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文化中心三期艺术中心装饰工程EPC项目招标文件(已备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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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文化中心三期艺术中心装饰工程EPC项目招标文件(已备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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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文化中心三期艺术中心装饰工程EPC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
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盖单位章)章)20172017年年0808月月31e54b1d-bffb-4204-b884-c52880d04f0f已备案1目目录录目目录录.1第一卷第一卷第一章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3第一章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4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4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4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55.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56.6.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57.7.联系方式联系方式.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总则.122.招标文件.143.投标文件.1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71.评标方法.322.评审标准.323.评标程序.32第四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一节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34第二节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341.一般约定.342发包人义务.363监理人.374.承包人.385.设计.466材料和工程设备.477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4710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4711.开始工作和竣工.4713工程质量.4815变更.4816.价格调整.4917合同价格与支付.5018.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52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5220.保险.5221.不可抗力.5322.违约.5324.争议的解决.53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5931e54b1d-bffb-4204-b884-c52880d04f0f已备案2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60第二卷第二卷.63第五章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64第六章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发包人提供的资料.74第三卷第三卷.75第七章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76(商务标部分封面,供参考)(商务标部分封面,供参考).77目录.78一、投标函.7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0二、授权委托书.81三、投标保证.82四、商务标报价汇总表.85五、设计费用清单.86六、工程费用清单.8731e54b1d-bffb-4204-b884-c52880d04f0f已备案3第一卷第一卷31e54b1d-bffb-4204-b884-c52880d04f0f已备案4第一章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平阳县文化中心三期艺术中心装饰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阳县文化中心三期艺术中心装饰工程EPC项目已由平发改标后2014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平阳县文化中心三期艺术中心装饰工程EPC项目位于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从方案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
包括:
艺术中心(除声学装饰已招标范围外)所有内饰面包含地面(含地面找平层)、墙面、天花板装修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保管、设备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不含空调、智能化、专业音响、舞台灯光、影院座椅、放映机、银幕、活动家俱、软装艺术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投资费用约4600万元。
计划工期:
120天。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建筑行业规程规范、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达到合格标准。
3.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可承担工程总承包的企业。
符合以上、其中之一即可。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类专业)资格。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其它要求:
1)投标人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个公共建筑的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业绩;2)投标人为外省进浙施工企业必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直接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
5.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人在时间安排表上规定的时间办理银行保函收讫凭证事宜。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时间安排表,地点为温州市31e54b1d-bffb-4204-b884-c52880d04f0f已备案5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7.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招标人:
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平阳县昆阳镇凤凰山隧道北出口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62号9号楼2楼联系人:
潘达羽联系人:
章娇娇电话:
0577-58105300电话:
0577-88267130、137578937762017年8月31e54b1d-bffb-4204-b884-c52880d04f0f已备案6第二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条条款款名名称称编编列列内内容容1.1.2招标人名称:
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
平阳县昆阳镇凤凰山隧道北出口联系人:
潘达羽电话:
0577-5810530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62号9号楼2楼联系人:
章娇娇电话:
0577-88267130、137578937761.1.4项目名称平阳县文化中心三期艺术中心装饰工程EPC项目1.1.5建设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解决,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从方案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
包括:
艺术中心(除声学装饰已招标范围外)所有内饰面包含地面(含地面找平层)、墙面、天花板装修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保管、设备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不含空调、智能化、专业音响、舞台灯光、影院座椅、放映机、银幕、活动家俱、软装艺术品)。
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20天合同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至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其中:
设计周期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历天内出具设计方案优化图经业主确认,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业主确认后15日历天内出具工程量清单并完成工程造价编制报送审核;1.3.3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建筑行业规程规范、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
31e54b1d-bffb-4204-b884-c52880d04f0f已备案7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可承担工程总承包的企业。
符合以上、其中之一即可。
3、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类专业)资格。
4、财务状况:
不要求。
5、信誉要求:
按投标须知9.2款执行。
6、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一个公共建筑的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业绩;7、其他要求:
投标人为外省进浙施工企业必须提供省外企业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投标人为外省进浙施工企业必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如投标人为施工企业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这些岗位的相关人员应当提供“三类人员”A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A类证书中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上载明的情况一致,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应与提供的任职文件相一致。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类证书”若能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或其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查询到,则可不需提供原件。
对能够通过其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查询到的必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打印件,否则视为查询不到。
若投标人既提供原件又能在网站上查询到的则以原件为准。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对于自始至终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文件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深度要求的未中标单位,在本次评标结束后,将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具体补偿分配如下:
给予综合得分第2名的投标人补偿2万元;给予综合得31e54b1d-bffb-4204-b884-c52880d04f0f已备案8分第3名的投标人补偿1万元;其余名次者不给予设计成果补偿费。
对被取消投标资格和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设计成果补偿费。
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1.9.1踏勘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时间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前在http:
/上提交,用户名及密码见时间安排表。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见时间安排表见时间安排表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投标人资质不允许的工作内容经招标人同意,设计施工总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资质管理规定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符合发包人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且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前加“”的内容不得负偏离。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函或补充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时间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前在http:
/上提交,用户名及密码见时间安排表。
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时间安排表见时间安排表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经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备案后,在http: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不须作收到确认。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经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处备案后,在http:
/上发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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