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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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佛山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佛山市统计局
佛山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
通过对全市5个区的数据质量抽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3.1‰,普查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广东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的要求,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统计局和佛山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佛山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99166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7613个,增长61.1%;产业活动单位111894个,增加42512个,增长61.3%;有证照个体经营户268979个,增加78887个,增长41.5%(详见表1-1)。
表1-1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99166
100.0
企业法人
88883
89.6
机关、事业法人
2134
2.2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8149
8.2
二、产业活动单位
111894
100.0
第二产业
42378
37.9
第三产业
69516
62.1
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268979
100.0
第二产业
23830
8.9
第三产业
245149
91.1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
制造业39216个,占39.5%;批发和零售业28178个,占28.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459个,占10.5%。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
批发和零售业112816个,占41.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2193个,占38.0%;制造业23354个,占8.7%(详见表1-2)。
表1-2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个)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个)
合 计
99166
268979
采矿业
23
12
制造业
39216
2335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8
29
建筑业
1377
435
批发和零售业
28178
11281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18
102193
住宿和餐饮业
1678
1049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84
514
金融业
147
-
房地产业
3244
63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459
167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184
90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28
2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37
14308
教育
2021
659
卫生和社会工作
730
31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36
60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457
-
注:
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101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18个。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含无挂靠个体运输户数101322个。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88883个,比2008年末增加34725个,增长64.1%。
其中,内资企业占96.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2%;外商投资企业占1.2%。
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4%;私营企业占55.6%(详见表1-3)。
表1-3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88883
内资企业
85900
国有企业
332
集体企业
801
股份合作企业
578
联营企业
316
有限责任公司
29633
股份有限公司
1168
私营企业
49444
其他企业
362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915
外商投资企业
1068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339328人,比2008年末增长16.6%。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706628人,按可比口径比2008年末减少4.4%。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
制造业2222490人,占66.6%;批发和零售业244186人,占7.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46001个,占4.4%。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
批发和零售业246707人,占34.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4199人,占24.7%;制造业157089人,占22.2%(详见表1-4)。
表1-4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339328
706628
采矿业
829
56
制造业
2222490
15708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0997
124
建筑业
100126
1292
批发和零售业
244186
24670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1109
174199
住宿和餐饮业
61745
6222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517
1079
金融业
13035
—
房地产业
81264
145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6001
473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2660
251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8800
11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4581
48244
教育
103140
2282
卫生和社会工作
48510
195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345
249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00291
—
注:
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702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69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含无挂靠个体运输户从业人员170997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中含省下划广东电网给我市的18100人。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40574.28亿元,含金融资产13658.30亿、广东电网359.16亿。
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30.6%,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69.4%。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85611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6.3%。
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
工业38316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43.1%;批发业17876个,占20.1%;零售业9634个,占10.8%。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1553819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1.9%。
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
工业1112476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7.5%;批发业110945人,占3.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7002人,占2.3%。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086.22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3%。
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
工业4574.24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693.11亿元,占6.6%;批发业1740.61亿元,占4.3%(详见表1-5)。
表1-5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
(人)
资产总计
(亿元)
合 计
85611
1553819
13086.22
工业
38316
1112476
4574.24
建筑业
1279
37797
378.55
交通运输业
1372
22345
439.89
仓储业
117
1756
52.99
邮政业
68
875
0.44
信息传输业
276
3329
7.0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66
8992
40.04
批发业
17876
110945
1740.61
零售业
9634
54986
263.8
住宿业
590
12373
26.6
餐饮业
965
26018
17.86
房地产开发经营
517
7914
1636.31
物业管理
1204
26741
499.5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160
67002
2693.11
其他未列明行业
21
170
0.33
注:
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40个,从业人员257人,资产总计0.66亿元。
五、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89.6%,比2008年末提高了1.6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2.2%,下降了1.9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8.2%,提高了0.3个百分点。
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89.6%,下降了1.3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5.7%,下降了0.7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4.7%,提高了2.0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41.1%,比2008年末下降了10.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58.9%,提高了10.9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70.5%,比2008年末下降了5.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29.5%,提高了5.4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顺德区占42.4%,比2008年末提高了6.3个百分点;南海区占29.7%,下降了4.1个百分点;禅城区占19.5%,下降了2.0个百分点;三水区占4.5%,下降了0.4个百分点;高明区占3.9%,提高了0.2个百分点。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顺德区占38.1%,比2008年末提高了1.8个百分点;南海区占30.3%,下降了2.4个百分点;禅城区占15.8%,下降了0.9个百分点;三水区占8.9%,提高了0.8个百分点;高明区占6.9%,提高了0.8个百分点(详见表1-6)。
表1-6按地区的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人业人员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99166
100.0
3339328
100.0
禅城区
19291
19.5
527580
15.8
南海区
29435
29.7
1012152
30.3
顺德区
42073
42.4
1270848
38.1
三水区
4482
4.5
298674
8.9
高明区
3882
3.9
230074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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