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磁粉检测通用工艺规程NBT470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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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磁粉检测通用工艺规程NBT47013
1适用范围
1.1本部分规定了承压设备焊缝及其原材料、机加工部件磁粉检测方法及质量分级要求。
1.2本部分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制板材、复合板材、管材、管件和锻件等表面或近表面缺陷的检测,以及铁磁性材料对接接头、T型焊接接头和角接接头等表面或近表面缺陷的检测,不适用于非铁磁性材料的检测。
1.3承压设备有关的支承件和结构件,也可参照本部分进行磁粉检测。
2编制依据
NB/T47013.1—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1部分通用要求
NB/T47013.4—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
3一般要求
3.1检测人员
3.1.1从事磁粉检测的人员应按照国家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无损检测人员资格。
3.1.2磁粉检测人员的未经矫正或经矫正的近(小数)视力和远(距)视力应不低于5.0(小数记录值为1.0),测试方法应符合GB11533的规定;并一年检查一次,不得有色盲。
3.2磁粉检测程序
磁粉检测程序如下:
⑴预处理;
⑵磁化;
⑶施加磁粉或磁悬液;
⑷磁痕的观察与记录;
⑸缺陷评级;
⑹退磁;
⑺后处理。
3.3磁粉检测设备
3.3.1设备
磁粉检测设备应符合JB/T8290的规定。
3.3.2提升力
当使用磁轭最大间距时,交流电磁轭至少应有45N的提升力;直流电(包括整流电)磁轭或永久性磁轭至少应有177N的提升力;交叉磁轭至少应有118N的提升力(磁极与试件表面间隙为小于等于0.5mm)。
3.3.3断电相位控制器
采用剩磁法检测时,交流探伤机应配备断电相位控制器。
3.3.4黑光灯
当采用荧光磁粉检测时,使用的黑光灯在工件表面的辐照强度应大于或等于1OOOμW/cm2,其波长应为315nm-400nm,峰值波长约为365nm。
黑光源应符合GB/T5097的规定。
3.3.5黑光辐光照度计
黑光辐光照度计用于测量黑光的辐照度,其测量的波长范围应至少在315nm-400nm内,峰值波长约为365nm。
3.3.6光照度计
光照度计用于测量被检工件表面的可见光照度。
3.3.7退磁装置
退磁装置应能保证工件退磁后表面剩磁小于或等于0.3mT(240A/m)。
3.3.8辅助器材
一般包括下列器材:
a)磁场强度计;
b)A1型、C型、D型和Ml型试片、标准试块和磁场指示器;
c)磁悬液浓度沉淀管;
d)2倍~10倍放大镜;
e)通电时间定时器;
f)快速断电试验器;
g)电流表。
3.4磁粉、载体及磁悬液
3.4.1磁粉
磁粉应具有高磁导率、低矫顽力和低剩磁,非荧光磁粉应与被检工件表面颜色有较高的对比度。
磁粉粒度和性能的其他要求应符合JB/T6063的规定。
3.4.2载体
湿法应采用水或低粘度油基载体作为分散媒介。
若以水为载体时,应加入适当的防锈剂和表面活性剂,必要时添加消泡剂。
油基载体的运动粘度在38℃时小于或等于3.0mm2/s,最低使用温度下小于或等于5.0mm2/s,闪点不低于94℃,且无荧光、无火星和无异味。
3.4.3磁悬液
磁悬液浓度应根据磁粉种类、粒度、施加方法和被检工件表面状态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磁悬液浓度范围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测定前应对磁悬液进行充分的搅拌。
表1磁悬液浓度
磁粉类型
配制浓度,g/L
沉淀浓度(含固体量),mL/100mL
非荧光磁粉
10~25
1.2~2.4
荧光磁粉
0.5~3.0
0.1~0.4
3.5标准试件
3.5.1标准试片
3.5.1.1标准试片主要用于检验磁粉检测设备、磁粉和磁悬液的综合性能,显示被检工件表面具有足够的有效磁场强度和方向、有效检测区以及磁化方法是否正确。
标准试片有A1型、C型、D型和M1型,其规格、尺寸和图形见表2。
A1型、C型和D型标准试片应符合GB/T23907的规定。
3.5.1.2磁粉检测时一般应选用A1:
30/100型标准试片。
当检测焊缝坡口等狭小部位,由于尺寸关系,A1型标准试片使用不便时,一般可选用C:
15/50型标准试片。
为了更准确地推断出被检工件表面的磁化状态,当用户需要或技术文件有规定时,可选用D型或M1型标准试片。
3.5.1.3标准试片适用于连续磁化法,其使用要求如下:
a)标准试片表面有锈蚀、褶折或磁特性发生改变时不得继续使用;
b)试片使用前,应用溶剂清洗防锈油,如果工件表面贴试片处凹凸不平,应打磨平,并除去油污。
c)使用时,应将试片无人工缺陷的面朝外,并保持与被检工件有良好的接触。
为使试片与被检面接触良好,可用透明胶带或其他合适的方法将其平整粘贴在被检面上,并注意胶带不能覆盖试片上的人工缺陷;
d)试片使用后,可用溶剂清洗并擦干,干燥后涂上防锈油;放回原装片袋保存;
e)标准试片使用时,所采用的磁粉检测技术和工艺规程,应与实际应用的一致。
3.5.2磁场指示器
磁场指示器是一种用于表示被检工件表面磁场方向、有效检测区以及磁化方法是否正确的一种粗略的校验工具,但不能作为磁场强度及其分布的定量指示。
3.5.3中心导体磁化方法标准试块
中心导体磁化方法标准试块应符合JB/T23906的规定。
3.6磁化电流类型及其选用
3.6.1电流类型
磁粉检测常用的电流类型有:
交流、整流电流(全波整流、半波整流)和直流。
3.6.2电流值
磁化规范要求的交流磁化电流值为有效值,整流电流值为平均值。
3.7磁化方向
磁化方向包括纵向磁化、周向磁化和复合磁化。
3.7.1纵向磁化
检测与工件轴线方向垂直或夹角大于或等于45°的缺陷时,应使用纵向磁化方法。
纵向磁化可用线圈法、磁轭法方法获得。
3.7.2周向磁化
检测与工件轴线或母线方向平行或夹角小于45°的线性缺陷时,应使用周向磁化方法。
周向磁化可用轴向通电法、触头法、中心导体法、偏心导体法获得。
3.7.3复合磁化
复合磁化法包括交叉磁轭法、交叉线圈法和直流线圈与交流磁轭组合等多种方法。
3.7.4焊缝的典型磁化方法
磁轭法、触头法、绕电缆法和交叉磁轭法等典型磁化方法参见NB/T47013.4-2015附录B。
3.8磁化规范
3.8.1磁场强度
磁场强度可以用以下几种方法确定:
a)用磁化电流表征的磁场强度按3.8.6.3~3.8.6.5所给出的公式计算;
b)利用材料的磁特性曲线,确定合适的磁场强度;
c)用磁场强度计测量施加在工件表面的切线磁场强度。
连续法检测时应达到2.4kAm~4.8kA/m,剩磁法检测时应达到14.4kA/m。
d)用标准试片(块)来确定磁场强度是否合适。
3.8.2轴向通电法和中心导体法
3.8.2.1轴向通电法和中心导体法的磁化规范按表3中公式计算。
3.8.2.2中心导体法可用于检测环形或空心圆柱形工件内、外表面与电流流向平行或夹角小于等于45°的纵向缺陷和端面的径向缺陷。
外表面检测时应尽量使用直流电或整流电。
3.8.3偏心导体法
对一大直径环形或空心圆柱形工件当使用中心导体法时,如电流不能满足检测要求应采用偏心导体法进行分区域检测即将导体靠近内壁放置,依次移动工件与芯棒的相对位置分区域检测。
每次外表面有效检测区长度约为4倍芯棒导体直径(见图8),且有一定的重叠,重叠区长度应不小于有效检测区长度的10%。
其磁化电流按表3中公式计算,式中D的数值取芯棒导体直径加两倍工件壁厚。
导体与内壁接触时应采取绝缘措施。
3.8.4触头法
3.8.4.1当采用触头法局部磁化工件时,电极间距应控制在75mm~200mm之间,其检测有效宽度为触头中心线两侧各l/4极距。
3.8.4.2检测时通电时间不应太长,电极与工件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接触,以免烧伤工件。
3.8.4.3两次磁化区域间应有不小于10%的磁化重叠。
3.8.4.4磁化电流按表4计算,并经标准试片验证。
3.8.5磁轭法
3.8.5.1磁极间距应控制在75mm~200mm之间,其有效宽度为两极连线两侧各1/4极距的范围内,磁化区域每次应有不少于10%的重叠。
3.8.5.2采用磁轭法磁化工件时,其磁化规范应经标准试片验证。
3.8.6线圈法
3.8.6.1线圈法产生的磁场方向平行于线圈的轴线。
其有效磁化区域;低充填因数线圈法为从线圈中心向两侧分别延伸至线圈端外侧各一个线圈半径范围内,中充填因数线圈法为从线圈中心向两侧分别延伸至线圈端外侧各100mm范围内;高充填因数线圈法或缠绕电缆法为从线圈中心向两侧分别延伸至线圈端外侧各200mm范围内。
3.8.6.2超过上述区域时,应采用标准试片确定。
3.8.6.3低充填因数线圈法的磁化电流按如下要求进行计算:
当线圈的横截面积大于等于被检工件横截面积的10倍时,使用下述公式:
偏心放置时,线圈的磁化电流按式
(1)计算(±10%):
正中放置时,线圈的磁化电流按式
(2)计算(±10%):
以上各式中:
I—施加在线圈上的磁化电流,A;
N—线圈匝数;
L—工件长度,mm;
D—工件直径或横截面上最大尺寸,mm;
R—线圈半径,mm。
3.8.6.4高充填因数线圈法或缠绕电缆法的磁化电流按如下要求进行计算:
即线圈的横截面积小于或等于2倍被检工件截面积(包括中空部分);其线圈的磁化电流按式(3)计算(±10%):
式中各符号意义同式
(1)。
3.8.6.5中充填因数线圈法的磁化电流按如下要求进行计算:
即线圈的横截面积大于2倍而小于10倍被检工件截面积;其线圈的磁化电流按式(4)计算:
式中:
(NI)h—式(3)高充填因数线圈计算的NI值;
(NI)l—式
(1)或式
(2)低充填因数线圈计算的NI值;
Y—线圈的横截面积与工件横截面积之比。
3.8.6.6上述公式不适用于长径比(L/D)小于2的被检工件。
对于长径比(L/D)小于2的被检工件,若要使用线圈法时,可利用磁极加长块来提高长径比(L/D)的有效值或采用标准试片实测来决定电流值。
对于长径比(L/D)大于等于15的被检工件,公式中长径比(L/D)取15。
3.8.6.7当被检工件太长时,应进行分段磁化;每次磁化有效磁化范围不超过其有效磁化区域,且应有一定的重叠,重叠区长度应不小于分段检测长度的10%。
检测时,磁化电流应经标准试片验证。
3.8.6.8空心工件检测时,式
(1)—(3)的D应由有效直径Deff代替。
有效直径Deff为:
a)对于圆筒形工件:
式中:
D0—圆筒外直径,mm;
Di—圆筒内直径,mm。
b)对于非圆筒形工件:
式中:
At—零件总的横截面积,mm2;
Ah—零件中空部分的横截面积,mm2。
3.9质量控制
磁粉检测用设备、仪表及材料应在使用期内保持良好。
3.9.1综合性能试验
每次检测工作开始前,用标准试片(块)验证磁粉检测设备及磁粉或磁悬液的综合性能(系统灵敏度)。
3.9.2磁悬液浓度
新配制的磁悬液,其浓度应符合3.4的要求;循环使用的磁悬液,每次开始工作前应进行磁悬液浓度测定。
3.9.3磁悬液污染
对循环使用的磁悬液,应每周测定一次磁悬液污染。
测定方法是将磁悬液搅拌均匀,取100mL注人梨形沉淀管中,静置60min检查梨形沉淀管中的沉淀物。
当上层(污染物)体积超过下层(磁粉)体积的30%时,或在黑光下检查荧光磁悬液的载体发出明显的荧光时,即可判定磁悬液污染。
3.9.4悬液润湿性能
检测前,应进行磁悬液润湿性能核查。
将磁悬液施加在被检工件表面上,如果磁悬液的液膜是均匀连续的,则磁悬液的润湿性能合格;如果液膜被断开,则磁悬液中润湿性能不合格。
3.9.5电流表
磁粉检测设备的电流表,至少半年校准一次。
当设备进行重要电气修理或大修后,或者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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