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奖学金评定方案草案docdeflate.docx
- 文档编号:3232078
- 上传时间:2022-11-20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2.42KB
专业奖学金评定方案草案docdeflate.docx
《专业奖学金评定方案草案docdeflate.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业奖学金评定方案草案docdeflate.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专业奖学金评定方案草案docdeflate
数计学院09级数师班专业奖学金评定方案(草案)
背景:
鉴于之前出现的一些问题,应班主任及同学要求,在上级文件指导下,经班委会征求同学意见,结合本班实际讨论,拟定本草案。
适用:
单位:
数计学院—09级数师班
日期:
2010年12月—2012年12月
具体内容
一原则:
在不违反上级文件(见附录)的前提条件下执行此方案。
二资格:
1.一等、二等、三等评审资格文化成绩分别在全班前40%、60%、100%。
2.奖学金按综合成绩(考试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评定
一等:
综合成绩在1—3名;
二等:
综合成绩在4—10名;
三等:
综合成绩在11—23名。
注:
综合成绩=综合测评总分=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0.7+(基础分+加减分)×0.3
三方案:
文化成绩的计算方案:
(全科加权均值法)
①毛概、马克思的考试成绩采取降权的方法由学分5分降为3分。
②考试成绩除素质选修课外,全部纳入考核范围。
③除素质选修课外其他条件同等的情况下,将素质选修课纳入考核范围。
④成绩计算采取加权平均值法。
⑤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70%+综合测评成绩×30%
例如:
姓名
数学分析
高等代数
英语
物理
计算机
素质选修
综合测评
年平均
学分
年平均
学分
年平均
学分
年平均
学分
年平均
学分
(不参加计算,作参考)
年平均
5
5
4
3
3
王二小
90
91
70
85
90
90
90
赵钱
80
83
78
93
95
70
93
孙李
70
73
59
76
85
69
80
张小丽
88
85
91
83
87
91
90
则综合成绩:
王小二:
【(90×5+91×5+70×4+85×3+90×3)/(5+5+4+3+3)】×70%+90×30%
=85.5×70%+90×30%
=59.85+27=86.85
同理:
赵钱:
81.26孙李:
72.03张小丽:
86.85;
由于张小丽素质选修课成绩(91)比王(90)高,所以最终排名应为:
张小丽、王小二、赵钱、孙李
参考成绩:
以教务处,学工办输出成绩为标准。
方案评估:
优点:
①各科成绩都有体现,各科都不偏废,。
②轻重层次分明,能更好的引导同学全面发展,
③有利综合素质提高。
缺点:
①工作量比较大,统计,计算,核对。
四细则:
09级数师班学生综合测评细则
一、总则
1、本细则是对我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一学期内专业学习、能力表现等方面综合测评,是学院及班级评定专业奖学金、单项奖及评优评先的基本准则。
2、综合测评总分=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0.7+(基础分+加减分)×0.3,基础分=德育(20分)+智育(30分)+体育(10分),加减分=加分—减分。
其中基础分为60分,在此基础上加分、减分。
加分最高为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
3、综合测评以班为单位每学期进行一次,一学年综合测评总分为两学期综合测评分平均值。
每学期开学初,对上学期进行综合测评。
对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定名次,存档备查。
4、本细则未涵盖的加减分项,在评定时参照本细则相关条款给予加减分。
二、德、智、体综合测评的内容及标准
(一)基础分(满分60分)
1、德育占20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0分计:
①言论或行动上反对四项基本原则,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
②违反政治纪律,参与组织非法游行示威、罢课、静坐等活动的;
③被公、检、法机关拘留收审、起诉、判刑的;
④受到学校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
2、智育分30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15分计:
①考试舞弊者:
②留(降)级者。
3、体育分10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5分计:
①未达到体育锻炼标准者;②患有严重疾病(包括精神方面疾病)者。
(二)加、减分细则(满分40分)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
思想政治表现
本部分加分满分为15分,超过15分以15分计。
1、学年度被评为校级优秀个人(包括“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校级优秀团员”)者加4分,被评为省级、国家级优秀个人者加6分、8分,同一项目奖励不累计加分,加分就高,以上奖项加分以下文时间为准。
2、被评为“军训先进个人”、“军训优秀教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及校(院)级其他先进个人奖项加3
(2)分。
3、被评为校级(省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班级每人加1
(2)分,班委会、团支部干部每人加2(4)分,不累计加分。
4、参加公益活动者(如青年志愿者活动、献血等),每人每次加0.5分,每学期最高不超过3分;拿相关证件证明才能加分。
5、获通报表扬者,校级每人每次加2分,院级每人每次加1分;获通报批评者,校级每人每次减4分,院级每人每次减2分。
6、团费未交或少交者,每人每次减1分。
7、无故不参加班会及班、团支部组织活动,每人每次减1分;不参加院级大会及集体活动(如升旗等),每人每次减2分。
8、受警告处分者减5分,严重警告者减8分,记过处分者减12分,留校查看者减15分。
9、在评奖的年度里(如大二期间)被评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交入党申请书者分别加1分、0.5分。
第二部分:
专业学习
本部分加分满分为15分,超过15分以15分计。
1、文化成绩总分名次进入班级前5%的,加2分;进入10%的,加1.5分,进入20%的,加1分。
2、学期内大学英语过级考试过四级者加5分,过六级者加10分。
(以教务处公布成绩为准,暂未公布则顺延)。
3、学期内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获计算机省(国家)二级证者加5分、获国家三级证者加6分、获国家四级证者加7分,计算机专业学生获网络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等计算机专业资格证者视成绩情况加6(7)分;普通话过二乙者加2分,二乙以上者加3分。
其他职业资格证参考酌情加分。
(以教务处公布成绩为准,暂未公布则顺延)。
4、参加各类与专业相关的比赛,获院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者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0.5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者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者加10分,8分,6分,4分,2分;获全国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者分别加15分,12分,9分,6分,3分。
(同一项比赛选拔赛、复赛、决赛不重复加分)。
5、获师范专业一、二等奖学金者,分别加8分、6分,获得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和非师范专业一、二、三等奖学金者分别加8分、6分、4分;获校(院)级学习标兵和文娱积极分子者分别加4
(2)分。
6、在省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必须署名为吉首大学数计学院XX),每篇第一作者分别加4分,6分,10分,第二作者减半加分,第三、四作者加分合计不超过第二作者。
(同一文章不重复加分)。
7、申报校级、省级、国家级科研课题成功立项者,课题主持人分别加4分,6分,10分,课题组成员每人1分,2分,3分。
(作为课题成果发表的论文不再加分)。
8、旷课每节减1分。
9、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调查报告者加1分(获奖者按获奖标准加分,但不重复加分);未交者减2分。
10、补考一门减5分。
第三部分:
纪检、劳动卫生
本部分加分满分为15分,超过15分以15分计。
1、本学期参加义务劳动者(迎新等)每人每次加0.5分(多天按天数计)。
2、院级文明卫生寝室,寝室长加1.5分,室员加1分;校级文明卫生寝室,寝室长加2分,室员加1.5分(不重复加分)。
在院级“内务评比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寝室成员分别加4、3、2,参与评比的寝室成员加1分,校级评比在院级评比基础上多加1分(不以团体计分)。
3、在学院卫生检查评比中获得优秀的寝室成员每人加0.5分,不合格的寝室成员每人减1分,个人卫生脏乱(如不叠被子)每人减1分(可重复);在学校卫生抽查中不合格寝室,寝室长减3分,室员每人减2分。
4、卫生检查中拒绝检查或锁门,所有成员每次减2分,寝室长减3分。
5、损坏公物每次减1-5分,打架斗殴者每次减2-10分。
(学生干部加倍减分)
6、不假外宿真每次减2分,私自租房者减10分。
(学生干部加倍减分)
7、学生干部在工作中营私舞弊者酌情减2-5分。
8、同一事件导致两项及以上加、减分者,以高分为准。
第四部分:
宣传、文体、社团活动
本部分加分满分为20分,超过20分以20分计。
1、被校报采用的文章每篇加2分;简讯每篇加1分。
2、参加校级文体竞赛、文体活动获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及参与者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院级文体竞赛、文体活动获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及参加者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0.5分。
(同一作品不重复加分)。
其中校运动会获一名至八名者按6分、5分、4分、3分、2.5分、2分、1.5分、1分加分,参加者加0.5分。
3、大型校级文体活动组织者每人加3分,主持人每人加2分,工作者每人每次加1分(同次活动最高不超过3分)。
4、参加院墙报、宣传窗工作、院重大活动展板工作者每人酌情加0.5-1分,一学期最多不超过3分。
5、班级内部开展活动设有奖项的,单次活动最高奖个人加分不超过1分,组织策划人员加分不超过1分,此项目一学期个人加分不超过4分。
6、社团活动加分:
①证书;②证书上有校团委、院团委的公章;
③优秀组织者、工作者、参与者分别加1分;策划者加2分(策划者须拿策划书来认证).④该项加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分。
7、校级、院级活动优秀工作者、组织者分别加1分,策划者(有策划书作凭证)加2分,该项加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分。
第五部分:
学生干部测评
本部分只适用于校、院团学干部,各班班长、团干部。
任期满才予以测评,辞职、开除均不予加分。
1、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加4分。
2、校、院团学干部:
主席团、部长、副部长及其他单职(如团部纪检委员)分别加3分、2分、1分。
3、班委会、团支部每个成员加2分。
4、无故缺席院团总支、学生会例会者减1分/人/次,迟到减0.5分/人/次,事假减0.2分/人/次,公假、病假不减分(请假者无主席团签名的请假条以缺席处理)。
5、无故缺席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含布置的日常工作,如纪检部查寝、学习部查课)减0.5分/人/次,会议迟到减0.2分/人/次。
三、综合测评的程序
1、各班在辅导员主持下成立以班长、团支书为负责人的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由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代表组成,每个寝室必须有一名同学参加,测评小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3名,必须是单数。
2、学生平时德、智、体表现情况,各班委会、团支部必须在辅导员指导下分工负责登记,情况记载要真实、详细,并要向全班公布所记载的情况。
3、每名同学对照本细则认真填写《综合测评计分表》,由班综合测评小组对本班每个同学的综合表现进行集体审查,确定分值,经辅导员审查并张榜公布,听取意见,作出修订后,交院审查并张榜公布,报学工办备案。
五附件
上级文件:
吉首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暂行办法
为鼓励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总则
第一条学校设有农林师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单项奖、精神文明奖和专项奖学金五类。
第二条一般原则
1.专项奖学金一学年内学生只能评定一项,不重复评定。
2.普通全日制在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专业 奖学金 评定 方案 草案 docdefl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