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制度供应商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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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制度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对供应商进行开发、评估、考核,促使其推动质量改进,确保提供产品的质量以及交付、服务符合要求,促进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为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所有供应商。
第三条公司依据采购管理规定按照认证权、定价权、操作权“三权分立”原则实施采购,制订供应商管理办法,加强供应商的管理。
第二章供应商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供应商资质认证工作计划,审定供应商资质认证评估评审结果。
第五条采购办负责对采购项目执行部门供应商管理提供服务与指导,参与对新供应商现场实际认证。
第六条“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
审定应公司负责的供应商资质认证工作计划;审定应公司负责的供应商资质认证评估评审结果;审定应公司负责的供应商动态管理结果。
第七条采购办负责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负责合格供应商的动态管理;负责组织新供方资格的考察、评定;负责组织合格供方再评价;负责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督、审核;负责供应商合格供方资格的暂停和解除。
第八条经营部、设备部、技术部(技术研发)及储运部负责推荐合格供方并建立供方档案。
第九条生产部、技术部参与对供方资格的考察活动。
第十条技术部负责对供方供货质量状况进行季度或年度评价;并根据此评价向采购办提出暂停或解除其合格供方资格的建议。
合格供方等级的界定由“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和采购办负责。
第十一条经营部、设备部、生产部的领导有权对接受合格供方再评价的供应商的资格提出评定的意见,负责对供方再评价后的合格资格进行综合评定并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供应商合格供方资格最终批准人是企业主要负责领导。
第三章供应商分类
第十三条按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对企业生产影响重要程度及占企业采购份额,将供应商分为Ⅰ、Ⅱ、Ⅲ三类,分类管理。
Ⅰ类供应商——指提供对企业生产影响重大,在其行业内技术研发、企业资质、产品质量、技术装备等方面综合实力强,采购量占企业采购份额较大的供应商,主要指生产用原材料纸张类、油墨类供应商。
Ⅱ类供应商——指提供对企业生产有较重大影响,在其行业内技术研发、企业资质、产品质量、技术装备等方面综合实力较强,采购量占企业一定采购额的供应商,主要指版材类、备品备件类、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类)供应商。
Ⅲ类供应商——指Ⅰ、Ⅱ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在重要程度上处于候补位置,对企业生产基本没有影响,在其行业内技术研发、企业资质、产品质量、技术装备等方面有一定的综合实力,占企业采购份额较小的供应商。
第十四条Ⅰ、Ⅱ类供应商应进行合格供方评定,Ⅲ类供应商进行评价登记。
第四章新供应商选择
第十五条为满足招标采购和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保证稳定供货和技术创新,同一规格采购产品应选择两家以上的稳定供应商。
第十六条新增供应商的选择
(一)产品开发改造需要新增供应商时,应首先在资质认证确认的合格供应商目录中选择,优先选择技术研发能力强、质量保障水平高、售后服务良好的供应商;在现有合格供应商目录中供应商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可选择新供应商,技术部、经营部组织材料试验,试验合格后,将试验报告传递至采购办。
(二)在单一产品材料供应商所供生产产品产销量达到一定规模、现有供应商数量不具备公开招标采购条件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等情况下,采购办可增加新供应商,技术部、经营部组织材料试验,试验合格后,将试验报告传递至采购办。
(三)因产品开发改造或生产经营需要,须在资质认证确认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从未供应过某类材料供应商时,则视该供应商为该类材料新供应商,技术部、经营部组织材料试验,试验合格后,将试验报告传递至采购办。
(四)采购办根据材料试验报告,按照资质认证程序组织对新供应商进行资质认证。
第五章供应商资质认证
第十七条资质认证总体要求。
新增供应商应进行首次认证,其它材料供应商的资质复核每3年进行1次。
第十八条资质认证原则。
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整合优化;保持供应商队伍相对稳定,确保材料即时供应;加强材料质量控制前移管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分工负责,集体决策;实行供应商动态管理。
第十九条供应商资质认证的基本要求:
供应产品质量符合适用的法规、质量标准和规定;具备法人资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信誉可靠;财务状况良好、服务规范;负责任地提供供应产品组成成分和含量;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具备良好的安全性指标控制能力,并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具备综合质量(入库检测、在线使用、综合质量、服务质量)保证和即时供应能力。
第二十条资质认证方法。
采取实地认证、资料认证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方法。
新增供应商和Ⅰ、Ⅱ供应商一般采取实地认证方式实施认证,Ⅲ类供应商一般采取资料认证方式实施认证。
第二十一条资质认证工作计划。
采购办根据本办法规定和供应商提出的资质认证申请,拟制资质认证工作计划,经“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实地认证。
根据资质认证工作计划,供应商提交企业的概要性文件;采购办组织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填写《供应商资质认证评价表》(附件1),写出评审报告,并将评审报告上报“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资料认证。
根据资质认证工作计划,供应商提交企业的概要性文件;采购办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资料认证,填写《供应商资质认证评价表》(附件1),填写《供方评定报告》(附件2),并将评审报告上报“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资格审定。
“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根据评审报告,结合公司的发展规划、采购政策或战略,以及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财务状况、服务、信誉等进行审议,审定确认供应商。
第二十五条公布资质认证结果。
采购办根据“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的审定结果,公布资质认证确认供应商和待确认供应商名单。
第六章供应商的考核及再评价
第二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
评定由采购办负责组织,评定的依据为供应商的考核结果。
根据评定结果对合格供应商目录进行修订。
第二十七条考核对象:
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的所有供应商。
第二十八条考核方法:
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实行评分等级制度,满分为100分。
(一)评分大于或等于90分的,为A级供应商;
(二)评分大于或等于80分,低于90分的,为B级供应商;
(三)评分大于或等于70分,低于80分的,为C级供应商;
(四)评分低于70分的,为D级供应商,即不合格供应商。
第二十九条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附件3)
(一)产品质量状况(物理指标检验):
满分20分;
(二)产品质量状况(质量安全指标检验):
满分20分;
(三)上机适应性:
满分30分;
(四)送货及时率:
满分10分;
(五)服务信誉:
满分20分。
以上的第
(一)
(二)项由技术部提供评分,第(三)项由生产部提供评分,第(四)(五)项由采购部门提供评分,提供评分时,应同时报送相关原始数据、存档原始资料备查。
第三十条采购人员应要求供应商按时交货和及时提供售后服务,同时应记录其交付及时率、服务及时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十一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一)考核结果在90分及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
(二)考核结果大于等于80分,低于90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办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
(三)考核结果大于等于70分,低于80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办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列为C级供应商,不合格的取消其原合格供方资格。
第七章供应商动态管理
第三十二条A级供应商为优秀供应商,应根据这些优秀供应商的重要性类别来选择管理对策。
对于Ⅲ类A级供应商,由于其供应的材料对企业产品质量影响不大,可以通过增大订单比例、采用更短的付款周期等措施来鼓励该类供应商继续保持或改进供货业绩水平。
第三十三条B级供应商是良好供应商,可以较好地满足企业的要求。
B级供应商尽管稍逊于A级供应商,但同样是企业值得珍惜的重要资源,企业应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加强与B级供应商的沟通,及时支付供应商的货款。
对于Ⅰ类供应商,其业绩至少应达到B级。
对于Ⅱ类供应商,应保证同一种产品至少有一家供应商达到B级。
第三十四条C级供应商是合格供应商,能够满足合同约定的当前运作要求。
它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其他供应商也能轻易提供,合格供应商不具备额外竞争能力。
如果Ⅰ类供应商的业绩只有C级,应暂停其供货,但可以作为应急备选供应商。
如果Ⅱ类供应商的业绩为C级,其供货比例应维持在20%以下。
如果Ⅲ类供应商的业绩为C级,其供货比例应维持在40%以下。
对于所有的C级供应商,由采购办根据评定结果向其提出告诫,并责令其限期提出纠正措施,促使其由合格供应商发展到良好供应商。
第三十五条D级供应商是不合格供应商,不能满足企业的基本采购要求,采购、外协部门必须终止与不合格供应商的合作,并代之以更好的供应商。
第三十六条根据对供应商的考核评定结果,对下一年度材料采购数量进行分配。
第三十七条供应商现场评价。
采购办将适时组织技术部、采购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评价小组采取现场评价的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现场评价采取百分制评分法,具体的项目与分值根据不同项目产品质量、上机适应性、送货及时率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结果纳入供应商资质认证综合评审。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财务部负责对供应商资质认证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相关投诉和举报,对资质认证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核实和查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供应商资质认证评价表
2.供方评定报告
附件1
供应商资质认证评价表
评分细则
项目
具体内容
单项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小计
管理
体系
是否有经第三方认证的管理体系(通过三标一体认证可得15分;仅通过ISO体系认证可得5分;未通过相关认证的本项不得分)。
15分
企业
资质
有效证件是否齐全(证件齐全得满分,未提供相关证件的本项不得分)。
10分
公司实力
根据投标人企业实际情况实力(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人员配置、生产设备、生产能力等进行评价,优:
8-10分,良:
5-7分,一般:
1-4分)。
10分
产品
质量
根据供方评价评分表(QXB/JL-046)综合评分计算。
20分
质量
保证
情况
是否有检验机构、检测人员及检测设备,(优:
8-10分,良:
5-7分,一般:
1-4分)。
15分
是否配置专门的检测实验室和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质检人员,优:
5分,良:
2-4分,一般0-1分。
类似
业绩
2013年至今,每提供类似项目合同一份得1分,每多提供一份合同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
5分
产品
防护
对原材料在生产、贮存、运输过程中的防护管理(有效防潮、限高、防损毁、防交叉污染等预防性措施)进行评价(优:
8-10分,良:
5-7分,一般:
1-4分)。
10分
质量改进及售后服务
是否及时、有效对我公司原材料质量投诉进行处理。
5分
是否及时了解产品上机适用性状况,并对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有效处理。
5分
供货产品包装、运输、交付方式是否按照我公司技术标准要求执行。
5分
总计
100分
评价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注:
供应商评价结果纳入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用原材料公开招标评标系统。
附件2
供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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