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docx
- 文档编号:321128
- 上传时间:2022-10-08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90.63KB
武汉大学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docx
《武汉大学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武汉大学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武汉大学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
武汉大学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
D
指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评奖时可视同第一发明人),已被授权发明专利的科研成果或已被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的科研成果(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且专利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有经国家或其他专利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以及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书)。
3.艺术、建筑作品
指研究生的艺术、建筑类作品在国际、国家以及省部级高水平艺术展览、建筑设计等相关竞赛中展出并获奖。
4.学术专著
指我校研究生担任主编、副主编或作为主要撰稿人编写的学术专著、译著等。
5.学术论文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被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录用并出版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及各类“会议纪要”、“会议综述”、“书评”等文章)。
鼓励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合作发表科研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评奖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三、奖励标准
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具体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如下:
奖励等级
奖励额度
奖励名额
特等奖
5万元
0-5人
一等奖
2.4万元
0-200人
二等奖
1.2万元
0-500人
三等奖
0.6万元
0-1200人
四、申报条件
(一)特等奖指研究生在学术创新中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或在实践创新以及创业活动中创造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为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并赢得声誉。
申报者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际权威期刊Science、Nature、Cell上发表科研论文。
2.科研论文收录在SCI一区、SSCI、A&HCI,且录用期刊在学科分类中影响因子排名第一。
3.获得二等奖以上国家级重大科研奖项(个人排名前5),且发表2篇以上SCI或CSSCI收录论文。
4.在国际权威机构组织的、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国际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获得一等奖以上的个人或团队主要成员,且发表SCI或CSSCI收录论文2篇以上。
5.作为主要成员提交的咨询报告被党和国家领导人予以重要批示,并被中央或国务院采纳产生重大影响,且申请人发表SCI或CSSCI收录论文2篇以上。
(二)一等奖指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应用以及创新创业实践中创造了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申报者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研究生应在SSCI、A&HCI、SCI正式收录期刊以及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院认定的中文奖励学术期刊发表科研论文1篇或CSSCI期刊收录论文3篇以上,理工医科研究生应发表SCI一区收录论文1篇,或二区、三区收录论文2篇以上。
2.获得国际重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二等奖、国内相关竞赛一等奖的个人或团队主要成员,且发表SCI或CS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
3.获得省部级重要科研奖项一等奖的团队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5),且发表SCI或CS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
4.个人独著且公开出版二十万字以上学术专著一部。
5.发表SCI或CS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并获发明专利授权2项以上,且得到推广应用,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6.在本学科领域内顶尖级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大会主题发言(每个一级学科限报2个国际学术会议),且发表SCI或CS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
7.公开发表的艺术类作品在国家级高水平艺术展览中展出并获一等奖(个人排名前5),且发表SCI或CS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
8.作为主要成员提交的咨询报告被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重要国际组织采纳并产生重要影响,且发表SCI或CS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
(三)二等奖指研究生具有较强的科研基础和创新能力,在学术科技活动与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明显进步。
申报者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研究生应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理工医科研究生应发表SCI二区、三区收录论文1篇或四区收录论文、EI期刊收录论文2篇。
2.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重大赛事奖项二、三等奖的个人或团队主要成员,且发表SCI或CS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
3.获得省部级重要科技奖项二等奖的主要成员(二等奖个人排名前5),且发表SCI或CS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
4.与他人合著出版学术专著一部(个人完成部分在8万字以上),且发表SCI或CS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
5.发表SCI或CS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并获发明专利授权1项,得到推广应用,产生一定社会经济效益。
6.在本学科领域内顶尖级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分会场发言或论文宣读的(每个一级学科限报2个),或论文被本学科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收录并做大会宣读者。
7.公开发表的的艺术类作品在国家级以上高水平艺术展览中展出并获得二、三等奖或在省部级展览中获得一等奖的个人或团队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5),且发表SCI或CS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
8.作为主要成员提交的咨询报告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采用,且发表SCI或CS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
(四)三等奖指研究生在学术科技活动与创新创业实践中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创新能力,并取得一定进展和成就。
申报者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研究生发表CSSCI收录论文1篇,理工医科研究生发表SCI收录论文或EI期刊收录论文1篇以上。
2.与他人合著出版学术专著一部(个人完成部分在5万字以上)。
3.获得省部级重要科技奖项三等奖的个人或团队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5)。
4.出国参加本学科顶尖级国际学术会议且论文被录用(每个一级学科限报2个),或参加本学科领域内其他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并做分会场发言或论文宣读。
5.公开发表的艺术类作品在省部级以上高水平艺术展览中展出并获得二、三等奖的个人或团队主要成员(个人排名前5)。
五、评选组织
1.学校成立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的开展。
评选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财务部等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一定数量的专家学者组成。
研究生院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
2.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年度为单位动态评审,每年11月评选上一年度的科研成果(已毕业研究生,学术成果符合条件要求,经导师同意可以参评)。
所有成果不重复申报,因非主观原因未能赶上前一年评选的科研成果,经导师认可、学院审核,可参加下一年度评选。
3.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评审与推荐;学校以学部为单位组建专家评审组,负责所在学部内的评审,推荐特定奖和一、二等奖候选人名单,拟定三等奖获奖者名单。
六、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申请表》(填写的所有信息均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论文、证书复印件、论文收录检索报告等),经研究生导师与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后,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2.培养单位审核推荐。
各培养单位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进行评审,拟定推荐评奖等级,向研究生院排序推荐。
3.学校评选。
研究生院复核各培养单位报送的材料,以学部为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提出所在学部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推荐名单,评选三等奖获奖人员(上一等次奖项落选人员自动进入下一等次奖项评选);校评选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特等奖和一等奖、二等奖名单,确认各学部三等奖获奖人员。
4.结果公示。
研究生院将拟获奖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做出表彰决定,予以奖励。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主题词: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通知
武汉大学校长办公室2012年4月6日印制
打印:
熊良平校对:
张莉共印10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武汉大学 学术 创新 评选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