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南太湖精英计划实施办法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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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南太湖精英计划实施办法定
2021年“南太湖精英方案〞实施方法
为贯彻落实高质量建立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大力实施人才新政“24条〞,着力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市,进一步加大领军型创业团队、领军型创新团队、创新领军人才长期工程、创新领军人才短期工程、院士专家工作站引进培育力度,经研究,制定本方法。
一、宣传推介
〔一〕信息发布。
2021年3月份开场,通过国内外新闻媒体、网站、中介机构等公揭发布引进对象有关事宜。
全年方案引进150个左右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和人才,其中领军型创业团队60个左右、领军型创新团队20个左右、创新领军人才60名左右、院士专家工作站10家左右。
〔二〕洽谈推介。
加大市场化引才力度,探索重大引才活动效劳外包,组团赴北美、欧洲等重点地区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健全高端人才工程巡回路演制度,组织开展“智汇湖州·助力赶超〞南太湖精英峰会,提高人才工程引进的落地率和成功率。
〔三〕中介合作。
鼓励风投、猎头、海外留学人员协会、众创空间等市场化主体参与引才工作,对引荐工程成功入选并签约落户的,由所在县区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四〕以才引才。
鼓励海内外院士、国家和省“千人方案〞专家、“南太湖精英方案〞人才、湖州“海外引才大使〞等高层次人才参与引才推荐工作,对引荐工程成功入选并签约落户的,由所在县区参照中介合作奖励方法给予奖励。
〔五〕平台聚才。
加快引入市场主体运营人才平台,提升湖州科技城、省级“千人方案〞产业园、留创园、离湖孵化器等平台专业化引才水平。
探索建立“南太湖精英方案〞产业园,打造高层次人才工程产业化示范基地。
二、申报受理
2021年,“南太湖精英方案〞采取常态化申报方式,全年均可申报,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对象须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格,上报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提交落户县区。
由落户县区进展形式审查、提交市级职能部门后,报市实施“南太湖精英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统筹申报情况。
申报实行分口子受理,其中:
领军型创业团队由人力社保部门受理,领军型创新团队由科技部门受理,创新领军人才由经信部门受理,院士专家工作站由科协受理。
〔二〕申报领域。
申报领域突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立需要,以“4+3+N〞产业体系为重点,主要包括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安康产业、休闲旅游四大重点主导产业,金属新材、绿色家居、现代纺织三大传统优势产业,新能源汽车、地理信息、通用航空、现代金融等假设干能够引领未来开展的新兴产业领域。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1、领军型创业团队
领军型创业团队主要是指带技术、带工程、带资金落户湖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开展战略布局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具有较好市场前景、能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优秀团队。
申报条件为:
〔1〕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2021年1月1日后来湖州创业。
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优先支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兴旺国家院士等高端人才领衔的团队,其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2〕团队专业构造合理,团队负责人和至少1名核心成员此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3年以上。
至少有3名核心成员此前在工程、产品等方面与团队负责人有1年以上稳定的合作根底,有较好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
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名具有丰富创业经历或曾任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的经营管理人员。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具备产业化生产条件。
创业工程成长潜力较大,目标产品市场前景较好。
〔4〕团队具有从事产业化工程所需资金,且后续资金有保障,具备持续创业创新能力。
企业注册成立3年以内〔2021年1月1日之后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团队负责人一般应为企业法人代表,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且为第一大股东,其投入的货币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团队货币出资1000万元以上,或与社会资本合作成立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且团队负责人个人股权占总注册资本30%以上的,也可视作企业主要创办人。
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核心成员货币出资占50%以上。
2、领军型创新团队
领军型创新团队是指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创新业绩显著或有较大的创新潜力,依托企业研发平台和工程,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图,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人才群体。
申报条件为:
〔1〕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
团队负责人原那么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团队成员专业构造合理,在技术、应用、工程化等环节具有关联性,具备到达创新目标的完整创新链。
其中,团队负责人和至少1名核心成员引进前一般应是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或是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团队中至少有3名核心成员此前在工程、产品等方面与团队负责人有1年以上稳定的合作根底,有较好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
〔3〕企业应当成建制引进创新团队,团队负责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应是2021年1月1日后从海内外引进,或团队2021年1月1日后新引进的成员不少于3人。
其中从海外新引进不少于2人。
团队核心成员每年6个月以上在企业工作,连续效劳时间5年以上。
其中,团队负责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应全职在湖工作。
〔4〕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技术成熟并已进入开发阶段,能较大程度地推动产业技术创新。
〔5〕团队所在企业经营运行状况良好,近3年应连续盈利,且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研发组织完备,优先支持建有企业研究院、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市级以上创新载体的企业引进培育创新团队。
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一般应高于3%,为团队从事的工程配足科研资金,提供先进研发设备,落实工程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为团队成员及其家属在生活上提供良好的保障。
3、创新领军人才长期工程
创新领军人才长期工程,主要指我市企业从湖州地区外全职引进的,有重大创造和重大技术创新,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人才。
领军人才一般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非华裔外国专家可放宽到65周岁〔195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在2021年1月1日后全职来湖企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效劳5年以上的工作合同,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湖州企业。
申报条件为:
〔1〕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创新领军人才条件
①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
②一般应是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领
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③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到达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2〕经济金融管理领域创新领军人才条件
①一般应取得相应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并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②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或在知名金融机构中担任过中高级职务。
③熟悉经济运行规那么,具有丰富的实际经营管理经历,或在金融管理方面具有较高专业素质、业绩优良,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4、创新领军人才短期工程
创新领军人才短期工程,主要指我市企业从湖州地区外柔性引进的,有重大创造和重大技术创新,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人才。
申报条件为:
〔1〕须满足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创新领军人才长期工程条件。
〔2〕一般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并在2021年1月1日后来湖企业工作。
〔3〕与企业签订连续3年以上、每年工作3个月以上的工作合同,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企业。
创新领军人才工程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申报:
〔1〕关联公司间或本市企业之间人才流动的;〔2〕与企业直接投资人存在三代直系关系的;〔3〕在本市有两家以上企业签约的;〔4〕创新领军人才长期工程聘用年薪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
5、院士专家工作站
院士专家工作站,主要指我市企业和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各类开发区〔园区〕或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主体,引进1名以上“两院〞院士或兴旺国家院士,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高水平的创新工程、配套团队、专项投入,能够显著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创新平台。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其中,企业年均销售额应到达1亿元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年均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
〔2〕建有专门研发机构,具备较强研发能力,拥有水平较高、构造合理的创新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工作站从事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
建有省级〔含〕以上重点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建立学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产学研用创新载体,承当国家或省重大工程的单位可优先申请设立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
〔3〕申报单位应与院士合作实施创新工程,技术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具有明确的产业化路径,市场前景良好。
〔4〕每年对工作站投入资金不少于50万元,已形成较完善的院士专家进站工作的支撑条件和效劳标准。
上述各工程申报对象特别优秀的,可以在年龄、学历等方面破格1项。
申报对象累计申报次数不得超过2次。
优先支持我市各地或用人单位引进外地“千人方案〞、“万人方案〞或已落实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的人才。
已享受我市人才政策的人才和团队申报须遵循以下原那么:
〔1〕同一工程或同一类别不能重复申报;〔2〕同一工程按就高不重复原那么资助;〔3〕企业申报入选创新领军人才、领军型创新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至少完成1项创新工程才能申报其他类别政策;〔4〕365优秀创新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时须具备已实现产业化的重大产品1件以上或已实现大面积推广的关键技术1项以上;〔5〕已入选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型创业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的创业工程连续3年评估合格、近3年持续盈利才能申报其他类别政策,且领军人才不能作为团队负责人申报。
三、遴选评审
2021年“南太湖精英方案〞继续实行常态化评审机制,根据人才工程申报情况按需组织评审。
〔一〕综合评审
1、尽职调查。
各县区专项办牵头组织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对每个申报对象社保、个税、多地申报等情况进展调查审核,并提交调查审核报告。
2、形式审查。
申报对象已确定落户单位的,由各县区专项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其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申报条件进展审核认定,并组织专家对创业方案书等材料进展同步审查。
未确定落户单位的,由市专项办根据我市产业分布导向,引导申报人与有关单位进展对接洽谈,确定落户单位后,再由县区专项办组织开展形式审查。
3、知识产权查证。
对形式审查通过的申报对象,由各县区专项办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对创造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展查证,提交审查报告并说明每个工程知识产权情况。
4、工程评估。
各县区专项办牵头邀请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对工程的技术先进性、产业化可行性、市场化前景等情况进展评估,结合尽职调查报告和知识产权查证结论,提出拟进入工程辩论的建议名单及推荐意见,并报市专项办。
〔二〕辩论评审
1、部门复审。
市专项办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口子对形式审查情况进展复审,结合知识产权查证情况和工程评估情况,研究确定进入辩论名单。
2、集中辩论评审。
由市专项办牵头相关部门邀请具有国际水平、国内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财务专家、风投专家等专家适时组织辩论,其中,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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