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预评测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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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预评测报告
编制说明
一、安全预评价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局发改投资[2003]1346号)等规定,建设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其目的是识别分析建设工程建设、运行后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对工程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预测并明确危害程度,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为建设单位安全卫生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供依据和条件。
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为审批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提供依据。
因此,湖北民族学院特委托恩施州恩康安全技术咨询评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其生物示范中心进行安全预评价。
二、工程评价报告编制过程及程序
恩施州恩康安全技术咨询评价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民族学院签订安全评价合同后,成立了安全预评价工程组,安全评价工程组首先收集了与此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依据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了《湖北民族学院生物示范中心安全预评价方案》,在完成前述准备工作后,于2007年8月27日开展现场调查、收集评价所需资料,并对其建设工程进行了安全预评价。
评价组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该工程的安全对策措施。
评价组在对被评价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分析和对评价工程实地考察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具体要求,编制完成了本安全预评价报告。
工程组预评价工作程序如下图所示:
图:
安全预评价的基本程序
第一章评价依据及范围
1.1评价依据
1.1.1评价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或规范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主席令第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主席令第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
2、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
《国家突发公共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6号);
《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9号);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号);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00年3月3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大会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
3、省、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04]53号);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
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的通知(建法[2002]223号);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82号);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今第61号);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安全[2002]189号);
《建设工程(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令第3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
《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332号);
4、标准规范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建筑结构负载规范》(GB50009-200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1993);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94);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6441-1986);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85);
《建筑施工场地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523-90);
《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
1.1.2评价依据的相关设计文件
1、《湖北民族学院生物示范中心工程申请报告》(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工程咨询公司,2007年9月);
2、《湖北民族学院公共教案综合搂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恩施自治州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2004年9月);
3、湖北民院综合教案楼扩建红线图(恩施州城市规划管理局,2004年10月);
4、湖北民族学院生物示范中心建筑施工设计(湖北华疆城市建筑设计院,2005年6月)。
1.1.3评价依据的其他文件
1、《关于下达湖北民族学院教案综合楼建设基建计划的通知》(恩施州计投资[2004]70号文件,2004年10月20日);
2、湖北民族学院与恩施州恩康安全技术咨询评价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安全预评价合同、安全预评价委托书。
1.2评价范围
本评价工程评价对象为湖北民族学院生物示范中心,本评价主要对该生物示范中心在建设、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并针对不同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凡涉及该工程的环保问题,应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或标准,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第二章建设工程简介
2.1工程简况
工程名称:
湖北民族学院生物示范中心
建设地点:
恩施市三孔桥路29号,即湖北民院桂花园校区内
建设单位:
湖北民族学院
机构类型:
事业法人
法人代表:
胡茂成
建筑面积:
14378平方M
工程总投资:
3234.96万元,其中静态投资为2924.57万元,动态投资3088.73万元,投资构成:
建筑装饰工程投资为2313.70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为235.90万元;室外工程投资为109.1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265.87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46.23万元;贷款利息为164.16万元。
2.1.1建设单位简况
湖北民族学院位于湖北省恩施市三孔桥路29号,是一所省属民族高等本科院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15000余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6000余人,教职工1361人。
学校现占地面积100万平方M(150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6万平方M。
学校设有13个二级学院,以及三级甲等附属医院和二级甲等附属医院各1所。
2.2.2工程背景
湖北民族学院成立以来,校园发展整体规划重点建设放在桂花园校区内。
现有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等教案楼,面积狭小,功能不全,难以满足教案与科研的需求,与教育事业发展极不相适应。
为了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现有教育教案资源,全面改善生物科学技术示范教案等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教育服务功能,提高办学质量,增强学院综合实力,为湖北民族学院高等教育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拟在桂花园校区内建设生物示范中心。
生物示范中心工程建设旨在加强教案基础设施,为教案提供良好的实验示范的平台。
2.2.3工程建设地点
生物示范中心拟建在新校区以北,南边为信息工程学院和文学院教案楼,东边为学生公寓群,北边为科技中心,西边为学校主干道。
场址位于校区中心,地势平坦,南北座向,通风向阳。
南、北、西设有出口,西面出口接市政主干道学院路,交通便利。
拟建生物示范中心占地3000平方M,分为A、B段,A段建筑面积8200平方M,B段建筑面积6178平方M,建筑面积合计为14378平方M。
土地使用权属湖北民族学院所有,无需另外征地。
拟建场地内无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
2.2工程建设方案
2.2.1建筑物及构筑物设计
生物实验示范大楼设计为五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层高4.2M,建筑总高度21.00M,一层设门厅、控制室、微机室,二、三、四、五层设有教案、实验、会务、办公等功能性用房,并设有采光中庭。
本工程建筑类别为Ⅰ类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二段,抗震设防等级为六级,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正常使用年限为50年。
本建筑各部分材料设计为:
1、屋面
平屋面采用刚性防水和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屋面,Ⅱ级防水;坡屋面采用蓝灰色琉璃瓦屋面。
2、地面
门厅及走廊采用花岗石地面;卫生间及洗手间采用防滑地砖地面;计算机教室及控制室采用防静电地板地面;其余房间采用地砖地面。
3、楼面
走廊、楼梯采用花岗石楼面;卫生间及洗手间采用防滑地砖楼面;计算机教室及控制室采用防静电地板楼面;其余房间采用地砖楼面。
4、内墙
卫生间采用釉面砖墙面;其余内墙面采用乳胶漆墙面,150或300高黑色花岗石贴脚线用于一层。
5、外墙
外墙采用外墙涂料;一层墙角采用仿真石面砖墙面;圆柱面采用花岗石外墙面。
6、顶棚
门厅及走廊采用轻钢龙骨石膏大板吊顶;卫生间采用轻钢龙骨方铝板吊顶;楼梯踏步板及休息平台采用乳胶漆顶棚;其余房间采用轻钢龙骨石膏装饰板吊顶。
7、油漆
木门、木装饰采用清漆;所有铁构件采用银粉漆。
8、门窗
窗为80系列塑钢白玻璃带纱窗,一层外窗采用不锈钢管网封闭。
9、台阶
采用花岗石台阶。
2.2.2公共服务设施及附属工程设计
该建设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及附属工程包括给排水、变配电、消防、暖通、道路、绿化等。
1、给排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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