿(矿井)领导下井带班名单未按规定在井口显著位置公示,并实行监督;
A级
42
1.4.9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制度,或所制订的制度与实际不符。
C级
43
1.4.10煤矿企业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
C级
44
1.4.11煤矿(矿井)未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维简、折旧等费用的。
B级
45
1.4.12煤矿(矿井)未按规定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提取和使用计划的
B级
46
1.4.13煤矿(矿井)未按规定设立安全资金专用账户,实行安全费用使用登记制度。
B级
47
1.4.14煤矿(矿井)未按规定缴纳、存储、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
B级
48
1.4.15煤矿(矿井)承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C级
49
1.4.16煤矿(矿井)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载有双方安全责任与权力内容的承包合同进行生产的;
C级
50
1.4.17煤矿(矿井)承包方(承托方)未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
C级
51
1.4.18煤矿(矿井)承包方(承托方)再次转包的;
C级
52
1.4.19煤矿(矿井)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的。
C级
53
1.4.20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生产的;
C级
54
1.4.21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
C级
55
1.4.22煤矿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进行生产的。
C级
56
1.4.23煤矿(矿井)未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B级
57
1.4.24其他隐患
58
1.5.
图纸
管理
类
1.5.1煤矿(矿井)未按有关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相关图纸;
B级
59
1.5.2煤矿(矿井)未按规定建立数字化图件;
B级
60
1.5.3煤矿(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未经实际测量的;
B级
61
1.5.4煤矿(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未经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核实;
B级
62
1.5.5煤矿(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未按规定与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定期交换的;
B级
63
1.5.6煤矿(矿井)未按有关规定每季度绘制通风系统图;
B级
64
1.5.7煤矿(矿井)水文地质主要图件未按规定每半年修正一次;
B级
65
1.5.8煤矿(矿井)未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标绘出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涌水量、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的积水范围、底板标高和积水量等参数的
B级
66
1.5.9煤矿(矿井)主要通风机房、提升绞车房等地点未按规定张贴相关技术图纸的;
B级
67
1.5.10其他隐患
68
1.6.作业(操作)规程类;
1.6.作业(操作)规程类;
1.6.1煤矿(矿井)未编制采掘作业规程;
B级
69
1.6.2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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