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WI61薪资管理规定05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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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WI61薪资管理规定0512
公司
文件名称
规章制度
文件编号
LY/WI-61
版本/版次
A/0
发布日期
2009年5月1日
第1页
共8页
薪资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使公司薪资管理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员工的薪资确定和调整。
3.权责:
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编制;
副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审核;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的批准;
各部门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和执行。
4.内容:
4.1人员类别:
4.1.1试用人员:
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内人员。
4.1.2计件人员:
公司内所有执行计件生产制员工,包括铆焊工、锻工、机加工等。
4.1.3计时人员:
油漆工、辅助工、文员、普通管理人员等。
4.1.4中层管理人员:
各部门主管、中/高级技术人员等。
4.1.5高层管理人员:
各部门经理、厂长等。
4.2薪资结构:
4.2.1试用人员薪资:
按劳动合同约定。
4.2.2计件人员薪资:
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计算。
(基本薪资作为奖罚、补助及晋升的依据)
4.2.3计时人员薪资:
基本薪资+加班薪资。
4.2.4中层管理人员薪资:
基本薪资+加班薪资+绩效薪资。
4.2.5高层管理人员薪资:
按劳动合同约定。
4.3薪资调整权限:
4.3.1计件人员、计时人员,由部门最高负责人初核、行政部复核、副总经理核定。
4.3.2中层管理人员由行政部初核,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核定。
4.3.3高层管理人员由副总经理初核,总经理核定。
4.4薪资核定流程:
4.4.1计件人员、计时人员:
行政部发放《员工调薪评估表》,填写资料,经初核、复核、核定后记入个人档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21
文件名称
规章制度
文件编号
LY/WI-61
版本/版次
A/0
发布日期
2009年5月1日
第2页
共8页
4.4.2中层管理人员:
行政部发放《员工调薪评估表》,填写资料,经初核、复核、核定后记入个人档案。
4.4.3高层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填写相关资料(原定薪资),经初核、核定后记入个人档案。
5.薪资项目:
5.1试用期薪资:
5.1.1一般计件人员、计时人员试用薪资参照“薪资等级分类标准”,对具备同行业工作经验者视其掌握技能熟练程度确定试用薪资等级。
5.1.2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视其学历、工作经验确定试用薪资等级,按照等级标准计算基本薪资、加班薪资和绩效薪资。
5.1.3内部晋升管理人员按照原职位薪资进行试用。
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按“薪资等级分类标准”进行发放。
5.2试用期后薪资:
5.2.1基本薪资:
5.2.1.1计件人员、计时人员按其工种的技术含量、复杂程度、工作范围的大小的不同分别设立不同的最高级别,最低为初级、最高为九级。
其基本薪资调整周期按级别的变化分别设立不同的调整周期,具体参照“薪资等级分类标准”。
5.2.1.2中层管理人员基本薪资按其管理范围、以及技术难度的不同分别设立不同的最高级别,最低为初级,最高为六级。
基本薪资的调整周期按级别的变化分别设立不同的调整周期,具体参照“薪资等级分类标准”。
5.2.1.3基本薪资级距差额,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业绩、社会物价波动指数、人力市场的供需状况及生活水平等因素,由公司核定(基本薪资级距差额每年年末视情况确定是否修订)。
5.2.1.4对于身兼数职的人员,其基本薪资按照数职中最高待遇工种进行设立。
5.2.2加班薪资:
5.2.2.1计件人员不设加班薪资,加班时间可安排调休。
5.2.2.2公司实行每周六天每天8.5小时工作制,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40小时,超过40小时均视为加班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不足40小时,从加班时间里补足40小时,剩余时间视为加班时间。
平时加班薪资按150%计算,周六、周日加班薪资按200%计算,国家法定假日加班薪资按300%计算。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22
文件名称
规章制度
文件编号
LY/WI-61
版本/版次
A/0
发布日期
2009年5月1日
第3页
共8页
5.2.2.3新入职或离职人员当月所产生加班时间计发加班薪资。
5.2.2.4员工每周六天每天8.5小时以外需要加班的必须经副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员工的加班时间可依据生产状况等安排调休,调休后剩余时间视为加班时间。
5.2.3绩效薪资:
5.2.3.1计件人员、计时人员不设绩效薪资。
5.2.3.2中层管理人员按照薪资级别的不同设置不同的绩效薪资,每月进行一次绩效考核,以考核成绩确定最终绩效薪资。
具体参照“薪资等级分类标准”。
6.薪资计算:
6.1计件人员薪资是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计算,不设加班薪资,有加班的可以安排调休或与请假时间进行抵销。
6.2计件人员因工作需要,调至非计件部门工作时,按所调至部门人员的平均工资进行核算。
6.3非计件人员的基本薪资一律按公司所评定的级别进行核算,每天基本薪资为每月基本薪资除以21.75天,每小时基本薪资为每天基本薪资除以8小时。
6.4非计件人员的加班薪资按加班小时数乘以每小时基本薪资再乘以对应的比例(平时加班乘以150%,周六周日加班乘以200%,国家法定假日加班乘以300%)。
6.5中层管理人员每月绩效薪资按月度绩效考核成绩的百分比进行核算。
6.6高层管理人员视其管理范围、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实行年薪制。
6.7公司所有人员因个人原因全年度累计事假超过20天(不含20天)以上者,除按事假不予计薪外,所超过天数进行额外扣款,超过1-5天每天扣罚日基本工资的30%,超过5-10天每天扣罚基本工资的40%,超过10-15天每天扣罚基本工资的50%,超过15天每天扣罚100%基本工资。
6.8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薪资在基本出勤天数(21.75天)中产生,加班不产生绩效薪资。
7.薪资发放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执行。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23
文件名称
规章制度
文件编号
LY/WI-61
版本/版次
A/0
发布日期
2009年5月1日
第4页
共8页
薪资等级分类标准
1.计件人员、计时人员:
1.1包括工种:
清洁工、炊事员、保安员、文员、安全督察员、下料员、送料员、着色工、打磨工、补灰工、辅助工、司机、电工、绘图员、铆焊工、喷油工、锻工、机加工、打砂工、喷锌工、安装工。
1.2等级薪资差额见下表:
等级
结构
初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基本薪资
920
1000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1600
1700
1800
加班薪资
460
500
550
600
650
700
750
800
850
900
合计
1380
1500
1650
1800
1950
2100
2250
2400
2550
2700
1.3相应工种最高级别的界定:
1.3.1清洁工、炊事员最高级别为初级。
1.3.2文员、下料员、送料员、着色工最高级别为三级。
1.3.3辅助工、打磨工、补灰工、保安员、安全督察员最高级别为四级。
1.3.4司机最高级别为七级。
1.3.5绘图员最高级别为八级。
1.3.6电工、锻工、铆焊工、喷油工、机加工、安装工、打砂工、喷锌工最高级别为九级。
1.4调整周期:
1.4.1一级到三级调整周期为3至6个月,三级到六级调整周期为两个季度6至12个月,六级到九级调整周期为12个月至24个月。
1.4.2每次在进行基本薪资调整时,依据“员工薪资调整要求”进行考核,如在薪资调整周期内未能达到基本薪资调整要求的员工,不予调整。
对个别表现优秀,工作突出人员,可以书面材料上报公司副总或总经理,进行越级调动。
1.4.3加班薪资随基本薪资的调整而变动。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24
文件名称
规章制度
文件编号
LY/WI-61
版本/版次
A/0
发布日期
2009年5月1日
第5页
共8页
2.中层管理人员类。
2.1包括工种:
仓管员、设备管理员、统筹员、采购员、品管员、仓库主管、辅助主管、设计师、工程师、油漆主管、锻打主管、行政主管、人事主管、安装主管、铆焊主管、机加主管等。
2.2等级薪资差额见下表:
等级
结构
初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基本薪资
1000
1100
1200
1300
1400
1500
1700
1900
加班薪资
500
550
600
650
700
750
850
950
绩效薪资
450
600
750
900
1100
1250
1450
1600
合计
1950
2250
2550
2850
3200
3500
4000
4450
2.3相应工种最高级别界定:
2.3.1仓管员、设备管理员最高级别为三级。
2.3.2统筹员、采购员、品管员、仓库主管、辅助主管最高级别为四级。
2.3.3设计师、工程师、油漆主管、锻打主管、行政主管最高级别为五级。
2.3.4人事主管、安装主管最高级别为六级。
2.3.5铆焊主管、机加主管最高级别为七级。
2.4调整周期:
2.4.1初级到三级调整周期为6至12个月,三级到六级调整周期为12个月至24个月。
2.4.2每次进行基本薪资调整时,主要依据每月的绩效考核成绩。
在调整周期内,绩效考核成绩月平均成绩低于80分,不予调整基本薪资。
2.4.3对个别表现优秀,工作突出人员,可以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越级调整。
2.5中层管理人员每月绩效薪资按月度绩效考核成绩的百分比进行核算。
2.6基本薪资调整后加班薪资和绩效薪资作相应调整。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25
文件名称
规章制度
文件编号
LY/WI-61
版本/版次
A/0
发布日期
2009年5月1日
第6页
共8页
调薪的基本要求
1.计件人员、计时人员有以下情况,基本薪资不予调整:
1.1不符合相应级别员工要求者。
1.2调薪周期内,累计请事假超过20日者。
1.3调薪周期内,根据公司奖罚制度,有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者。
(调薪周期内,因有突出表现,被公司记功一次,可与记过处分进行抵消,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抵消,但前题是记功或记大功必须后于记过或记大过者。
)
1.4《员工调薪评估表》的填写不符合要求者。
2.中层管理人员有以下情况,基本薪资不予调整:
2.1绩效考核成绩不符合调薪条件者。
2.2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半年累计5000元以上,一年累计8000元以上)。
2.3调薪周期内,根据公司奖罚制度,有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者。
(调薪周期内,因有突出表现,被公司记功一次,可与记过处分进行抵消,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抵消,但前题是记功或记大功必须后于记过或记大过者。
)
2.4调薪周期内,累计事假超过20天者,基本薪资不予调整。
2.5《员工调薪评估表》的填写不符合要求者。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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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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