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厂房及附属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护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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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厂房及附属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保护措施
旧厂房及附属拆除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本工程处于*****,需要拆除的主厂房及附属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
原来的地上建筑总平面图只有参考图纸,且地下管线复杂,缺少设计图纸。
为使本工程早日竣工和保证施工质量,从完全角度考虑,按照现有的资料及现场初步勘测情况,特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本安全防护措施,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安全防护措施,需经原审批人批准,方可实施。
通过本方案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安全保护。
一、施工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
(一)拆除前的安全准备
1.拆除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项目经现应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组织机构,并应配备抢险救援器材。
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施工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施工单位应对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应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才允许上岗作业。
同时应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被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工地负责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程向施工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3.在拆除作业施工现场周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的规定,设置相关的安全标志,挂警告牌,并设专人巡查、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
4.要设置门卫;场内设置保安人员经常巡逻,防止发生治安事故,防止无关人员进场。
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凡在2m及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6.在恶劣的气候条件[如:
大雨、大雪、浓雾、六级(含)以上大风等]影响施工安全时,严禁拆除作业。
临时及外架必须有避雷措施。
防雷接地可与工程的避雷预埋件临时焊接连通,接地电阻达到规定要求,每月检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设专人掌握气象信息,及时作出大风,大雨预报,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
1.拆除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
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
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
现场严禁酒后施工。
3.拆除施工时现场设有专职指挥人员,对于现场发生的情况进行认真处理。
并配备对讲系统与拆除司机联系。
4.拆除施工时已拆完的渣土堆下及未拆除的厂房下严禁站人,指挥人员要站在挖土机的后方20m以外。
5.所用的锹、大锤、镐等用具必须在使用前进行检查,确认无掉头、断把的可能性后再进行使用。
6.所有拆除作业人员严禁吸烟及生火取暖,以防引起火灾。
7.拆除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准打闹,不准酒后进入拆除现场进行拆除的作业
8.为保障施工安全,拆除工作全部安排在白天进行。
(三)其它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划定危险区域。
施工前应通报施工注意事项,拆除工程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的情况时,应在施工前发出告示,做好宣传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2.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人员能及时得到救护。
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开工前必须采取封闭式围挡,根据本工程特点,围挡按照如下要求设置:
1.施工现场围护采用砖砌体完全封闭,围挡高度为2.5米,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
围护结构离开建筑物安全距离为5米以上的距离。
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道路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2.施工现场沿场内现有围墙上部增加三米高钢管加密目网围护结构,钢扣件加固,防止现场内粉尘及建筑垃圾外扬。
(二)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相邻建、构筑物应事先检查,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并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
2.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
当建筑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察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高压架空线,拆除施工的机械设备、设施在作业时,必须与高压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三)其它应注意事项
1.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先清除拆除倒塌范围内的物资、设备;将电线、燃气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与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检查周围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3.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用推倒法拆除墙时人员应避至安全地带。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到特殊情况墙体必须推倒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员远离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
在建筑推倒倒塌范围内,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三、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一)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应无地下管线责任事故。
(二)地下管线保护责任制
为了切实做好地下管线保护工作,强化“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本工程实行地下管线保护责任制,项目经理为本工程的地下管线保护责任人。
(三)调查分析
首先在工程施工前,加强对施工区域管线的调查工作,将工作做在前面,防患于未然。
1.从技术上引起重视: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首先从现状管线保护角度考虑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从方案上保证管线无事。
2.从施工过程引起重视:
在施工前,首先根据管线图,摸清各管线的管位和走向,对明确的管线按20m距离打一样洞,确认其埋深和走向,在管线转角处,须找到转角位置,明确角度变化后管线的走向。
并在室外地面标高以上插小木牌,小木牌标明管线名称、走向、埋深等。
在用挖掘机进行沟槽开挖时,管线保护员、施工员随时监测,并指挥操作。
在整个开挖过程中,各岗位均要有人到位,严禁擅自离岗。
挖掘机驾驶员须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并有良好的配合意识,能坚决服从指挥。
3.如在施工路段有现状管线,则根据不同的管线性质,各管道材料情况,分别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管线安全无事故。
(四)保护措施
1.详细阅读、掌握设计、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纸资料,并在工程实例实施前召开各管线单位施工配合会议,收集管线资料。
对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开挖必要的样洞(开挖样洞时通知管线单位监护人员到场),核对弄清地下管线的确切情况,做好记录。
2.工程实施前,向有关单位提出监护的局面申请,办妥“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手续。
3.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制定管线保护措施向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班组长和操作工作安全交底,随即填写“管线交底下”,并建立“保护地下管线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4.落实保护地下管线的组织措施,公司委派管线保护专职人员负责本工程地下管线的监护和保护工程。
施工队和各班组兼职管线保护人,组织地下管线监护体系,严格按照公司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和经管线单位认定的保护地下管线技术措施要求落实到现场,并设置必要的管线安全标志牌,悬挂“地下管线无事故表”和保护地下管线安全的“十个不准”。
5.对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设置若干沉降测点,工程实施中,定期观测管线的沉降量,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管理单位提供观测点布置图与沉降观测资料。
6.成立由建设单位、各管线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的现场管线保护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活动,检查管线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保护措施的可靠性。
7.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地下管线保护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各级管线保护负责人深入施工现场监护地下管线、督促操作(指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
8.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样洞资料不符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在未作出统一结论前,不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
9.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应事先制订好应急措施,配备好抢修器材,以便在管线出现险兆时及时抢修,做到防患于未然。
10.一旦出现管线损坏事故,在24小时内报上级部门和建设单位,特殊管线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有关管线单位要求抢修,组织力量协助抢修。
对人为损坏事故,要吸取教训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1.管道、电杆保护
在施工期间有可能要对本工程施工产生影响的管道,若有必要则进行迁移,但是考虑工期及管线所属部门的配合情况,如在施工前未能及时迁移,则在施工的同时需制定严密的保护方案。
首先如电杆位于管道沟槽或邻近沟槽位置,则在施工时,视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留出位置待电杆迁移后再施工或打钢板桩防护的方法,确保工程能顺利地开展。
路基施工时先留出该位置,其余路段照常施工,在此期间设专人监护,须防止机械撞及电杆。
12.电缆、通讯管线的保护
电缆是城市的生命线,在施工时严禁破坏。
在开工前,首先邀请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予以明确施工区域及施工时有可能影响到的区域上的现状管线位置。
然后听取其保护建议,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由于电力通讯管线比较脆弱,因此,在施工前,根据有关部门的建议及时制定有效的保护方法。
以便在施工时能严格执行既定的保护方法进行保护,杜绝伤及管线。
开挖时设专人指挥,并配合人工,根据实际情况两者交替进行。
四、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及车辆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措施
1.禁止在暴雨等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施工,暴雨来临前,所有的机械都要停放在安全地点,所有的零星材料要加强覆盖,所有生产和生活临设要加防风缆和压盖。
2.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停放在远离被拆除建筑的地方。
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各种机械设备有专人负责,定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制。
4.所有机械设备、停机1小时或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电箱。
5.机械作业时,在其回旋半径内不得有人工作业。
机械禁止在有地下管线处作业,如果一定要作业,必须在地面垫2~3cm的整块钢板或走道板,保护地下管线安全。
6.机械车辆不得带“病”作业,每次要检查绳索和各部件牢固情况。
7.防护装置齐全、牢固有效。
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使用小型手持电动工具是均使用带漏电保护的闸箱,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2处。
(二)施工现场车辆的安全防护措施
1.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施工场地尽量压缩,并且尽量不占用道路。
为此,施工平面布置保证融鑫路、科创路的交通不受影响。
2.为保证施工进度,除特殊情况外,土方车辆尽量避开城区交通高峰,宜安排夜间通行,其他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任何时段不受限制。
3.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把配合交通措施列为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之一,工种实施前,主动与交通处联系,介绍、汇报本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总平面布置及工程材料、土方运输计划,请交通部门给予支持和指导,改进、完善交通运输方案,制定实施细则。
4.施工场地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工地出入口位置经公司和有关单位同意后决定,主要出入口设置交通指令标志和示警灯,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5.为了少影响市区的交通,土方和垃圾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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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房 附属 拆除 工程施工 安全 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