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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实践教学环节修改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建筑工程技术系2011-2012年毕业实践环节
教学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2011-2012年毕业实践环节须知
一.毕业实践环节包括:
毕业设计与答辩、毕业顶岗实习两部分
毕业实践环节时间安排:
专业
内容
提前申请顶岗实习
毕业设计与答辩
毕业顶岗实习
建筑工程技术
第6-10周
第10-18周+1-11周
第10-18周+第1-16周
园林工程技术
第6-10周
第12-18周+1-11周
第10-18周+第1-16周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第6-10周
第12--18周+1-11周
第10-18周+第1-16周
说明:
1.毕业设计答辩初步定于下学期开学第3周周六、日,具体时间另定。
2.顶岗实习分为提前顶岗(本学期12周前申请)和正常顶岗(第12周以后)。
按照高职高专毕业的相关要求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在校生必须达到半年以上顶岗实习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毕业实践环节文件(学生):
(1)若学生提前联系到顶岗实习单位,可以在相应时间(如上)之后提前申请顶岗实习,但按照学院及我系相关规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分散顶岗实习审批表;2.顶岗实习三方协议书;3.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4.接受分散顶岗实习单位函;5.学生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设计与答辩需提交作品(成果):
1.毕业设计1本(按要求装订);2.毕业设计答辩材料1份(按要求参加答辩)
(3)毕业顶岗实习需提交材料:
1.学生顶岗实习报告书(统一印制);
中途转换单位的学生必须补充提供:
“顶岗实习单位变更报告”由校内指导教师及系审批存档。
二.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摘要)
第一条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包括教学计划中的社会调查、认识实习、生产性顶岗实习及毕业实习。
实习安全管理包括安全教育管理、实习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和返回学院的路途安全管理及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为加强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四条实习学生是实习安全直接责任人,保证在实习过程中按实习单位及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实习,确保自身在实习全过程的安全。
第八条在实习过程中,实习学生应严格自觉按实习单位要求出勤,并将考勤表交所在实习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学生所在系。
严格请假制度,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实习单位同意,报系、学院审批。
第十一条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遇到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与实习指导老师或辅导员联系并向实习单位报告,由学院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
实习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及由他人推荐实习单位须经学院同意并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 为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和实习学生的安全,实习期间实习学生不能擅自调换实习单位,如确需调换的,经调换实习单位及家长同意后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系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原实习单位。
擅自调换的,实习作不合格处理。
第十五条实习学生在实习时必须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及辅导员的管理。
对违纪学生,指导教师及辅导员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立即停止其实习活动,令其返校,报系、学院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部分建筑工程技术系关于学生提前到企业顶岗实习的管理办法
(试行讨论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社会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规范管理我系各专业学生提前申请到企业参与顶岗实习现象,现制定建筑工程技术系学生提前到企业顶岗实习的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1、以有利于学生成长发展,有利于学生就业为基本原则。
2、以严格管理,用人单位、学校共同育人为根本原则。
3、课业上坚持免修不免考的原则。
对提前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课程考试(含毕业设计及答辩)。
二、学生提前到用人单位顶岗实习的条件
1、原则上申请人应是完成本专业主干核心课程的大三合格学生(申请者没有受过处分,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2、用人单位向学校出具录用或试用该同学的证明。
3、用人单位已(或拟)给其指定企业指导教师,本人承诺在用人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能完成实习报告和日记等有关实习总结材料。
4、根据学院和系部要求,按时参加相应未修科目的考试、毕业设计及答辩等教学活动。
三、学生到用人单位顶岗实习的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经家长确认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存于系、教务处、学生处。
2、用人单位签章确认或证明实习的专函。
3、辅导员、指导老师(指定的校内指导老师)、系审核。
办理时间:
第5学期第6-7周集中办理。
超过此时间必须参加校内课程及实训学习,恕不再受理。
于第5学期第10周之后才能办理参加毕业顶岗实习手续。
四、学生到用人单位顶岗实习的要求
1、实习学生离校前必须签订安全承诺书。
2、服从单位的教育、管理、认真实习。
3、加强自我管理、注意安全及纪律要求。
4、至少每周向校内指导老师汇报一次本人的工作及生活情况。
5、实习学生须将在实习单位的见习总结、评价,按要求按时交给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批阅后交给系。
6、在参加未修科目的考试前,要主动向系学工办(辅导员)咨询考试安排并提前作好相关准备,并按照学院统一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7、提前顶岗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造成不能如期考试或毕业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①擅自离开用人单位或有了新的用人单位不通知所在指导老师者;②原联系方式有错或更换新的联系方式又不主动提交者;③擅自中途返校又不参加学校正常考试者。
8、须按学院的要求,办理离校前的相关手续。
9、其它要求参照《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执行。
五、提前顶岗的违纪处理
1、对于伪造用人单位聘用协议或办理假冒提前顶岗考试证明的学生,一经发现我系将做如下处理:
①相应考试的成绩做零分处理;②给予纪律处分并在学生档案中做相应记载;③停止办理离校手续或毕业手续。
2、提前顶岗实习的学生如在考试(查)、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时违纪,将按学校相应的考试规定处理。
3、对擅自中途返校的学生,不再适用提前顶岗的相应规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涉及之处,依实际情况,由建筑工程技术系解释执行。
第三部分:
学生申请提前顶岗实习办事流程
(所有表格均可到建筑工程技术系网站
一、顶岗实习流程图
二、顶岗实习相关文件模板及填写要求
1.学生分散顶岗实习审批表
其它资料准备完毕后到本班辅导员处领取填写。
2.顶岗实习三方协议书
3.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
4.学生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顶岗实习单位变更报告
3.接受分散顶岗实习单位函
第四部分:
学生毕业设计与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合一)
一.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具体名单另列)
班级
人数
校内指导教师(人数)
负责审批教研室负责人
09建工技术1班
43
潘松庆(1-23)郭凯(24-43)
建筑施工(刘小丽)
09建工技术2班
42+1
梁翠明(1-20)薛瑞(21-42+1)
建筑施工(刘小丽)
09建工技术3班
40
李召兵(1-20)李霞(21-40)
建筑施工(刘小丽)
09建工技术4班
42
邹泽忠
建筑施工(刘小丽)
09建工技术5班
41
方意(1-20)叶浩明(21-30)蒋艳华(31-41)
建筑施工(刘小丽)
09建工技术6班
42
汪顺波(1-22)杨钧(23-42)
建工基础(郑贤忠)
09建工技术7班
43
夏顺生(1-20)方金刚(21-43)
建工基础(郑贤忠)
09建工技术8班
39
刘小丽
建工基础(郑贤忠)
09建工技术9班
40
赵伟力(1-19)伍学经(21-40)
建工基础(郑贤忠)
09建工技术10班
46
刘兵
建工基础(郑贤忠)
09建工技术11班
41
万正河
结构设备(皮净灵)
09建工技术12班
48
皮净灵
结构设备(皮净灵)
09建工技术13班
47
罗方(1-22)施秀凤(23-47)
结构设备(皮净灵)
09建工技术14班
46
郑贤忠
结构设备(皮净灵)
09建工技术15班
42
余有为(1-23)黄昌见(25-47)
结构设备(皮净灵)
09建工技术16班
47
陈雄辉
力学教研室(万正河)
09建工技术17班
46
刘春晖
力学教研室(万正河)
09建工技术18班
46
祁大泉(1-22)周晖(23-46)
力学教研室(万正河)
09建工技术19班
48
鄢维峰
力学教研室(万正河)
09建工技术20班
47
高华(1-24)邹嘉燕(25-47)
力学教研室(万正河)
09道和钢结构订单班
35
鄢维峰
力学教研室(万正河)
二.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具体名单另列)
班级
人数
校内指导教师(人数)
负责审批教研室负责人
09园林工程1班
36
罗铭裕(12)聂毅(12)吕艺超(12)
园林工程(周彬清)
09园林工程2班
35
周益平(12)赵晨(12)李莎(11)
园林工程(周彬清)
09园林工程3班
36
徐瑞萍(12)周彬清(12)胡鹏顺(12)
园林工程(周彬清)
09园林工程4班
34
乔红(12)石昭华(12)刘显国(10)
园林工程(周彬清)
三.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具体名单另列)
班级
人数
校内指导教师(人数)
负责审批教研室负责人
09建筑装饰1班
45
陈丽娟(15)林怡标(15)盘城(15)
建筑装饰(叶晓燕)
09建筑装饰2班
41
叶晓燕(15)李爱民(15)刘明(11)
建筑装饰(叶晓燕)
第四部分毕业设计与顶岗实习的学生管理
一.顶岗实习学生守则(摘自《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五条)
1.实习学生既是学院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应自觉接受企业与学院的双重管理。
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实习期间的生活作息制度和纪律规定。
2.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必须服从由企业实习管理人员和兼职教师、学院学工干部和专业指导教师组成的顶岗实习指导小组的管理。
3.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应将每天的实习内容、现场观察、分析和处理工作实际问题的结果,以及收集的有关资料和岗位兼职教师提出的问题、得到的解答等记入实习日记中,对主要的工作实际问题可配以简图说明。
4.尊重工人、技术人员的劳动,虚心向实践学习。
严格按顶岗实习课程标准、实习实施计划的要求,严肃认真地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实习期间不参与同实习内容无关的工作。
5.有事须向顶岗实习管理小组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岗。
顶岗实习无故缺席计为旷课,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顶岗实习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按考核不及格处理。
6.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做实习日记,如实填写《顶岗实习报告书》,撰写实习总结报告,参加实习考核,做好实习总结。
二.顶岗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摘自《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第七条)
1.顶岗实习实行企业为主、学院为辅的考核制度。
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并提交《顶岗实习报告书》。
《顶岗实习报告书》记录学生完成每项实习任务的情况,学生撰写的实习总结报告,兼职教师、专业指导教师和学工干部评价、实习单位鉴定意见等。
2.顶岗实习考核由顶岗实习指导小组负责,实习结束时在企业单位完成。
考核内容包括:
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劳动态度、组织纪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任务及《顶岗实习报告书》完成情况等。
考核以自我总结、回答问题、小组讨论评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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