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docx
- 文档编号:3232424
- 上传时间:2022-11-20
- 格式:DOCX
- 页数:26
- 大小:41.32KB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docx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93
主编部门: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4年2月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在油气田及管道工程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统计要求,防止和减少火灾损失,保障生产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油气田和管道工程的油气
生产、储运的设计。
不适用于地下和半地下油气厂、站、库工程和海洋石油工程。
第1.0.3条 油气田及管道工程的防火设计, 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方针政
策,结合实际,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
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和灭火技术,
做到保障安全生产,经济实用。
第l.0.4条 油气田及管道工程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2.0.1条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1分为五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表2.0.1
┌────┬─────────────────────┐
│生产类别│ 火灾危险性的特征 │
├────┼─────────────────────┤
│甲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
│ │1.闪点<28℃的液体 │
│ │2.爆炸下限<10%(体积百分比)的气体 │
├────┼─────────────────────┤
│乙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
│ │1.闪点≥28℃至<60℃的液体 │
│ │2.爆炸下限≥10%(体积百分比)的气体 │
│ │3.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能与 │
│ │ 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粉尘 │
├────┼─────────────────────┤
│丙 │使用或产生闪点≥60℃的液体 │
├────┼─────────────────────┤
│丁 │具有下列情况的生产 │
│ │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在熔化 │
│ │ 状态下经常产生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
│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 │
│ │ 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 │
├────┼─────────────────────┤
│戊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 │
└────┴─────────────────────┘
注:
①本表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部分内容。
②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附录三。
第2.0.2条 油气生产厂房内或防火分区内有不同性质的生产时, 其分类
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
面积的比例小于5%,且发生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 或采取防火措施能
防止火灾蔓延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第2.0.3条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分为五类,油气田和管道常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按附录
四执行。
第三章 区域布置
第3.0.1条 区域总平面布置应根据油气厂、站、库、 相邻企业和设施的
火灾危险性,地形与风向等因素,进行综合经济比较,合理确定。
第3.0.2条 油气厂、站、 库宜布置在城镇和居民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
的上风侧。
在山区、丘陵地区,宜避开在窝风地段建厂、站、库。
第3.0.3条 油气厂、站、库的等级划分, 根据储存原油和液化石油气、
天然气凝液的储罐总容量,应按表3.0.3的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油气站、库分级表3.0.3
┌──┬─────────────────────┐
│等级│ 储存总容量(m^2) │
│ ├───────┬─────────────┤
│ │原油储罐 │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储罐│
├──┼───────┼─────────────┤
│一 │>50000 │>50000 │
├──┼───────┼─────────────┤
│二 │10001~50000 │2501~5000 │
├──┼───────┼─────────────┤
│三 │2501~10000 │1001~2500 │
├──┼───────┼─────────────┤
│四 │201~2500 │201~1000 │
├──┼───────┼─────────────┤
│五 │≤200 │≤200 │
└──┴───────┴─────────────┘
一、当油气厂、站、库内同时布置有原油和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两类以
上储罐时,应分别计算储罐的总容量,并应按其中等级较高者确定;
二、生产规模大于或等于100×10^4m^3/d的天然气处理厂和压气站, 当储
罐容量小于三级厂、站的储存总容量时,仍应走为三级厂、站;
三、生产规模小于100×10^4m^3/d,大于或等于50×10^4m^3/d的天然气处
理厂.压气站,储罐容量小于四级厂、站的储存总容量时,仍应定为四级厂、站;
四、生产规模小于50×10^4m^3/d的天然气处理厂、压气站从及任何生产规模
的集气、输气工程的其他站仍应为五级站。
第3.0.4条 甲、乙类油气厂、站、库外部区域布置防火间距,应按表3.
0.4的规定执行。
甲、乙类油气厂、站、库外部区域布置防火间距(m)表3. 0. 4
┌──────┬───────┬──┬──────────┬──┬───────────┬───┬───────────┐
│ 名 称 │100人以上的居 │相邻│ 铁路 │公路│ 架空通信线 │35kV及│ 架空电力线 │
│ │民区、村镇、 │厂矿├────┬─────┤ ├─────┬─────┤以上独├─────┬─────┤
│ │公共福利设施 │企业│国家Ⅰ、│企业专用章│ │国家Ⅰ、 │其他通信线│立变电│356V │35kv及 │
│ │ │ │Ⅱ级 │ │ │Ⅱ级 │ │所 │以下 │以上 │
├───┬──┼───────┼──┼────┼─────┼──┼─────┼─────┼───┼─────┴─────┤
│原 │一级│100 │70 │50 │40 │25 │40 │1.5倍杆高 │60 │1.5倍杆高 │
│油 ├──┼───────┼──┼────┼─────┼──┤ │ ├───┤ │
│厂 │二级│80 │60 │45 │35 │20 │ │ │50 │ │
│站 ├──┼───────┼──┼────┼─────┼──┤ │ ├───┤ │
│库 │三级│60 │50 │40 │30 │15 │ │ │40 │ │
│ ├──┼───────┼──┼────┼─────┼──┼─────┤ ├───┤ │
│ │四级│40 │40 │35 │25 │15 │1.5倍杆高 │ │40 │ │
│ ├──┼───────┼──┼────┼─────┼──┤ │ ├───┤ │
│ │五级│30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原油 天然气 工程设计 防火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